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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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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大志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他到是去看过几次斗犬,发现那里的狗体格还没大黄大呢,所以才会说出这番话来。

“呜呜……呜……”

就在秦风等人出院门的时候,原本一直趴着的大黄,忽然窜了出来,紧紧的跟在了秦风身后。

“大黄?干什么,回去!”秦风指了指院子,说道:“中午回来给你买牛肉,听话!”

“呜呜!”大黄摇了摇脑袋,死死的咬住了秦风的衣角。

“秦风,你……你这狗通人性了吧?它难道听懂咱们刚才说的话了?”谢大志看的目瞪口呆,这狗分明就是想跟着去啊。

“那也不行,斗狗太危险了。”

秦风摇了摇头,摸了摸大黄的脑袋,要是大黄年轻个四五岁,秦风一准会带它去,因为大黄从小就是和别的狗撕咬长大的,它的嘴下从来没有一合之将。

不过现在大黄已经九岁了,如果参照人的寿命来说,那就是六七十岁的老人了,秦风是舍不得让它去狗场拼命的。

“呜呜……”大黄咬着秦风的衣角甩着嘴巴,任凭秦风怎么说都不肯松口。

“怎么这么不听话?”

秦风也感到有些为难了,因为他从大黄眼中看出了一种斗志,当年它还很小的时候,遇到镇子上所养的大狼狗,也会出现这种表情。

谢大志在一旁说道:“秦风,要不就带它去吧,去了也不一定就让它上场啊。”

不是所有的狗都能当斗犬的,那些身经百战的斗犬身上都有股子杀气,一般的狗别说进斗狗场地内了,远远见了怕是都会夹着尾巴跑掉。

在一些斗狗比赛里,也有客人带去了狗,不过还没上场就吓尿了,转头就跑,连主人都拉不住,这样的狗自然不能参加比赛的。

“那……好吧,不过到时候谢叔你可别想让大黄上场啊。”

秦风犹豫了一下,不过看着大黄眼中露出的渴望,还是答应了下来,住在这人多吵杂的四合院区,却是有些委屈了它。

刚开始的时候,秦风每天都会带大黄出门散步,不过大黄的体格实在太大,即使它不去招惹人,有些小孩子也会吓得哇哇大哭,无奈之下,秦风只能让它呆在院子里不出去了。

这对于自由惯了的大黄来说,的确有些残酷,所以秦风也不想剥夺这次带它出去遛遛的机会。

想了想,秦风回屋拿了脖套和狗链,给大黄拴上了,没这东西,他怕自个儿到了狗场都拉不住大黄。

来到巷子口后,那里停着两辆车,一辆是谢大志开来的,还有一辆车前面,站着个中年男人,走到车前,谢大志开口说道:“秦风,小轩,叫吴叔叔……”

“吴叔叔……”秦风和谢轩都开口叫了声,他们知道这人叫吴兵,是土生土长的津天人,为人很义气。

以前谢大志做俄罗斯的国际贸易时,和吴兵多有交往,也正是因为吴兵的缘故,那时手头资金充裕的谢大志在津天投资了一块地皮。

只是谢大志那会也没想到,自己无意中投资的一块地反倒成了他东山再起的资本,而这块地的开发,也正是和吴兵一起合作的。

“哎呦,小秦,你把大黄给带去啊?那我的狗不是白带了吗?”

看到秦风牵着的大黄,吴兵不由苦笑了起来,因为就在去年的时候,谢大志将大黄牵到他们工地养了几天,吓得吴兵所养的那条狗整天夹着尾巴,连叫都不敢叫一声。

“吴叔,我带大黄去遛遛的,不让它上场比赛。”秦风闻言笑了起来,他也看到在吴兵车子的后排上,坐着一条体型庞大的比特犬。

不过就在秦风带着大黄过来的时候,那条原本坐着的比特,居然直接趴下了,而且是将屁股对着秦风他们这边,样子让人很少忍俊不禁。

第一百章 斗狗(二)

“没出息的东西,得了,回头我也不让它场了,省得给老子丢人。”

看着自己的爱犬,吴兵有些无奈,这条狗是他花了三万多块钱,从国外的专业训狗师手上买来的,据说是最纯种的比特斗犬。

刚买的时候,吴兵可是将这条比特恨不得走哪都带着,去年工程忙的时候,吴兵也将它带在了身边,大黄初到工地的时候,两条狗就遇到了。

比特是先开始挑衅大黄的,没成想被一声不吭的大黄直接咬住了脖子,要不是谢大志制止的早,这条比特早已被咬死掉了。

在那之后的几天里,比特见了大黄就直哆嗦,吴兵无奈,只能将狗牵回到了家里,找人又给训练了半年多,这才带出来想让它见识下大场面。

但是吴老板没想到,这还没去到狗场呢,比特又被大黄给吓破了胆,到时候牵出去,指定会被别人笑话的。

盯着几乎和秦风齐腰高的大黄,吴兵悻悻的说道:“奶奶的,你这究竟是条土狗还是个斗犬啊?”

