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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若是可能,唱给你的爱人听吧。
虽然心里酸溜溜的,我还是对他真心祝福。
就这样,一晃半个月过去了。一天我在丝丝房里,正在为每日一诗头疼,却见丝丝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
“悠然,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啊?”
“那株血荼开花了!”丝丝笑颜绽放。这段时间的相处,我俩之间产生了奇怪的友谊。
我舒了一口气。终于开花了啊。不枉费我一片心血。
看到柳如琢那么紧张血荼,我还真是有了负罪感,于是不再想逃跑的事情,每天只想着如何帮助柳如琢。
那天去院子里看那株血荼,却看见柳如琢用刀割破手臂,在给血荼根部滴血,那鲜红的血滴,就那么触目惊心的一滴一滴渗入花根的土壤里。
突然有种很深刻的感觉。
听丝丝说,血荼喜欢吸收人血,会长的更好。柳如琢就常常去滴血养花。
而我也就偶然趁他不在,去花园割破手指,滴上几滴我的血到那株残败的血荼根部,想我如此怕痛的人,这么做需要多么大勇气啊!而那花儿竟然真的焕发生机,长得越来越好,没几天就生出花蕾,而今天,终于开放了。
那么,我也该走了。
于是,脑中灵光一闪,我提笔写下了给柳如琢的最后一首诗: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出口
我怕我说了
我就会死去
我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
没有人像我再一样爱你!”
像往常一样,我把信从他的门缝里面塞了进去,转身刚要走,门却吱呀一声开了。
柳如琢就站在那,一如既往的洒脱俊逸。他那双桃花眼里冷峻也好、热烈也好,无尽风情,却都是给另一个人的。
“我……我是来辞行的。你说花开了我就能走,如今花开了……”我装作刚来的样子,不去看他手里握着的信封。
我早就跟丝丝商量好了,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所有这一切,都是丝丝所为。
我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会有任何交集。
可是抬头看他,真的希望他可以对我挽留一下,哪怕是客套……
他用得着客套吗?显然不用。
“你可以走了。”他依然是冷若冰霜、面无表情。
是啊,他只会为她一个人露出柔情微笑吧。
我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似乎想要把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刻在心上。然后给他留了一个最灿烂的笑容。你不会笑,就由我来对着你笑吧。
我转身就走,眼泪却夺眶而出。
这又是为何?
丝丝牵来踏雪,半个月不见,踏雪瘦了一点,但看见我很是高兴,一个劲蹭我。而我,更是毫不客气的把鼻涕眼泪都蹭在他柔软的毛里。
“当初捉你来,我就发现你身上一文钱没有,这是你的匕首,还有一点银子你带着吧,名剑山庄远着呢,路上小心。”丝丝很是舍不得我走。“还有这个,红瓶里面是们药王柳家秘制的普通迷药涣心散,一般人服用会晕倒十个时辰,没副作用,白瓶子里面是我们药王柳家秘制的罗齐丹,一般的毒都可以解,你收好了,以后别那么容易就让人药翻了……”
你还好意思说啊。
我笑着接过两个小瓶子,贴身放好。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我一抱拳,告别了丝丝,然后再没有回头看一眼,绝尘而去。
长夜未央
呼吸里少了淡淡的药草味道,视野里少了那冷冰冰的晶眸,不用再想破脑袋背诗,也不用每天去眼巴巴的看着那株死也不开的花……
还真有点失落!
难道我是小m?难道我有受虐倾向?难道我皮痒?难道我是传说中“人至贱则无敌”……?
我还真对自己有些怀疑。
明明他正眼都不看我的。怎么都走了这么远了,我还在想他?
我K!
我终于骂出了平生第一句粗口,而且,还不知道骂的谁……
总觉得,追着他跑的感觉很熟悉。似乎前世也有一个什么人,让我如此上心如此紧张,让我甘愿为他做任何的事情……可是那人究竟是谁?我想不起来了!
啊……无良作者!别拿丧失记忆这样的狗血桥段来折磨我啦!!!
