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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假人。这就是我对内森的评语。他的行为整个儿就是他妈的一个假人。”
我还是没有完全搞懂。我要莫里斯再详细阐述一下他的那套理论。
“唔,今天早上很早的时候,大概七点半或八点钟,我想你还在睡觉,我看见苏菲进了内森的房间。我的房间就在对面,所以看得很清楚。昨晚我听见他们打架了,所以我知道内森不在。猜猜我看见什么了?我看见苏菲在哭,声音很低,一直哭个不停。她进去时没关门,直接就躺下了。你猜她躺哪儿了?床上?不,就躺在他妈的地板上。她穿着睡衣,像个婴儿一样蜷曲着身体。我看了她好一会儿,有十分钟吧,也许有十五分钟那么久。我想她真是疯了,就那样睡在内森的房间里。突然,我听见街上有辆车开了过来,往窗外一看,是内森。他进来时你听见了吗?他弄出了很大的声音,又是跺脚又是摔门,嘴里还嘟嘟囔囔地说个不停。”
“不,我当时睡得正香。”我回答说,“能打扰我的声音只出在这儿——火山口,就像你所说的,从头顶上垂直传下来的,房间里其他地方的响动我听不见。谢天谢地!”
“也许吧。内森上楼后径直走到他的房间。他走进门,苏菲缩成一团躺在那儿。他走到她身边,站在那儿。她醒着。他说,……滚出去,你这表子!……苏菲一言不发,就躺在那儿哭。内森又说:……你给我从这儿滚出去,表子,我马上就要走了!……苏菲还是一言不发,一个劲儿地哭啊哭。这时内森说:……我数到三,表子。要是你还不从这儿消失,我就把你这骚货踢个半死。……然后他开始数数。她仍然一动不动。于是他弯下身子,开始拚命打她。”
“她还是那样躺着?”我打断他。我真希望莫里斯没有告诉我这些。我的胃一阵翻腾。尽管我从来没有暴力倾向,但此时我差点就要冲上楼去,在《水的乐章》激昂欢快的旋律中,用椅子把他的脑浆打出来。“你是说那姑娘躺在那儿,他就那样打了她?”
“对啊。他不停地打她,下手很重,不停地抽她耳光。”
“你怎么不阻止他?”我问。
他犹豫了一下,清了清喉咙,说:“唔,要是你想知道,我就告诉你。也许我有些怕死,不过你看,我身单力薄,只有五英尺半高,而内森他妈的是个大块头。不过我当时确实想过报警。苏菲开始呻吟起来,她的脸被打得很厉害。我决定下楼去给警察打电话。当时我没穿衣服——我睡觉时不喜欢穿衣服,于是我跑到衣柜那儿找浴衣和拖鞋。我想尽量快点,我真怕他会杀了她。我耽搁了大约有一分钟,找不到该死的拖鞋,等我回到门口时,你猜怎么着?”
“我猜不出。”
“这回,事情整个儿变了个样。就是说,完全反过来了。明白吗?这时,苏菲盘腿坐在地板上,内森蜷缩成一团躺在那儿。他的头就埋在苏菲的两腿之间。我不是说他在啃吃她,他正在哭呢!他把头埋在她的腿上,哭得像个孩子,苏菲一直用手抚摸着他的黑发,轻声说:……好了,好了,没事了。……我听见内森说:……噢,上帝,我怎么会那样对你?我怎么会伤害你?……诸如此类的话。他接着又说:……我爱你!苏菲,我爱你!……而她只是说:……好了,好了。……还发出轻轻的抽泣声。而他在她腿上蹭着他的鼻子,一遍又一遍地哭喊着:……噢,苏菲,我太爱你了!……噢,我差点把早饭都吐出来了。”
“后来呢?”
