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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只有少数龙类能做到,譬如说……龙王。”老板转身,手指探进青砖墙缝中,用力抽出一块砖,伸手到墙里摸出了一个蜡染的蓝色布包。他看了恺撒一眼,缓缓地揭开那个布包,里面是一本毛边纸的册子,手抄本,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纸页脆黄,封皮上写着“天变邸抄”四个墨字。
恺撒接过那本册子,小心地翻看。
“以前淘到的货色,明朝时候的古书,纸是桑树皮和龙须草制的,后人仿造不起。这是明朝不知名作者的笔记,记叙王恭厂大爆炸,是民间文献中资料最丰富的一种。虽然它里面记述的有些事太过玄异,比如爆炸前的异象提早一个月就出现,观象台上成群的鬼车鸟聚集,嘶叫声如同哀嚎。但是‘鬼车鸟’并不是种现实存在的鸟类,它也叫做‘f’或者‘九头鸟’,它曾经有十个头被周公射掉了一个,只剩九个,长不好的脖子里总是滴血,大的鬼车鸟翼展有丈许,是种地地道道的鸟怪。如果这种东西真的存在,大概能够改写生物学史。”
“这是孤本?”恺撒扬了扬那本书,“一本明朝手抄本你准备卖20万美元?”
“不,遍地都是。但是……”老板顿了顿,“这本的内容和传世的《天变邸抄》都不一样,它里面多出了一大段内容,有关于堪舆学。”
“堪舆?”恺撒一愣。“就是风水学,中国人相信这是一门科学,寻找龙脉什么的。这本书最初的作者是个风水师,他的工作就是在北京城里帮人寻找龙脉,好确定下葬的吉穴。他详细记述天变的原因是,他认为这场灾难截断了龙脉。”
“这得是一本多神棍的书。”恺撒说,“不过听起来这些乱七八糟的线索里。确实藏着条龙。”
“这本册子里详细地记录了他在北京城里如何寻找龙脉,明朝时的北京和现在的北京在基本相同的地址,只是有些地名改了。”老板递过一张折叠好的老旧牛皮纸,“20万美元卖这本书,附赠一张大四开的明朝老地图,怎么样?价格还可以吧?”
恺撒接过那张牛皮纸,“也是你以前淘来的的宝贝?”
“不,中国地图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2003年第二次印刷,我用了八年,在二环里遛弯总带着它,要不是看是大客户,可舍不得轻易出让。”老板很严肃。
恺撒耸耸肩,笑笑,“再加个赠品吧。”他指了指墙上那套嫁衣,“那身衣服。”
老板拉下脸来,“我没有漫天要价,你也不能坐地还钱吧?那身衣服光缎子就花了我四千多块,挂价两万八。”
“没带那么多现金在身上,”恺撒从怀里摸出一张银色的卡片放在那个纸袋上,“这张卡是白金质地,花旗银行送给黑卡客户的纪念品,换那套喜服。”
老板把白金卡片练着纸袋一把抓过,“归你了!真有眼光!现在要找那么好的正统旗袍裁缝可难了!”
恺撒站起来,抬头看着墙壁上的喜服,“那张侧脸是你画的?”
“随便临摹几笔,我当初也学过点花鸟,还会写毛笔字,我当初大字报写得很好…”老板沾沾自喜。
“有点像她。”恺撒满意地点点头,“会很配她的。”他提着包好的喜服走到凤隆堂的门口,忽然回头,看着趴在柜台上数钱的老板,“林凤隆先生,你说你不会说德语,从小生活在中国。可你有很好的理科背景,你了解核原料分理技术,你甚至知道言灵序列表,那张表格最终完成是在1972年,‘莱茵’这个名字也是1972年才确定的。谁教你这些的?”
老板一愣,笑着搓手,“上网啊,我上网学习。”
“谎话说得真蹩脚,我不喜欢和说谎的人做交易,”恺撒淡淡地说,“不过这本书是真的,所以我愿意付钱。但如果你有什么其他目的,我保证你会后悔。”
他走出门去,在背后放下了棉帘。
红酸枝木的屏风后走出了一身黑色西装的年轻人。恺撒和老板说话的时候他一直站在那里,和黑暗融为一体。
“现在放心了?都是按照你们说的,我可没有多说什么奇怪的话。”老板看也不看那个人,继续数钱,“你听这个壁角很容易被发觉,他现在的言灵是‘镰鼬’,领域内一切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
“但你可以中和他的领域,”年轻人说,“那本书里真的有龙王的线索?”
