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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张幸福的照片,照片中的每个人都笑得那么自然,那么开心!尤其是林辉,他目光宁静透亮,别人的笑是从嘴角和脸部流露,而他的笑从目光中闪出来,我几乎被他感动。
四个人的行装大同小异,脚下是登山鞋,身上是运动衫,彼此打量对方,都是一副兴致勃勃的模样。
林辉站在我对面,沉思着看我。
“怎么了?”我问。
“你父亲会没事的!”他关切地说。
“我知道。”我感激地点点头。
“出发吧!”我目光转向晓勇。
“出发喽!”晓勇吆喝一声,猴子似地跳上停在旁边的“丰田霸道”越野车。
这是父亲的车,昨晚小张亲自开过来,停在星辉宾馆门前。我只告诉他们车是向朋友借的。
晓勇在车里一脸惊喜地招呼李正同,“你快点,别磨蹭!”
李正同捂住自己的胸口,“我的心跳在加快,我预感到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兴奋的一次远行。”他的阿的达斯跨包斜背在肩上,同样品牌的藏青色运动衫宽松地穿在身上,这身装束与他见顶的头、戴着眼镜、苍白窄瘦的脸很不相称,他看上去总有几份滑稽相。
“我很高兴我们又在一起!”林辉这话是冲我说的,他坐上驾驶座,而我坐在副驾驶座。
“我知道了!”我淡淡地说一句,算是对他炽热目光的回应。
“不知怎么,和你呆在一起,到哪里我都无所谓。”他在发动车子前,又加了一句。
我神色黯然地朝他看看,从车窗外透进的晨曦,使他的脸看上去一明一暗。
“我说的是真心话!”他飞快地瞟了我一眼,钥匙一转,车子起动了。
车子一旦跑起来,就像开弓的箭,义无反顾地直向前冲。一路经过平原、丘岭,然后是山区,大片密集的山林。车子进入山路,只觉得眼前的山越来越高,天地越来越狭窄。道路曲折蜿蜒,仿佛行入迷魂阵。
林辉很少说话,双手熟练地摆弄方向盘,神情专注地开车,唯一开小差的举动是,始终没忘记转头看我一眼。
“看什么?”我问。
“你也是一道风景。”林辉说。
我把头转向一边,窗外是静谧的山林,正是夏日,满目浓绿。随处可见高大的树木,盘根错节,分辨不清年份,看样子岁月久远。
这一派远离尘嚣的清幽天地,我却无法轻松地享受,内心的担忧又浮起来,父亲会平安无事吗?这条路会带我走进那个神秘世界吗?那个世界究竟潜伏着什么?我和这个含情脉脉的男人、还有教授、晓勇,我们会遭遇什么?教授是为了搞研究,晓勇是想和林辉在一起,那林辉又是为了什么?为了我吗?好像不仅仅是为了我。
如果没有这些理不清的事,我和他就是两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互不相干。命运就是那么不容抗拒,他突然地闯进我的生活,并试图停留在我的生活里,他能停留多久呢?难道他不知道,这种时候选择和我在一起,就是选择冒险,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一定另有隐情。显然,在他轻松油滑外表下,有一颗深思熟虑的心。
猜疑让我痛苦,可我知道,他正在努力往我心里钻,他要让我感到心痛,这是所有爱情游戏的开始。
车子在鸣喇叭,发生什么事了?我朝他看看。
他笑起来,“没事!我只是想让你看看我,这样我会心情好些。”
“她不看你,我看你!”晓勇嘻皮笑脸地凑过来。
“我和晓勇只能当电灯泡了!”李正同笑呵呵地说,“不过,你们只管谈情说爱,就当我和晓勇不存在。”
李正同这一番话说得我很不好意思,“谁说我和他谈情说爱了?”我连忙辩白。
林辉却点点头,一本正经地说:“谢谢教授。你也别急,像你这么出色的人物,一定会有一个不同寻常的女人喜欢你。”
李正同笑着点头,“是呀!我也这样认为。”他转头瞥了晓勇一眼,“你呢?结婚了?”
“那是在梦里,结了好几回,醒来都糊涂了,搞不清自己到底有没有结婚,往底下一摸,唉!还是处男。”
“我也是!”
