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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重楼有个约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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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着她的尸体茫然的走在大街上,找不到方向……
    “叮当不在之后,我才发现,我爱她远胜于女娲,可是做为将臣,根本就没有选择,女娲是千千万万年来我追随的唯一一个女人,从她为我取名开始,将臣的一生便已许了她,我不惜一切都要保住她,除非我死,不然没有人能伤害女娲。”我正式拜师的前一天夜里,干爹亲口所说。提到马叮当的时候,他的眼神那样温柔,这一刻,他不是不老不死的僵尸王,是姜真祖,与叮当相爱的姜真祖。
    因此,我拜马叮当为师,不眠不休的跟随马小玲学习马家的本领,做马家的女人是我唯一可以回报干爹的事,而拥有将臣的力量和马叮当的心血,我能迅速的掌握驱魔龙族的所有能力,唯一一点让马小玲皱眉的是我不能喝过期血,每个月从十五开始,一连三次,我必须喝下新鲜的处子之血,否则就会全身发烫,肤色如火,痛彻心扉!不仅人间医药无效,就连应劫转世为马小虎的地藏王都毫无办法,幸好,天逸师叔已经研制出克制血瘾的药,我也遵守着每次只喝一个小葫芦所装的血,大约相当于200CC,这样她们不会死,我也不会将人咬成僵尸。
    我的师傅——马叮当曾经说过:“每个女人都曾经做过一个梦,期望有朝一日,为自己爱的人打扮得最漂亮,然后穿上纯白的婚纱走进教堂,迎接人生最难忘的一刻。我相信每个马家的女人,包括马丹娜和马小玲在内,都做过同样的一个梦,不过现实当中,我们的婚纱就是马家的战衣,但曾几何时,我发誓,永远都不会再穿上这件衣服,因为这件衣服实在太重了,穿着它连走路都很困难,以为脱了它就会一身轻松,谁知道往后的路也一样不知怎么走?其实在这么多的衣服当中,我始终觉得这一件是最漂亮的,能够穿着它去死,还可以死在我爱的男人怀中,我心甘情愿。”所以,马叮当视死如归,踏入通天阁,走向女娲……
    而北瑶光也是驱魔龙族马家的女人。
    我的命运是像马叮当那样悲凉还是会如马小玲那般幸运,她遇到了况天佑,我呢?身为不老不死不灭的僵尸之后,还有谁能陪着我走到最后,一生一世,多么漫长,有谁能够爱我?而我又将爱上谁?
    我与况天涯不同,天涯是魔星,也是真正意义上的盘古族人,是至今还留在人世中的三个盘古族人之一,将臣、人王、天涯,他们才是这个世界最后的神邸,不过人王在瑶池圣母死了之后再一次开始沉睡,而将臣已经没有心再关爱这个世界,只剩她一个,况天涯!尽管,她出生还没有1年,但三界六道十万万众生的未来全在她的手中。
    如今,她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我与小玲姐姐也一直都不愿意过早的让天涯明白马家存世的意义?尽管她看起来已15、16岁,可她还那么小不是吗?
    地藏王(应劫转世的马小虎)闭关前曾经说过:况天涯是在马家守正辟血的三千年岁月中孕育的,她应劫而生,拥有的力量或许等同于将臣、人王,也甚至比他们更为强大,所以从她出生的那天开始,地府最大的责任就是保护她,监视她,给予她一切的帮助。也因为如此,新任的地藏代理流星常常出现在通天阁。
    其实,这也算是对马家前39位传人的补偿,她们牺牲了青春,牺牲了情感,牺牲了生命,每一个都只为了人间大义而活,从来就没有一个女子能牵起男人的手,谈一场轰轰烈烈或是山泉溪流般的恋爱,当然更加不能穿着漂亮的嫁衣,走向自己心爱的人,然后做个幸福的母亲。
    身为马家的女人,手上从来就不是鲜花,紧紧相握的只有一根冰冷的降魔棒,但没有人后悔过,也没有人逃避过,她们始终都在坚持着,一步一步,从来就不会停下,也不管这一步是多么艰难,是多么危险,是多么的……伤心欲绝!





     第二十五章 女人的战争
     更新时间:2011…6…11 9:46:38 本章字数:4204

    喝血之后,灵力迅速恢复,我终于恢复到穿越前的状态。
    因为查案的缘故,我与重楼不再形影不离,等我四处奔走,还找出了青衣和“春妮”后,才明白那些女人的死亡真相太过悲哀!被害女子的魂魄已修炼成厉鬼,就要回来报复,只怕这个村子里的男人将没有一个能逃脱?
