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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煜仰头开始喝那一大瓶酒,咕嘟咕嘟,象是要用酒炸开喉咙。
林小健想制止他,又不知如何劝解:“你这么喝要醉的!”
“醉!我就是要醉!我不要醒!我干这行就是为了报仇!我天天盼日日想着报仇雪恨,好容易盼到机会杀仇家,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我却打偏了!妈的两枪他居然还死不了,还能活过来……”
“你的仇人是常啸天?”林小健一把抓起他。
“还有一个叫林健,那家伙死得早便宜他了。这两个混蛋王八蛋挨千刀万剐的,杀了我一家人,还抢占了我的家,你肯定没见过那么大的花园洋房,那本是我的家我的家呀!”
阿煜扯开了衣襟,露出带黑毛的胸膛,拍着大喊:“知道吗?我娘可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又美丽又有才华,是上海的第一个女钢琴家。常啸天的管家是我家从前的佣人,她现在提起我妈还要掉眼泪!常啸天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鬼,他和我老爹抢地盘,连女人小孩都不放过,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刽子手,我却杀不死他,真他妈没用。我是天下一等一的笨蛋、窝囊废!我真没脸去见我妈和妹妹,唔唔!”
杀手啪啪打着自己的脸,酒瓶磕在地上,粉碎了,小半瓶没喝完的酒汁泼上来,热辣辣的崩到林小健的脸和身上,林小健一动不动,木雕泥塑一般,任由他手舞足蹈地狂发酒疯,把一地酒菜践踏了个稀巴烂。他知道了,眼前的杀手是汪铭九的儿子,汪铭九和他老婆的故事,他不止一次地听义父讲过。
他彻底明白了那个夜晚吴妈闪烁的眼神和没说完的话。
第八章 人莫予毒
直到阿煜疯够了,疲惫地坐在地上,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手中那酒瓶,林小健才轻声问出了他最想知道的问题:“谁让你杀常啸天的?”
阿煜不答,迷迷糊糊向他伸出手:“给我酒!……”
林小健将清水收在怀中:“你告诉我,我给你。”
阿煜愣愣地看着他,费力地想了半天,摇头道:“不,不能说!”
林小健心急火燎:“你被打成这个样子还要维护他们?”
阿煜呆呆道:“失手是我的错,是我做事没做干净……”
林小健一把拎起他:“都快死到临头了还嘴硬,告诉我,雇主是谁?”
汪煜被他逼急了:“放开我!你和这事情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林小健掐住他的脖子:“你说不说!说不说!”
汪煜透不过气来,断断续续道:“你打死我好了,打死我……也不说!”
他干脆连眼睛也闭上了,林小健知道这人是软硬都不吃了。东方已经渐露曙光,林小健和他整整磨了一夜,放开他,两个人各有各的心事,一时都疲惫不堪……
一顶礼帽压过眉毛,鼻子下贴着两撇假胡子,夜色中,汪煜潜入上海火车站。
他和那个叫小钟的房客,在阁楼上一起呆了半个月了,小钟不停地追问,他不停地顾左右而言他。相处中,他看出来这小子过惯了优裕生活,只知道穿衣却不知如何洗衣,只知吃饭却不会做饭,他一一指点,教了许多生存的门道,渐渐的,他们俩处得象忘年的兄弟,等他养好了伤,要离开时,小钟的神情居然有些不舍。
在小钟身上,汪煜总要想起年少时的自己,一样是离乡背井,衔恨复仇,他之所以没有告诉小钟他其实是一名保密局的特务杀手,是不想他再去走自己的旧路,至少别由他来当领路人。特务生涯的险恶,他太清楚不过了。
此刻的他,攥了一张北上的车票,手紧紧抱着一只破包袱,谁也不会想到,那里面竟是沉甸甸的十几只“大黄鱼”,一只黄鱼十两金,上海滩二十年前千万大亨的儿子,全部的财产就是这百多两黄金,是他用血和命换来的,他要去的是一个小城镇,那里有个女人正在等他,说过要给他生儿子续烟火。
随着人流走到检票口,他猛然停下脚步,前方,一张熟悉的白脸,一个狰狞的微笑。他惊恐万状,鱼一样溜滑出人流,贴着灯光暗淡些的墙根处向外挪去,一声“站住”已经炸响在票房,十几条腿飞快地追过来,那是一种极为专业的追踪,无声无息却杀气重重。汪煜早看好地形,双脚如轮,足不点地夺门而出,逃跑也是杀手的看家本事,他在追逐中遥遥领先,但是,子弹要比他的腿快上太多,几声枪声过后,他瘸跪上路面,正在这时,一辆自行车赶上来,车上人弃车跃下,按倒他向路旁滚去。
“哒哒哒哒”,跟过来的一串冲锋枪子弹射空了。
“小钟!”汪煜叫出声来。
小钟并不看他,撒手几把刀出,射中几条跑近的腿,拖起他又继续狂跑。
汪煜感动非常,在这种众寡悬殊的情况下,小钟能来帮他,不管出于什么目的,都已经把自己也置身于危险之中了。他想了想把包袱往小钟怀里一推:“拿着,回头我找你!”
