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13, 嘿嘿,雀魔你用什么手段骗来这些同僚我用不着管了,现在这个大好混乱情形,说不偷我是傻子骗你的!我偷我偷我偷!我藏着偷,竖着偷,乘空偷,躲着偷,障眼法偷,瞬间挪移偷……我尝试了我多年来总结的各种偷窃经验,并且多次实践和发扬光大,从来没有偷得这样爽过,从来没有偷得如此频繁过,我深吐一口气:“我的偷业前途一片光明啊——”
14, 当然,你别误会,虽然这戒指有点属性,但是却不是什么宝贝,至少在我刚才的收获中来讲,充其量算个中等罢,只不过是有点点好看罢了,并不值得的我费尽心思殚精竭虑去偷.什么?我被一枚戒指的外表迷昏了头?你看我像那种人吗?拜托你别这样乱猜度我的计划好不好?
15, 众人不得不让路,海定将军问道:“何方英妖好魔,留下个万来……。”
美女篇
1, 话语间,从渐行渐进的乌篷船里滴溜溜转出一位白衣胜雪的可人儿来:饶是粗布,胜似绸罗,婀娜多姿,翩翩如仙,弯眉如月,娇厣似嗔,皓齿眀眸,秋波流转。心魔一时间直似被施了定身咒一般,呆呆愣在那里,直勾勾看着织娘,半点动弹不得。
2, 我,还有整个淄言城的人都认识这个女人,玩家中的大名人啊!她可是本城本届城花选举的亚军得主,也许是她本身的美貌加上吸血僵尸族的美化相得益彰吧。帅哥们有钱的给钱,有装备的给装备,争相恐后地讨好她;每当她走在大街上,一身亮灿灿的装备加上出众的容貌,不免会引来许多非礼勿视要多视的目光。
3, 最后,丽莎温情脉脉的眼神,凑上温润的嘴唇,轻轻捧起护符亲了一口,我本逍遥简直快抓狂了:别以为你是个女人就可以随便亲别人不犯法啊,我可是见习律师,告你性骚扰!哼哼,我还是会叫:非礼啊——在心里面叫叫罢了,以为这个时候我英明果断的乔。潘真的会叫出来啊!
丽莎用那滑嫩的纤细的手指,轻轻来回地抚摩着“昆仑护符”我本逍遥,弄得我本逍遥浑身上下痒苏苏的;在那么近的距离,丽莎轻轻地呵着气,仿佛想给昆仑护符温暖和关爱,可苦了我本逍遥,那么近地闻着吐气如兰女子的芳香,还得强装作石头样的护符。
正当我本逍遥心中有点点神摇意荡,正竭力要让自己清醒点过来时,一条信子突然卷了过来,轻柔的在护符上舔来舔去——顿时那一点点旖念飞到了九霄云外,我心下抽了一口冷气,
4, 我眼前开始慢慢从一团迷雾中凸现出来一座亭台楼阁遍布的宫殿,精致典雅,隐然一种贵气蕴涵其间。而殿上异香怡然,微笑注视着我的女子,我仿佛一只被她饶有兴趣玩弄的蚂蚁,被她注视,牵引;而丽莎在一旁玩弄衣角,显得有些忐忑不安。
“你怕栽的不明不白啊?”那女子轻轻笑着,然而在着轻若无形的微笑中,我却感到了透骨的寒意。她却悠然自得地细细地抚摩起自己的手指甲来。她的指甲饱满光滑质地极好,长出手指尖的部分形状也出奇地整齐,而十指浑如细腻的凝脂所成,真让人看了赏心悦目,正正应了那句芊芊玉指,濯濯其华。有青莲之雅致,有红桃之妖艳,尽管站在敌对立场上,我也经不住一霎那的失神,然而究竟她是玩家还是npc?莫非世间真有此尤物么?
如今主动权在她手,我也只得耐心的看着她抚弄她那绝美的手指,直到她认为自我欣赏够了,方才抬起头来,对着我又是轻轻一笑:“其实这个完全没有丽莎的事,她不过是个被爱情迷昏了头的傻魔人,而你的举动数据,自从你从我的牢房里出来,我就有了?”
