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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又有生意了,方婆自然眉开眼笑,“上回姑娘说的那个表弟,不符合条件儿没能办成,老婆子我心里还挺不好意思的;没想到这转头又有机会弥补了?那好,姑娘尽管说,老婆子我各宗各项的花销,都给姑娘你打个人情价!”
沫蝉便笑,“先谢谢您老了。只是这件事可能不容易,托给别人我也不放心——因为阴婚两边的人,是隔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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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隔世的?”方婆听了也一哆嗦,“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沫蝉:“我是当记者的,前些日子到农村去采访,结果不知道事儿,晚上就住在一座鬼宅里。”
“哎哟!”方婆也叫唤,“招惹鬼了吧?”
“是啊!”沫蝉也跟着做出惶恐神色,“那女鬼给我托梦,说非要找到她郎君,否则不放过我。那女鬼据说都死100多年了,我上哪给她找什么郎君?后来就想办法托人,找了个命特硬的男人,花了一大笔银子,准备撞成那女鬼郎君的转世,捧着她牌位成个亲,说不定那女鬼就能放过我了。”
方婆听了也沉吟,“按说,这样的一活一死的阴魂,也是使得的。只不过,难在怎么说服那个活的,让他乖乖听话,别中途反悔,或者闹出什么枝节来。”
沫蝉赶紧点头,“正是正是。我今儿请方婆您出来,就是请教这个事儿。我银子是花出去了,那男的也答应得挺痛快,可是真不知道他到时候能不能乖乖听话啊!不然我银子白花了不说,那女鬼还不找我算账啊!”
方婆点头,“是的是的。你得提前就想好法子。”
沫蝉心里暗舒了口气,知道方婆上道儿了,便做出泫然欲泣的模样,“老人家,一切就都拜托您了。花费什么的,多少都没关系,只求千万让一切都顺遂。”
“法子么,自然是有的。”方婆自负地笑,“我老婆子祖上都是干这行的,最多的就是经验。什么事情没遇上过呢?可是每一回都安安稳稳渡过去了。”
沫蝉便讨好,“您老给我说说?”
方婆神秘一笑,“那大活人,你不好把他变成行尸走肉么?那到时候还不乖乖听咱们的话,让干什么,就干什么?”
“活人,变成行尸走肉?”沫蝉一惊。
方婆却不肯再多说了,只说:“姑娘你放心吧,把两个人的生辰八字给我拿来,其余的就都交给我老婆子好了。保证都给你办得妥妥的,姑娘你就擎好儿吧。”
沫蝉赶紧再追问一句,“那活人,我给您送哪儿去?”
方婆想了想,“把他送江宁医院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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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回到公司,却看见消失许久不见的叶树森,一身狼狈、胡子拉碴、满面苍白地正坐在办公室里。沫蝉惊呼,“叶大叔,您这是怎么了?”
叶树森四顾一眼,将沫蝉扯进他办公室去,还难掩惊慌地说,“我采访去了,这回是个大CASE。结果你叶大叔我这回也被吓着了。回到公司了,一回想还觉得后怕。”
“到底是怎么了?”沫蝉追问。
叶树森面色又白下去,双眼因陷入回忆而空洞,“……沫蝉,你见过夜晚,坟茔地里,月光惨白。你眼前一个一个黑黢黢的坟圈子,却每一个都是被掏开的;而那些白花花的尸首,就横躺在你眼前——而且个个都是开膛破肚!”
“啊!——”沫蝉也是一声尖叫,颤抖着望叶树森,“叶大叔您吓我?”
“不是,不是吓你。”叶树森深深吸气,“这是你叶大叔我亲眼看见的。没去之前我自己也不信,以为干这行20年了什么都已经不怕了,可是没想到这次却吓得昏倒在坟茔地里。”
沫蝉忍着冰冷的恶心,“叶大叔,你说那些尸首被从坟墓里挖出来,而且开膛破肚?大叔,我想这是关键所在,是什么挖开尸首的坟墓,将他们开膛破肚?”
叶树森面色再一白,“狼!我觉得那创口的痕迹,就是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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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听见有亲吓叫唤了。八千字更新完毕……咔咔,明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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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你欠我的约会呢?(9月27日第一更)
【今天更新分成两更,这是第一更。夹答列伤】
办公室的墙壁是白的,地毯是蓝的。那苍白与幽蓝都映入叶树森的眼睛,显得他目光更加空洞可怖,“狼,一定是狼!沫蝉你还不知道吧,狼也是掘洞高手,它们将坟墓扒开,将尸体拖出来,掏开他们的肚囊,吃掉他们的内脏!”
