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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更高的境界,就如同再三打磨抛光的柚木家具般,齐普说起那天的事儿时,会越来越字正腔圆,如同令人尊敬的电台牧师提及“我们的主”时所必用的强调语气)。苔瑟宝慕太太喜欢说话,爱管闲事,长得还不错(差不多吧……他觉得……只要你不介意她的浓妆和发胶就行),钱包鼓鼓,还是个共和党人。在这种情况下,齐普·麦卡佛伊觉得大可放心地将大拇指偷偷摁在了秤盘的一角……这是他父亲教他的小诡计,父亲告诉他:理论上你可以欺骗外乡人,只要他们付得出钱就行,但你绝不可以在家乡人面前做什么手脚,即便是在富得像洛弗尔镇的大作家金先生一类的人面前也不行。为啥呢?因为一旦风言风语传出去,接下去的事情便可想而知,你不得不遵循搬离小镇的陈规,还得在寒冬二月、也就是洛弗尔镇七号街边的积雪深达九英寸时搬走。不过,现在还不到二月,况且,苔瑟宝慕太太——希伯来人之女,如果他有幸见识过的话——显然不是本地人。不,苔瑟宝慕太太和她那位富得像克罗伊斯国王的互联网新贵丈夫会在目睹第一片秋叶飘零时搬回纽约城。所以,他才心安理得地摁下拇指,将原价六美元的火鸡变成了七美元八十美分。同样,也就无所谓地听任她转换话题指责比尔·克林顿是个多么可恶的男人,要知道,齐普已经两次投了比尔,只要宪法允许,他还准备再投上第三票。比尔很聪明,能说服傻瓜蛋们为自己卖命,他也没有彻底忘记工人阶级,况且他占用的女人比马桶还多。
“可现在戈尔无非是指望着……裙带关系!”苔瑟宝慕太太念叨着,一边埋头写着支票(磅秤上的火鸡眨眼间就增重了两盎司,齐普决定最好还是点到为止,谨慎至上)。“宣称是他发明了互联网!哈!没人比我更知道了!实际上,我还真的认识那个发明互联网的人呢!”她抬起眼睛(现在,齐普的拇指离电子秤远远的,他对于这种事情总是很有预感,要是没有那可就该死了),俏皮地朝齐普笑了笑。她压低嗓门,摆出一副“我只告诉你一个”的神情说道:“我当然认识了,我和他躺在一张床上都快有二十年啦!”
齐普由衷地一笑,将香辣火鸡搬下了秤盘,放在一张白纸上。他很乐意抛开摩托艇之类的话题,虽然他自己也在牛津“北欧海盗摩托”(“大玩具男孩”)公司订购了一台。
“我明白你的意思!戈尔那家伙,滑头!”苔瑟宝慕太太兴致勃勃地点着头,所以齐普决定再加一点码。基督作证,绝不会伤害她的。“比如说他的头发——你怎么能信赖那种抹了一头黏糊糊发胶的男人呢——”
这时,门上的铃铛响了。齐普抬头一望。看见了。惊呆了。那天之后,桥下的水干涸了一大半,但引发那一切麻烦事的男人一进门,文德尔·齐普·麦卡佛伊就认出他来。有些事情,你就是永远不会忘记。可是说来也怪,在他心中最隐秘的角落里,他其实都知道:长着那双骇人的蓝眼睛的男人并未做完自己的事儿,所以早晚还得回来?
回来找他?
这一闪念令他惊醒过来,齐普转身就跑。他还没跑离柜台三步,就听见震雷般的一声枪响——店面虽比一九七七年时扩大了一点,也新装修了,现在总算得感谢上帝让他的父亲坚持买下昂贵的保险——苔瑟宝慕太太也发出刺耳的尖叫。原本在店里浏览货品的三四个顾客震惊地应声转过来,其中一人当即昏倒在地。齐普甚至还来得及瞥了一眼,倒地之人是罗达·碧门,正是死于那天的两名妇女之一的长女。于是,在他看来,时间折回去,躺在地上的正是罗达的妈妈露丝,失去知觉的手里滚下一罐奶油玉米。他听见一颗子弹像只愤怒的蜜蜂呼啸着从耳际飞过,便急刹脚步,高高举起双手。
“别开枪,先生!”他听见自己用如老头般细弱颤抖的声音喊道,“您看中什么尽管拿走,但别朝我开枪!”