“应该就隐藏在里面,但我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老板耸耸肩,“不过既然他是加图索家选中的继承人,应该比我有本事,而且……找沉睡的龙王和苏醒的龙王,难度完全不同。这几天微小的地动越来越频繁,就像你们猜测的那样,他快要按耐不住了。”他把数完的钱塞回纸袋里,塞进收银的铁盒子里,“你们还应该付我250万美元的尾款。”
“恺撒拿到那本书的时候,尾款已经打进你在瑞士银行的账户了。”年轻人皱眉,“你不该是一个对钱那么在意的人。”
“作为一个老人,我没什么别的追求了。”老板笑笑,苍老的脸像是一朵绽开的菊花,“你们花了500万美元从我这里买到那本书,又让我出面转手交给他,太绕圈子了,不能直接给他么?”
“他对于家族的安排,一直有些抗拒。”年轻人说,“还处在叛逆期吧?”
“这样他就会认为凭着自己的力量杀死了龙王?哈哈,那只会增加年轻人的叛逆吧。”老板说。
“不用担心,所有骄傲的鸟,有一天都会飞回巢中。”年轻人抬头,看着白墙上那个女孩的侧影,喜服被取之后,露出了下面写意的线条,只是漫不经心的两笔,勾勒出女孩挺拔的身姿。
“你是照着陈墨瞳画的?”年轻人皱眉,“这样太冒险,如果恺撒看出来,一切的努力都白费了。”
“我对自己的画技有信心,”老板笑笑,“而且那个女孩子很漂亮,确实是一个值得入画的人,如果作为人体模特会很惊艳。”
“别这么想,如果那样恺撒会杀了你,他未必做不到。”
“随口说说而已,而且,我是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关了这个古玩店,离开这里吧。是的,在名单里你已经被划掉了,但这么多年,你的老朋友昂热一直在找你。他知道你还没死。”年轻人冷冷地说,“弗里德里希·冯·隆先生。”
老板的脸沉了下来,“弗罗斯特太多话了,他不该跟你说起我的名字。我希望知道我名字的人到你为止,帕西先生。”
“对我没有保密的必要吧,”帕西轻声说,“反正我也是个活不太久的人……”他指了指墙上写意的人影,“那张画能拓下来么?我买了。”
5|美好的一日
“今天出去逛逛么?我给你买了件礼物。”恺撒一边开车一边发短信。
秋天是北京最好的季节,天空高旷,道路两侧的树上都有金色落叶翻飞而下。他就像个出门遛弯的八旗子弟,开着一辆敞篷小车,慢悠悠地在老城区溜达,车后坐上架着刚买来的楠木鸟笼,里面还有一只能学人话的八哥,副驾驶座上摊开一件大红色的嫁衣。
“我已经自己出门逛了,不去找你了,你来找我吧。”几分钟后诺诺回复。
恺撒愣住了。他当然不介意去找诺诺,但是他不知道诺诺去哪里。他试着拨诺诺的电话,手机已经关机。
“真是个特立独行的妞。”恺撒有点无奈。
他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喜欢诺诺什么,但是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因为他不知道诺诺心里到底有什么,所以就更加喜欢她。
其诱惑力好比虽然不知道秦始皇陵里面到底有什么,但是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想挖开来看看。有时候恺撒觉得诺诺距离他很近,有时候分明拨个电话就能找到她,却又觉得捉摸不透,最初叫诺诺“小巫女”的就是恺撒,你永远不能理解一个巫女所做的一切,她跟你的世界观完全不同。
她有时候会聚精会神捏整整一个下午的软陶;有时会喝上半瓶威士忌像小疯子一样和苏茜坐在窗台上唱歌;有时候她会独自去酒吧条一整夜的舞,红发摇曳,引得十几个男孩围绕着她;有时候却能扎扎实实地坐一整天啃书本,带着黑色胶框眼镜,好像个完全不懂外面世界的学术妞儿。
暑假的时候恺撒和她旅行去斯德哥尔摩,诺诺摸着窄巷中的高墙,闭着眼睛,漫步而行。她会忽然指着一块被磨光的的地面讲一个故事,说十八世纪曾有一个很老的小贩在这里做生意。
小贩没有了腿,因此总是坐在地上,硬物在地面上滑出的痕迹是因为他双手握着帮助行走的铁板,墙上的细小刻痕则是他计算收入的账单。
她全心全意做什么事情的时候总会沉浸在里面,恺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