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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之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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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个终年不见火光的死岛来说,直到现在才有了一丝丝的活力和生气。

张赫不禁寻思着,这些人只怕是冲着这岛而来的,他们来这里又有什么目的呢?莫非是寻找那地下宫殿?

不过这些问题张赫已经来不及多想了,因为他又看见了一艘灯火辉煌的帆船朝这个地方驶来,这艘船就明显是中原大陆才会有的那种风格了,典型的就是桅帆上悬挂着一面旗帜,旗帜上印着的三个大字让张赫直接晕迷——神龙教

你们NB,居然起了一个如此逆天的门派名字,除了屁糊外我还能说什么呢?

神龙教大船上的玩家明显就是绿林好汉的打扮,个个手持刀剑站在船头,虽不像那皇冠大船一般阔绰气派,但却自有一种杀气凛冽的威风。

这下好了,这鬼地方不来人就一个月也不来,而一来就来了两家人,而且是中西合璧、土洋结合。

沙滩上迅速就热闹起来,因为神龙教的大船就停在皇冠船的旁边,上面的玩家施展轻功纷纷往下跳,洋人们自然很是紧张,个个竖起了盾牌,举起了标枪。

这时大船上才出现了一个紫衣大汉,这人衣饰华贵、气宇轩昂,一看就知道属于那种不但勇武、而且精明的角色。

“神龙教护法疯不平座船到此,请问对面是不是不列颠地区麦斯先生的座船?”紫衣人的喊话在这空旷的荒岛上清晰可闻,而且还是用内功发话,张赫只觉得这人的内功风格似乎极为沉稳,仿佛就像一面沉稳的大鼓一样,声音不但铿锵有力,而且稳重浑厚。

问题就是外国玩家怎么可能听得懂你的中国文言文?

张赫这么想可就错了,沙滩上那些骑士团服的玩家可能不明白,但这时候皇冠船的顶层却走出来一个女人,女人的声音很尖细也很优美,但更多的是一种冰冷的回应:“这里就是麦斯先生的座船,但是麦斯先生并不在这里。”

张赫微微有些惊讶,这可是普通话,虽然语调有些生硬也并不标准,但是发音吐字却是异常清晰,洋人的船上居然也有人会中国话,可这女人怎么看怎么也不像是中原大陆的玩家。

世界之大,的确是无奇不有啊,张赫隐隐感觉这岛上又要开始有事了,因为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少不了刀光剑影、恩怨情仇。不管你是哪国人,也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刀、什么样的剑,这条法则适用于《王朝》世界中的任何一个地方任何一个人。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剑秒杀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剑秒杀

皇冠大船确实是皇冠大船,不但规模庞大,而且装潢奢华,就算你站在沙滩上,也可以窥见底层客舱中那种水晶吊灯泛射出来的金黄色光芒,那比神龙教座船昏黄的烛灯不知明亮了多少倍。

西方的欧洲人一向都喜欢这种调调,因为他们骨子里都有一种绅士情节,他们总是认为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高贵、最优秀、最完美的民族。

无论做什么事,他们都是做得最好的;无论用什么东西,他们都会用最顶级的品牌;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尽量表现得最成熟、最优雅、最高贵。

总之一句话,他们认为他们就是这个世界的No。1,这种观念也许在今天已经弱化了很多,但从古到今一直都没有变过,不但现实如此,而且《王朝》中更甚。

丽莎夫人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面对疯不平的问话,她的下巴抬得极高,神态也显得傲慢,因为在她眼中,她是欧洲区不列颠的玩家,而疯不平却明显是中原大陆的土棍子。

丽莎夫人无疑也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一种东西方结合的混血美,她的眼睛就像两颗蓝宝石,皮肤有如抹了一层雪白的奶油,配着一件略显鹅黄的欧式贵族裙,但这显然不是装备,而是装束所用的生活装,不过加上头顶的银色公主帽,无论你怎么看,她确实就像一个出巡的皇家贵族,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中世纪的欧伦风情。

可惜她并不是一个真正的欧洲玩家,无论她怎么装扮,都无法掩饰她是一个亚洲人。

因为她的真正名字并不是叫丽莎夫人,而是叫作小野丽莎,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贤惠的日本人,父亲则是一名新加坡籍男子,于是就有了她这么一个混血儿。

与多数对现状不满的人一样,丽莎夫人在现实中过得并不如意,但《王朝》却是满足了她西方贵族的梦想。

其实这并没有错,因为每个人都有追求更美好生活、去实现美好愿望的权利,但这并不是你看不起亚洲黄种人的理由。

就算丽莎夫人再冷淡、再傲慢,但面对疯不平的问话,她还是必须回答,因为这个神龙教的来头也不小。

得罪了他们,任你西方贵族还是东方高手,统统没有好果子吃。

疯不平笑了笑,拱手道:“那我们还是等等麦斯先生吧,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到?”

