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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的一记阳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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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速很快:“展泽诚,我挂了,有约会。”她特意说了“约会”两个字,发音清晰而漂亮,“其他的事……真的算了吧……”

他只是静默了几秒,说了句:“哦。那下次再说。”而最后,声音不闲不淡,“也好,别老呆在家里。嗯?”

真是宠爱到了骨子里,才会有这样的反应吧。如果是以前,他会弄乱她的额发,然后将唇贴在她的眉心,细细的亲吻。

洛遥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狼狈。她知道他在等她先挂电话,可是突然就说了一句:“我今天遇见你妈妈了。”

他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哪里?”

嘟嘟的忙音。她到底还是挂了电话。

其实根本不用问,他知道在哪里,吴越山上,他的父亲就在那里。展泽诚看着被雨水濡湿的窗台,灰蒙蒙一片,视线纷乱,他握着电话,另一只手抚在额上,有片刻的失神。

秘书进来的时候,看见男人的侧影,那么清冷,就像这些日子的天气。她忽然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她的老板,这么年轻、英俊,正该是偎红倚翠的年纪,却总是像修道士一样自律,从没见一丝绯闻缠身。她确信自己不是故意偷听的,可还是听到了,他居然会用那样的语气说话,小心翼翼,连稍微大声一些都不愿意,心甘情愿的温和。

他很快注意到了有人进来,收敛了神色,恢复如常,在文件上签了字,才记得吩咐一句:“替我联系汪医生。”

秘书反应了一会才想起来汪医生是谁:“噢,好的。”

电话接通。

“……我可以安排她和你一起吃顿饭。”

他沉默着听了很久,终于说:“不,如果我在,我怕她接受不了。”

汪医生很敏锐,很快的说:“这么看起来,展先生,你是不是认为自己和你朋友的病有关?”

他无话可说。

医生的声音依然沉稳:“最好的方法是,我想见到她最真实的情绪状态。”

展泽诚毫不犹豫:“我会尽力。”

雨水噼噼啪啪的敲打这个城市,寒意伴着水汽弥漫。

隔了深深鸿沟的两个人,却几乎在同一时刻看了看天空。他隔着玻璃,看见雨水蔓延滑落的痕迹,仿佛晶莹的水墨画。而她抬起头,却看见一张温暖的笑脸,青春而俊朗的,把她拉进了雨伞下。

李之谨老远就看到她在打电话。天气委实太冷,她的脸色发白,偏偏嘴唇不知是不是涂了唇彩,嫣红如烈,倒真是唇红齿白。穿了那么多,可是因为纤瘦,出落出几分和厚重棉衣不相称的楚楚动人。他也忘了她就在白天的时候无条件、不计后果的转让了一张试映券,一下子觉得闷气全消了。

幸好伞足够大,遮了两个人,彼此之间还留着疏落落的空间,竟也绰绰有余。

他走在外侧,问她:“请我吃什么?”

恰好路边就是一家豆捞店,洛遥都不用想:“这种天气,最适合围着热乎乎的炉子了。”

洛遥先去了洗手间,用凉水扑了扑脸,才有勇气看看镜子里的自己。其实并不狼狈,头发还是柔顺的束在脑后,有些微的红血丝,可眉眼间都是沉静——掩饰的那么好。

出去的时候,看见李之谨手中拿了酱料碗,正在专心致志的调拌。他将大衣脱了,一件很清爽的白色厚恤,低着头,露出轮廓分明的侧脸,仿佛手上的那个小碗是此刻最重要的事。

一抬头看见她出来了,才笑着说:“你吃辣的吧?试试我调的,一定超级无敌好吃。”仿佛是个得意的孩子,又放在她面前,“真的很好吃。”

洛遥看着稠稠的酱汁,忽然有些愧疚:“哎,你刚才没生很大的气吧?”

李之谨的头发倒像是长出了一些,不再短短的像刺猬。其实这么短的头发才考验一个男人的长相,因为没有任何修饰的余地。可即便面对面的直视,他倒还是能经得起考验的,总算是赏心悦目。

他并没有不悦,唇角的笑很孩子气:“本来也还好。可是那个小姑娘……真的太……”他琢磨了一下,“热情了。”

白洛遥发誓,她真的在他脸上找出了一丝苦恼,于是忍着笑:“也还好吧?她最多也就找你说了几句话啊,你也不用这么大义凛然。”

瞧瞧李之谨的样子,大约真的想要把筷子敲在她头上了:“你知不知道那张票就是在我旁边?”

她终于还是忍不住了:“贵宾票?”