5, 只见远远白皑皑高耸的群峰下,一片无边无尽的碧海,拍岸的波涛里,一个女孩坐在岸边一块嶙峋的石头上,头上戴着美丽的花环,身上穿着美丽的白袄裙,一双秀美的小脚荡漾在阵阵浪花从中······虽然只露出了半张脸蛋,但是那明亮的大眼睛,挺直流线的鼻梁,微翘的嘴角,嫩白的手脚,她是那么天真,可爱。远处雄伟的群山,巍然不动,近处广袤的碧海,处处波涛,鸟儿在湖上欢快地飞翔,风儿吹动了她耳际的秀发······这是一个远离尘嚣的地方,一切都那么美丽,但是就算如此,所有的景色若少了那美丽的人儿也就象少了灵魂的人一样,那么苍白无力,她才是最重要的。
6, 我本逍遥眼前掠过一道白影,速度极筷,反射性地,我本逍遥将它抄在手中,定睛一看,却是一只透明乳百色的兔子,正诧异间,却见心魔忍不住想笑,一道轻柔的声音已经飘入了我本逍遥的耳朵里:‘妾身的小白不懂事,惊扰了大人,只是念在它无知,能否将它归还妾身?‘
愕然望去,却见那个白衣飘飘的女子正羞答答地低着头,含眉垂眼,怯不自胜地轻声请求。
疑神疑鬼篇
1, 乔。潘心下正在惊疑不已,难道这女警是上次经办过那件案子的,对于自己现在这副样貌有所怀疑?看她反反复复打量,像要从自己身上找出点什么,难道还有破绽?可惜了,刚安的新窝,本来以为很安全的,真是运气背了喝水都呛到。他的手已经微微绷紧,预备一有不妥就要打倒她窜出去——不对,刚才她弟弟介绍她说她的身手很厉害,要放倒她恐怕要费一番功夫,再说还有阿直在旁,万一引来其他人自己就更难脱身了~~~那还是拿阿直做挡箭牌趁乱脱身?或者凭借自己的速度趁她反应过来之前溜掉?
2, 管他呢,先骗她与自己同行,呵呵,到时自己下足一番水磨功夫,等到织娘对自己有了依赖感以后,再找个起因,说钟郎不要她了,这时候她空虚无助的时候最需要一个坚强的肩膀,然后这个时候自己这个护花色狼就可以趁虚而入,监守自盗了!
心魔的算盘打的啪啪响,当然不能在这个时候让她绝望啦,这时候自己和她不熟,织娘最容易做的事就是跳水自杀(唔,忘记了,水家的女儿应该水性很好吧,这个自杀方案好像尚待商榷,心魔摇摇头。)就算要拦也拦不住她的心如死寂啊,一个人想自杀,防不胜防啊。要是一个不小心自己不是要悔得肠子都青了?!
3, 得,越说越牛,本来就把阿直得话当一点参考,看来这话的可信度还蛮高的,这样更不能轻举妄动了,天可怜见,怎么赐了这么个女强人给自己做邻居,看来自己真叫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啊,当然,在初步看来自己是没有危险的,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嘛,哪个片警会来一个擒匪英雄住的楼里来三天两头的查房啊,眼下就是要取得这个女警的信任,但绝对不可以太接近,否则难免有点什么小疏漏却足以致命,现在自己正处于蛰伏阶段,是绝对不要露头的,否则风声紧,可信任人手少,难以一击成功,不懂得韬光养晦的人是很难成事的,尤其是神偷这一行业。
4, 乔。潘一下子懵了:女警察的饭?没有什么企图吧?是怕我反抗还是怕我逃跑,在饭里下蒙汗药?然后将我绑到警察局?越想乔。潘越怕,然而肚子开始咕咕地了,竟然头不由自主地点了点,脚不由自主地跟在女警察后面,管他呢,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
一语中的篇
1, “什么什么,你们让一个交通事故搞成了故意谋杀案?!”刑探处的陈科长拍案而起,眼睛鼓的像铜铃大。
2, 我心里还有话没嘀咕出来:“怪不得说女人都是脚底永远穿着溜冰鞋的生物。”
3, 改革的春风吹不到,非典的亲热传得到,大律师,不要一味逃避嘛,天欲降大任于斯侦探也,必先苦其非典,劳其~~~
4, 然后天天的工作就是去石窟窿那里转两转,神兮兮地拨弄半天,在傻兮兮地对着它发半天呆——看来我患了千百年来无法根治的绝症:宝贝妄想综合症,同我患此症状的人还有四百余人,同时此人数常有变动,诸多努力均劳而无功,不少有不少神经脆弱人已经打起了退堂鼓,又有不少人加进来,还有很多同我一样意志力坚强的人还在苦苦支撑。
5, “不过在法律上讲,你并没有犯法,因为连犯罪嫌疑人自己都认为是自己杀的。那除非你脑袋生了锈,才会跳出来指证自己,不过天下这么聪明又精通法律的余律师怎么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呢?”
6, 谁敢说我是亡命徒,谁说神偷就不怕死!站出来,鄙视他!
7, 刚刚还是狩猎的猎人,然而做为失败者,转眼间就成为了猎物,真是讽刺啊,罪雨世界的法则可是强者才是法!
8, 一时间,魔法与乱箭齐飞,道光共剑影一色。
9, “该死,”我一敲自己的头,“怎么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