    我不是女娲,连做马家传人也不称职。因为,我没有女娲的伟大慈悲,也没有前39为传人为人类拼死相护的决心。我的心不向着人类,也许是跟干爹太久了,心中没有正邪,无法无天!从前,我只为了将臣做马家的传人,而今,我只为了马叮当、马小玲及况天涯而心甘情愿做马家的传人,只是希望在天涯真正挑起大任前为她也为人间多尽一份心力!因此,我降魔捉鬼,同小玲姐姐一起守护着世界。
    如今发现这些女人死亡的真相后,我很愤怒!
    重楼是知道真相的,身为魔尊,人间与他无关。何况,是我要独自查案,不愿他插手的,所以,他从未告诉我真相。但他不准我靠近真相,是怕我失望愤怒吧,我明白的!
    春妮果真被厉鬼所杀,但她之死确是自愿的。当她无意间知道村里命案的真相后,这个善良的孩子,竟然同意了厉鬼的做法,以血养鬼,成为了鬼的傀儡躯壳。
    难怪那天,我发现客栈里有厉鬼的气息后,又因为另一个好鬼的魂魄而迷失了方向。可春妮的血却是人放的,是青衣。他用取下的狗牙故意在她的脖子上做了两个类似毒人所咬的洞,但他不知道的是,所谓的毒人其实是病毒造就的僵尸,只不过不像完颜不破那样有力量,他是圣母心血所造就的,而这批毒人只不过中了人间之毒。看起来倒是跟黑眼僵尸的力量差不多,没有意识,见人就咬,却有僵尸的特征——獠牙。
    可惜,我的另一个身份是红眼僵尸。青衣的这一招骗过了官府,又怎能瞒得过我,他不知道,在他费尽心思撒谎之后,他的死期已经不远了。我痛恨欺骗,尽管他的欺骗是为了能骗我进村,替那些无辜枉死的女人,也包括他的妻子,讨回一个公道,但百里村的厉鬼已成,身为百里村的男人,他没有活路,不是我不肯救,而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这是规律,也是不得不遵从的法则,今生的债若没有偿还,必将祸延来生,倒不如应劫,为来生挣个干净的未来。
    至于宋青蝶,这个女人聪明的地方就是到水竹居来找重楼,可惜,她并不知道重楼乃魔界至尊,对人间之事毫不关心。不错,我确实是因为吃醋而中她的套,进了知府后花园,见到“巧遇”的厨娘,起了对春妮家的老人和孩子的怜悯之心。因此,我与重楼如他们所愿的到了百里村,也在重新为春妮家盖房后,小住了下来。
    说到底宋青蝶是一个好女孩,她也只不过是希望我能因为查春妮的死因而找到这个村真正的惨案,从而为她们讨回一个公道。她是善良的女子,同情这些女人的遭遇,可是她没有能力解救她们,也因为亲身父亲宋知府的贪婪,更无法借助官府的力量。
    “为什么选中我?”我问道。这时,宋青蝶已经被我找出来了,她一直躲在青衣家,现在我们一起到了坟场上。
    “你为了俗不相识的春妮而发誓要为她找到凶手,我想:若是你知道这些女人曾经遭遇的事,一定也不会袖手旁观,定会为她们讨回公道,惩治这些丧尽天良的畜生。”宋青蝶答道。
    “你不担心,我只是随口一说。”我笑了。
    “我感觉到你会言出必行的。”宋青蝶也笑了。
    “你在赌?不怕输吗?”我继续问道。
    “不会输。”说实话,还真不明白,她对我何以这般肯定。
    “我是真的喜(…提供下载)欢重公子,不是演戏。”宋青蝶害羞了。
    “我知道,不然你不会有为他做饭的机会。”我叹了口气。
    “你知道那顿饭是我做的,为何还夹菜给他,一般的女子应该会大发脾气吧。”她不解。
    “虽然你是个好女孩,但要陪在重楼的身边,还没有资格。他绝对不是你能想象中的人物,我唯一能帮你的就是让他吃下你亲手做的菜。”我说的话一向直白,不肯婉转,其实,只要结果是相同的,无论是直白还是婉转,一样是伤害,没有太大的区别。
    “因为你的存在吗?”她有些气馁。
    “珠玉自然难敌朗月,而朗月又岂敢同骄阳争辉?”我对宋青蝶说,却故意看向了紫萱,今日,我只穿了件白色的纱裙,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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