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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妈说得很有道理,女人的青春有限,如果年轻的时候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等老了,那就没得选择了。
“妈,我还是怕。”
“别怕,女人想要幸福,就要大胆去追求,别像你妈妈那么失败,尽是毁在一个没有用的男人身上。你长得很漂亮,又还年轻,趁着还有资本就好好把握机会吧,别等到像你妈妈这样的年纪才知道后悔。”
如果当初她敢像林舒柔一样,大胆的背叛婚姻,跟着有钱的男人走,也不至于过现在这种穷日子。
“妈,万一找不到比少华更好的,那怎么办?”谢明珊不敢放手去搏,只想保住现在拥有的一切。
“傻瓜,当然是看到更好的再跟别人走啦,在没有发现更好的之前,你还是要努力的守住现在拥有的,还要想点办法,把温家的钱放到自己的口袋里,这样以后才不需要害怕。温家也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经常跟一些上流人士打交道,你自己就留意点,看看有没有更合适的,知道吗?”
“这——”
“别再指望温少华能给你幸福,今天你受了怎么大的委屈,他有为你说过一句话吗?没有,这样的男人靠不住,你只能靠你自己。”宁妍看到女儿还在犹豫,于是更强劲的劝她。
谢明珊想了想,于是点点头,同意了妈妈的说法。
妈妈说得没错,她不能再指望少华给她幸福,从这几天他对她的态度可以看得出来,他已经不再像以前那么喜欢她了。
既然他无情,那就怪她无义了。
“妈,我明白了,今天暂时不回温家,明天再回去。”谢明珊想通了,于是站起来,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现在回温家,就是回去受气,她再不会那么笨呢!
宁妍看着自己的女儿回房间,脸上露出一个坏笑。
她还要靠着这个女儿过上好日子呢,既然温家给不了她,那她就换别家,就不信找不到更好的。
谢正风站在房门后面,把这母女两个刚才说的话听得是一清二楚,好是心寒,忍不住流下了伤心难过的泪水。
虽然他早就知道宁妍不喜欢他,可是万万没想到,她居然这样教女儿,难怪女儿会变成这样,就因为有这样的母亲。
可是一切都已经定型,他还能怎么办?就像刚才,如果他出去劝她们,势必又是一场家庭争吵,而输的人,往往都是他。
相比之下,还是千凝比较懂事,这一次送了好多衣服给他,今年的冬天,他就不会再挨冻了。
谢正风走到床边,将那两件大衣紧紧的抱在怀里,感受着里面传来的温暖,脸上浮现出了幸福的笑容。
他这一辈子都干不出什么大事业,所以注定是个平凡的小阶层百姓,给不了宁妍想要的那种大富大贵的生活,所以他不怪她的怨,只怪自己没本事,没能让她过上那种富裕的生活。
没关系,起码他还有疼爱他的侄女。
第121章 她当真了
谢千凝自从离开谢家之后,脸上就没再露过笑容,有时候还伤心得想哭泣,即使她很努力的让泪水倒流,但是眼晕却掩盖不了一切。
明明说好了一切都与她无关了,为什么她还会伤心?
封启泽不放心她,时时刻刻都陪在她身边,半刻都不敢离开,心里其实也不好受。
她的伤心,是因为所谓亲人的厌恶,还是因为温少华?
虽然他相信她不会再对温少华有半点心思,但就是忍不住会想到那个方面,因为他太害怕她回到温少华身边了,毕竟他们曾经是十年的未婚夫妻。
或许是他多虑了吧。
入夜的风,来得有些冷意。
谢千凝漫无目的的走在灯红酒绿的大街上,看着那些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在纸热金谜都市中,重复过着一天又一天的生活。
其实在过去的十年里,她的生活何尝不是重复着一天又一天呢,只是性质不同而已。今天回到谢家,经过这场大闹,从今以后,她和温家不再有任何的关系。13277187
反正她和温少华也不再有任何的可能,没关系就没关系吧,她现在应该要找新的事情来做,忘掉以前,改变以往所有的一切。
“小猴,你觉得我适合做什么呢?”她突然笑嘻嘻的问。
“当然是做我的女朋友。”封启泽毫不犹豫的回答,脸上带着窃笑。
听到她问这样的问题,他就可以断定,她已经自我调节好了,没再想着那些不开心的事。
能自我调节得好,那就证明温少华在她心里的分量比之前少了很多,甚至是没有。
“除了做你的女朋友之外呢?”她白眼瞪着他,没好气的问。
“那就做我老婆。”
“我是在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我也是在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他停下脚步,轻柔的拉起她的手,深情的看着她,温柔的求着:“千凝,嫁给我,让我照顾你一辈子,好吗?”
