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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客气。」说完,他走出医护室,随手将门关上。
熊镇东吁了一口气,知道这会儿,自己可是欠了厉大功一次人情。他转过头,正想跟宜静说一声,就要尽快开溜,去处理那些证物,却发现她正仰着脸儿,清澈的双眸静静望着他。
「怎么了?」熊镇东不解的问,把大脸凑到她眼前。「有什么不对吗?」
宜静看着他,又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轻问:「你怎么能够一眼就认出,那个人并不是我?」凶手拷贝了她的一切,相似得连她都讶异不已,他却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判断出真假。
「妳不是要我信任妳吗?」他耸了耸肩。「我在学。」
她说她和厉大功从来就没有什么,他相信她,更相信没有偷情的她绝不会去吻厉大功。会吻厉大功的,就绝对不会是真正的她。
这是个最简单的逻辑,但是,在那么紧急的时候,他竟然还能记起她所说过的话,而且毫无怀疑。这就像是,人类终于从旧石器时代,跨进新石器时代一样,可是历史性的大事。
她注视着他,心头一暖,连眼神也变得柔和了。
或许,真正教会这头大熊何谓信任,会是一项艰辛的任务。但是她却愿意,花上一辈子的时间,跟在他身旁,随时对他谆谆教诲。
「宜静。」瞧见她目光柔柔,一副备受感动的模样,熊镇东把握机会,捧起她的小脸,认真的说道:「我们再结婚吧!」
「再结婚?」
「是啊,这么一来,妳收着的那枚戒指,可以再派上用场。」他想了一下。「唔,如果妳想要新的戒指,我也可以──」
「等等。」粉嫩的小脸,微微红了。她咬着唇,嗔瞪着他。「你怎么知道我还留着那枚戒指?」
他耸肩。「我上次翻妳内裤时,不小心瞧见的。」
宜静咬着唇,垂敛下长长的眼睫。
「我要考虑。」
「喔,」他有些希望,但又不肯死心,再接再厉的问:「那,妳先搬回来好不好?冬天到了,最近寒流又多,我一个人睡会冷咩。」他嘟着嘴,装得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
她不回答。
「还是,我搬去妳那边也行啦!」他提出另一个方案,但又皱起眉头。「不过,妳那张床实在是太小了。」虽然说,他的确是很享受她趴在他身上的感觉啦!
她还是不回答。
「宜静?」他把她的脸儿抬得更高。「妳听到我说的话吗?」
「嗯。」
看着掌心中的小脸,他心里发烫,爱她爱得无法自拔,冲动的就开口说道:「宜静,我真的很爱很爱妳。」
「嗯。」
又是这个字。
他对她的回答,非常的不满意。「妳也要说爱我啊!」
「我考虑。」
「啊,不要再考虑了啦,妳什么事都要考虑!」他哇哇大叫,皱眉想了一想,又不死心的凑过来。「那么,妳吻我一下。」
「奖品啊!」他指着手臂上、颈子上,那几个「英雄救美」的勋章,不害羞的讨起奖励。
红唇噙着笑意,她故意转开头,不让他得逞。
熊镇东却蛮了起来,霸道的把她拉进怀里。「别逃,来吻我一下,替我消毒,免得我老是想起,那个变态用妳的脸做的事。」他抓着她索吻,嘟起嘴唇,就要印在她的唇上。
小手遮住他的嘴,再度让他热吻落空。
「被吻的又不是你。」笑意再也藏不住,她笑得红唇弯弯,看来更诱人。「厉队长才是需要心理辅导的人。」
「不管!那画面在我脑子里转个不停,妳得负责帮我消毒。」他拉开那只小手,抱起怀里轻盈的娇躯,终于如愿吻上她的唇。
炙热的吻,由浅渐深,在激情之中,还有着暖暖的馨甜。他们都在庆幸,危机已经过去,彼此都能相安无事,缠绵的热吻中,还藏着某个承诺。
在热吻中、在情浓时,宜静圈着他的颈,偎靠在他耳边,用最小的声音,轻轻的告诉他。
「我也是。」
「也是什么?」熊镇东抬起头来,愣愣的看着她,一脸茫然。
她只是噙着笑、红着脸,双眸注视着他,一句话都不说。那样的神情,像极了她答应他求婚的那一日。
他懂了!
熊镇东欣喜若狂,抱着怀里的小女人,也不顾身上的伤,兴奋的在原地转啊转。
「妳爱我!我知道了,妳爱我!」他大声叫着、笑着,抱着她转啊转,宣泄着太多太满的快乐。
宜静被他抱在怀里,轻盈的身子,随着他的脚步,转了一圈又一圈,像是某种双人舞步。她没有拒绝、没有抗议,偎在他的怀抱中,知道这就是她的归宿、她最依恋的怀抱。
这一生一世,他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大熊与宜静,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全书完
编注:
属于飞鹰特警队队长厉大功的爱情故事,请看采花系列410《我的英雄》。属于副队长江震的爱情故事,请看采花系列467《我的娇妻》。
又是年底
冬天来喽!
转眼又是十二月,写这本《大熊与宜静》时,寒流一波接一波,阿心仔缩在家里,包得像是关东煮里的高丽菜卷,只露出肥肥的双手,努力在键盘上敲敲敲。
这本书的书名呢,其实是朋友编辑甲取的。
某日,阿心仔打电话给在别的领域工作的编辑甲瞎哈啦,从天南聊到地北,从美食聊到减肥,直到电话线快烧断时,虽然工作上没啥交集,但是基于编辑的职业病,编辑甲还是随口询问起,阿心仔的出书计划表。
阿心仔:噢,目前可以确定的是,不久之后,要写一本《XX与XX》。
编辑甲:真的假的?
阿心仔:当然是真的啊!(天真无辜状)
编辑甲:拜托,这什么书名啊!我还多啦ㄟ梦小叮当,大雄与宜静勒!
阿心仔:嗯……好。
编辑甲:好什么?(电话那头传来惊恐的声音)
阿心仔:这个也可以用啊!
编辑甲:!@#$%︿&*()!@#$%︿&*……
于是,感谢编辑甲提供的书名,人家就不客气的拿来用喽!不过,为了符合男主角的形象,阿心仔还是略有更动,稍稍改了一个字。
编辑甲抱头狂喊,摆出孟克的「呐喊」姿势,拚命的摇头大叫:不关我的事啊!不关我的事啊!
阿心仔:请冷静,读者们快被妳吓跑了。
不过话说回来,取了这样的书名,会不会又有人要说我恶搞了?这次还更过分,恶搞男女主角名字不够,连书名都拿来恶搞。
呜呜,讨厌讨厌,人家没有啦!
那个……那个……我只是觉得,这个书名很合适嘛。而且我要提出反证,先前鸡排美少女,所提供的「金大丛」,就因为遭到朋友们大力反对,阿心仔也从善如流,没有拿来用。
这个名字,是鸡排美少女,为了美食南征北讨时,在某处工地的工程告示板上看到的。她还特地拍了照,作为佐证资料,证明所言不虚。
唔,老实说,这名字实在太特别了,连输入法都打不出来,要劳烦编编去拼字处理。其实阿心仔对这名字,挺有好感的,虽然大家都反对,不让他登上男主角宝座,那……那……那当配角如何啊?嘿嘿。
写到这里,大大的鲸鱼脑里,突然想起,先前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