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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怎么回事?
想归想,我的脚步可没有停留。毕竟这时候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与其想,不如问。
我可不认为这个草包少爷能耍出什么花招?
“山姆少爷,你怎么在这儿?”
“这还用说,当然是为了等你了,我的小美人。”山姆又恢复了最初见到我时,那色迷迷的德性。
我朝他的车队打量了一下,依然还是一群陌生面孔,虽然一路走来,我却和他们没什么交集,能认出的人实在不多。
这时一个弓箭手正在向我张望,撞上我的视线,马上转向了别处。
我有那么可怕吗?
“伊莎贝尔,你可把我害苦了。”山姆说:“要不是莲花女深知我洛克威尔家族的底细,我真要被你们拉下水了。幸好莲花女不是不明大义的人,她说这件事我的功要大于过,毕竟是我带你们去的神殿,不然她还真难见到你们。只是偷走宗佛和万咒书,你们的胆子也太大了一点。”
说着,他向我们打量了一下,诧异道:“怎么?宗佛怎么没被你们带来?”
宗佛在埃尔莎那儿,她去找她的北冰半兽人朋友去了。有了鹰身人这个飞行器,她想出城,显然比我们简单的多。
这些,我当然不会对山姆说。
这个人,我还真是信不过。尽管我们相处了那么久。
“你怎么知道宗佛和万咒书是我们偷的?”
“嘿嘿,你当我是傻子吗?”山姆的笑容不象傻子,象白痴:“宗佛和万咒书可从没离开过诅咒神殿一步,可你们一来,他们就不见了,这还不能说明问题?”
说的也是。我点点头,盯着他问:“那么山姆少爷,你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啊,我可是一个恋旧情的人。”山姆委屈地说:“伊莎贝尔,你也太小看我了,你以为我会怎么做?告密,还是真的把你们抓起来?不,不,我山姆可不是那样的人?”
我不信。我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就是那样一种人。
“好了,好了,上车,我带你们出城。”山姆在我注视下似乎有些慌了,一挥手:“快点,别让人看见。”
我、斯特曼、弗雷德上了车,好在这辆马车比我雇的那辆大的多,装四个人绰绰有余。
我向山姆伸出了手:“弗雷德带的那个袋子啦?你不会忘了拿吧?”
“怎么会?”山姆尴尬道:“你不说,我还真差点忘了。”
袋子里除了衣服和钱,最重要的就是那张传送卷轴了。那可是斯特法诺当年救了一个炼金术士,才换取了他的空间法阵,制作出来的。虽然只能传送一个人,但这可是救命符。
别的可以不要,但这个一定不能丢。
车队到了城门口,看守城门的那个小统领还想撩开帘子,往马车里望,却被霍德扇了一记耳光。
“干什么?你看清楚通碟,这可是封疆大臣洛克威尔家的车。这样的车,你也敢搜?”
统领一脸怨念地看着这个奴才,正要发火,忽然脸色一变,畏畏缩缩地让到一边去了。
透过门帘豹缝隙,我顺着他的视线看了看,却没有看见什么破绽,站在他面前的都是一脸肃穆的洛克威尔家的侍卫,没有什么不对啊?
马队渐渐动了起来,出了这座宏大的城池。
我的内心却有点不安,我总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头。
我碰碰斯特曼,悄悄问:“你看这支侍卫队跟以前有什么不对?”
斯特曼是个粗线条的人,他的记性比我也强不到哪儿去。瞅了半天,才不确定地说:“好象少了一个人。”
“谁?”
“旅馆里那个向我挑战的刀疤脸。”
果然不对。
我记得清清楚楚,埃尔莎伏击这支队伍时,死了三十二人,也就是一百人的编队还有六十八人。可刀疤脸不见了,应该是六十七人才对,可现在数数,依然是六十八人。
这是怎么回事?
只有一种可能。
侍卫队伍依然是六十八人的队伍,人却不是那一批人。
第三十五章这是什么地方?
谁说山姆是个草包?也许一个人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感觉会敏捷很多。
这个我认为的笨蛋,在我脸色微微一变之下,立即以与他身材不相配的速度冲出马车,顺着外面的斜坡滚了下去:“救命啊!”
