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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传奇生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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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凤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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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1节

开始玩网络游戏还是最近的事情,舒解压力需要玩耍。凑热闹,于是在网吧的观摩里选择了《传奇》,在论坛群朋的搔痒下开始了《暗黑破坏神》。

《暗黑》不提了,至今仍在摸索中,对《传奇》倒是有了些心得。

“职业玩家”老唐说,曾经和遥控一起玩过《传奇》测试版,众人千篇一律的法术和装束,让他很快没了兴趣。其实那游戏还是很有意思的,不客气地说,那个世界和《暗黑》游戏实在该换个名称DD我还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有趣的游戏,能把人性的阴暗面夸张放大到极点。身在其中,起初会有遇人不淑的感慨,时间长了,就会产生洪桐县里无好人的结论。

老实说我曾经想放弃的。幸亏固执至偏执的脾性,使得我坚持了下来,终于小有成就,练出了个38级的道士。(我是十三区烈焰二的玩家,起初的ID叫4141,现在依然是女道士,大号是古凤阁。)

一向喜欢独立而又多事,执著兼带怕死,这样一来,自然希望有法术可以自救,顺便救人行善。试玩后发现唯有道士满足这要求,于是义无反顾地练起了道士。

注册完毕后,赤身裸体站在新人村,第一次玩网络游戏,感觉非常新鲜。

由于是独自开始的游戏征程,周围没什么朋友关顾指点,孤家寡人一个。布衣木剑,傻傻站在安全区。有人问,组不组?我不懂那是什么意思,凡是不知道的一律不干DD撒腿就跑,到处点服务器设定的人物以便看说明。知道打鹿挖肉可以挣钱后,独自辛勤劳动起来。

攒了点小钱,想去买药。不成想谁也不招惹,一进药店就差点被杀了。回到安全区,血几乎全空了。一直都没求人帮忙的习惯,我不会学着人家叫“加加加”,只好自己吃了游戏附送的那个小血瓶子,继续出去打鹿。心里想:“我不去药店还不行么,以后假如有人靠近,先跑了再说。”

初期只有靠挖鹿肉赚钱。我吝啬成性,没药可吃了,红血少下去的时候,就去挖别人打完不要的鹿。等红血恢复个七八成,接着去打几个,总之再没敢靠近别的玩家,也没再进过药店,最高兴的就是升级的刹那,红兰全满!

玩其它游戏我一贯是攒钱的疯子,这时也不例外,因为老不买药,小心翼翼看护着自己的小命,挖鹿肉几十几十这么挣钱,到5级居然靠鹿肉挣出了一万多元来(是不是很无聊?)。

没给帐户冲值前,身上的钱不能存,虽然级别不够穿不上,我还是乐颠颠冲进了衣服店,买了我认为最漂亮的灵魂女衣,放在包裹里观赏。也许是女人的通性,穿不上的衣服,看着也挺开心,那可寄托了未来的目标呢。

苦难开始了。

记得第一次被杀是死在弓箭兵身旁。当时我看见一个大血瓶子在他身后闪烁,便兴冲冲上去检,没等我拣起飞来横财,横祸先到了。都没看清弓箭兵如何出手,我已经看了黑白电视(死亡后画面是黑白的,不再五彩缤纷。)。辛苦挖的肉掉了一地,更纳闷的是边上一个布衣看在眼里,哈哈大笑,上前拣走了我的收获不算,还拣走了弓箭兵身后的药水。

“笨蛋!”他撂下这句扬长而去。

我是笨,当时不知道他有穿人外挂(其中用途之一便是可以在物品和人物重叠时,安然拣走东西),也知是被陷害了,那药品就是他自己扔的。现在回想起来,连不值钱的鹿肉都要骗,这家伙也太没品了。

横财不琢磨了,还是打妖怪吧。专心打半兽人的时候,根本就没看见有人,几个小火球划过,打的不是怪,是我。当时我不知道怎么中止打怪物而选择逃跑,每次一点怪物后就会打到底,更不知道卷书可以达到瞬间转移逃离危险的目的,在小村里也没买。我跑不了也没红药可吃,当即倒下了。最善意理解是小法师误伤,结果令人失望,实情是他恨别人用穿人抢了他的药,索性把气撒我头上了。

再次按下“Alt”和“X”键复活,我已经回了游戏起点DD新人村的安全区。这次我必须去药店买药。可才进药店门,一个闪电当头劈了下来,我又倒下了。“清场了清场了!”原来是店里的轻盔法师和武士要比斗,不想有外人在场。

我奇怪得不得了,合着药店是他们开的,他们要打架打一宿,是夜别人就休想买药了?

