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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血侠达伦·山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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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先生点点头。“盖伏纳带来了不好的消息,”他小心地说,“我得暂时离开马戏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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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哪儿去?”我问道。
“到城里去。”他含糊其辞地回答。
“那我怎么办?”我又问道。
暮先生若有所思地挠挠那条伤疤。“这正是我一直在考虑的事。”他说,“我不想带你去,但又可能必须带着你,我可能需要你。”
“可我喜欢这儿,”我抱怨道,“我不想离开。”
“我也一样,”暮先生打断我,“但我必须走,而你得跟着我。记住:我们是吸血鬼,不是马戏团演员。马戏团只是藏身的地方,不是我们的家。”
“我们要离开多长时间?”我闷闷不乐地问。
“几天,几个星期,几个月,我也说不准。”
“如果我不走呢?”
他威胁地审视着我。“一名不遵从命令的助手就没有价值。”他淡淡地说,“如果你不合作,我只能采取措施结束我们的关系。”
“你是说要炒我的鱿鱼?”我苦涩地笑了。
“对待一个不听话的半吸血鬼,只有一个办法。”他回答说。我知道那方法是什么——尖桩穿心。
“这不公平,”我嘟囔着,“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你整天睡觉,我干什么呢?”
“你是一个常人的时候你干什么?”他问道。
“那不一样,”我说,“那时我有朋友,有家人。如果现在我们离开,我又要孤零零一个人了,就像我刚跟你在一起时一样。”
“是很难受,”暮先生深情地说,“但我们没有选择,我必须在黄昏时动身——要不是马上就要天亮了,我现在就想走——而你必须跟着我。没有别的……”
他突然住了口,好像想到了一个主意。“当然,”他慢吞吞地说,“我们可以多带一个。”
“什么意思?”我问道。
“我们可以让埃弗拉跟我们一起去。”
我皱着眉考虑了一会儿。
“你们俩是好朋友,不是吗?”暮先生问。
“是的,”我说,“可是我不知道他愿不愿离开,而且还有他的蛇:我们怎么安排它?”
“我肯定会有人照顾那条蛇,”暮先生说,对这个想法很热心,“埃弗拉会是你的好伙伴。还有,他比较聪明,能在我不在的时候,让你不做错事。”
“我可不需要保姆!”我愤愤地说。
“是啊,你不需要。”暮先生并没反对,“但一个监护人可不能出岔子。你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招惹些麻烦。还记得你偷了八脚夫人的事吗?还有我们和那人类男孩之间乱七八糟的事情,他叫萨姆还是叫什么来着?”
“那不是我的错。”我嚷嚷起来。
“是啊,确实不是,”暮先生说,“但它发生在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拉长了脸,没说话。
“要不要我去跟埃弗拉说?”暮先生追问。
“去跟他说,”我说,“你可能会逼着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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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你自己去说吧。”暮先生站起身来,“我去跟隆冬说。”那是高先生的名字。“天亮前回来,我跟你简单交待一下——我想确保在夜晚来临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埃弗拉考虑了很长时间。他不想离开马戏团的朋友们——还有他的蛇。
“这不是永别。”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还是犹犹豫豫。
“就把它当成一个假期吧。”我提议。
“我喜欢这个主意,”他承认说,“但如果知道要去哪儿,会更好些。”
“有时惊喜更有趣。”我说。
“可有时不是。”埃弗拉嘟囔道。
“暮先生整天都在睡觉,”我提醒他,“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观光,看电彩,游泳,什么都成。”
“我还从来没游过泳呢。”埃弗拉说,咧嘴笑了,我知道他决定去了。
“我告诉暮先生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我问,“然后让他找人照看你的蛇?”
埃弗拉点点头。“反正它也不喜欢冬天,”他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太棒了!”我心花怒放,“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最好如此,”他说,“不然,这就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去‘度假’。”
那天余下的时间,我忙着收拾行李,包裹包好了又打开,打开了再包上。我只能带两个小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暮先生的。除了我从不离身的日记,我不停地改变主意要带什么。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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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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