林小健骤然手上吃重,停了一下,这时,一辆越野吉普大开车灯冲过来,把自行车压得稀巴烂,冲开两人一个调头戛然停下,把他们罩在明亮的车灯里。
姜琛伸出头来,指着汪煜命令开枪,同时以职业特工的敏感,记下了另一人的样貌特征。枪声响起来,汪煜向地上伏去,林小健却向车扑去,他用包袱砸开了前车窗,漫车飞起金灿灿的金块,他双腿跟着踹进车中,强劲的冲势将司机卡在座上当场昏迷,姜琛也给砸晕了过去。车上余下的两个特务拔开金雨奋起招呼,林小健身体已彻底进入车中,刚把前座的人连人带门踢飞下车,却被后座的汉子用枪指定,他卡在两座之间,眼看闪避不及,要挨上这一枪了,汪煜到了!他拉开后车门,整个身子浑扑进来,死死压下特务,子弹射空。汪煜钳住特务脖子,将枪把过来,反顶在他身上开了一枪,然后象甩麻袋一样丢下去,自己坐了上来。林小健也推开昏迷的司机坐进驾驶座,反射镜中,看见汪煜一手持枪一手向他伸出大拇指。
追兵赶上来,围着车大喊大叫,林小健发动了车子,车灯照射下,荷枪实弹的特务顶着汪煜的子弹没命地向车上扑,撞飞了好几个,打倒了好几个,却没人再开一枪。林小健看出门道,边打方向盘边喊:“别开枪了,你身边那个人是个头儿,拿他当人质!”
汪煜的心智远不及林小健,他还死命地向外开枪,放光了子弹才去看斜倒在座上的人。当他看清身边的人时,已经太迟。姜琛一直在装昏迷,他感觉子弹已经打完,翻身坐起,戴了手套的手向上一翻,手心露出一块正方型的亮片,腕子一抖,亮片里伸出密密麻麻的小刺,汪煜只觉得自己抓上了一个刺猬,刺到满手是血,奇痛无比,不由痛叫一声。姜琛却如一条泥鳅,开门滑出车外,一路在地上滚着,象轱辘一样,直到被手下接住。
林小健一心只想带着汪煜逃开,哪里知道他和刺杀义父的主谋,居然擦肩而过!
姜琛被手下扶起,见那吉普车还剩两盏尾灯隐约闪现,一眨眼,连灯也失去了踪影,气得七窍生烟。盛怒之下,动作却是有条不紊,他小心翼翼地扯下手套,装进一只黑色的胶袋,再塞进一只铁箱里,他这样处置了他的武器,因为这种装了毒刺的手套,用过一次便不能再用。
手下恭敬地问:“组长,你没事吧?”
姜琛傲慢地摇摇头:“我没事,等着收尸吧,那汪煜肯定没命了,我们伤了几个人?”
“七个,都送医院了,组长,那使飞刀的人很厉害,我们……”
“我知道了!”姜琛不耐烦地打断了手下,损兵折将的他,脑海里也晃动着那个闪电般的可怕身影,他觉得好象在什么地方见过,可就是想不起来了,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早晚会找到他!”
汪煜眼看着自己手上的血变成绿色,拼命忍着不出声,直到车子开出十几条街,才大声呻吟起来。
林小健发觉有异急忙刹车,下车从后座扶他出来,直觉得手中搀着一个陶瓷人。他从没见过这般骇人的中毒模样,这种感觉太过恐怖,令他毛骨悚然。汪煜全身上下裸露的皮肤全变成惨绿,只有眼睛还黑白分明,他手里攥了几块金锭,放在林小健手中又拼命推开他,林小健却不放手:“他们到底是什么人?”
汪煜自行脱开身去,蜷缩在地上,半张着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林小健又要拉起他来,他突然抽搐,身体在地上来回翻滚,状极痛苦,林小健捉定他,把他压在身下,见他嘴唇抖动着流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