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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妈忙拦着,说:“小姐,您就别去火上添油了。秋薇按说也该管一管,最近是越来越没规矩了。小姐你是知道的太太规矩多。刚太太问你去哪儿了,秋薇一个字不肯透露。可把太太气坏了。”
静漪呆了脸。一阵懊悔。秋薇那丫头性子憨,只认她一个主子,自从跟着她,可是娇贵的很,就算犯了错,她都舍不得拿重话说她一句。这下竟然被关起来了,还不知道怎么哭呢!
“小姐也别着急。等会儿太太消了气,也就放她出来了。不打紧的,后院又不是牢房,不碍事的。”乔妈说。
哪知乔妈说者无心,静漪听者却是有意。牢房两个字说出来,静漪竟觉得格外的刺心,人也不由得就发了怔。
乔妈看看静漪的脸色,站在一边候着。
静漪也只好快快的洗漱过重新换了衣服,让乔妈给她梳头。
她头发又长又多,乔妈老眼昏花的,很久没有伺候过她梳头了,未免有些生疏简慢。她习惯了秋薇的利索灵巧,得耐着性子才由着乔妈给她反过来覆过去的梳了个最简单的辫子。可没等她站起来,发顶已经散了。她只好拿了个发箍戴上,乔妈倒是挺得意的说:“多好看啊。”
静漪本来心里着急,看乔妈这样子,也忍不住想笑。她在乔妈怀里腻了腻,说:“我得去我娘那里了。”
“小姐,别跟太太拧着。”乔妈摸摸静漪的脸,看着她,说:“太太有心气痛的毛病,就算旁人不心疼她,你也得头一个心疼她,是不是?这些年要是没了你,太太还有什么趣儿呢?你得替她想想。你出嫁了,她在这个家里,还要过下去的。”
“乔妈,别说了。”静漪扭开脸,站起来。
“我多嘴,小姐。可你是我奶大的,和我那凌丫头一样的亲。凌丫头去年也嫁人了,等小姐你嫁了人,我就伺候太太;日后我老了,太太不用我了,我就跟凌丫头去的。小姐,我的指望是凌丫头,太太的指望就在你身上。将来你嫁个好姑爷,太太日后好跟你过更好的日子。小姐你识文断字,那些我不懂的大道理你也懂,我也说不出什么来劝你,就想说一句话,总归老爷太太看人是不会看错的……”
静漪转回身来搂着她的乳母,不声不响的摇了摇头,松开她,出了房门。
宛帔吃过药,半卧在榻上,正在等着静漪来。
静漪进门就闻到药味,心里不禁难受。从小到大,只要是闻到这个药味,她就知道母亲又要好几日卧床不起了。她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会有心气痛的毛病……
“娘?”她小声的叫着,走过去,坐在母亲身边。
宛帔看看她。
“您好些没有?”她被母亲这样瞅着,有些坐立不安。见母亲不语,她硬着头皮又开口,“娘,能不能把秋薇先放出来……”
宛帔说:“我得让你知道,跟着你的人,是伺候你的,不是为虎作伥的。要是跟你一起瞒骗我,绝不能饶。”
静漪咬了下嘴唇,说:“秋薇还小,不懂事。”
“她再不懂事,总该知道主子的话哪句该听。”宛帔瞪了静漪一眼,对翠喜说:“让秋薇回她房去,没我的话不准她出来。”
静漪刚要松口气,就听母亲说:“你也一样。今天的事情被你父亲知道,不但你,跟我也是没完没了的官司。”
翠喜出了门,屋子里就剩下母女俩。
静漪低着头。
她想起回来的时候,远远的看到三太太她们,不知道翠喜有没有和母亲说起。若是三太太和父亲说了,恐怕这事情没那么容易了结……她揉了下耳垂。
她自来心里紧张的时候,便下意识的会揉耳垂。
此时天色渐渐的暗了,榻靠着南窗,还算亮堂。
她看看母亲。
宛帔怕冷,大热的天也总是穿着长衣长裙,此时膝上盖着一条薄薄的夹被,凤穿牡丹的织锦缎,鹅黄色,原本是极娇艳的,可也不知道是用久了,还是怎么,在静漪看来,竟是如此暗淡无光,连花色都没有从前鲜亮了似的……她柔柔的开口,说:“娘,我想退婚。父亲那里,我的意思他总是知道的,这事迟早也和父亲说的……娘,孟元不是个坏人。”
“让我的女儿变的会撒谎,会骗我,人好也有限。”宛帔说。
静漪急忙说:“娘,我这样跟他没关系,要不是怕家里反对,我怎么会……”可她顿了顿。不能说没有关系。遇见孟元,她变化有多大,也许她自己并不自觉。但敢这样冲撞母亲,这还是第一次。“我怎么会撒谎呢?您不知道我多想堂堂正正的和您和父亲说。”
