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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转了转弹膛,给枪上好膛,点点头,又把弹膛扔回原处。随后,他把枪装进包袱里,把带子拽紧,系成一个活结,这样一拉就能开。他拎着破旧的带子把包递给埃蒂。
埃蒂开始不想拿。“不,伙计,那是你的。”
“这几个礼拜,你背它的时间和我差不多。可能更长。”
“是的,可是我们现在说的是纽约,罗兰。纽约人人偷窃。”
“他们不会偷你的。拿着枪。”
埃蒂盯着罗兰的目光看了片刻,然后接下包袱,把带子甩到肩膀上。“你有种感觉。”
“一种直觉,嗯。”
“卡在活动了?”
罗兰耸耸肩。“它随时都在活动。”
“好吧,”埃蒂说,“罗兰——如果我回不来,照顾好苏希。”
“你的任务是确保我不必这么做。”
不,埃蒂心想。我的任务是保护玫瑰。
他转向那扇门。他还有上千个问题,但是罗兰是对的,没时间发问了。
“埃蒂,如果你真的不想——”
“不,”他说,“我真的想。”他举起左手,翘起拇指。“当你看到我做那个动作时,就打开盒子。”
“好的。”
罗兰在他后面说。因为此刻只有埃蒂和那扇门。门上用某种奇怪又可爱的文字写着“找不到”。他曾看过一本名为《进入夏天之门》的小说,作者是……谁?他总是从图书馆拖回家的一个科幻作家,他小时候钟爱的作家,在暑假悠长的下午阅读再好不过。默里·伦斯特、保罗·安德森、戈登·迪克森、艾萨克·阿西莫夫③『注:艾萨克·阿西莫夫(Isaac Asimov,1920—1992),俄裔美国科学家和多产作家。其作品包括科学原理的通俗解释和科幻卷,包括《基础三部曲》(1963年)。』、哈伦·埃利森……罗伯特·海因莱因④『注:罗伯特·海因莱因(Robert Heinlein,1907—1988),美国科幻小说家。其作品包括《陌生国土上的陌生人》(1961年)和《月球是个无情的情人》(1967年)。』。他觉得是海因莱因写了《进入夏天之门》。亨利总是嘲笑他把书带回家,把他叫做小娘娘腔、小书虫,问他能不能一边看书一边手淫,想知道他怎么能他妈的成天坐在那里,把鼻子埋在那些虚构的火箭和时光机器的粪堆里面。亨利比他大。亨利脸上满是粉刺,总是闪着诺克斯泽玛和温莎牌护肤品的亮光。亨利准备去参军。埃蒂比他小。埃蒂从图书馆把书带回家。埃蒂十三岁,几乎是杰克现在的年龄。一九七七年,他十三岁,在第二大道上,出租车在阳光中金光闪闪。一个戴随身听耳机的黑人从“嚼嚼老妈店”走过,埃蒂可以看到他,埃蒂知道那个黑人在听埃尔顿·约翰唱歌——还有什么?——“今夜有人救了我的命”。人行道上拥挤不堪。那是下午近傍晚时分,人们正往家赶,他们在卡拉纽约的钢筋山谷里忙完一天,在那里种植钞票,你也可以说是利率,而不是稻米。女人们穿着昂贵的职业套装和运动鞋,看上去又随和又怪异;她们的高跟鞋放在了包里,因为工作时间已经结束,她们现在要回家。每个人看上去都笑意盈盈,因为光线很明亮,空气很温暖,那是城市的夏天,什么地方传来手提钻的声音,就像老乐队“满匙爱”⑤『注:“满匙爱”(Lovin'Spoonful),美国六十年代著名摇滚乐队。)的歌曲。他前面有一扇进入一九七七年夏天之门,出租车起步价是一美元二十五美分,之后每0。2英里是三十美分。以前比这便宜,后来比这贵,但现在就这样,现在就这行情。载有那位老师的太空船还没爆炸。约翰·列农还活着,尽管他活不了多长了,如果他还是沾染可恶的海洛因,那种白粉的话。至于埃蒂·迪恩,埃德华·坎托·迪恩,他对海洛因一无所知。他惟一的恶习就是抽几根烟(除了试着手淫以外,那个他再过一年也做不来)。他十三岁。那是一九七七年,他胸口不多不少有四根毛,他每天早晨虔诚地数着,希望看到粗大的第五根。那是高桅横帆船之夏后的夏天。是六月份的一个下午,他能听到欢快的旋律。旋律来自“力量之塔”唱片店门口的喇叭,是蒙戈·杰尔在唱“在夏日,”还有——
霎那间,一切对他都那么真实,或者像他所需要的那样真实。埃蒂抬起左手,翘起拇指:出发。在他身后,罗兰已经坐下并小心地把盒子从粉红袋子里拿出来。看到埃蒂做出翘起拇指的动作时,枪侠打开盒子。
