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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你的变化太大了。”埃蒂说。
卡拉汉点点头。“我的头发一直留到肩膀,而且开始变灰了。还留着胡子。当然了,我对服装也不讲究了。我身上一半的衣服都是我杀的吸血鬼穿过的。有一个吸血鬼是个骑自行车的快递员,他有一双上好的机车靴。不是巴利船鞋,但也几乎是新的,而且是我的号码。这双鞋很耐穿。我现在还留着它。”他朝屋子那边点点头。“但是我不认为那是他认不出我的原因。洛文是专门跟酒鬼、吸毒者和流浪汉打交道的,他已经看惯了那些人身上发生的巨大变化,而且通常都是越变越差的。他已经习惯了辨认那些满脸淤青满身尘土的家伙们是谁。我认为更有可能的是我已经变成了你们所说的流浪的死人,罗兰。全世界都看不到我。但是我认为那些人——以前的那些人——肯定是紧紧固定在纽约的。”
“他们从来都走不远,”罗兰表示赞同。他的烟抽完了;干巴巴的纸和烟末随着两阵青烟在他的手指间消失了。“鬼总出没在同一栋房子里。”
“当然了,那些可怜的家伙。但我想离开。每天太阳升起的时间都提前一点点。每天我都感觉到那些道路的召唤,那些隐藏着的高速公路的召唤也在一点点变得更强烈。这种召唤可能只是一种迷信的地理疗法,我相信我已经提过了。认为换个地方事情就会好起来的,或是自我毁灭的冲动就会消失,这种想法完全是不合逻辑的,但仍然很诱人。这种召唤无疑也是一种希望,也就是说到了另一个地方,一个更广阔的地方,就用不着对付吸血鬼或是走路的死人了。但是更主要的,这种召唤是另外一些东西。嗯……很重要的东西。”卡拉汉笑了笑,但这笑容不过是扯动着嘴唇露了一下牙龈而已。“有什么东西开始追杀我了。”
“吸血鬼。”埃蒂说。
“嗯——是的……”卡拉汉咬着嘴唇,然后更肯定地重复了一遍。“是的。但不仅仅是吸血鬼。即使在听上去最符合逻辑的时候,这答案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最起码我知道不是那些死人;虽然他们能看到我,但他们根本不在乎我,除了有些死人可能希望我能修好他们或是结束他们的苦难。可是,就像我告诉你们的那样,第三类吸血鬼看不到我——反正看不到我是那个杀吸血鬼的人。而且他们的注意力也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就好像他们也同样感染了那些受害者的失忆症似的。
“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有麻烦了是在杀掉银行里的女人后不久的一天晚上,当时我在华盛顿广场公园里。那个公园是我的常去之地,尽管上帝知道我不是惟一一个。夏天的时候那里几乎是个常规露天宿舍。那里甚至还有我最喜欢的长椅,尽管我不是每晚都能睡到上面去……也不是每晚都到那里去。
“那天晚上——天气闷热,雷声隆隆——我大概八点钟到的那里。我在棕色的袋子里装了一瓶酒和一本埃兹拉·庞德的《诗篇》。我向常去的长椅走去。旁边的椅子背面,我看到用颜料喷出的一幅涂鸦。上面写着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
“哦,我的上帝啊。”苏珊娜说,情不自禁地把手放在了喉咙上。
“我马上离开了公园,睡在了二十个街区开外的一条巷子里。我确信不疑自己就是那幅涂鸦说的人。两天之后的晚上,我在法律街上的酒吧外的人行道上看到了另一幅,我常去那家酒吧喝酒,有时钱富余一点的话还会吃个三明治。那一幅是用粉笔写的,已经被行人的脚蹭得一团模糊了,但我还是能认得出来。写的是同样的东西:他到这里来了。他有一只烧伤的手。这条消息周围还画着各种星星,好像写这几个字的人确实有心好好修饰一番似的。一个街区以外,在禁止停车的牌子上,用颜料喷着另一条信息:现在他的头发差不多全白了。第二天早上,一辆公共汽车的一侧写着:他的名字可能是卡林伍德。那之后大概过了两三天,我在常去的地方发现了很多寻找丢失宠物的海报——尼德公园,中央公园,法律街上的城市之光酒吧,格林尼治村的一些乡村歌曲和诗歌俱乐部。”
“宠物海报,”埃蒂思索着。“要知道这从某个角度来说是很聪明的。”
“海报都是一样的,”卡拉汉说。“看到我们的爱尔兰塞特猎犬了吗?他是个愚蠢的老家伙,但我们都爱他。右前爪被火烧过。叫他凯利、卡林斯,或卡林伍德的时候会答应。如果发现,必有重谢。后面还画了一长串的美元符号。”
“这些海报是给谁看的呢?”苏珊娜问。
卡拉汉耸耸肩。“我也没把握。可能是给吸血鬼吧。”
埃蒂疲倦地搓着脸。“好吧,我们来想一想。我们碰上的有第三类吸血鬼……流浪的死人……现在又来了第三批人。这些人到处张贴和宠物没有关系的宠物海报,还在建筑物和人行道上涂鸦。他们是谁?”