“我再也看不下去了。等他们哭够了从地板上起来后,我就出去了,买了一张报纸,到公园去看了一个小时。我再也不想关心他们的事儿了。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想说……”他顿了一下,眼睛盯着我,想知道我对这场恶魔般的闹剧的反应。我没做声,于是莫里斯下结论似的说:“一个假人。整个儿他妈的一个假人。”
我怀着满腔怒火往楼上走去。我一直在对自己说,我不能和这两个疯子搅和在一起。尽管苏菲已牢牢抓住了我的心,尽管我很孤独,但我敢保证,在他们那里寻求友谊真是太傻了。这不仅因为我害怕卷入他们反复无常的打闹中,还因为我必须面对一个严峻的现实:我,斯汀戈,还有别的事要干。我到布鲁克林来是为了“写出我的作品”来,正如亲爱的老范内尔说的那样,而不是在一幕折磨人的言情剧里充当一个电灯泡的角色。我决定告诉他们,我不打算和他们一起去康尼岛,然后,我将礼貌而坚决地把他们从我的生活中赶出去。我要让他们明白,我孤寂的心灵还从未被如此打乱过。
我敲门进去,正好唱片也放到了最后的乐章,游艇在泰晤士河上转弯,那欢快的号角声渐渐远去消逝。苏菲的房间顿时令我一震。虽然我知道自己的审美眼光不怎么样,可以说对装饰没什么鉴赏力,但我知道苏菲在与那无穷无尽的粉红色的斗争中占了绝对的上风。她没让那粉红吞没,而是恰恰相反,她让整个房间充满了更多的色彩,桔红,翠绿,还有红色……这儿是色彩鲜艳的淡红色书柜,那儿是杏黄|色的床罩,温馨的颜色足以把那海军伪装色彻底浸蚀掉。我不禁想要放声大笑。还有花,到处摆放着鲜花——黄水仙、唐菖蒲、郁金香,放在桌上的花瓶里或插在墙上,满屋都是花的芳香。不过,这与病房的满室鲜花不同,有的只有喜庆的气氛,与整个房间欢快明亮的颜色融为一体。
这时,我突然注意到屋子里没有苏菲和内森的影子。正纳闷着,一阵咯咯的笑声从房间一角的一个日式屏风后传出,苏菲和内森手拉着手,脸上带着微笑,穿着一身我从未见过的最古里古怪的戏装一样的衣服,踩着慢节拍的舞步,从屏风后走了出来。他们好像在以身作则地倡导一次服装复古运动:内森穿着一件灰白条纹的法兰绒双排扣上衣,是十五年前威尔士王子时代流行的款式;苏菲则是一件青色的打着褶皱的缎子衬衣,也是那个时代的样式,一件白色轻质马尼拉麻的茄克,一顶勃郎第贝雷帽斜扣在头上,刚好压住眉毛。两个“出土文物”令我大吃一惊。但这些衣服显然不是旧货,它们十分合身,只可能是定做的,而且十分昂贵。相形之下,我觉得自己有些寒碜,一件白衬衣,袖子还往上卷着,还有那条宽重下垂的休闲裤。我一下子觉得自己十分可怜。
“不必介意。”过了一会,内森说,一边从冰箱里拿出一夸脱装的啤酒,苏菲拿出|乳酪和饼干。“不必为你的穿着烦心。你不必为我们这身心血来潮的穿着弄得不舒服。”我愉快地一下子倒在椅子里,完全忘了我是来结束我们之间的短暂友谊的。是什么使我改变了主意,我自己也解释不清。我想应该有很多原因:这令人愉快的房间,意想不到的令人捧腹的服装,啤酒,还有内森急切的悔过心,以及苏菲的不幸在我心里引起的同情——所有这一切让我的决定消失殆尽。于是我又很愉快地成了他们的电灯泡。“这是我们的一个爱好。”内森在恬静的旋律中继续解释着。苏菲还在厨房里忙碌着。“今天我们穿的是三十年代早期的衣服,但我们还有二十年代的,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快乐的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甚至更早时期的服装。我们只是在周末穿一下。”
“别人不盯着你们看吗?”我问,“这衣服很贵吧?”
“他们当然要盯着看。”他说,“那正是好玩的地方。有时候,像穿着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全套服装时,我们甚至能引起一场混乱。至于说价钱嘛,并不比一般的衣服贵多少。富尔顿大街有一个裁缝,可以照着我提供的样板做出我们想要的衣服。”
我赞同地点点头,尽管这显得有些怪癖、出风头,但至少不会造成伤害。他们看上去光彩照人,尤其是他那地中海东部黝黑的肤色和苏菲那张雪白的容光焕发的脸庞相互映衬,从各方面来说他们都是十分相称的一对美人儿。“这都是苏菲的主意,”内森又解释说,“看来她是对的。街上的人都显得那么呆板无味,看起来全一个样儿,穿着相同的衣服。像我们这样的衣服才有个性。人们盯着我们看时,我们觉得挺好玩。”他停了下来,把我的杯子倒满啤酒。“衣着很重要,这是做人的一部分,可以成为生活中美的东西。你只要这样做一次,就能体会到它的乐趣,而且在这个过程中,还能给别人带来快乐。当然,那是次要的。”
服装、美丽、人生,这是一个我从小就很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