轻快但刺耳的敲钟声瞬时萦绕在埃蒂的耳际。他双眼变得湿润。在他面前,独自站立的门咔哒一声开了,洞穴一下子被强烈的阳光照得通明。传来嘟嘟的喇叭声和嗒嗒的手提钻声。不久前,他多么想有这样的一扇门啊,为此他差点杀了罗兰。如今他得到了,可他吓得要死。
隔界的敲钟声像是要把他的脑袋撕裂。如果他听久了,他会发疯的。如果你要走就快走,他想。
他朝前走去,从他泪汪汪的眼睛里,他看到三只手伸出去抓四个门把手。他把门朝自己拉开,午后金灿灿的阳光让他头晕目眩。他能闻到汽油和城市空气的热浪,还有谁剃须后涂的香水味道。
几乎什么都看不到,埃蒂从找不到的门走出去,进入一个世界的夏天,他如今已是那个世界的异客,一个被放逐的人。
4
是第二大道,没错;这里是布林派店,从他身后传来蒙戈·杰尔欢快的歌声,伴着加勒比节拍。人群在他身边移动——往市郊、市中心和城市的各个角落。他们并没注意埃蒂,一部分原因是他们只想着又一天结束了,快离开市区,主要还是因为在纽约,不理会别人是一种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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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蒂耸耸右肩,把罗兰包袱上的带子挂得更牢些,然后往身后看去。返回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门在那里。他能看到罗兰正坐在洞口,大腿上的盒子还开着。
那些该死的敲钟声肯定让他发疯,埃蒂心想。随后,他看到枪侠从枪带里取出两粒子弹塞在耳朵里。埃蒂咧嘴笑了。干得漂亮,伙计。至少在I…70公路上,它曾帮着遮挡了无阻隔界讨厌的啾唧声。无论它现在还管不管用,罗兰都得自己去对付。埃蒂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他在人行道上自己的一小块地方慢慢往前走,然后又回过头去证实门也跟着他走了。确实如此。如果这扇门和其他那些一样的话,它从现在开始会一直跟着他。即使不会,埃蒂觉得也没什么问题;他不准备走太远。他也注意到另外一点:隐匿在每样事物背后的黑暗感没有了。因为他真的到这里了,他猜想,不只是在隔界。如果附近隐藏着孤魂野鬼,他也看不到他们。
埃蒂又把包袱带向上拉紧,朝“曼哈顿心灵餐厅”走去。
5
他朝前走时,人们给他让路,可是这并不足以证明他真的在这里;你在隔界时,人们也那么做。最后埃蒂真的撞上了一个年轻人,他拎着不止一个手提包,而是两个——一个商界的“大灵柩猎手”,如果埃蒂曾见过这种人的话。
“嘿,走路小心点!”他们的肩膀相撞时,商人先生抗议道。
“对不起,伙计,”埃蒂说。他在这里,没错。“我说,能告诉我几号——”
可是商人先生已经走开了,去追赶大概四十五或者五十岁,从他的模样判断,可能会得上的冠心病了。埃蒂想起一个纽约老笑话的结尾妙句:“对不起,先生,你能告诉我怎么去市政厅吗,还是要我他妈的自己去找?”他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
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后,又朝前走去。在第二大道和五十四街街角,他看到一个男人在看橱窗里展示的鞋子和靴子。这个家伙也穿着西服,不过看上去比埃蒂撞上的那个放松多了,而且他只拎着一个手提包。埃蒂觉得这是个好兆头。
“对不起,”埃蒂说,“您能告诉我今天星期几吗?”
“星期四,”橱窗浏览者回答。“六月二十三号。”
“一九七七年?”
那个橱窗浏览者朝埃蒂微微冷笑一下,既嘲讽又鄙视,还皱了皱眉。“一九七七年,正确。离一九七八年还有……嗯,六个月。如果那么想的话。”
埃蒂点点头。“谢谢你——先生①『注:此处埃迪用的是高等语中表示先生的词sai。』。”
“谢谢你——什么?”
“没什么。”埃蒂说,并继续赶路。
离七月十五号只有三周了,算上一点点误差,他想。那真是该死的不留一点多余时间。
是的,不过如果他能说服凯文·塔尔今天就把空地卖给他的话,整个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