斯特曼拔出寒铁剑,一挥之下,马车四壁皆都散了架。
车队嘎然而止,四周的侍卫们皆由马车为中心,围成一个圆圈,合掌垂眉,哪还有一点侍卫的样子?分明就是一群加假包换的喇嘛。
咒经声一起,地平线上顿时腾起一片尘烟。马蹄声震得大地都在颤抖,四面八面都涌来密密麻麻的人群,为首的皆提着黝黑的铁杖,半裸着肌肉虬盘的胳膊。
好大的阵仗,仅是铁杖喇嘛都不下千余人。
后面的怛多罗方向,倒是人敢少,但也更可怕。为首的道袍飘逸,却一脸猥琐,怎么装扮也脱不了那种世尘气。
正是申公豹。
申公豹跨虎而来,仰天笑道:“伊莎贝尔公主,看来我要第二次请你到诅咒神殿做客了。”
“你做梦!”我嘴动,腹也动,先在空中丢了一个烈火燃烧,再用狂风一卷,火焰乱喷。本来只能烧死四、五个人的烈火燃烧一下子卷燃了十几个人的头发、衣服。那些着火的人顿时哀嗥乱撞,斯特曼趁机冲了进去,把这一个圆圈形的队伍杀出一个缺口。
“公主,快走!”
走?谈何容易。就算我们冲出了这个小圈子,那万马奔腾渐渐逼近的那些铁杖喇嘛怎么办?
莲花女果然不简单,她见满城搜查没有效果,立即猜到我们在这帝都有卧底。撤销了禁令,反而把我们的熟人山姆推到了城门口。出城虽然难,但知道我们怎样出城更难。她干脆设下一个诱饵,直接把我们送出了城,送进她在城外的埋伏圈。为防止铁杖喇嘛功力太深,被我们看出来破绽,她故意安插了一些武功半高不高的喇嘛来充当山姆的侍卫。连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她都没有放过,可见她的心思有多么缜密。
只可惜,她不知道刀疤脸和斯特曼起冲突的事,还是露了一点马脚。
纵然如此,她仍然赢了。毫无悬念的赢了。
论玩阴谋诡计,没人是她的对手。
斯特曼见我不走,又杀了回来,一剑削掉一个人的脑袋,道:“公主,你不是还有个传送卷轴吗?你走吧,不要管我们,走一个是一个。”
弗雷德手持一根从车轴上抽下来的一根铁条,狠命砸翻一个喇嘛,自已头上也挨了一棒子,打得脑浆迸裂。他就挂着这白白红红的一脑袋秽物,一脚踢碎刚爬上来一个喇嘛的鼻梁骨,抽空说:“是啊,公主,你就走吧!”
我苦笑。
走?我又何尝不想?
可斯蒂芬是什么人?我能想到用传送卷轴,她会想不到?
一挥手,我发出一个冰椎骤雨,把面前的喇嘛打倒了一大片。
这才从山姆递给我的袋子里掏出那个卷轴,不管怎么说,死马当作活马医,总要试一试。
不出所料,卷轴是空的,只是一个封皮而已,里面的东西早就不见了。
我怒了。先施放了一个飓风,卷走了十几人。又抛出一个沼泽术,让冲过来的马队陷进去十几个人。算了,总是一死,不如拼了。
我恨我自已。恨自已太笨,怎么也学不会空间传递这一深奥的法术。恨自已太懒,没有抓紧时间修炼空间法术。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也是太疏忽了,心里总盘算着只是去见弗雷德的妹妹而已。我并没有太多的准备。
这疏忽,害了我,也害了他们。
空间魔法我也会,但只是皮毛。
在所有魔法中,空间系的魔法是最深奥的,同时也是最可怕的。
就算是斯特法诺这个空间系的传奇法师,也末必真正了解空间系的真谛。
就在这时,我却听见了一种啄啄啄的声音,起初还很稀疏,片刻间便连成了一片。
我回头一看,只见嗨呀正用蜂鸟一样的速度疯狂啄着什么,而且越来越快,初始还可以看见它的身影,渐渐连它是什么样子都看不见了,只见一片黄色的光晕。
它面前渐渐出现了一个扭曲的空间,它竟然把空间琢碎了,啄出了一个黑洞。
它制造空间的速度,甚至比传奇法奇斯特法诺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