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躲开他的注视,“我累了,不如我们停下来休息一下吧。”
“你怕我?”古铜昧不由她逃避,紧紧地锁着她手心。
织媛撇过头去,感觉有点窘!
“不如,我们交往吧。”古铜昧说。
他屏着呼吸等待她的回应。
织媛愕然地抬起头。他说什么?交往吗?交往?!很突然,或者应该说,这是不可能的。对,不可能!因为她一早就决定了,在考上大学之前绝不谈恋爱。
“我们交往,好吗?”古铜昧再一次道。
“嗯,这个,这个……!”织媛想着该如何拒绝,却又尽可能不伤害到他的理由。
“织媛,你也是喜欢我的,是不是?否则在面对我时,你不会那么紧张和无措。我们通常只在面对自己心仪的对象时才会不自觉地心跳加速,所以承认吧,你也是喜欢我的。而且织媛,我们都没有太多时间了,不是吗?”
“?”没有太多时间了,是什么意思?织媛不解。
“织媛,你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吗?在公交车上,你拿错了我的书包,然后靖媛的一纸素像,不仅使她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人,而且还把我们的命运紧紧地系在了一起。其实当我拿书包给你的时候就知道你的秘密了。”
“?”秘密?什么秘密?
“我从抽屉里拿出你书包的时候,从中掉出了药物,我知道那是一种治疗心脏病的药。你有病,患的是先天性心脏病。坦白说,我见到你的第一次,我真的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接触多了,就对你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确定那就是爱,可是当我听到独孤磊约你的消息,我气极了,于是我确定我爱你,是真的。”
我喜欢你(4)
“?”他说什么?心脏病,自己有心脏病?
他误会了,那是靖媛。
“其实我们家族的男人都有一种怪病,都活不过二十五岁。我爷爷二十二岁就死了,爸爸二十四岁,也死了,留下我奶奶和妈妈,让她们守寡,受苦一辈子,所以我曾经决定,我绝不恋爱,绝不娶妻,也绝不生子,因为我不想有人继承我奶奶和妈妈的痛苦,更不想我的孩子象我一样,时刻担心着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要死去,时刻面对着自己虚无渺茫的生命。”
“古铜昧……”他有怪病?织媛太振憾了,甚至有点不能接受。
“可是我很幸运,老天爷把和我一样的你带到我身边,让我们相遇并且让我爱上你。所以我不再犹豫,我鼓起勇气向你表白,我要终其我暂短的余生去爱你,好好的爱你……,织媛,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的余生作个伴。”
“古铜昧?!”现在织媛的心里非常复杂。
“我,对不起,我……”
“你先不要拒绝好吗?考虑一下,再答复我。如果要让我听到拒绝的理由的话,我宁愿等待,让你思考一下,同时也让我自己做好心理准备。可是织媛,我说出我的病,并不是要你的同情和可怜,只是我不想隐藏。在你面前,我不想隐藏什么。真的,我希望我们之间没有秘密,彼此透明。”
“……”错了,错了,你弄错了。患病的那个人是靖媛,可是我怎么跟你说呢?靖媛,靖媛,想起靖媛,织媛又不由眼睛湿湿地,“借你的肩膀靠一下。”她伏在他的肩上,“如果,如果……我没有病,那么你还会对我表白,要求交往,要求我做你的女朋友,承诺把我们的余生许给对方吗?”
“大概……不会吧。”古铜昧叹气,“因为我怕辜负了我爱的人,我怕给不了她幸福。长久的幸福。幸好,我们都是同一种人,你更应该了解我的心情。”
“……”了解?我不了解啊。可是我怎么跟你说呢?