“转过身来,”说话的就是那天让齐普翻身做乌龟的男人,甚至差点儿结果他的小命,(他在布里奇屯镇医院躺了足足两星期,复活的基督作证!)而现在,他又出现了,还是像某些小孩衣橱里钻出来的大魔鬼。“别的人都趴在地上,但你要转过身来,店主。转过来,看着我。”
“好好看看我。”
3
这男人摇摇摆摆,罗兰一时还以为他转不了身而要晕倒。也许是大脑中某种求生机制告诉他:晕倒的话,更可能小命不保;所以,店主终于还是站稳了,转过身面对枪侠。他的衣着竟然和罗兰上次来这里时极其相似,很可能是同一条黑色的领带,腰间也紧紧扎着似乎是同一条屠夫围裙。头发还是朝后贴着头皮梳得光溜溜的,只是现在完全白了,不再是灰白交杂、好像盐里撒了胡椒似的。罗兰还记得当年的血是怎样冲溅出来的,那是一颗子弹射中这个店主的左太阳穴的瞬间——其实,那是安多里尼亲手射出的子弹,别的不说,这一点枪侠是相当肯定的。如今,在那个位置留下了一个浅灰色的疤结。罗兰猜想这个店主这样梳头,与其说是要遮掩伤疤,还不如说是要展示它。那天他大难不死,要么是傻人有傻福,要么就是被卡拯救了。罗兰认为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揣测着店主眼中紧张的神色,罗兰知道他已经认出了自己。
“你有没有卧(货)车、或是盖(卡)车、或是粗足(出租)车?”罗兰问,手中的枪指向店主的前胸。
杰克走上一步,站到罗兰身旁。“你开什么车?”他问店主,“他问的是这个意思。”
“卡车!”店主明白了,“国际丰收者,皮卡!就停在外面的停车场里!”他的手突然伸进了围裙,罗兰差一丁点儿就开枪了。店主——真仁慈——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店里所有的顾客都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包括那个在柜台付账的女人。罗兰可以闻到她所购买的鸡肉的浓香,不禁饿得胃疼。他累极了,饿极了,并且悲伤过度,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去想,太多了。他的思维几乎跟不上。杰克会说他需要“叫停休息,”但罗兰在即将发生的未来态中丝毫找不到能停歇的时间。
店主是在掏一串钥匙。手指抖个不停,钥匙也叮当碰响。近黄昏时的阳光透过窗玻璃斜照在他们身上,并在枪侠的眼里反射出斑驳的光影。系着白围裙的店主先是未经同意突然地把一只手伸出了视野(动作还不慢);而现在,又拎起一串耀眼反光的物件晃了晃拿着枪的对手的双眼。简直像是在找死。不过,那天的伏击也是这样的,不是吗?店主(那时候腿脚更机灵,也还没有鳏夫似的驼背)跟着他和埃蒂到处转,像只免不了被踩一脚的小猫咪,好像对枪林弹雨视若无睹(恰如他无视开枪击中他的人)。但站在另一个立场上,罗兰也记得,他曾谈到他儿子,口吻就像是在剃头店里排队等着坐到剪刀底下的顾客。接着,卡-霾①,『注:卡-霾(ka…Mai),中世界高等语,意为“卡的傻瓜”、“卡的捉弄”。』总是安危骤转。至少要等卡厌烦了他们的滑稽把戏,才会一掌将他们掴出世界。
“去取皮卡,开着车走吧!”店主在对他说,“归你们了!我把车给你们了!真的!”
“要是你再让那些该死的闪亮的钥匙在我眼前晃个不停,先生,我取走的就将是你的命,”罗兰说。柜台里还有一只钟。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钟表,仿佛活在这里的人们妄想用这种办法囚禁时间。再过十分钟就是四点了,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美国这边已经有九分钟了。时间在奔跑,狂跑。斯蒂芬·金就在附近,差不多准备好了要去散步,哪怕他自己一无所知,还是性命垂危。要不,这事儿已经发生了?他们——至少,罗兰——曾经坚持认为作家的死会让他们大受挫败,好比是另一次光震,但也许并非是事实。也许,他死了,其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
“从这里到龟背大道要多久?”罗兰冲着店主厉声问道。
老先生只是呆立着,两眼瞪得圆圆的,惊惶的眼泪打着转儿。而罗兰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样想开枪杀人……起码全本umd/txt小说下载}ωωω。ūdtxt。cò可以用手枪抽他几下吧。他蠢得像只卡在石缝里的山羊。
这时候,趴在柜台上的女人发声了。她正仰起头看着罗兰和杰克,双手背在身后。“那是在洛弗尔,先生。距离这里大约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虽害怕却不惊慌——罗兰就知道这才是他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