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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的我闲得没事撕它干嘛?要被他翻着了我还活得了吗?
他一向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知道有人看了他里通外国的书信,还不得杀人灭口?
不管了,这个时代的事,总有这个时代的人解决吧,就算我苟且偷生一次好了,无论如何天大地大,小命最大!
出了院子我悄悄往墙角溜。来往鸳喜楼N多个月,我再不像刚来时那样会迷路了。今天的月亮也格外照顾我,自己撕了大朵云彩遮起来,只好心得从缝隙中露出点点银亮给我做免费路灯。嘿嘿,它既然如此施恩于我,我一定得想法报答一下才好,不如下个中秋时多吃几块月饼吧。
有一队侍卫巡查而来,我忙俯到观赏的灌丛中。学生时代我曾在军训中迷恋过一个教官,当年学校为了锻炼我们的素质,特意制定了野战计划。而我活学活用得就画上专业迷彩妆偷溜进了那教官的帐蓬……
不得不说我用黑绿色碎布拼成的迷彩装相当成功,那些侍卫离我不过一米距离,却都像睁眼瞎子一般的视而不见。
眼见着侍卫走远,我狂喜的忘了形,一个不小心鼻子碰到草叶,狠狠打出个大喷嚏!
“啊——啾!!”
“谁?”
“抓刺客!”
“在花丛里!快围住他!”
无奈得起身,我懊恼得都想一拳打晕自己!
“蝶儿姑娘!”领头侍卫惊道。
“嗨。”惨兮兮得笑着,我冲他打个招呼。
“您,您怎么会在这?怎么还……”
看他死死盯着我乱七八糟的装束,我很好心得替他接上下半句话:“怎么还穿得这么前卫?”
“前卫?”他不明所以。
“这叫迷彩服,是姑娘我新研究出来的款式,准备去找王爷给他个惊喜的。怎样?你觉得好不好看?”胳膊展开转个圈,有意让他看得更细致些。
“好,好看。”他边点头哈腰,边抹抹额角。我猜他在擦冷汗来着。碎布拼成的衣服要能叫好看,天下叫花子就都成模特了。“王爷下午被圣上招入宫中议事去了,现在还没回来。请容属下送蝶儿姑娘回院歇息吧。”
我还能说什么?人家都已经摆出请的姿势了!
再次想一拳把自己打晕,可就在这时王府的正门处嘈杂起来。即使隔得这么远,还有N多亭台建筑阻隔,却依然能看到密密麻麻的灯火。干嘛?正月十五早过了,还闹什么花灯?
“头儿!头儿!不好了!”
头儿?我脑子浮现出海盗的形象。
“有很多御林军闯进来,态度骄纵得狠,咱们拦不住啊!”
“御林军?他们哪来这么大胆子,不知道这是铭王爷的府邸吗?走!随我去看看是哪些不要命的!”那个“头”刚想走,却又想起我来,忙又回身向我行礼道:“蝶儿姑娘请恕罪,属下身有要事,不便相送。您请自行回去,府中有人闹事,万莫伤了您才好。”
“多谢大人关照。奴家也怕得很,奴家这就回去了。”回去?屁!我故意先往回走着,暗自竖起耳朵听着身后脚步声,待确定他们全都走远了,立马纵身飞上墙去。
回头再望眼夜色中依然华美的宅子,我下意识得摸摸怀中揣着的东西,嘿嘿笑道:“沙哟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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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王府我想也没想直奔鸳喜楼。此时天色已微有些发亮,鉴于白天跑路目标过于明显,我便打算先找个地方避一避,待至晚上再继续溜。
没敢走正门,我认准了程情的房间,飞身由窗子跳入。
屋子里有很的气息,看来他昨天接的是个猛人。
仔细盯着半透明的纱帐看了半晌,直到确定里面只有程情一人时,我一把掀开纱帐,用力推他:“喂!姿势不对,起来重睡!”
他不情愿地睁开眼,迷迷蒙蒙地道:“可不可以不要再做了?我好累。”
他昨天接的果然是个猛人!
再狠摇他两下,“我不是你的恩客,我是萧夕夕!”
“萧夕夕?”他含含乎乎得重复,又慵懒得用布满吻痕的手臂揉揉眼睛,“SHIT!你来干什么?现在才什么时候?”
