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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明志这个出手阔绰的人,那几个城卫记得比谁都清楚,老远就看到他走了过来,得了三百个金币的便宜,那还不是有什么马屁就拍什么马屁,虽然城门前拥挤的很,但是他们硬是把人群散开,让明志先行进城,那样子好似小狗摇尾乞怜,用意还用明说吗?
明志看着他们贪心的眼神,也不会在乎再花几个钱,每人再给了百来个金币,堂而皇之大摇大摆的进入了城里。
其他路人见了,心里不愤,产生一阵骚动,四个城卫也是见怪不怪,当然是挥舞着配刀,用武力吓唬和震压:“吵什么吵,有什么好吵的,有能耐的你们出高价,老子马上恭敬的请你进去,谁叫别人有钱,羡慕是吧,羡慕也没用,没钱的都给我老老实实的排着队。”
路人一阵嘘声,不过又能怎么呢,有几个人能出得起那么高的价钱,这进城门比买高价货还贵,那不是吃饱了撑的,自然是乖乖的排起队来,没办法,这就是权利。
呼噜呼噜响动,一个金币在地上风速的旋转开来,然后向路边快速的滚了过去。
一个破衣烂衫的乞丐左手竖着碗盘,媚眼的看着朝自己滚来的金币,右手还招呼着,似乎在说:“过来,过来。”那高兴的笑容,差点把嘴上那一口黄牙都挤掉了。
啪的一声,一只脚从他的眼前落下来,不偏不移,正好踩在了金币的上面。
那乞丐眼见到手的金币出现茬子,顿时紧张的不得了,沿着那只脚往上,看到了一个极其高大威武的年青人站在自己面前(他正趴在地上,仰视着一个人,出现的自然是这种效果)。那年青人的眼神特别的有神,看了让人就觉心惊胆寒,乞丐本来还想大骂来着,不过只看了一眼,就吓得什么都不敢了,露出那乞讨时最奉承的笑容:“客官高抬贵脚。”
明志笑道:“想要金币吗?回答我一个问题。”
乞丐点头如倒蒜,一个金币,那要乞讨多少天?别说一个问题,就算失身也愿意,当然他自己想没人会同意。
第一百二十四章 妙语连珠,这就是生意人
第一百二十四章妙语连珠,这就是生意人
“这城里最好的一件衣店在哪里?”明志问着乞丐,恐怕没有人比乞丐更加了解城里的地形,以及商店的坐落位置了。
乞丐拼命点头,想不到这么简单的问题就可以得到一个金币,喜道:“知道知道,你把金币给我,我马上告诉你。”
明志收回了脚,那乞丐伸手去捡,谁料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一个衣服虽破,但算不上乞丐的十岁小孩冲了上来,眼明手快的抢先一步,捡起了地上的金币,说时迟那时快,他马上将金币放进了自己的裤衩里,然后牵着明志的手说道:“这位大爷,还是我亲自带你去,快跟我来吧。”说着便扯着明志向前跑。
那乞丐气的快要炸开锅了,嘴里大骂:“妈了个巴的,哪里跑出来的臭鬼头,敢抢老子生意。”脸露凶猛的表情,心里正在计较着什么。
“美靓衣店”,那小孩指着这块牌子道:“这位大爷,就是这里了,我先走了。”说着高兴的离开了。
明志仰头看着,心里呐闷开来,为什么萨瓦尔城里的商店都起着“靓”这个字,明志一路走来,看到的不止十家了,几乎每一家都用了这个字,他左思右想,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
后来才知道,原来萨瓦尔城里有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股黑暗势力血腥欺压这里的百姓,弄的民不聊生,忽然有一天,有一个名叫玛靓的年轻女子,用那神奇的法术,将这群黑暗势力驱逐出城,而这位名叫玛靓的女子当时也身受重伤,她不肯接受城里人的救治,独自离开,后来影踪不见。至此以后,萨瓦尔城就奉这位女子为女神,城里不旦有她的塑像,而且城里的商店多取她名字中的一个“靓”字,表示开门大吉,平安无事。
“客官里边请。”做生意的人总是热情好客的,中年掌柜看见明志在店门徘徊,又见他外套的衣袖破了,这样子很显,自然是来买衣服的了。
本来是文莱先弄破明志的衣服,这反过来却要明志来赔,怎么也说不过去,不过明志也不去争辨,尽早赔了衣服,尽早甩掉文莱这个难缠的女子才是关键。
