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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我吧,叶思远 含胭 完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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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帮他背上双肩包,在他背后说:“叶思远,你要记着,我是你女朋友,你在我面前是最不需要难为情的了。我知道你什么都能自己做,但要是有些事,你需要我帮忙,就和我直说,千万别忍着,知道不?”
  他低着头,好半晌,终于轻轻地“恩”了一声。
第二章、最甜蜜的时光 18、小桔,你是那么好
  我和叶思远开始爬山,铃铛山海拔虽然不低,但是山势的确是不险,供登山者走的就是普通的石阶,所以对叶思远来说,并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边走边聊,一起看沿途风景。山上景色果然不错,植物种类很多,长势又茂盛,而且颜色多样,站在一个地方往其他山峰看,就能看到深绿浅绿中夹杂着一些黄|色、红色,铺陈在我们眼前,很有种浓墨重彩的味道。
  有时候,我们是走在郁郁葱葱的植物间,放眼什么都看不见;有时候,我们又会走到豁然开朗的空旷处,眼前景观无限辽阔。我和叶思远倚着栏杆,看头顶湛蓝的天空,山脚下一块一块呈方格状的各色农田、浅蓝色的水塘,还有小村庄五颜六色的民房,真觉得心旷神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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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思远的心情开始变好,和我说说笑笑起来。
  我说:“来这儿写生不错啊。”
  他就笑,说:“谁会爬那么高来写生。”
  “哎!这你就不对了,想要画出最美的风景,当然要去不一般的地方啦,所以才有人潜到海里去摄影,或者是爬到火山口去画画呢。”
  “你呢?你有想过去哪些不一般的地方吗?”他眼睛亮亮地问我。
  “我?我还没想过,以后想到了再告诉你。”我笑嘻嘻地看着他,在半山腰,风还是有点大,叶思远的头发被风吹得有些乱,我伸手抚开他额前的发丝,就对上了他一双温柔的黑眼睛。
  我勾着叶思远的脖子,轻声说:“傻瓜,你长这么高干吗?”
  “你不是喜欢么?”他笑起来,脸颊边的酒窝又现了出来。
  “我是喜欢,但是我踮着脚也亲不到你呀。”我眯着眼睛勾引叶思远,果然,他立刻就弯下了身体,他说:“这种事,当然要男人主动了。”
  我和他在山上亲吻,我们能听到耳边穿梭来去的山风,能闻到鼻息间清新怡人的植物气息,我们站的小平台很隐蔽,不怕有人偷窥我们。
  我紧紧地抱着叶思远的腰,闭着眼睛感受他的温柔,他的身上有淡淡的香水味,我觉得自己是如此幸运,在茫茫人海中,能够和叶思远相遇。
  他或许不符合许多人的择偶要求,他的身体有严重的残缺,他不会说太多的甜言蜜语,他甚至并没有为我做过什么浪漫的事,可是,我光是和他待在一起,光是看着他的眼睛,就能感受到一种浓得化不开的甜蜜与幸福。
  我那么那么地爱叶思远,我无法想象我会和他分开,我希望我和他能一辈子都在一起。
  虽然我还未满19岁,但是,我就是如此希望。
  爬了1小时山后,已经中午12点多了,我和叶思远找了个石凳子一起吃午餐。我们并排坐下,我打开双肩包,拿出三明治、火腿肠、酸奶和苹果。
  我抽出湿巾纸,擦干净自己的双手,对叶思远说:“我帮你擦一下脚吧,走了这么久,肯定都出汗了。”
  他说:“我自己擦吧。”
  我说:“我来吧,咱们得加快动作了,离山顶还有好多路呢,待会儿别赶不进4点去旅馆。”
  他同意了,脱了鞋子就把右脚搁在了我的大腿上。
  我低着头,用湿巾纸仔仔细细地帮叶思远擦了右脚,包括脚背、脚底、脚趾和每个脚趾间的缝隙。他的脚很干净,修长的脚趾轻轻地动着,要比我们的脚趾灵敏许多,我知道,这就是叶思远的手,是他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身体部位。
  擦完以后,我抬头朝叶思远看,他正不太自然地看着我。
  我笑道:“干吗呀!信不信我挠你痒痒。”
  说着,我真的用手指去挠他脚底心,叶思远身子一扭,立刻把脚收了回去,搁在了自己的左大腿上,他终于朝着我笑起来。
  “吃饭吧,我都饿死了。”我对他说,帮他拆了三明治的包装,递到他右脚上。
  叶思远的脚趾真的是很灵活,那么厚的三明治,他也能稳稳地夹着,一口一口地递到嘴里去吃。
  我们坐的地方,偏离了登山的主干道,是一个小小的隐蔽的观景平台。石凳的一边是陡峭的山体,另一边是苍翠欲滴的植物,我们能看见蓝天白云下,远处另几座山峰的瑰丽景色。微风一阵一阵地吹过,我的心情也越来越好。
  我边咬着三明治,边说:“好久没在外面野餐了,上一次还是去年暑假时,我带着我弟弟去玩瀑布,在公园草地上吃的面包和火腿肠。”
  叶思远想了想,说:“那我更久了,上一次应该是……恩,初一时的秋游吧。”
  “啊?那么久啊,那得多少年啦,你初二、初三、高中里没组织春游秋游吗?”我觉得惊讶。
  他笑笑,说:“当然有春游秋游,不过我都没参加。念初一的时候年纪还小,班主任劝我去参加秋游,我拗不过就去了。不过真出去了,才发现不方便,那时候我很多事还不会自己做,连上厕所都要老师帮忙,但是毕竟也是个14岁的大孩子了,懂得要面子,后来就不参加了。”


  我听了有点难受,说:“叶思远,咱们以后常出来走走,好不好?”
