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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师三定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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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旦有了因为时,那就是证明了是对的,而非不证自明是对的了。这就算是亵渎。

    在不能说因为如此,所以是对的。的情况下,也不可能允许人说因为并非如此,所以是错的。

    不证自明不允许人们下判断。一旦搬出不证自明,就只能无条件认同。

    阿塔塔莫普普会说不证自明在文化领域的意思是:不管你拥有多少反证,只要我说了就是对的。由于不需要证明,任何东西都不可被挑战或推翻,因此先说先赢。谁有发言权谁就是对的,谁没发言权谁就是错的。

    我看到那些人的书说,天赋人权是普世价值,普世价值是不证自明的。

    阿塔塔莫普普会说:那些人的普世价值,意思是把我的价值观普及到你的世界。

    在实务上,显然阿塔塔莫普普的定义才是真的。这种惟一真理的世界观并不符合我观察到的世界。

    几年前,在艾太罗魔信里,阔略曾经对玺克说过:爱那些懂得知恩图报的人太简单了,谁都愿意这样做,就不值得去做!

    在那之后,在世界的尽头,苹果之梦的分店里,玺克告诉瑟连:如果我有力量,我会保护那些愿意对弱者伸出援手的好人,让他们繁衍增加,这就是正义!

    当时那些对话,阔略是不允许有因为所以的,玺克是重视因为所以的。

    玺克的思维是理所当然的,阔略的是不证自明的。

    在现实生活中,在写文章、口语,乃至于翻译之时,理所当然、不言而喻常常会跟不证自明混淆。会有人想表达理所当然时用了不证自明这个词汇,也会有人想表达不证自明时用上了不言而喻。

    要分辨究竟是辞不达意,衍伸用法,还是真的就是要传达这个概念,一个重要差异在于:

    在理所当然里,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益的,会使一件对的事更加理所当然;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害的,那这件事就不是理所当然对的。

    在不证自明里,在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害的之后,仍然坚持应该这么做,可以使这个不证自明更加强化;若现实情形证明了这实际上是有益的,这件事就不再像不证自明那么崇高而值得为之奋战了。

    玺克继续写:他们所谓的直角就是直角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文化里称作不言而喻(此语非褒非贬,是中立的),仍旧不是不证自明。因为我们仍然可以判断一个锐角不是直角,那么直角必定是符合了观看者脑中某个足以排除锐角的定义(某个不能用文字写成的定义),以此证明了他是直角。他只是因为符合锐角的定义,所以这是锐角。的证明过程没有化为文字,不是不经证明的。

    这世上也没有自我证明的东西。任何东西如果没有人类在,他就不会在人类心中是什么东西。比方说牛叫声就是牛叫声这是自我证明的吗?否。因为牛叫声不会证明他是牛叫声,是人类在自己的脑袋里判断他是牛叫声。肯定有都市小孩能把牛叫声听成别的东西。既然对牛叫声而言人类的脑袋不是他自己,那他就不是自我证明的。他们认为那是自我证明的情形,我们称为昭然若揭(此语亦非褒非贬,坏事好事都可能具有这种性质)。只是非常的容易判断,不是没有判断。

    不言而喻、昭然若揭,乃至于显而易见、无庸置疑,都不是不证自明的。

    跟我们还要求要合理的理所当然相比,不证自明根本是自以为是到了极点。我觉得在文化领域勉强还称得上不证自明的,顶多只有吃喝拉撒睡的重要性,而就连他也并非不证自明,而是没做到就会死的可印证的。

    在诺皮格˙史桑被艾太罗魔信安全人员就地正法之后,废死团体在艾太罗魔信的大门上挂了写着你是因为政府想转移人民注意力的戏剧性演出而死。的海报。任何一个稍微有在正视现实的人,都知道这不符合诺皮格的情况,但他们毫不犹豫的说这就是诺皮格的死因,这正是因为他们认为废除死刑和诛杀令是不证自明的事情。虽然他们满口论述,但他们其实从头到尾都没有真正尝试证明诺皮格不该死,因为诺皮格不该死这件事是不需证明的。他们只是在找借口,好压制那些坚持我们只认同理所当然的人们。他们只是像播放唱片一样,把他们世界各地的废死同伴说过的可以证明废死是对的的论述,对着他们碰到的每个反对废除死刑的人播放。至于对方为什么反对废除死刑,反正废除死刑是不证自明的,他们并不真的关心。