“狼狩猎的时候,首先都会吃光内脏的,沫蝉你知道不知道?”
叶树森的样子吓坏了沫蝉;但是让沫蝉更害怕的是,叶树森竟然想到了狼的身上!那么叶树森接下来会不会联系到人狼一族去?
沫蝉浑身都木了,僵硬笑着向叶树森摆手,“不会的不会的。叶大叔,狼不是都抓羊啊、兔子啊什么的,是那种飞奔上去捕猎的么?狼怎么会去刨开坟墓,去掏尸体的内脏?那已经死了的、冷冰冰的,有、有什么好吃的呀!榛”
“沫蝉,那就是你不明白了。”
叶树森眼睛空洞地望着沫蝉,可是却又仿佛沉浸在他自己一个人的世界里,仿佛讲述又仿佛只是在说给自己听:“知道动物界有一个法则么?不管是多么珍稀的动物,如果曾经吃过人,就一定要打死……因为任何动物,只要吃过人肉的,就一定忘不了这个味道;那它就一定还会寻找机会继续品尝人肉,别的肉就都吃不下了。”
“那群狼,在人类都市里,慑于人类的人多势众与武力强大,所以不敢轻易狩猎活人;它们就到坟墓里去——即便是死人,只要骨肉还没有化掉,它们都是渴望的。沫蝉,畜牲是不会挑嘴的……叶”
“叶大叔你不要再说了!”沫蝉吓得双手捂住耳朵,“叶大叔您一定是误会了。我相信不会是狼的,绝对不会的!”
“为什么不会?”叶树森空洞地盯着沫蝉,“为什么每次说到狼的话题,沫蝉你总是这么护着狼?”
“因,因为……”沫蝉搜索枯肠,“因为咱们这个城市里,狼已经绝迹几百年了,不是么?或者说不光咱们D市,只要是中国大大小小的都市,都已经没有野生的狼了啊!除了动物园里的,哪里还会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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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下班后紧急电话找关关,想要探听警方那边是否也已经得知了叶树森说的此事。既然发生那么恐怖的事情,一定会有人报警的。
关关果然声音很紧张,“是。我哥听见报案的,眼睛就亮了。我知道那是他的信号,他是又找到跟邪恶集团窃尸案关联度较高的案子了!”
糟了!
如果警方真的这样认定,那么很有可能根据这次案件尸体上留下的痕迹,而将邪恶集团的身份归结到狼的身上去!那不但会让狼受到冤枉,而且反倒会让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
凶手真的很厉害,懂得利用动物来转移视线。的确,在一般人眼里,狼不懂人言,不会为自己辩解,于是嫁祸给狼,的确是一招妙棋。夹答列伤
可惜,他们遇见了她;而她绝不会让他们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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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星期天,沫蝉想利用休息时间好好将这些事推演一遍。结果刚起床就接到了莫邪的电话。沫蝉赶紧躲进房间里去接。秦雅在外头笑问,“谁的电话啊,这么鬼鬼祟祟?”
沫蝉正想着该如何将叶树森所说的事讲给莫邪听,没想到莫邪抢先说:“你好像,还欠我一个约会。正好今天休息,就顺便约一下会吧。”
沫蝉举着电话,半天没回过神来,只能苦笑着问:“小邪,你确定你早晨清醒过来了么?不会是还在说梦话吧?”
“哼,又、想、抵、赖。”他懒洋洋说,嗓音里果然还裹着浓浓的鼻音,有一种少年独有的甜腻。
“毛啊毛?”沫蝉揉乱头发,“你说明白,我什么时候欠你神马大头鬼的约会了?”
“你欠了。”他继续慵懒,有一点撒娇,“你都跟江远枫分手这么久了,还好意思欠着当初因为江远枫而答应我的约会啊……”
沫蝉赶紧调动大脑内存,某月某日的某句话渐渐浮出水面——她扯过头发挡住面颊,“啊,你还真当真了啊!”
“当然。”他终于咬牙切齿解恨地乐了,“就今天,约会,去动物园,看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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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时后,两个人在动物园大门前碰头。沫蝉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却看见那一身纯白休闲西装的男生,修长笔挺立在门口的青松翠影里,从容平静得像一根——高级奶油冰棍儿!
就这么形容他,否则“玉树临风”啥的,都白瞎了这些词儿。
沫蝉好不容易喘匀了气,看见人家动物园大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