  他说:“只要你喜欢,我一定陪你出来。”
  “恩!”
  我应着他,我知道,在这一方面,叶思远一直有些介意,他不能陪我做很多事,所以只要是他能做到的,他一定会尽量满足我。
  这时,叶思远吃完了三明治,他用右脚夹起酸奶瓶子,用牙咬着旋开了瓶盖,仰着头就喝起来。
  我这才意识到,一整个早上,他都没有喝过水,我在大巴上喝水时,他只是看了看瓶子。
  我说:“叶思远,等下下午爬山,我喂你喝水,你不许不答应。”
  他一口气喝光了酸奶,正放下瓶子,听到我的话,眨着眼睛说:“我只是不想麻烦你。”
  我说:“你居然和我说这种话!你都背那么重一个包呢,这不是我也麻烦你了么!你这个人真逗,爬山会出汗的,当然要多喝水,我可不想你爬到山顶后渴得虚脱了。”
  “好吧。”他笑了。
  我看着他的样子,忍不住也笑起来,我凑过去用舌舔掉了他嘴唇周围的一圈奶迹,我说:“叶思远,你的嘴怎么这么甜呀。”
  他微笑起来,说:“彼此彼此。”
  解决了主食以后,我拿起两个大苹果,对叶思远说:“吃了它们吧,背着怪重的。”
  他说:“好,给我一个。”
  我说:“需不需要我对半儿切开,你好拿一点。”平时在他寝室吃水果,我都是把水果切成小块,让他用叉子叉来吃的。
  叶思远摇头,说:“不用,我拿的住。”
  我不是很信,犹豫着把苹果递到他右脚上,我说:“小心点儿啊,掉了就没得吃啦。”
  叶思远冲我笑笑,说:“放心,比苹果更难拿的东西,我也拿的住。”
  然后,我就看到他用脚趾,牢牢地夹住了苹果顶部凹陷的蒂头位置,接着稳稳地伸到嘴边,“卡擦”咬了一口。
  我张大嘴,惊讶地说:“你怎么拿住的呀!这苹果这么大个个儿!”
  叶思远边咬苹果,边说:“小桔,你要知道,这对我来说,不是一项本领,而是我活下去必须要学会的基本生活技能。我要学会自己穿衣服、脱衣服,自己刷牙、洗脸、洗澡、洗头,自己吃饭、上厕所、学习、写字、画画、用电脑,还有很多很多事。我没有手,必须要学会用脚去做,第一次不成功,就做第二次,第二次不成功,就做第三次,总之就要做到成功为止。拿个苹果是很简单的事,我的脚趾要比你们有力得多,我可以很好地控制它们,如果让你不能用手,只用脚做事十年,你也可以做到的。”
  这是叶思远第一次和我说起这些事,本来我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他了,这时候我才知道,我对他还是知之甚少。
  我拿着苹果看着他,说:“叶思远,你真了不起,你是我认识的人里面,最了不起的一个。”
  他被我一本正经的话逗笑了,摇着头说:“我并没有了不起,很多时候,我也想过放弃。以前,我也自暴自弃过,多亏了我妈妈和我表哥,我才能重新站起来。”
  我向着叶思远坐过去一点儿,伸手抱住了他的腰,脑袋搁到了他的肩膀上,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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