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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城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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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的,她会抓着墙说把那些撕掉。后来开始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书,纱巾,后来因为吞吃了玻璃进了医院。从医院出了以后她干脆不敢睁开眼睛看东西,也一步都不出那没有一丝光线的房间。”

“你看那贱/人多么厉害,连一向高傲的我妈也败得这样凄惨。”他扯起惨白的嘴唇,勾起笑容。让人觉得周围都是虚空。

“我看她是被自己给困住了,行尸走肉一个,所以就开枪帮了她。”

他极力用风淡云轻的语气说完。他说话的时候呼出一团白色水汽,和他脸仿佛一个颜色。

“让我没有料到的是,在我开枪后她却突然清醒过来,温和的看着我叫我的名字。或许……如果我没有开枪的话,她到那个时候也会康复过来。”

他的声音如同风吟,此刻空气中只有雨声,没有一丝的风,滴答作响的雨有一滴刚好打在了我的眼底,轻响的一声‘啪”,我却听到了水滴滴在岩石上的声音。

我终于垂下眼睛看他,如同水晶般的浅紫色眼眸,冰冷如同刀削般的轮廓。陷进去的微红的眼眶,脸上曲折的泪水和雨水滑过的痕迹闪着光泽。

夜未眠,青山中,黑云下,春雨如冰,未必有他半分的清冷。

雨滴淡淡的晶莹如同揉碎在他的眼睛里,化成柔和的光。

“你和我都知道康复的话骗人的,只是你内心的愧疚自责而已。你帮了她,却永世陷入罪与罚的深渊。既然失去对活在这个凉薄的世上的心,一念成魔,死亡就是解脱和救赎。”

我低声说:“逝者已往矣,活着的人仍需要在凉薄中挣扎。活,比死艰难。有的人却不能死,只好活,那就只能好好活。”

“最后只好活着,那只能好好活着。”宫宸司沉吟道,怔怔地望着我,像是个孩子,最后像是松口气一般又昏过去。

……

时间又一分一秒的过去,我看了一眼他手腕上的手表,时间却只过去五分钟。他又一次没有了声音,轻轻的摇了一下他也没有反应。

我的四周已经冷到麻木,膝盖也已经陷入泥浆里,我挪动了一下,他还是没有醒。

我发现只有在安静下来,我才会注意到自己身上的这些问题。为了分散注意力,我又再次把目光放向眼前的他。他闭着眼睛一脸无害纯良的样子,怪不得所有的女人都会被他的外表给欺骗。他左眼睛下的痣,更加让他此刻脆弱无比。

我想起他在我怀里哭的样子,心里有一丝柔软。他也是个可怜的人,受过很多苦,能够坚持到现在已经很不容易,所以说,生而在世,每个人都活得不易,有的恶人也是被逼出来的。

“你在想谁?”他再次因为难受睁开了眼,嘴唇早已经苍白如纸问。

“我在想,你看你平时作恶太多终于遭到报应了吧。”我嘴里变得很恶毒,不想承认刚才自己在可怜他。

他却不计较的笑笑,然后说:“报应我倒是从来都无所谓,但他/妈要把你给扯上,我不甘心。”

“没关系,我运气一向不好。”所以才会撞上你。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安慰他。

这时候他又不再说话,我叫他的名字他都不回答。

我多想哪怕他睁开眼睛嘲讽我,让我分心只想到恨不得掐死他,也不想他这样安静。悄然无声才是最深度的绝望,我再恨再讨厌他,前提也得是他还健在这个世上,而不是这样惨目忍睹的样子。

他再次睁开眼,和我这样的目光相对,怔了一下竟然又咧开笑容,又因为脸上的伤口被皱起眉头。

我别过眼睛不去看他。他却忍着疼痛又向我挪近,导致的后果却是后面的血流的更多了。

我有些抓狂,恨恨地说:“如果你想要自杀的话,我来帮你。”我真的想直接掐死他。

“你一直想着那个男人,华石,到底有什么好的?”

我听到从他嘴里面说出朝夕的本名僵住了,算了,以他的能力总有一天会知道的。自从上次见识到他的催眠术以后,他能够没催眠我得知朝夕的消息已经很不容易了。不过,他也有可能是通过催眠而……

“我去过所有你走过的地方,自然知道他是谁。上次你要抢郑佳佳的手机,是因为那个录影里面最后出来了他的脸,你要藏着他不被大家知道。”他淡淡的解释。

他说的是事实,唐晓他们把我围住,在让陆子越动手要非礼我的时候,我听到前方门口的一个威严的声音:“你们这些人在这里干什么?”