    这也是为什么阔略会说出一大串和诺皮格无关的论述,仿佛在念哪本论文。他是在轮播他听过的话。

    最初他因为死刑有可能误判而支持废除,却在这之后接受了这件事是不证自明(对的)的概念。因此当废除死刑运动发展到显然是错误的方向时,他却认为那是不证自明对的事,而不能像黛姊般发现不对。由于那是不证自明的,是不需要说服就会认同的,他在碰到诸如必须废除无期徒刑不得假释等毫无道理的话语时,从来不曾被说服过,他就服膺了。

    玺克再写:不证自明的真理这个概念就像垛洲文化里挥之不去的亡灵,永远纠缠着他们。难怪科学家要另外发明定律这个概念了。

    定律无限的接近真理,却永远不会被当成真理看待。他的可信度正是来自于他已经和永远都会受到的挑战,而不是因为他不证自明。当有人提出假说,接受考验,通过无数考验而成为定律,那个人固然会得到美誉,但当定律有被推翻的可能时,真正的科学家(无法否认有些科学家是假的)会非常兴奋高兴,并且努力迎向那一刻。虽然发现相对论那位太强大了,目前每个挑战者都输得很惨,不过他们会前仆后继的努力的。每当一个原先以为正确的理论被推翻、发现不适用范围时,科学家会大肆庆祝,因为这让他们又更加接近真理了。

    可以这么说:在寻找真理的道路上,最大的妨碍就是真理这个字眼。不证自明这个概念,迟早会和燃素说有同样下场。

    玺克换了张纸,继续写:我们艾太罗人不谈真理,我们谈道。任何地方都有道——当然也能在书之外找到。无论是辉煌的宫殿还是水肥,里面都有道;无论是某人受了伤,之后决定加倍伤害无关的人,还是某人受了伤,之后决定绝对不伤害他人,里面都有道;无论是把球往上丢,落下之后再接住,还是作梦梦到球一直往上飞往月亮,最后被兔子捡走,里面都有道;无论是四肢健全,还是缺手缺脚;无论世间一切兴衰起伏,都有道。

    我们可以发现道,但不能决定道是什么;我们可以运用道,但无法将我们的看法加诸于道;我们可以谈论道,但道不需要被我们所认识。道是一切变化所指向的根,我们所姑且称之的名。

    道与真神教的真理定义大不相同,我觉得更近似科学家借着定律与假说所追逐的真理。那些神辅秉持着真神与魔鬼对立的二元论,只把他们喜欢的那部分(他们认为是善的)世界当成真理,其他都当成魔鬼。他们显然不能接受同性恋里也有真理,而他们也无法接受真理不在乎人类的行为。无法接受真理不会制定人类的行为规范,更不会因为人类遵守某些规范而改变。

    无论人类觉得那好或坏,无论那对人类有益或有害,无论人类喜欢不喜欢、知道不知道、相信不相信,道在万事万物中。

    我们借着得道而整理出了道理,基于所知的道理,我们开始判断好坏利弊,在判断了好坏利弊后,从这里才生出了我们的理所当然。因此我们任何时候都会去思考事情背后的依据,检查他是依据道理还是悖理——由此找出人类必须走的正道。

    像不证自明那种不去思考才更为崇高的逻辑,是我们文化里最最鄙视的。没有以道作根据的东西连理都不是,只是空谈而已。对于空谈,我们鄙视到甚至无法想象有人能接受这种东西作为他生活的准则——居然还真的有。

    用先入为主的眼光去看世界,怎么可能看到道呢?没有道,怎么可能理出道理呢?连道理都不知道,哪有办法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呢?不证自明就是不讲理,不讲理就会野蛮。难怪那些信真神信得很虔诚的人,都一把年纪了还要神告诉他们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就因为他们都不懂道理,一辈子都没有办法自己控制自己,只能永远赖着神了。

    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这种境界他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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