“快要被杀的时候!”我说,边把他强拽着坐起来,“快给我找个地方藏起来,我闯了个不算小的祸,那个人要杀我!”我一直都是这么叫那个人的,我讨厌与他纠缠,讨厌到连名字都不愿意叫。
“要杀你?”他狠狠吃了一惊,顿时清醒了。眼珠子瞪得贼圆!“怎么可能?他不是很宠你吗?”
“屁个宠我!他只是觉得跟我上床很爽,不舍得把我弄坏罢了!”在怀里一顿乱掏,好容易揪出团纸来。因为揣的时候过于急促,之后又爬草丛又翻墙的做了很多剧烈运动,那本来很平整的信已被我弄得皱皱巴巴,还略有点汗臭味得说。
“你看,这就是我闯得祸。”说着把信递给程情。
程情皱眉没接,说:“我不认得。你念给我听吧。”
“OHSORRY!”一拍脑袋我暗骂自己白痴,程情穿来不过一年左右,又不像我那么好运有美人师父教,当然不会认得这里的字。我叫他看信岂不等于骂他文盲?
挑几句重要的读了一遍,我说:“想成王者多半没良心,他连自己哥哥都想杀,要知道我看了他的信还不得杀人灭口呀!你交际路子广,快帮我找个地方暂避一下,天一黑我就溜出城去,让他这辈子也找不着!”
他眉毛皱得更紧,抢过我手里的信,攒在手里摸索着寻思。“我觉得这事有蹊跷,这么重要的信为什么不看完就毁掉,他留下来不是给自己添加罪证吗?”
“呃……”我被噎住,“这个……我没想过。我当时一看这信火就上来了。你也知道的,我激动的时候通常思维都在当机。”想不被别人骂,就得先骂自己。“不过不管他有什么主意,我都把信带出来了。他不是好人,做的事肯定也不是好事,我把他的作案道具拿走,铁定会气他不轻,就算是他囚禁我N多个月的小小报复吧。”他强Jian我N多个月,我却只偷他封信,如此善良仁慈的心为什么还不感动上苍,给我掉下N多帅哥?
“白痴!”一记爆栗狠敲上脑袋!
呜……俺好可怜,帅哥没得到,还又被骂,又被打。
看着我超级委屈的样子,他又气又无奈得叹口气,说:“无论如何这信是不能留的。铭王爷会不会要你的命我不知道,要是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会扣你个诬陷皇族的罪名!桌上有灯,你快帮我点了,咱们来个毁尸灭迹!”
我汗~~~我先奸后杀,他毁尸灭迹,果然是穿越的好搭档!
眼瞅着整封信在火光中燃成灰渍,我问他:“然后呢?”
“然后?”他奇怪地瞟我一眼,起身到柜子里拿出两套很普通的衣服,扔给我其中之一,“穿上,跑路!”
“你也跑?”
“废话。”
“可你不是想在这里当明星的吗?”
“当够了。”
“为什么啊?”
“……”
“难道是因为你喜欢上我了?你不忍心看我独自经历风雨,被残酷的现实迫害,所以就……”还没臭美够呢,就又见他举拳敲来,这回我眼疾手快,及时闪开没让他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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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喜欢你谁倒了八辈子霉!就是因为世界上有你这号女人我才当GAY!”
被凶得好委屈,我可怜巴巴地皱着鼻子,讨好道:“那你就是喜欢上男人了?那人一定超级霹雳无敌英俊潇洒还多金,那方面也强得没话说,对不对?也只有那样的人才值得美到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祸国殃……呃,不,是倾国倾城的你爱他,爱到可以放弃明星梦,要为他私奔?”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管他喜欢的人长什么样呢?反正情人眼里出西施,就算对方是头猪也会觉得是只被贬下凡的仙猪!
“哼!”
哼这个字很微妙,既不代表否定,也不代表肯定,但在这种情况下,不否定就是表示肯定了。
鸳喜楼的后院有一口井,水面泛着黑漆漆的光,能映出我的脸。
程情正在为下水做热身,他既始穿着极为普通的衣服,也依然透着股高傲气质。一阵风吹过,吹起他衣诀翩翩,我恍惚竟觉得身旁立着的是位绝世剑客!……清冷俊逸的身形立在孤峰之巅,星般眸子扫过喧嚣尘世,他足尖一点,飘然而去,洒脱得不沾半点尘埃!
“呆什么?下去了。”推我一把帮我回神,他先行跳下井去。
我忙缓过神来也跟着跳下,心里却仍在回味着那剑客的清冷傲然。嗯……要不找个机会把程情吃掉?可对老乡下手是不是有点不厚道……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