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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若雪气成脸红,几把撕信成碎片,又开始要撕那些相片,她得把功夫做绝。常啸天制止了她:“不要这样!这信情真意切,我看了都很感动,你不觉得吗?”
惠若雪怒气冲天:“这师弟从小就心怀不轨,没想到这么多年,他还这样!陪丽敏到龙华寺那天晚上,看电影时遇上他,也怪阿健,非安排他到休息室和我坐一会儿,说是要让我们叙旧。阿辕他们当时可全在场,这小子不知好歹,一再口吐狂言,我气不过骂他几句,没想到他居然找上门来。啸天,你可要相信我!”
常啸天非常平静:“你不用解释,我都知道。如果你真和他私下里有什么,就不是这个结果了。我要说的是,这样的痴情男人当真不多见,你当年为什么不嫁他? ”
惠若雪头若雷轰,失望之余舌头都不好使了:“啸,啸天,你说什么?”
常啸天叹了一回气,把雪茄揿灭在烟缸里:“他信上说得对,我是真的耽误了你。若雪,我们结合原本就是个错误,当年结婚前后的情形我还都记得。不管是对兄弟还是对老婆,我都是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过去的事情我不想提了,现在我可以给你自由,放给你和这姓罗的一条生路。你好好考虑一下,如果考虑清楚,我们离婚,只不过你要和这姓罗要永远离开上海,永远离开我的视线。”
惠若雪嘴唇猛抖,常啸天转椅向后转过去:“还有,小康的去留,由你决定。”
听到这里,再不用假装,惠若雪咣咚一声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卧室里,惠若雪靠在床上,眼窝深深地陷进去,对了探望的阿水泣道:“阿水,整件事情你最清楚,我把东西交给你,就是不想让你大哥误会。可他嘴上不说,心里分明是在怪我!我真想以死来证明清白! ”
“大嫂,千万不要这样想,大哥他没有怀疑你!你先养好身体要紧!他妈的,怪只怪这个姓罗的太嚣张,主意打到大哥头上来了!”
惠若雪自作聪明,已是后悔万分:“啸天的脾气你最知道,这种事情他自己是不好出面,也不好叫人晓得的。我再也不想见到这个罗凤扬,你有办法吗?”
“小事一桩!包在小弟身上。”阿水一拍胸脯:“保证干干净净,永绝后患!”
“不行!他的死,我要全上海都知道,尤其是啸天!”惠若雪牙咯咯作响,到了这种地步,她已经不知道该恨谁了。
三天后,拍完夜场戏的罗凤扬,在夜路上被人不由分说拉下黄鱼车,足足捅了二十几刀,扔进垃圾箱中,血几乎将尸体浮起来。事后,唐辕回来绘声绘色地学说,他死前大叫:“常啸天杀我!”可见,和惠若雪幽会之后,他也有死亡的恐惧预感。只可惜,他至死不知,原是自己深爱的师姐害了他。
第十四章 纯情少年
如果见不到父亲的怒容,那么常小康得算是个快乐的大学生。家里发生的一切事情,他都可以置之不理,家里的一切荣华富贵,他都得以一一享受;只因为,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他现在最大的兴趣,就是想方设法亲近他心中的维纳斯,西文系大三的一名女生。
小康是在一场校际篮球比赛认识她的,那场比赛,裁判的眼镜被球击中,这时,离比赛结束还有几分钟,负责组织比赛的学生会商量片刻后,出现在场上的居然是一名明眸皓齿的女生,她潇洒自如地吹完了整场比赛,而常小康那几分钟,表现得异常出色,连连掼篮得分,最后竟用一个三分球把对手反超二分,一举赢得了比赛胜利。女生裁判下场的时候,注意到了亦步亦随的常小康,笑着夸道:“打得真不错!你是新生吧?”
