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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
“这个还能有假,”巧云嫣然一笑,“二姐,你就等着抱外孙吧!”
旁边的春妮知道巧云没安好心,话中有话,脸“腾”地红了。
村民也一拨一拨地问讯,欢声笑语又充满了这个拥挤不堪的小院,巧云也一个劲儿地说着感激的话。
我的村庄,我的家。她在心里慨叹。
我是不是也该慨叹一下呢?这是一个看似美满的结局。我们姑且不说巧云将来会有怎样的生活,她们的爱情能持续多久?我还是为他们的相聚和结合而感慨万千。不管怎么说,当人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的时候,总算做了一回自我,也就应该知足了。至于未来的命运能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该认不认命?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看法。我,只能言尽于此。能支配巧云命运的除了社会大背景,就是巧云自己了。我,只是一个看客,无力,更无法替她寻一条更光明的坦途。
朋友,你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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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春妮出嫁
春妮要出嫁了。
接到消息的巧云带着三岁的女儿囡囡提前两天赶了过来。
在春妮出嫁前的几天里,倒是囡囡出尽了风头。她天性活泼好动,没有丝毫羞怯。特别是春妮化妆那会儿,囡囡滴溜溜地围着她转,口里还不住地说着:“新娘子真漂亮,新娘子真漂亮。”
二姐一把把她扯到怀里。
“小囡囡,咋不叫阿姨叫新娘子了呀?”
“我娘说的,阿姨要做新娘子了。”
旁边一位大嫂故意打趣她:“囡囡,你娘是不是也是新娘子啊?”
“我娘不是。我娘不漂亮。”
逗得周围的人全笑起来。
最开心的当属巧云。几年过去,从一个普通知青,变成了的的道道的庄稼人,自己也说不出是幸还是不幸。可能真的如女儿所说,自己不漂亮而且也不再漂亮。漂亮只属于过去,农家的生活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也浇灭了她沸腾的心。她知道自己再也不是那个貌若天仙人见人爱的林巧云了。也正因为这样,她的心反倒踏实了,她觉得自己原本就不该生在城市里。而她的那个卫建国,生于农村,长于农村,自然也习惯了循规蹈矩地走祖祖辈辈趟出来的路。这就是农村,几千年来固定不变,自己这一代自然也改变不了。
看着即将出阁的春妮,不自觉地想起她们在一起时的欢乐时光。人生,有这样一段值得回味的追忆也知足了。她不是没有同命运抗争过,可争来争去,还是争不过土坷垃。每次回城看望爸爸妈妈,自己也隐隐有些难过,但命运既然做出了这样的安排,也只能随波逐流了。偶尔,她也会伤感,不是为自己,而是为女儿。只要山村状况不改变,女儿也就永无出头之日。她常常自我安慰,这种奢望也会慢慢消失的。就像自己,曾经的追求和向往都随着时日消磨掉了。或者,这才是真正的生活,也只有这样的生活才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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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有理由埋怨卫建国,他那刚刚燃烧的火苗还是因自己扑灭的。如果没有他,自己早就成了孤魂野鬼了;如果不是她,他可能已经扶摇直上,过上城里人应得的生活了。一切都是命定如此,谁也怨不得谁。至于说爱情,慢慢也就融化到生活里去了。有时想起来,她都暗自发笑:辛辛苦苦地劳作,还有闲心体味爱情吗?爱情,是有闲阶级的附庸,对劳动人民来说,还只是奢侈品。
那么,现在的春妮还能感觉到爱情吗?她不好问,但从二姐的话里听出来,那个林瑶自从回了城,没过多久,也就杳如黄鹤了。这次春妮结婚还特地告知了他,除了接到一封祝贺的信,还寄来了一百块钱。可以想见,爱情其实是可以轻而易举地买断的。一百块,可不是个小数目,是几个农村壮劳力一年的收入,可见,爱情还是有价值的,而且价码不菲。她不知现在的春妮在想什么。她还会想念她的林瑶吗?她深埋心底的爱情还会发芽吗?
