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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偶像-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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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生活曝光!到时焦头烂额的是各大经纪公司,这也许是大家改变自己合同条款的一个好机会。。。。。。”任何时候,交情都只能让事情的开头变得顺利,要做成一件事,利益才是最好的驱动力。

在与李孝利等人敲定了联系艺人,并在适当时候公布自己的奴隶合约后。大家就准备散了。分开前,金钟国这家伙一再提醒朴天秀,他的合同明年4月就到期,转档的费用不会很贵,要朴天秀抓紧时间办,签字费什么的,随便给点彩头就好;而金钟民则一脸歉意的对朴天秀解释着pan公司对高耀太的大恩,最后被一脸不耐烦的申智说了句“天秀是个男人,你别婆婆妈妈的”拉走了;李孝利、李真她们则是爽利的打了声招呼就走了。

成宥利在临走前对朴天秀低声问道:“小色狼,你和白姐姐到底什么关系?”结果她被朴天秀一个很实在的回答弄得和兔子一样的飞快逃走了--“你都叫我小色狼了,你说呢?要不,瞎跟着姐姐你留下来,仔细的观察确认一番?”

朴天秀装模作样的和朋友们一起出了白智英的家门,让的士绕了一圈后就回到了白智英的家。他还没离开的时候,就收到了白智英的一条短信“等下自己过来一趟,我有事和你说。”朴天秀点了一支烟,静静的坐在沙发上看白智英收拾着碗碟,那成熟的胴体在睡裙的包裹下显得分外诱人。朴天秀思考着自己和这个女人的关系,说是朋友嘛,又不是那么单纯;说是炮友吧,却似乎又不是那么毫无感情。。。。。。难道是情人?

白智英的话打断了朴天秀的胡思乱想,“天秀,你答应我的歌,什么时候才写好?”

朴天秀掐灭了烟头,走了过去,笑道:“写歌需要灵感的,姐姐先给点灵感给我?”有个词叫食髓知味,朴天秀这厮现在就是处于这个状况,他只要看见白智英,就会想到那一身牛奶似的肌肤。

白智英却躲开了,正色道:“天秀,我们不能再这样了。你别忘记了,你是有两个女朋友的人了。你想好了怎么和秀云解释了吗?”

朴天秀拿过了桌上的半瓶烧酒,灌了一口后答道:“重建只能建立在破坏的基础上。我是个混蛋,我会老实和她说的,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允许自己的女人离开。”

白智英冷笑道:“自己的女人?!那我算你的什么?泄欲的工具吗?别否认!你曾主动联系过我吗?你曾想过我吗?”

朴天秀喝干了瓶里的酒,低声道:“在感情上,我把你当姐姐。对不起。”饶是朴天秀自诩冷血,说出这话时,还是觉得心里很不好受。

白智英娇笑道:“好了,姐姐逗你玩的。回去吧,国民妹妹在等你呢。”

朴天秀点了点头,却也没说出其实文根英今天是回家陪外婆了的。在朴天秀准备出门的时候,白智英突然从后面抱住了他,一滴眼泪在朴天秀的肩头摔成了粉碎。。。。。。

朴天秀回到了家,白智英那声呢喃一直回荡在耳边,“你好狠的心。。。。。。”朴天秀从没有一刻象现在这样鄙视自己,白智英再怎么爽利洒脱远胜一般男人,也还是个女人。自己竟自私冷血到连一句安慰她谎言都无法说出。躺在床上,白智英大笑着流泪的样子一直挥散不去,这让朴天秀根本睡不着。

朴天秀爬了起来,跑进了录音室,想着那个绝望的女人,一段文字很快的写了出来“原来是这样啊,想要回去。你的冷漠都是有目的的。没有了轻抚我的你的手,现在才觉察到,你的心已离我而去。难道因为迷恋,但我还是告慰自己。我很可怜这样的自己。现在要把你忘记。去掉所有的记忆,从此不再爱了。因为我再也遇不到像你的人。无法再爱了,傻子一样,不再爱了。。。。。。请不要把对我的爱给别人。如果可以相见的话,如果可以爱的话,看着亲爱的你,我爱的多么辛苦,那一句话没有说出口。”

朴天秀谱好曲后,在歌谱的上方写上了名字《不再爱了》,这是他为白智英写的歌,专属于那个可怜可敬的女人的歌。。。。。。

PS:这是巡抚第一次用了大段的歌词。巡抚其实是个猥琐的人,远古时对白智英姐姐的视频也曾洗过内裤,但是巡抚一直是以一种同情的态度去看待这个女人的。几年的蛰伏、辛酸,熬出了自己的第二春,这是很多男人都无法做到的。为了这个坚强的女人,巡抚想给她大段的歌词。恩,就是这样。

算4500字吧,还欠大家5200字

第六十三章 少女请客(上)

朴天秀叼着支烟随意的翻看着面前的服装图鉴,辛大龙则小声的在旁边解释着:“天秀,这次有不少的服装厂商上门来要求赞助你出席青龙电影节和年末各种颁奖晚会的服装。还有青龙节3天就要举行了,你总不能就穿着杂牌的T恤牛仔裤去走红地毯吧。”

朴天秀把手中的MVIO公司的男装图鉴扔到了茶几上,漫不经心的问道:“大龙哥,怎么都是韩国牌子啊,就没有更好点的?”

