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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苏一姗
第1章 我就顺便爱了你1
我问:“许夏,你最难忘的是什么?”
她沉思了片刻,才道:“第一次啊,第一次翘课,第一次吃盆栽布丁和第一次喜欢上了一个人。”
--《晚风日记》
“许小姐,你在吗?”
“许小姐,你开开门,我知道你在里面!”
隔着两扇精致的雕刻木门外是一阵来势汹汹的敲门声。
我低着头,脸上敷着面膜,沮丧地坐在马桶上。便秘了快一周,握着一团卷纸的我,真是痛心疾首。
屋外的人仍然坚持不懈地边叫边拍着门,一下又一下越来越急促,把厕所的门震得也声声作响。
我很想冲着屋外的人怒吼一声,能别叫了吗?你这样扰乱心绪,让一个花季少女便秘而死真的好吗?
三个月前,恰逢我毕业前夕,我和父亲彻底闹翻。
原因是在我跟踪了许宝升一个月后,我发现他偶尔在外沾花惹草就算了,这次居然给我上演了一场巨大的狗血电影。这个狗血的故事让我彻底领悟到:生活欺骗了我,而我却不能欺骗生活。
我揣着五千块钱离家出走了,因为我根本没法面对生活给我这么大个讽刺。
我终于不情不愿地从马桶上起身,按下了抽水马桶,跌跌撞撞推开雕刻木门,闭着眼睛就说:“知道了,林阿姨,我不会欠你的钱,再给我几天时间。”
“许夏!”
面前的女人大力地掀开了我脸上的那层黑色面膜,啧啧了几声:“大白天的扮鬼吓谁啊?”
我猛地一睁眼,有些惊讶,含糊不清地问:“朱朱怎么是你?”
她皱着眉,和我拉开了一段距离,一脸嫌弃:“几个月不见,您老居然落魄到这般田地。”
我瞪圆了两只眼,伸出两只手拦着她,她嫌弃地瞪了我一眼,轻轻地推开了我的手,兀自地蹬着双十厘米的高跟鞋,跨进门,啧啧了好几声:“屋子是好屋子,果然古香古色,适合创作。”
“可是有你在,不是糟蹋屋子嘛?”
她皱了皱眉,嫌弃地瞄了瞄满桌的泡面盒子,又绕过了几个垃圾桶,摸了摸满是零食残渣的沙发,好不容易找到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她才战战兢兢地坐下
“喂!我让你进来了么?”我合上门,大声喊道。
“许夏,我是来拯救你的,你难道不应该感谢我吗?”她反问道。
拯救?什么意思?对啊,现在我没钱付房租,可面前的姐姐是有钱的主啊!
我眨了眨眼,气势立马弱了下来,屁颠屁颠地凑了上去,坐在她的身旁,一副谄媚的模样,问:“朱朱,你是救世主派来拯救我的吗?”
她狠狠地戳了我额头一下,埋汰道:“找份工作至于过成这样吗?”
我伸出手,平整地放在她面前,眨了眨眼睛,满脸笑意地看在她。
她被我望的有些发虚,问:“你这么望着我什么意思?”
“赏点零用钱呗?”我几乎把这辈子学成的假笑技能都用上了。
朱珠狠狠地拍了拍我的手掌,拧着她的玫红色爱马仕包包,迈出了脚步,懒懒地说:“走吧,我请你吃饭,边吃边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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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什么?
要不是看在要找朱珠借钱的份上,我根本没心情出门。我揉了揉头发,沮丧地看着她:“你愿意和我一起走出这个门么?”