他抬起头来,眼神柔和:“差不多,有我的专业讲解。”

她最初见到他,几乎全是自己在说话,而李之谨优雅的像是一个贵公子,风度翩翩;再见,他就像是个大孩子一样,充满叫人意外的活力。此刻却莫名的有些尴尬,仿佛一下子陌生起来,只能呵呵笑了一声,低头吃西兰花。

最后才记得问一句:“你们演什么啊?”

又是一个叫她意外的答案:的

昆曲。

一个圆菇落在了酱料碗里,真是不凑巧,溅起的酱料滴在了他白色恤上。洛遥看了一眼,深褐色,手指一动,似乎想替他拂去,握着纸巾的手苍白而用力。李之谨的目光落在她的手指上,又抬起去看她的唇,随即微微低头,似乎若有所思。

洛遥强忍着不去看,只是把纸巾递给他,慢慢问他:“昆曲?”

“是啊,《烂柯山》,听说过没有?”

她记得一些情节,以前在书上看到的。

朱买臣和妻子崔氏相守二十年。最后一年崔氏不甘贫贱,弃他而去,终于没等到丈夫功成名就的那一刻。她去跪求丈夫的原谅,可不过是痴梦一场。崔氏受尽羞辱,投河自沉。

《长生殿》和《牡丹亭》,姹紫嫣红和悄语低言,都那么美……为什么偏偏选了这一部?

李之谨的眼神都深邃起来,淡淡的笑,最后说:“痴梦和泼水那两折,你不觉得戏剧冲突特别强烈么?”

那句话在洛遥的脑海里沉浮半晌了:马前泼水,覆水难收。

是不是所有的人,都难免会被这样的残缺所吸引?的

后来还说了什么,洛遥差不多也忘记了,只知道自己吃得太多太撑,连酱料都换了两碗。而他调得是真的好吃,恰到好处的辣味,再平凡的菜色蘸了都会出彩。

李之谨不无得意:“你不知道么?我家当年就是做香料起家的啊!这是祖传本能。”

最后出门的时候不惧寒风,他开车送她回去,最后在小区门口,把伞递给她,郑重的关照:“明晚我来接你。”

洛遥点点头:“一定会去捧场的啦。”

李之谨果然给了洛遥贵宾级的待遇。她在后台见到饰演崔氏的女孩子,高挑纤细,正细细的往眉梢抹上妆彩,而化妆师正在替她戴上头饰。

她从镜中的看见一股浅浅流动的内在韵美,这么年轻,却又在汩汩的活动,一时间联想起了很多东西。很多在这近半个多世纪被人们抛弃的东西,终于还是慢慢的被记起来了。而只要记得就好,再细微的薪火,总会让人看见希望。

那么,或许走到尽头的时候,因为融进了先人血脉的文明,这个世界不至于是一片机械和财富的荒芜。尽管从来不能清晰的看见它们,因为它们和青铜器、瓷器甚至建筑都不一样,甚至载体脆弱到只是泛黄的词谱。可它们活生生的在唱,在跳,只有那么一瞬间的美妙,却从来不会逊色于任何的珍宝。

都说专心工作的男人总是最能迷惑人,洛遥抿唇笑了起来,她看见李之谨正俯下身,对男演员说着什么,她从没见过他这样肃然而认真的神色,她甚至能想象到他的语气,专注如一,像是那天在豆捞店,他喝了一口果汁,然后对自己说:“喜欢呗,就去做了。你知道……就像李征远一样。”

那是他的曾祖,他随意的说出了他的名字,并没有任何不恭敬的意思。反倒是隔了沧桑岁月,他却能如同自己的长辈一样,执着而深刻的热爱某一样事物。

“马前泼水他含恨,隔断琴弦我太绝情。一场大梦方清醒,愿逐清波洗浊尘。”

戏台上崔氏已近疯狂,她的手在地上抓起泥土,试图将那些已然渗进土中的水重又倒出来。她的丈夫就在一旁站着,目光中有恨意,大约也是有怜悯,却找不出一丝一毫的爱。

究竟是怎样残酷的人才会想出这样的一出戏剧?所有的人冷眼旁观,半疯的女人将红花当作凤冠,将百衲衣当作嫁衣,因为残存希望,总觉得一切还能重新开始。

人性大抵如此,再多恩爱,再多不离不弃,可是只要在最后一刻有了背叛,总能将一切美好抹煞干净,只剩薄凉。

那么优雅天成的水磨腔,此刻声声泣血;而纤美如云的身段,却势若癫狂。

洛遥怔怔的看着,忽然觉得心痛,不知是为了崔氏的悔恨,还是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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