说着,两人一同开心地笑起来。
“你们都是,那我是不是呢?”林辉竟然主动提问。
“不是!”俩人同时回答。
林辉笑笑不语,没有否定也没有肯定。
我斜着眼看了他一会儿,他说:“别用这种眼光看我,我脸皮厚点不等于我不纯洁。”
后面传来李正同和晓勇从嗓子眼里挤出怪声怪气的笑。
车里静了片刻,晓勇又开始说话:“林大哥,这开车蛮简单的,你教教我,下回出去,我来开,你坐着。”
“简单,我来教你!”李正同接过话。
“你会?”晓勇问。
“就冲你这表情,我也要让你见识见识。”李正同说,“来!林辉,让我过过瘾!”
林辉果然二话没说,将车子靠边停下。
李正同整天钻在实验室里,不知道天昏地暗,什么时候学会开车的?我纳闷。
“真开?”我问林辉。
“这有什么难,自动档,你看!这路上老半天不见一个人影,傻瓜都能开。何况教授是天才。”林辉笑着说。
“可弯道不少,万一……”
“女人就是女人!胆小!”我就知道李正同要说这话。
为了证明我并不是一个胆小的女人,我只好继续坐在副驾驶座上,李正同神气活现地坐到我旁边,朝我笑笑,“清清老师,你太紧张了,放松一点。”他回头朝后面看看,“全体人员系好安全带,我们出发了!”
我的安全带刚刚系好,就听油门“轰”地一声,车子像炮弹似地冲出去。
我听到晓勇欢快地叫一声,林辉直夸李正同勇猛。我算是豁出去,反正这一路也是凶多吉少。
李正同分辩方向的能力,就好像前面的弯道刻在他脑子里。我只感到旁边的树影子似地飞速掠过,几乎来不及细看,就永远地消失了。
“有没有找到行走在时间中的感觉?这就是人生,飞驰而过,一切都是浮光掠影。”李正同一边无所顾及地踩油门,一边兴奋地发表议论。
“高见!”林辉说。
“你能不能开慢点!”我提醒他,眼前又是一个九十度弯,他一眨眼转了过去,车身擦着山崖。
“不!这样好!太刺激了。”晓勇摇摆着脑袋说。
仪表上显示的速度是100,这是山路,不是高速。车子玩命似地朝前奔跑,李正同面带微笑摆弄方向盘,他的手势很特别。我奇怪地看他,他像是服下兴奋剂的运动员。
“音乐呢?来点音乐!”他冲我叫道。
我很不情愿地伸手按下音响,立刻,一种玻璃敲碎似的流行音乐蹦出来,吓了我一跳。李正同和晓勇同时兴奋地吆喝一下,车子又加速了。
受到节奏强劲的音乐感染,这辆越野车载着兴奋异常的我们,驶入渐渐黑暗的山林。
李正同开始放慢速度,保持在80。他不想休息,他说自己处在最佳状态,脑子和车子的轮胎转得一样快。
一切开始安静下来,山只剩黑色的剪影,远处隐约传来动物的嚎叫。
“什么声音?”林辉警觉地问。我关掉音响。
“是野猪吧!或者狼。”晓勇仔细听了听说。
“这儿没有住宿的地方?”我转头问李正同。
“没有。前面五十公里处有一个加油站,我们加满油后,将进入二百公里无人区。”看来他这几天没白呆在图书馆,对前面的地形了如指掌。
“无人区?”林辉诧异地问。
“说出来你们别害怕,这二百公里无人区生活着一种吃人的野兽,嗅觉灵敏,十里路外能闻到人肉香。”李正同说得绘声绘色。
我浑身一阵发凉,“李正同,你吓唬谁?”
“这是报纸上写的。”李正同委曲地辩解。
“我怎么没看到。”
“嘿!那是五十年前的报纸。”他狡黠地一笑,像个小孩子。
“开始瞎编了!”我说。
“句句事实。这一带之所以无人,两个原因,一个是人全被吃光了,另一个是没人敢来住。不过,这吃人的野兽断粮这么多年,估计早饿死了。信不信由你们!反正等会儿加满油,你们要把车窗玻璃关紧,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够吓人的,我们这谁的肉嫩呢?”晓勇故意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