朱珠长叹了口气,一脸无奈,道:“给你十分钟,请你好好收拾下自己。”
十分钟后,我洗了个头,换了身妥帖大方的连衣裙,并且在朱珠的强烈要求下化了个妆,蹬着双七八厘米的高跟鞋同朱珠出了门,因为近乎一个月我都是汲着拖鞋,披散着头发在大晚上出门,如今如此精致地出去吃饭真有点不习惯中午刺眼的太阳。
朱珠开着车绕了这座大城市近乎一个小时才找到她热衷的餐厅,我在车子里昏昏欲睡了半天才被她叫醒。
我和朱珠认识差不多有十年,她是典型的富二代,祖上发家的是房地产生意,而我是典型的暴发户富二代,我爹是靠养猪发家。
我们能志同道合,走在一条道上的主要原因是:我们都很爱装逼。
比如说朱珠会坐了将近十个小时的飞机到另一个遥远的城市只为了吃所谓独一无二的土豆泥,其实它就是土豆泥!我们属于闲的蛋过于疼的人,我和她做过无数疯狂的事情,比如在初中的一节地理课上我们决定了第二天旅行的计划。那时我们的地理老师是个将近四十岁的女人,她每天都打扮的花枝招展,可惜就是没有嫁出去,据我和朱珠的总结是,一个总是把自己的妆画的像是躺在太平间的女人能嫁出去的也只能是鬼了。那时,她刚从丽江回来,讲了一节课的丽江的风俗民情以及那里的景色多美多美,我听得都要流口水了。那时,我和朱珠才十三岁,当天下午就买了张到昆明的火车,坐了差不多有十五个小时的火车到达了目的地,就被当地的警方遣回了家。
从某个角度来说,我这位铁杆闺蜜朱珠还是很有种的,就像现在她的芊芊玉指指着菜单上的某个名字,思量了半天,然后皱了皱眉,很是委屈地对着我说:“我还没想好要吃什么。”
站在她旁边已经半个小时的餐厅经理脸急的一阵白一阵绿,磨破了嘴皮子介绍餐厅的招牌菜,可是朱珠无动于衷地摇了摇头,然后叹了口气说:“哎呀,我有选择恐惧症。”
“朱小姐,您可以这几种新品都试试看的。”餐厅经理又介绍道。
朱珠嘟着嘴,为难道:“唉,可是,我减肥啊。”
对于我这种身无分文的人,对面的姐姐才是我的主,我只能低头看菜单看了半天,抬起头时,餐厅经理的脸更加黑了。
我很是抱歉地看着身旁那个胖男人,对于我这种便秘了快一周的人很是理解这种欲说还休,痛心疾首,就是解决不了眼前问题的神情。
再过了十分钟,朱珠终于敲定了她要吃什么,待她要问我时,我很爽快地回答了几个菜名,餐厅经理这才一副肠胃终于通畅地缓缓松了口气。
点完菜后,朱珠喝了一口面前的柠檬水,好奇问:“许夏,离家出走好玩吗?”
我认真地看着她,凭着良心说:“离家出走挺好玩的,就是没有钱不怎么好玩!”
“你就是闲的发慌,没事找事做吧?”
我为难地看了看她,继续埋头苦吃。
她愣了一会儿,突然小声说:“我跟你说吧,你妈来学校找过我,问了你的去向。”
我咳咳了几声,服务员正好上了菜,我抽了几张纸巾,抹着嘴角时,正好瞥向窗户外明亮的世界,白花花的阳光撒在路上,马路边上停着一辆白色敞篷车,显得有些亮眼。而当我把目光移到驾驶位上的位置时,我呆住了。
我将近有四年没见程卓扬,可我一眼就能在这样的距离认出他,那是因为在这四年内我再没有遇到比他更加让我动心的男人。
他突然下车,一个身着牛仔裙的女人朝着他走去,他靠在车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面前的女人,一双剑眉下的俊眼有着动人的情愫。对面那个女人仿佛现在才是他眸光中最闪耀的那个人,我微微的有些失落,曾经我对程卓扬着说过,只有我才能是他眼中唯一的女人,即使有一天我人老珠黄,满脸色斑,他也只能看着我,除非他有一天成了瞎子,看不见我。
可是,没想到时过境迁,我还没有人老色衰,他也没有双目失明,他眼中的女人却早已换了对象。
我忍不住叹了口气,有些惆怅,右眼皮却跳的厉害,脑海里像是有一个搅拌机‘嗡嗡嗡’地在工作,老是重复着四年前的一个画面,那是在高中的校门口,人来人往,很多小摊贩摆着小摊在狭小小路两旁,一个卖冰糖葫芦的老头子,拼命地在我耳边重复着:“姑娘,买只冰糖葫芦吗?”
在重复了大约五遍后,我显得有些恼怒,甩了十块钱,买了两只冰糖葫芦。我根本不爱吃这玩意儿,直接把两只冰糖葫芦递给了程卓扬。
在他接过手的一瞬,我有些不合时宜地说:“程卓扬,我要和你分手!”
那时程卓扬站在我面前,眉头微皱,手里握着那两只冰糖葫芦根本和他不相配,我有些后悔,真不应该买这两只冰糖葫芦,不仅破坏了他高大帅气的形象更是让我和他的分手多了一种滑稽。
我目送着他们离开,当那个女人上了车,我还是没能看清她的正脸,可程卓扬却把眸光转向了餐厅这边,他看了有几十秒,我不确定他是不是也看见了我,只是阳光下的他笑容灿烂夺目,让我产生了他对我笑的错觉,可他又仿佛没看见我,迅速钻进了驾驶座。
“喂,看什么呢?”对面的朱珠忍不住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