躲在岩石后的张赫暗自寻思,这两拨人居然还是一伙的,而且看样子他们是先头部队,正主都还没有现身,既然你们要等等,那我也跟着等等吧,看看你们究竟玩什么花样。

果然,没用到多久大海之上又驶来了两艘船,跟之前的情况一样,其中一艘一看明显就是外国玩家的用船,而另外一艘就是标准的神龙教座船。

两艘船靠上沙滩时的情况也各不一样,丽莎夫人小鸟依人般的扑向一个金发碧眼、英俊高大,身着黄金铠甲的男子,估计这就是所谓的麦斯先生了。

这个麦斯先生明显具有一种领袖气质,这一点从四周那些洋鬼子们的恭敬神态就看得出来。

但那疯不平却在沙滩上迎接着一个了不起眼的玩家从船舱中走下来。

之所以了不起眼,就是这个玩家实在是太普通了,身高普通、长相普通、穿戴普通,他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任何一处亮点,属于那种无论你怎么看都不会有很深刻印象的人,这样的人随便你到中原大陆任何一座城市,一抓就是一大把。

可是这人居然还要疯不平亲自下船去迎接,不知道为什么,张赫心跳忽然更快。

他一向都很了解“包子有肉不在褶上”这个简单但却深刻的道理,真正意义上的高手都是那种隐藏得极深的人,至于那种什么虎躯一震就弄翻一片的伪高手,在这些真正高手的眼中不过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从这个角度来讲,当初张赫见到的云中客那是装比犯死得快。

但是这个男人却是真正给了张赫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这时麦斯先生已经微笑着朝那男人走了过去含笑为礼:“君先生,很高兴见到你。”

谁知君先生连理都没有理他,这让丽莎夫人的脸有点挂不住,她没想到黄种人玩家的傲气比他们欧洲贵族都还大。

她想不到事还在后面,因为君先生低头对疯不平耳语了几句,疯不平一边听一边点头,然后就转过身有意无意的朝张赫这个方向望了一眼。

张赫浑然一惊:难道我被发现了?

这不可能

抛开当前大几百米的距离不说,这么暗的光线,除非对方拥有极高境界的根骨、内功以及邪恶值,否则绝无可能发现自己。

要不这人根本就不是人,而是这岛上的那些狼,可那些狼都没有这么敏锐的感知能力呀?

张赫只觉得背脊有些发凉,高手总在民间,这话总是没错的。

此刻张赫知道自己用不着再躲下去了,因为他已经看见疯不平提着一把长剑正朝自己这个方向走来,所以张赫大大方方的站起身迎了上去。

丽莎夫人望着张赫的厌恶目光就跟望着山顶洞原始人没什么区别,不过话说回来,张赫也的确跟原始人没什么区别了。

一个月的荒岛生活,头发脏得可以长出虱子很正常,衣衫被擦挂得像抹布也很正常,而全身的污垢可以让别人辨认不出真面目更是正常中的正常。

唯一不正常的就是疯不平人还没到,张赫就先感觉到了一股寒意。

最近他的触觉变得异常敏锐,这是从那些豹子和恶狼身上学来的,猛兽怪物要吃人之前,总是会先有各种各样的前兆,比如说磨牙齿的声音、难闻的腥臭气息、怪异的脚步声,玩家也一样,一个杀人如麻的高手一旦产生了杀意,他就算不说话不走路你也一样可以感觉到。

荒岛之行的确让张赫的实力有了质的飞跃,所以他现在就凭着这股可以让自己手背都在发凉的寒意,他几乎在一瞬间就可以断定,这个所谓的神龙教护法疯不平,绝不是自己的什么《大摔碑手》《攻杀剑法》能够应付的主。

这种人极难对付,如果要对付也必须是一招分输赢。

不过现在他并不怕谁,换句话说,魔教的护法长老们到了这里他也自信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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