这么接二连三死了几次,开始有点气愤。在地上躺了一会,便释然了。玩传奇的大多是小孩子家,小孩子家的特性就是精力充沛,不打架他们玩什么呢?我在地上笑了一声:“呵呵,知道了。”

退出游戏,再度复活。

测试版不能享受仓库的保管功能,我只能时刻将衣服带在包袱里。正庆幸药店是死人不爆东西的场所,灵魂女衣没掉,这也高兴早了。

待我到肉铺前卖包囊里的剩余猎物,忽然血见了底。

砍我的和我一样是个女布衣,她的级别并不高,估计看我快没血了,所以才下手。显然她自己也很意外,居然布衣死了能暴出灵魂女衣来,兴高采烈拿走了。

这次是赤裸裸的杀人抢劫,我失去了包囊里最值钱的装备,也失去了对传奇人的信任。

当天,我决定给这帐户冲值,不信在这游戏里,自己就无法生存。

依然是稻草人和鹿,乍看无穷无尽的森林。我不敢独自跑出太远,但心里有了个明确的目标,那就是不断冲级、冲级。只要级别高了,就不会轻易被别人拿作发泄的靶子。

正在打个半兽人,有个赤裸的人出现在视野边角,名字是鲜红的。早听说红人是杀人惯犯,何况他的名字叫“魔头”。

我希望尽快把半兽人打死,结束战斗,这样就可以撒腿跑了,然而低准确的攻击往往不如人意。红人魔头靠近了我,举起了他的木剑……三下两下打倒了半兽人。

我放下心来,一边上下打量他,一边说:“谢谢。”

他也在打量我。问:“几级了?”

“五。”我如实回答。

“那很快就可以练医疗术了,去比奇么?可以买书了。”

“我现在还不敢,路上跑的时候会伤血,还有很多怪。”

“不怕的,我们组吧。一路杀过去,很快就到7级了。”

“什么是‘组’?”我有些羞愧自己的白痴。

他狂晕,知道我是第一次玩之后,费了不少功夫才说清楚,“组”就是“组队”的意思,有了队友后可以分享经验和怪物爆出的钱物,所有操作步骤就是点击聊天框上面的小按键,图案是人头的那个,输入伙伴名字就成了。

一起打了一会,经验果然涨得快多了。他显然还不满意,让我等等,另外密(密语传呼的意思,类似千里传音。)了他的几个朋友,清一色小布衣,之后一行五人,由魔头领路,浩浩荡荡杀向比奇大城。一路上,只要爆了东西,都由魔头拣起来,他是老大。

这是我第一次和人组队练级,功力突飞猛进,感觉真爽。初期能爆的最贵重物品就是魔法头盔,每次爆头盔,魔头总在大笑之后转给我,余人只取药品。

很快到了比齐大城,在魔头的指引下,我到技能书店买了治疗书,可以帮伙伴加血了。从此,他们不让我动手打怪物,只负责当护士++。

这些最初的伙伴,如今只有法师“雾里看花”还在同一个服务器上练他的号,余人都离开了。至于魔头,后来还遇见过两次。他在十区是30级战士,曾经想让我转去那里以便带我,可后来他被盗了号,这邀请也就不了了之。巧的是当我成了35级的带狗道士后,他也曾想到这十三区,让我带他,可就在答应他的当天,我也被盗了号,爽约了。或许这也算是命运。

头一次从安静偏僻的新人村进入省会大城,感觉真和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一样,觉得什么都好看,连阳光都特别灿烂。之前因为伙伴们忙于升级,没容我细细端详这个城市,和他们分手后,我才得以重新打量城里的事物和人群。

城里的建筑大多都有楼梯,飞檐斗拱,红柱黑瓦,不象新人村里尽是平房茅屋。新人村的角色无论是什么职业,大家都手拿木剑,笨拙地砍着小鸡小鹿,清一色都穿相同的服饰DD女的是红上衣蓝裙子,还和村妇一样扎着头巾,男的穿白短褂,黑裤子,连腰带都不系,怎么看总觉得一个个腆着肚子,傻乎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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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就不一样了,法师穿着庄重的黑色长袍,动不动使出个叫不上名的厉害招数。道士们一身斯文的白色道袍,连带舞动兵器的姿势都显得俊雅脱俗。武士除了绿色的盔甲,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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