“吴叔,这个我也不知道,当年我是从路边拾来的……”

秦风闻言笑了起来,他小时候和妹妹自己都吃不饱饭,哪里有钱去养狗啊?大黄还是妹妹在一个垃圾堆边上捡到的,当时已经奄奄一息了。

秦风那会就是靠着小米汤将大黄给养大的,好在他住的不远的地方有个屠宰场,里面有不少猪下水,或许大黄的凶猛,和它小时候一直吃生肉是有关系的。

“得,走吧,上午斗鸡下午斗狗,咱们早点去。”

吴兵说着话上了他自己的车,摇下了车窗说道:“让大黄上老谢的车把,要我说,大黄要是小几岁,还真说不定就能成狗王。”

“我可舍不得拿大黄去赚钱。”

秦风笑了笑,让谢轩上了吴兵的车子,他坐到了谢大志那辆车的副驾驶上,大黄体型不小,钻进后排之后就再也坐不了人了。

常翔凤的狗场不在市区,而是在和廊市交接的地方,距离津天市区差不多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一路上到处都是白杨树,马路两边种满了庄稼,沉甸甸的麦穗已经长成,到处都是一片青绿色,景色十分的美丽。

在距离廊市只有几百米的地方,车子拐入到了庄稼地中间分出的一个小路上,又往前开了差不多一公里远近,一个周围都是围墙,中间有几栋房子的建筑出现在了眼前。

在对着道路的正中间,有一个两扇对开的大铁门,上面刷着一溜金边漆色,门正中还有两个狮子头,显得十分气派。

车子来到庄园门口的时候,大门自动往里打开来,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站在那里,伸手向吴兵的车子打着招呼。

见到来人,吴兵将车子挂到了空挡上,拿出了盒中华烟,给来人递了上去,口中十分客气的说道:“彪子,怎么您亲自出来接客人啊?”

虽然不是在道上混的,但吴兵知道面前这个年轻人和常四爷关系极深,津天一些老牌的混子对他都很客气,所以虽然对方年轻,吴兵也不敢托大。

“今儿来的人比较多,我帮四爷接接客人。”

接过吴兵递来的香烟,费万彪笑道:“吴哥,您可有日子没来玩了,呦,今儿还带着狗来的?回头我一定压您一注……”

“咳,我这段时间忙的屁股就没睡在床上过,今儿得空来玩玩。”

吴兵伸头出了窗户,指着后面谢大志的车子,说道:“彪子,我的朋友,连上去一共就四个人,没坏规矩吧?”

常翔凤没退出江湖之前,他的斗狗场实行的就是会员制,持有贵宾卡的人,每年就是不来玩,也要缴纳十万元的会费,这价格比京城的一些高尔夫球场的会费都要贵。

在常翔凤将大部分的生意交出去之后,也就只有以前办理过VIP贵宾卡的人,才能参加每周末举办的斗鸡斗狗比赛。

另外还有一些人则是常翔凤邀请来的,可以说,现在能进出这个庄园的,都是京津地区真正非富即贵的大人物。

“吴哥,您这说的什么话啊,您带来的朋友,就是多几个那也没说的,只管进!”

阿彪十分会做人,这句话声音很大,让后面的谢大志秦风等人都听到了,吴兵顿时感觉脸上有光,笑着按了声喇叭,将车子开了进去。

常翔凤的这个庄园,是从旁边村子买的土地,整整买了近一百亩,占地总共差不多有七万平方米。

在进门的地方是个马场,有一排打扫的干干净净的马房,绕过这排马房之后,则是一个联排别墅,主楼就是常翔凤本人的居所。

在联排别墅前方有个很大的停车场,此时已经停满了各种车辆,吴兵开的是辆大切诺基,在这些车里还算不错,但谢大志的那辆丰田佳美停在里面,就显得有些不起眼了。

“几位先生,斗狗都要先放到狗场去的,人可以去里面休息,四爷给大家准备了水果茶点……”

刚停好车,一个年轻人就迎了上来,说话虽然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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