唐晓在慌张中把最后对向了正从门口走进来的朝夕,他们知道自己做的理亏就一哄而散了,然后朝夕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正文 78受伤3

看着他平静不似以往嘲弄的语气,我开口:“他是个好人。”

“好人,范围太广,我可是这几年年x城的年度慈善商人,在其他人眼里也算是好人吧。”

不知道为什么,听着他的语气怪怪的,或者是因为他的声音沙哑又虚弱的关系。

为了证明他和朝夕是不能相比的,我解释说:“他是那种嘴角总是上扬的人,他爱笑,一笑就露出一对虎牙,可爱的样子让人也跟着不由自主笑起来。”

“他哪怕是路上遇到一只被人遗弃的小猫崽,也会好心的收留回家饲养,所以他家有七八只流浪猫。他很大意,但有时候饭忘了吃都会记得定时喂他的猫。”那些猫在他住院前都送给了他的朋友。

“他喜欢格里克罗宾斯,喜欢西班牙足球队,不喜欢别人动他收藏的球衣,不喜欢他的名字,因为觉得叫石头的石给人感觉很笨重。所以他的朋友更喜欢叫他朝夕,朝花夕拾,多么诗情画意的一个名字,可惜他的人却整天大汗淋漓的。”

“想必你已经知道他是我们初中的体育老师,他喜欢和学校里面的男生打篮球或是踢足球,我们班上所有的男生都喜欢他,叫他‘大个子’。他在我眼里,他就是个好动的孩子……”拥有阳光拥有童真的孩子。

“女人,你蠢得让我真想剖开你的脑袋,看里面究竟装了什么东西。”我才垂下眼睛看他,他此时额头青筋暴起,一副不能忍受的样子:“还不如直接让我血崩而死。”

我忍不住笑了笑。

片刻过后,我转过头看着天上洒下来的雨滴,低声说:“他有先天性神经萎缩,也就是说他时刻都生活在疼痛中,就连睡觉的时候也是。他对我说,他可以时刻都是清醒的,提醒自己感受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他走了对他来说是种休息,因为那样活着太累。”

“你知不知道,其实活在世界上还有一种痛苦比时刻都疼,还要可怕,那就是感觉不到疼。在医学上,感觉不到疼痛才往往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医。那样活着也真算是一种悲哀,比如是我,你也差点成那样。”

“为什么你会变成这个样子?”这是一直困扰我的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才可以让人变得感觉不到疼痛。

他好像已经完全没有力气说话了,沉沉闭上眼睛。我看着他惨白的嘴唇,嘴角还有我刚才打出的血迹,他的脸也已经被我打肿。我在庆幸自己下手早,不然现在我一定不忍下手。

不知过了多久,我竟然已经冷到麻木,雨滴打在我身上,只是在刚落到身上的时候感觉到一下刺骨的寒冷,然后就好像融进我的身体里,和我的身体化成一部分。

“我还知道你没有味觉。”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就算是对空气说话也好,因为沉默只会让人更容易意志消沉。

他却又缓慢睁开了眼睛,眼睛不再具有侵略性,如同湖泊般复杂。

“我左手的小拇指也没有感觉。”他脸上带着无限的疲倦和沉重说:“我杀了我妈后回来找过董瑜,那时我十四岁。要不是闻阡陌救了我,董瑜的那些人早就把我杀死了。”

“为了保住命,我主动去了亚马逊平原上的秘密区域。那是专门训练各种买家所需要的工具的基地。那里都是些和我差不多大的亚洲孩子,针对各自特长进行专项培训,为世界培养出优秀的人才,只不过他们要想活着就必须得听他们买家的命令。”

“那里的孩子有很深的区域概念,一进去的时候日本那群人是老大,也给我带来过一些麻烦,后来我成了老大以后,就一把火烧了那里,只带出来四个人。”

虽然他只是轻描淡写,但我意识到过往历史的沉重,又忍不住问道:“你们的课程是什么?”

“一些基础是枪械格斗语言课程,其他是针对个人的专项训练,有的学通信技术,有的学医学知识,有的学商务管理。每隔一个月要被放在热带丛林中进行生存技能考核,如果回不去就只能葬身热带丛林中,我在那里遇到了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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