而且忘记的还是那么重要的事情,而24岁之前的任何事情我都记忆犹新。
24岁之后的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贴心而放的婆娑,总在这种我觉得真相就要呼之欲出的时候,发出灼人的热度,打断我的思路……
我跌跌撞撞的跳下踏雪,一头扑到了路边的小溪里,任水漫过了我的全身。
还好及时发现了林子后面的小溪,不然我可就变成干尸了!这婆娑怎么这么烫,引得我全身都跟发烧了一样。
初秋的溪水凉凉的,好舒服啊……我翻了个身,干脆躺在河床上飘着,欣赏着头顶的蓝天白云。
所有的穿越女主都赞叹古代的风景和气候,多么纯净无污染天然氧吧,果真如此。
你看天多高啊,多湛蓝啊,天上那一团团的云彩,这个像米老鼠,嗯,那个像比卡丘……正在数天上的云,一声惊呼从远处传来:
“快救人!”
救人?救谁?我正要起身看看,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白影飞了过来,一把就把我从溪水里面捞了出来,接着又飞起,缓缓的转着圈落在了小溪旁边的草地上……
这么好的轻功啊!赞一下。
“姑娘,你怎么样了?”
是个男子的声音。我想看他,可是他的头顶就是大太阳,刺的我根本睁不开眼,而他的脸,也在阴影里面,看不清楚。
“我没事情!”我赶紧说,生怕他一时激动给我做个人工呼吸,那不就赔大了。
“那就好。姑娘好好休息,在下还有要事,先走一步。”
这就走了?雷锋叔叔,留下你的姓名啊?我还来不及说话,就见白影一闪,那人竟一点地飞走了。
那衣襟飘飘,好潇洒啊!我不禁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学轻功!
我不是男装嘛,他怎么知道我是姑娘?我低头一看,湿淋淋的衣服紧贴着身子,曲线毕露……
难免懊恼一番。我只好晒太阳晾衣服,掏出罪魁祸首“婆娑”一番质问:
“你不是神器吗?怎么从来没有显灵过?
你给我变个烤鸭加解百纳出来啊?
你让我想起前世的所有事情啊?
你……真是废柴!”
婆娑没有回答,只是里面五彩的荧光缓缓的流动着。
等踏雪吃饱喝足了,我骑着他进了一座小城。先找了家驿馆,给爹爹、大哥、三哥、四哥分别写了信,告知一切都好。至于丢包裹的事情,我没有说,不想他们担心。反正银子够用,而那个令牌即使落在歹人手中,因为不会口令也无法支取银子的。
而且那墨霓,要是芙子倾知道被我弄丢了,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看天色不早了,就找了家客栈要了个房间。把踏雪安顿好。我就在客栈的靠窗位置慢慢的吃菜喝茶。
客栈啊,可是打探消息落实八卦刺探江湖传播秘闻的最佳场所客栈啊!
客栈啊,可是英雄显威流氓出手鱼龙混杂结拜交友的最红场地客栈啊!
不是每天都会有大件事发生的吗?
酒我都喝了半壶了,再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估计闹事的人就是我了!
哗啦,门被粗暴的踢开了,几个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大胡子提着大刀走了进来,找了张桌子坐下,高喝一声:“小二!”
说曹操曹操到啊。我急忙调整好看戏的最佳角度,兴致勃勃。
小二点头哈腰的过去,一个胡子男拿出一块碎银,啪的放在桌子上:“好酒好肉只管给大爷端上来!”
真小气啊,电视里做这种动作说这句台词的时候不都是至少甩出一个大银元宝的吗。
然而小二已经十分高兴了,“得嘞~”一声,就布菜去了。
那几个胡子男边吃喝,边说话。我的耳朵立马竖了起来,认真收听。
“还是这边安全些啊,南边打仗打得厉害,兄弟们生意是越来越少了。”
“这仗也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
“听说新国这次是准备充分,估计得有个三五年了。”
“可不是吗,申城被围了一个月,还是被打下了,听说是第四座城池了。”
“分号的弟兄传信来,说那边风声紧,我看我们还是回烨城吧,那边生意还好做些。”
……
从他们的话中,我可以得知:
1、新国又取胜了,已经攻下了四个城池;
2、南边打得厉害;
3、这伙人不是什么好人,看起来挺有钱,但肯定不是做正经生意的;
4、这伙人是从烨城来的;
5、这伙人看起来厉害,实际上是草包,功夫一般。
梵将军在干什么啊,皇上在干什么啊,怎么能让国土一点点这样流失呢?眼看我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