其实晚会上有三个人一直是闷闷不乐的,一个是史迹游,他整夜在抛硬币,一个是叶紫,她的视线紧盯着古铜昧不放,得到的却只有深深的悲伤。还有蓝旭,你别看他整晚笑容堆织脸上,可是他的痛苦也许比任何一个人都深。每当他看向叶紫时,叶紫眼里那股忧伤便更深地刺痛了他。
火热地吻上了她(1)
晚会结束之后,蓝旭自告奋勇地留下来收拾残局。本来兄弟们要留下来一起搞清洁的,但蓝旭说想一个人静一静,就把兄弟们全都赶回家了,自己一个人坐在空洞的大厅内。最近他学会了抽烟,在无人的时间他都会燃着一根烟,但并不真抽,他喜爱的只是那股烟雾萦绕的左右感觉。
在烟雾里,他似乎能忘了所有的一切。包括欢乐和痛苦。在烟里他是孤立的,却也纯净!他就那样坐着,直到烟燃着了他的手指,他才突地醒来,眉头轻轻挣扎了一下,然后用姆指和食指把燃着的火红的烟头熄灭了。
他站起来了,望着眼前一片狼籍的地面,地上满是一滩一滩零零碎碎的蛋糕,还有烛光的残留,一次性餐具!总之如果他要独自清理这一大片的话,肯定得忙到天亮。说实话,他不习惯体力劳动,虽然他的智力不算太顶尖,却也习惯吃脑。于是他又燃着根烟,从后门出去了,心里盘算着哪间清洁公司的收费比较便宜,让他们来收拾一下,明天就可以营业了。
也许失恋的人心情很糟,智力也会下降的,他出来之后才发觉现在已经是深夜了,哪里还有清洁公司到现在还营业的?打电话吧,又没有记出哪间清洁公司的电话。看来还是要明天再算了。不过既然都出来了,今晚的夜色又特别美,街上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这种场境最适合颓废了。
他顺着街道一直走,直到尽头!然后走上一架桥上。那是架比较古老的桥,行人比较少。不过现在桥上除了他,那边的远处还有一个女孩子。因为桥的位置比较偏辟,看起来又比较荒凉憔悴的原因,所以人们都称这座桥为“奈何桥”,(奈何桥:神话中死了的人要经过奈何桥才能到达地狱)据说有很多失意的人都会选择这个地方自杀。自杀?!他猛地看向远处的那个女孩子,只见她高高地站在桥梁的最顶尖处,大有纵身往下一跳的孤意,于是他奔了过去,“你别做傻事,千万别跳!”
依风情,今天她鼓起勇气跟纪念鸿告白,不料他却很肯定地告诉她说,他爱的是织媛!其实在织媛没有转校之前,她不早就看出纪念鸿对织媛的特别了吗?要是早知道被拒绝的滋味是这么难受的,不如不告,起码还能保留基本的幻想。所以她心情郁闷,下午就逃课出来了,走着走着,便走到这架桥上。她觉得这座桥的孤寂和自己的心情倒是很符合,于是就一直站在这儿,站在最顶尖处,遥望底下湖面上的一圈圈的涟漪。
忽地,她听到有个男生的叫声,于是回过头去看,却冷不提防地受到他的力量,于是脚下一滑,扑嗵一声便掉到水里了。她感觉自己就要死了,呼吸很困难,她虽然懂水性,可是湖水深不见底,便慢慢地感到害怕了。
Shit!想不到自己还是慢了一步,她真的跳下去了。有句话叫什么来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所以蓝旭不加考虑,纵身一跃就跳了下去。借着淡淡的月光,他见她在那边挣扎着,于是向她游去,把她带到了岸上。
火热地吻上了她(2)
“喂,我和你有仇吗?你为什么要推我下去?”依风情瞪着这个与自己还算陌生的孩子,一边整理自己的衣衫,非常不爽地道。她几乎被溺死了。
“你不是要跳自杀吗?”蓝旭道,难道自己误会了?
“你才要自杀呢。”虽然心情不佳,却从来没有想过要自杀,还没有到达厌世的地步。
“那你站那么高干什么?”
“哪条法律不许我站那么高的?我站那么高,关你什么事呀。”
“抱歉,是我误会了。”蓝旭撇撇嘴,站了起来,“那我走了,你自己保重。”
“喂,这样就走了?”依风情把蓝旭扯了回来。
“不然,你想怎样?”
“你把我的衣服弄湿了,就这样就走了?好歹给我找个换衣服的地方吧。”如果就这样回家去,父母不盘问到天亮才怪呢。天下家长都是这样,尤其是自己的父母,依风情一想起他们严厉的眼神,就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
蓝旭看向她,见她全身沾了水,的确挺狼狈的,“好吧,我陪你去买衣服,单我买,OK?”可是他突然又想到,“咦,现在太夜了,店里恐怕都关门了。”
“我自己有衣服。”依风情拿起摆在一棵树底下的书包。因为早上正巧上体育课,所以就放了一套运动装在里面,“你只要给我找个换衣服的地方就可以了。”
“没问题。”蓝旭看向她的书包,还有她的校服,“你是明珠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