就这样,常小康心中就有了一个偶像。用惊为天人来形容这个叫蒋芸姗的学姐带给他的震撼,并不过分,因为她本来就是圣大的校花,而且还是学生会的领导,算得上是大学里的风云人物。蒋芸姗起初并没有想到,这个小她两届的学弟会对她产生什么爱慕之情,她年轻的心中,正装着一个在她看来意义非凡的理想。作为一名大家闺秀,她在政治上的敏锐与热情,远远超出了家族对她的期许。从高中时代起,她的国文教师是一名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在他的影响和熏陶下,这个出身豪门的女孩子早早就接受了共产主义思想,成为学生中的激进份子。她既热衷于政治活动,又兼多才多艺,早是学校里人人瞩目的人物,她目前最大的热情,就是在新生中发展有共同理想和追求的学友,发展壮大自己的组织。出于这个目的,她并没有立刻拒绝这个叫常小康的新生的刻意接近。只在言语间试探了几次,她就很快发现,这个长了漂亮鹰勾鼻子的少爷,是个典型的纨裤子弟,人生目标就是吃喝玩乐,这些都和她的主义相去甚远。渐渐地,常小康也在学校大为扬名,先是考试雇枪手,然后名字上了打架的公告牌,使蒋芸姗仅存的一点好感也荡然无存。
可是,就是这有限的几次接触,却使情窦初开的常家二少爷,凭添了许多的妙想与憧憬。常小康现在也是圣大新生的风云人物,一进校就有女生对他秋波频送,可在他眼里,全是闲花杂草,他眼中只有一个蒋芸姗。
可是,这个蒋芸姗真象天上的云一样,稍纵即逝。她的冷淡让常小康失魂落魄,食而无味。在这几千人的大学校园里,找一个不同系又不同届的学姐的踪迹,无异于大海捞针,何况他们又都是本地学生,并不常常住校。好在蒋芸姗是学校各项活动的红人,球场剧场常常出现她的身影,不过都是高高在上,只能远观,却接近不得。
工夫不负有心人,常小康终于打听到蒋芸姗最近常常在图书馆出现。他便日日守株待兔,天天去图书馆里等待心上人一露芳踪。第一次见到蒋芸姗,她正和两个同学说笑着走进,见到他迎上来,用那笑容点了一下头,便擦身而过,倒是她身边的两个女生看他的时间更长一些。只是这样一笑,已经让常小康回味无穷。不料这天晚上,因为邵晓星案发,父亲把他当成出气筒,狠狠训斥了一顿。
家里越是得不到温暖,越是想在外面寻求感情。常小康现在喜欢思想成熟,比他大的女人,因为他刚回到上海,阿水把他带上了自己的大上海娱乐城三楼,亲自给他挑了个成熟的妓女,拿混世魔王陈阿水的话说,是用来扒扒嫩果子的皮。扒皮的结果,常小康领略了风月的妙处,并牢记了启蒙老师水叔的一句至理名言:“女人,要么找第一眼相中的,绝配!要么,就把所有看得上眼的都一网打尽,一辈子玩个够!”
蒋芸姗是他第一眼相中的,他认定他们会是绝配。因为,他们家世相当,相貌匹配。
终于,他在图书馆再次等到了佳人,这一次,蒋芸姗却显得神情躲闪。常家二少爷哪里会想到,人家正和同学秘密议事,根本同他纠缠不起。可偏偏小康已经是耐不得了,几个死党得了他的旨意,竟然把几个来开会的男女同学强行挤走。蒋芸姗起初吓了一跳,以为遇上了特务,后来见到常小康西装笔挺地坐上对面,而那群流氓样的学生挤眉弄眼一哄而散时,就明白了八九分。
常小康笑眯眯地看着佳人,把一张纸条推在她面前,上写:“今晚去看好莱坞新片!”
蒋芸姗好气又好笑,抬头见开会的同学已散尽,心道这公子哥儿太可恶,耽误大事,一定要给他个教训,便反过那纸条,旋开钢笔,十分潇洒地写下几笑,起立便走。
常小康拿过来,见上面只有一个单词Friable加一个大大的感叹号,他挠挠头,不识这个单词,不过见人家面无表情,也觉无趣,讪讪收起,回宿舍一查字典,竟然是:无聊!他立刻伤心得无以复加,跟着便萎靡不堪,大觉痛苦。不过,常小康不是那样容易退缩的。他想了又想,终于想明白了,他小了蒋芸姗近三岁,大概这是这个年龄的差异让她小瞧了自己。从小他就从妈妈那里知道,得不到的东西,要迂回地争取,久而久之,铁杵还能磨成针呢!
又是一个初夏的夜晚,他在图书馆外截住了蒋芸姗,象是鼓了很大勇气才说出:“蒋芸姗同学,原谅我那天的失礼,我们还能做朋友吗?”
谁也想象不到,蒋芸姗这一次的心情竟也有了些微妙的变化,竟对他绽开了一丝微笑。常小康一看她浅笑盈盈的模样儿,心花怒放,话也流利许多:“我们今天晚上去爱埃令如何?那的Moro乐队最近刚刚换了鼓手,舞曲棒极了。”
接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