宛帔摇了摇头。
静漪原本想要告诉母亲,她之所以私自出门又晚归,是因为孟元被抓进了牢房,可如今她改了主意,说:“娘,孟元和九哥是育英的同学。”
宛帔心想哦,原来是这样。是这样,她藏的这样好的女儿,就这样被发现了。但她没有说什么。她最会的就是不漏声色的静静的听人诉说。
“我考进预科的那年暑假,九哥带我出门买纸去,在纸笔店里遇到他。九哥问他在哪里念书了。他们是有两年没见了,他同九哥说,他在圣约翰读医科,九哥就说,我们小十刚刚考进圣约翰医学院的预科呢……”
见母亲没有表示什么,静漪也就静静的说下去。
就那么样的,他看了她第一眼,笑一笑,说了句哦,你就是之慎的宝贝妹子小十。
她是有些埋怨九哥,听那戴孟元的口气,九哥是时常会把她挂在嘴上的,不知道会说她什么?她从不曾担心九哥会胡乱编排她,那时刻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只觉得看着她微笑的那个少年,眉目那么清朗……她拉着九哥的手说走。
九哥跟戴孟元说我们回头一起喝茶。
那之后她便没有见到他了,直到开学之后很久。她忙于应付功课,恨不得把自己化进书本去。好朋友朱东宁看不下去,拉着她去剧社看剧。说是文明戏,在彩排呢,公演前会有内部参观的。东宁是剧社社员,总有些方便。她晓得东宁是好意,便跟着去了。去的那一天,看戏的人很多,其中多数都是圣约翰的学生。她和东宁在一处,总是惹眼些,有人关注,也就有人时不时的过来同她们闲聊几句。她以为是东宁识得的人多,她也不在意。原本她只坐在东宁身边,不想被来跟东宁讲话的人不断搭讪,渐渐不胜其烦。东宁看出来,遂把那些人都赶开,才笑着说平时没那么多学长跟我套近乎的,今天全因为你。她没好意思的说东宁胡说。东宁说你是不是不知道,你是第一个预科生打败本科生荣膺新校花的?什么校花不校花的,又没有人给颁奖。她从未听说过,也不在乎。东宁笑的打跌,说那以前我转给你的那些信呢?她说都放着呢,从来都不开。东宁就说她简直是怪胎。那时候她还没有配眼镜,但也有点近视了,看东西稍远,就模模糊糊的。她眯眯眼,说这有什么,反正不管什么人,就算是潘安再世,若不是站到我面前三尺处,对我来说长的都一个样子……她跟东宁聊着天,看到台上有人迈着四方步出来站到台中央,便说这人的样子怎么瞅着这么眼熟呢?
她眯眯眼使劲瞧。东宁笑着说,不是看不清楚吗?怎么看到美男子就不一样了么?她说好奇怪,就是觉得这人眼熟的很。东宁告诉她,那是临床医学的二年级学长戴孟元。是教授们的宠儿,就像是每个学校都有校花一样,男生里也必然有几个看上去高不可攀的人物……她哦了一声。心想这么高不可攀的人物,是我九哥的中同学。
第三章 忽明忽暗的夜 (十)
戴孟元那天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她完全不记得了,只记得他的角色,不,是他那个人,朗诵的那首诗《Ode-to-the-West-Wind(西风颂)》。(作者注①)字正腔圆的英文,显示出育英中学英文教育的强悍。而更强悍的是他的人。或许也不是人,而是那天和他融为一体的角色,强悍而有魅力,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她总觉得他在台上朗诵这首诗的时候,眼睛看着的是在台下最佳观众位置的她——后来他说是的。那天她走进剧场,他就已经在大幕后看到了她。
东宁后来有剧社的活动就会叫上她。性子安静的她其实去了帮不上什么忙,最大的作用也许是给东宁提供对台词的帮助。而那段时间她的住处,就是起初与之鸾之凤合住的静安寺的别墅——她到上海要比她们早三年。随着父亲事业重心的南移,父亲在上海逗留的时间越来越多,那一处别墅是父亲在沪上最早的置业。在他娶了四太太之后不久,三太太以陪伴两个女儿读书为名,至少是在学期时,她要住在上海与四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