“低等人,”卡拉汉说,“有时他们这样称呼自己,而且里面也有女人。有时候他们把自己称为保镖。他们中很多人都穿着长袍……但不是所有人。他们中很多人手上都有蓝色的棺材图腾……但也不是所有人。”
“灵柩猎手,罗兰。”埃蒂小声说。
罗兰点点头但一直盯着卡拉汉。“让他说,埃蒂。”
“他们是什么——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他们是血王的士兵。”卡拉汉说,然后在身上划了个十字。
12
埃蒂吃了一惊。苏珊娜把手放到肚子上,开始轻轻地摩挲。罗兰发现自己想起了他们最终摆脱布莱因之后穿过盖奇公园的那段路程。动物园里的死动物。混乱的玫瑰园。旋转木马和玩具火车。然后是那条金属路,通往被埃蒂、苏珊娜和杰克称为收费公路的更宽的金属路。那里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留神不速之客。另一块潦草地画着一只眼睛的牌子上写着万众欢呼血王!
“看来你们也听说过那位先生。”卡拉汉声音干涩地说。
“这样说吧,他也在我们能看到的地方留下了他的标志。”苏珊娜说。
卡拉汉朝雷劈的方向点点头。“如果你们到了那边,”他说,“你们将看到的就远不止几面墙上喷着的几幅涂鸦了。”
“你呢?”埃蒂问,“你当时怎么做的?”
“首先,我坐下来好好考虑了一下当时的状况。我意识到,不管在外人看来这想法有多么疯狂和病态,我确实被跟踪了,而且还不一定是被第三类吸血鬼。虽然我也意识到,到处留字和张贴宠物海报的人是不会不好意思动用吸血鬼来对付我的。
“请记住,当时我完全不知道那群神秘人是谁。还在耶路撒冷地的时候,巴洛搬进了那栋发生过可怕事件据说一直闹鬼的房子。那个作家,米尔斯,说邪恶的房子会吸引邪恶的人。我在纽约又想起了那句话,那是我脑子最清醒的时候。我开始想我是不是又吸引了一个吸血鬼之王,另一个第一类吸血鬼,就像马斯藤之屋吸引了巴洛一样。不管那想法是正确还是错误(后来证明那是错的),我还是很高兴发现自己灌满酒精的脑子还能做一些逻辑思考。
“我需要决定的第一件事是继续留在纽约还是到别处去。我知道如果我不走的话,他们会抓到我的,而且很可能比我想象中还要快。他们知道我大概什么样子,而这个则是很难弄错的标志。”卡拉汉举起了那只烧伤的手。“他们几乎已经知道了我的名字;过上一两个星期肯定就能拿到完全正确的名字。他们可以去我常去的商店,那里留下了我的味道。他们能找到和我谈过话、喝过酒、一起玩过跳棋和克里比奇牌的人。还有在人力和壮小伙劳务公司里一起工作过的人。
“这让我想到了另一个地方,就算喝了这么几个月的酒,我也应该早些想到的地方。我意识到他们会找到洛文·马戈鲁德和家园,还有那里认识我的许多人。做兼职的工人,志愿者,一些在那里住过的人。见鬼,我在那里待了九个月,足有几百人在那里住过。
“最主要的是,那些路诱惑着我。”卡拉汉看着埃蒂和苏珊娜。“你们知道吗?哈得逊河上面,通往新泽西的方向有一座人行桥。事实上,那座桥处在乔治·华盛顿桥的阴影下,是一座厚木板桥,桥的一边有一些木质的饮水槽可供牛马喝水。”
埃蒂笑了起来,那笑声就好像有人在挠他脚心的痒痒。“对不起,神父,那怎么可能呢?我这辈子去过乔治·华盛顿桥足有五百次了。亨利和我以前常去岩壁公园。那里根本没有木板桥。”
“但那里确实有,”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