李珉镕颓然的扔下了手里EXR公司的图鉴,有些愤懑的接话道:“大龙哥,这些公司怎么能这样啊,送来的产品图鉴都是男装的!有哪个男人喜欢看整本都没一个女人的书啊?!天秀啊,我看这些公司都不够重视你,干脆全拒绝了它们。”

朴天秀被李珉镕这贱人奇怪的逻辑弄得哭笑不得,“哥,我看你该吃药了,我是个男人,它们不送男装图鉴来给我挑衣服,难道还送《花花公子》来给我看女人啊!”

谁料李珉镕听到《花花公子》,马上高兴得跳了起来,大声道:“天秀,我知道你该穿什么衣服了!就穿花花公子这个牌子吧。你是属兔的,和那个品牌真是绝配啊,两只兔子。。。。。。”

朴天秀一阵无语,腹诽巴斯那个老色鬼怎么会想着用兔子做logo。而李珉镕似乎被自己的发现弄得很兴奋,说个不停,“天秀啊,你看这样好不好,你就穿身‘playboy’,头上戴个兔耳朵发箍,手上再戴副毛茸茸的兔皮手套。。。。。。我敢保证,只要你按我说的穿,你一定是红地毯上最拉风的明星!”

朴天秀一脸恶寒的问道:“要不要再加个兔子尾巴?”

李珉镕沉吟道:“那样不太好吧,是不是太像兔女郎了啊?好吧,既然天秀你有这个要求,做哥哥的一定会帮你的。就用江原道的兔子尾巴吧,据说那的兔子尾巴是世界上最长的呢。。。。。。”

朴天秀暴怒道:“滚蛋!我说你这个疯子,做事的时候能不能有一次稍微靠谱点的。属兔子的就要穿得象兔子啊?!你属鸡的,你为什么不拿鸡毛掸子做衣服啊。。。。。。”

李珉镕大笑道:“素质,注意素质啊。果然花心男都是没品的,动不动就生气骂人。”说完就对辛大龙使了个眼色,辛大龙笑着打开了办公室里的衣柜,从里面取了套衣服出来。朴天秀看到那套衣服的第一眼,就爱上了它。

这是一套英伦风的贵族礼服,却又融合了大翻领加长军礼服的特点。黑色的羊绒面料上用金线绣出了繁杂的图案,袖口和领口处都绣上了一朵金色的郁金香。而每一颗郁金香状的纽扣都是镀金的。与衣服上的图案繁杂相反的是,同样面料的长裤上只用金线沿裤缝简单的绣出了两条裤边。上衣的繁与裤子的简构成了一种奇妙的和谐。最妙的是,除了有漂亮的绶带外,这套衣服竟还有把与之搭配的礼仪剑。朴天秀迫不及待的抓过了那把黑柄的金色小剑,发现就是一个装饰品,根本不能抽出来。虽然是个假货,但不得不说,它的造型非常漂亮,与这件衣服也很搭,让这件衣服有了英气逼人的感觉。

朴天秀在李珉镕的催促下换上了衣服,又换上了高筒马靴。朴天秀满意的盯着镜子里的那个人影优雅的一笑,似乎找到了点中世纪贵族的感觉。李珉镕这贱人却递过来一副黑色的手套,很兴奋的笑道:“专门为你买了搭配衣服的,兔皮的哦,。。。。。。”

朴天秀行了个绅士礼,接过了手套,淡淡的说道:“谢谢哥有心了,我一定会买几百个鸡毛掸子,拆了好帮你做衣服的。”

辛大龙在旁边笑道:“天秀,这身衣服,社长早在2个月前就开始帮你准备了。这可是巴宝莉(BURBERRY)的手工礼服呢,社长专门让设计师按你的‘城主大人’的身份设计的。”

朴天秀这家伙虽然喜欢简单的穿着,但并不意味着他不懂时尚。巴宝莉这个英国老牌服饰也许销量和名气比不上阿玛尼等新晋品牌,但它能一直排在全球男装的前十,自然有它的生存之道--它的手工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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