“我们的发展会不会太快了啊?”她害羞的低着头,心里有些兴奋,但又有些害怕。
婚姻不是儿戏,她不能像其他的女人一样洒脱,合不来就离,对她而言,婚姻是一辈子的事,不能草率。
“哪里快了,我认识你都快二十年了,还快啊?别人花个一年两年的时间,甚至是半年几个月就能追到手的爱情,我得花上差不多二十年,相比之下,我们的发展算是慢的了。”
“喂喂喂,什么二十年啊,虽然我小时候就认识你了,可是这十六年来你在哪里发霉我都不知道?现在我除了知道你是封启泽,封氏帝国的大少爷之外,对你的一切根本就不了解。还有,你问过你的家人了吗,万一他们反对我们怎么办?”
直觉告诉她,事情没那么简单。
“傻瓜,这些事交给我处理就好,你只要开开心心的等着做我的新娘子。”他微微的弯下要,面对面的看着她,满脸自信的笑容,说完之后习惯性的用手捏了一下她的鼻子。
“谁要做你的新娘子啊,讨厌。”她害羞的口是心非,将他的手推打开,然后快速的往前走,心里是扑通扑通的乱跳。
活了二十八个年头,头一次有人跟她求婚,虽然之前他也曾经说过类似的话,但那个时候她以为他是在开玩笑,所以没当真。
但是这一次,她当真了,所以心才会跳得那么快。
封启泽听出了她的口是心非,于是激动的追上去,将手搭在她的腰上,搂着她一起走,还将嘴附到她的耳边,挑逗道:“你这辈子是做定我的新娘咯,等着吧。”
“这里人很多,你别那么不正经好不好?”她稍微用力挣扎,一脸的羞意。
然而这点小力道的挣扎,根本就没用,还不是依然被人搂着。
他紧紧的搂着她,就是不放手手,两人亲密的走在大街上,像是一对亲密的恋人。
不过在别人看来,这很正常,并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这时,刚好经过一家珠宝店。
多时的这。透过玻璃,一条精致的项链引起了谢千凝的注意,忍不住的停下脚步,站在外面,透着玻璃往里面看,惊叹道:“哇,好漂亮的项链啊!”
曾经,她也这样的站在珠宝店外面,看着里面各种各样的首饰项链,期待着温少华能买一条送给她,哪怕是水晶的也无所谓,因为这象征一种意义,一种名花有主的意义。
不过现在,她很庆幸温少华没有买过给她,这样她才可用把这种象征的意义留给更值得托付的人。
封启泽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发现她一直盯着那条项链,于是宠溺的问:“你喜欢这条项链吗?”
“喜欢。”她目不转睛的看着那条项链,直接的回答。
“走。”得到她的答案,他立刻牵着她的手,往珠宝店走去。
她惊讶的看着他,诺诺的问:“小猴,你要干嘛呀?”
“进珠宝店当然是买珠宝,还能干嘛?”他拉着她,走了进来,随便找了个售货员,用命令的语气说道:“摆在外面那条钻石项链,我要了。”
“先生,对不起,那条项链昨天已经被人订下了,说今天要来拿的。”售货员鞠躬道歉的解释。
谢千凝一听,心里有些失落,但并不是很在意,于是想拉着封启泽离去,然而他去死死的站在原地不走,板着一张脸,强势的说道:“我出双倍的价格,买那条项链。”
“这——”售货员有些为难,不知道该怎么说好。
“小猴,你又在发神经的烧钱啦,快走快走,我不要了。”谢千凝不管了,使劲的拉着他往外走。
“千凝,我说过,我赚的钱就是给你花的,要是不花,留着干什么?”封启泽无奈的被她拖着往门外走,但还是不愿意放弃那条项链。
这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如今他赚了怎么多,不花掉难道还要带进棺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