“这件如何,这件怎么样?啊,我看这件最适合客官了,穿在客官身上显得贵气十足。”掌柜游说着,那练的滚瓜烂熟的口头禅照着模子讲了出来,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富人说富话,见穷人说穷话。他见明志貌似不俗,气志超凡,想必是个有钱的主,自然想把最贵的衣服推销出去。
明志随便打量了一下这个店里的服饰,还真是应有尽有,从小款到大款,从偏宜到价高,从仆素到华丽,只有你想要的,没有你看不上的。那小孩说这家衣店是城里最大最好的,看来说的一点都没错。
不过掌柜亲自介绍的那件,就不怎么合明志的心意了,虽然华丽,不过不是劲装,穿在身上要尽情的施展,那就困难多了,这显然不是明志想要的。
掌柜见明志不答,又开始介绍起其他的来,这时他学的聪明了许多,不再麻目推销,而是找准明志目光的落点,开始有针对性的介绍,果然是个老行家。不过还是没入明志的眼。
花钱就是上帝,有钱当然是挑剃的,所以掌柜也显得很有耐心,忽然注意到明志身上所穿的样式,顿时心知肚明,喜道:“我知道客官喜欢那种款式的了。”边说边拿衣勾,勾下一件最上层的衣服,款式和颜色跟明志身上所穿的相差不了多少,既然挂在最上层,这价钱自然不偏宜。
明志点了点头,微露满意的笑容。
掌柜大喜,做了个恭敬的请手式:“客官请到试衣间穿试一下,看满不满意。”
明志穿戴好衣服,从试衣间走了出来,这件衣服确实合身,张驰有度,也算是满意了。
掌柜擅于察颜观色,一看到明志的表情,便知道一桩买卖要做成了,然后又费了一番唇舌,夸奖这件衣服有多么的适合明志,那话讲的一套一套的,恐怕死的都能给他说活了去,没办法,谁叫人家是做生意的,不过这种态度还是值得嘉奖的。
“掌柜的,麻烦再替我挑一件适合女子穿的衣服。”明志说着,必竟这一次赶回萨瓦尔城,目的是为文莱挑选衣服,不能总想着自己。
又来了生意,你说掌柜能不乐呵吗?
“客官,不知你要为什么样子的姑娘挑选衣服?”掌柜躬着半个身子,殷勤的招待着。
明志环顾四周的衣服,说道:“年纪大概二十出头,中等身材,身体偏瘦,还有颜色为淡黄色,质感要柔软而且要薄,穿在身上要舒服更要保暖除湿,价钱一定要最高的,最好能配得起大富人家的千金。”明志侃侃的说着,对文莱的印象都通过挑选衣服说了出来。
掌柜笑道:“客官这么细心的挑选,而且说的这么仔细,这位姑娘一定对你很重要,是不是你的娘子?”
明志一愣,若不是掌柜的提醒,他还不知道,自己原来对文莱这么注意,以致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自己都了如直掌,他如今已经喜怒不形于色,淡淡的说着:“不是,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掌柜不是查户口的,心里明白就行,自然不会追问,他的目的就是做生意,卖出价高的衣服。
明志知道文莱这个人非常的挑剔,若是买回去的衣服不合她的心意,肯定给她找到借口故意不放过自己,所以这件不合适那件不合适,挑了好半天,也忙活了掌柜。
掌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嘴上不敢吭声,心里已老大不情愿:“这位客官的要求还真高。”没办法,开门做生意,什么都得听顾客的。
“客官,你看准了哪一件,快给我说说。”掌柜见明志的眼睛朝着靠里的一件衣服瞪的出神,开口问着,他自己若看上眼了,也免得自己费事了。
明志道:“麻烦那件拿下来给我看看。”
掌柜连连点头:“客官真是好眼力,这件是本店新进的最新款式,价格最贵的,听说是东都大国皇室的款式,穿在你的朋友身上,显得你朋友像个公主一样,很引人注目的。”
东都大国皇室,看来这件衣服确实适合文莱,“好的,就要这件了,好好的替我包起来。”
掌柜忙即点头,500个金币的生意这么快谈成了,真是遇到了贵人。
就在这个时候,明志忽然眼睛一斜,看到一个黑影在衣店里穿行,这黑影速度虽然不快,但已经逃过了掌柜这样普通人的视力范围,没有被他发现。
“掌柜的,你店里还有其他的人吗?”明志好奇的问着。
“没有,店里就我一个人,又是掌柜又当伙计,辛苦归辛苦,不过也值得。”
明志“哦”了一声,可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