春妮已经化好了妆,脸上洋溢着甜蜜和幸福。听二姐说,春妮的对象是邻村的,高中时就一直追她,很出彩的一个小伙子,自己一眼就看中了。开始春妮还有些犹豫,架不住他软磨硬泡,终于搞到了手。春妮,一个体验过另类爱情的女孩子,终于在爱情的磨砺中成熟起来了。她开始懂得,爱情是转瞬即逝的,生活才是经久不息的。
春妮一把火烧掉了林瑶的所有书信,苦笑着答应了母亲的恳求。
做娘的没法选择爱情,却有眼光选择生活。春妮不知道这算不算是父母之命,但冥冥中还是认同了父母之命。其实,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父母之命,父母只是起了一个助推的作用。岂止父母之命,连媒妁之言还必须要有呢。当男方派遣媒婆来提亲的时候,这门亲事早已经定下来了。
春妮曾经因林瑶幸福过,那是因为有爱情作燃料。现在,她脸上又绽放出绚丽的光彩,是可以预见到的对美好生活的期望的幸福。那个高中同学不仅相貌一流,家庭条件更是首屈一指。前者为春妮所认可,后者为父母所赞同。绕来绕去,爱情还是离不开生活啊!
看着巧云晒黑的脸庞,二姐都有些不忍了,在她的身上,已找不到一点城里姑娘的痕迹。不过,还能说什么呢?就像春妮,现在还是个孩子,很快,就成|人家的人了,然后,蹈自己的覆辙,没有再回头的机会。即使有机会,这头,还能回得过来吗?她不由得想起身处异乡的儿子,他也该娶妻生子了。只是,他过得还好吗?他的记忆里还有这个娘吗?
刚刚还甜美地微笑着的春妮,打扮好后亲了亲囡囡的小脸蛋,又牵过巧云的手,轻轻拍了几下,竟一句话也没有说出。
她或许在心里问:这就是那个漂亮的让自己羡慕得要死的巧云姐姐吗?这也会是将来自己的样子吗?爱情可以成全一个人,也可以扼杀一个人啊!
她饮泣着扑到母亲怀里。二姐搂着她,泪花又开始围着眼眶旋转。抱着春妮,看着巧云,不觉又想起毓秀。那个孩子,命也苦呢,去了信也没见消息,定是抽不开身吧。
“娘,毓秀姐姐来信啦。”春玲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她赶紧拆开,抽出信穰,仿佛才意识到自己并不认得上面的字。
巧云把信念了一遍,边念边开心地笑。
“噢——,毓秀姐姐也要生小宝宝喽!”春玲先拍着巴掌转着圈地跳。
二姐喜滋滋地接过信,翻来覆去地瞅。春妮一把抓过来,“娘,你又不识字,干瞅个啥啊?”
二姐还是高兴得合不拢嘴:“你娘不识字,看着也高兴呢。”
囡囡凑过来,挤到巧云怀里仰着小脸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娘,那个上海的阿姨也要有小宝宝了吗?”
还没等巧云回答,二姐上来摸摸她的小脸蛋。
“是啊,姨姨要生小宝宝了呢。你喜欢小弟弟还是小妹妹呀?”
“我喜欢小弟弟。”
“为什么啊?”
“小弟弟好玩。”
春妮要走了,二姐倒没显得怎么悲伤。看着待嫁的春妮灿烂的笑脸,巧云又想起了她和毓秀离开秀水村时的情景,自己也弄不明白最终返回的决定是对还是错。
或许,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命运使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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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七章 毓秀伤魂
清明节。
苍松翠柏,小草初绽新芽。
毓秀肃立在妈妈的坟前。
令毓秀不再孤独的是,这次不再是一个人,除了丈夫、儿子,还有哥哥、嫂子以及七岁的小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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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哥哥搀扶着须发皆白的爸爸在墓碑前停立了好久。抚摸着墓碑上妈妈的名字,爸爸感慨万千。他自言自语地念叨着,表达几年来对她的思念。最后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我终于平反了,你要是看到今天多好啊!
听着爸爸的哭诉,几个人的眼眶都湿润了。毓秀也在心里默默祷告,再次为逝去的妈妈送去平安的祝福。
人的一生,就是这么简单:来了,走了。
可世事又让人间这么复杂,活,活着不宁;走,走得不安。
已经逝去的人还会知道世间的这些事吗?要是真有在天之灵就好了。毓秀想,妈妈走时没能瞑目,现在总可以心安了。如果她不知道人间发生的这一切,不是仍处在不安之中吗?该以什么方式告诉她?毓秀把果盘摆好了,点上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