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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之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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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五一(1)
“五一”黄金周来了!
报纸每天开始用大版大版的信息,说哪里如何的好玩好吃,如何的美丽,如何的具有魅力等。都是宣传黄金周去旅游的好去处,其实各家旅行社都想在这假日经济里大赚一笔。
我穿着粉红色半透明的吊带睡衣,把自己被染成金棕色的几根长发从额头拿开,站在一个大的行李旁边,牙齿咬住下唇,一只手搔搔后脑,想着有没有被忘记的东西。尽管阳台上的门敞开着,房间里还是很热。
方浩从阳台上走向我,双手搂住我的肩膀。他把下颚放在我的头上,问:“想什么,该不会又有什么东西忘了?”我说:“正想哩,去年五一出去,我就把什么晕车药、阿莫西林、黄连素等必备药通通忘了带。 ”
他开始抚摸着我裸露的肩膀,用鼻子深深地吻我的脖子,说:“看你的身体真惹火,知道吗?”
“是吗?”
“有人想要革命了。”
我哼了一声,说:“不行!我今天没兴趣,明天要走,还有,还有……”
他用那半真半假调侃的语气说:“还有什么?”
“傻瓜!今天不行! ”这句话是我在卫生间里说的,我是骗他的。我把热水器的阀门打开,站在温度适中的沐浴器的喷头下面,方浩光着上身交叉着双臂倚在门框上,他说的什么我没有听清楚。我大声嚷着:“我听不见!”
“你在扯谎!只要你不要的时候就这样说,你需要的时候就把我干煸清蒸红烧,我是……”我关闭阀门嚷着:“管他干煸清蒸红烧,都是我最好的调料了,那是我爱你呀!”
他哼了一声,说:“以后看我咋个收拾你。”
我大叫:“你烦不烦呀!让我好好地穿衣服,不行吗?如果你实在需要,就到肖家河去,那里有很多的小妹子等着你呢?不过在去之前,你还是看看你的儿子。”
方浩嘀咕道:“口无遮拦,不但不和我亲热,还要把我往别的女人床上推。”
“帮我把内衣和浴巾递一下,谢谢!”他扔给我。他正要走,我突然一阵冲动,喊住他。他不解地问:“还有什么?”
“你不亲我呀?”
“哼!想得美!”
夜晚拉下了帘幕,这里的夜出奇的静。
方浩拿来枕头靠在背上,在床头的衣柜上的裤子里摸出香烟点上,满腹的心事。我把自己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问:“想什么?”
他皱了皱眉头,说:“哥哥下午打来电话,说公司的业务实在太差,基本上都是他一个人的功劳,他拉的业务占有总业务的百分之七十。还说我不顶事,再这样下去,公司只有倒闭。”他用手摸着额头,骂道,臭他娘的,真烦人!
他哥方俊是锐意装饰公司总经理,在各方面都要领导他人,自我意识很强,把任何东西都一分为二,他的性格也很急躁,但是目前的园林设计装饰公司都不景气,同行业的竞争也很强,没有好的业务是事实。锐意装饰公司很大一部分是他哥的钱,在他的怂恿下,方浩才决定把从事几年的模具工作改行在装饰方面,刚开始时利润很大,随着时间推移,搞市场环境这方面的公司多了起来,竞争激烈,利润便一再下降,几乎难以生存了。
我看着他那郁闷的眼神,问:“那我怎样帮你?”
“你放心吧!我不会走到那一天,我苦苦干了六七年,不是为了变成穷光蛋,更不能让别人笑话。我们不要去想那件不愉快的事,多年的打拼生涯,我已经过了很多风雨。”
最后的五一(2)
方浩带着我和儿子来到一家颇具民族特色的“古巴风情”饭店,这里的装饰古朴雅致,温馨舒适,连服务生都是民族着装。其实这家饭店是成都人在这里开的,只是采用了民族风格而已,就连服务生也不是少数民族的人。因为是黄金季节,来这旅游的人众多,店里座无虚席。方浩一走进来便引起旁边的人注目,无论他走到哪里,总会招徕女人的目光。
我牵着儿子走在后面,儿子挣脱出我的手,跟在父亲的身边。儿子欢欢快四岁了,他的个头超出了许多同龄的人,高高的。像他父亲一样有张圆圆的脸,挺直的鼻子,加上板栗型的脑袋,父子俩都爱留陈佩斯的光头,所以他爷俩一起,更是洗眼球。这孩子倒是很爱学习,悟性很好,对学洪恩《朗文3L看听学英语》更是兴趣极浓。他与我们更像是朋友,他最爱与我们拉勾打赌,还说,要不算术就会变成猪八戒。父子俩已经在一个靠窗户的桌子旁坐了下来,欢欢像一个大人似的坐在椅子上,还不停地东张西望。
我的出现也引来很多异样的目光,这是我们在这儿休假的最后一个晚上,因此我刻意修饰一番。玫瑰红的低胸紧身上衣,让每个眼球都会认为我“挺”得好看。配上一条宽腰带且露出蜂腰和白皙的肚腹的牛仔裤。颈子上一串用珍珠打着蝴蝶结的项链,长长的直发被一个发夹卡在脑后,更显得干练精神。欢欢在夹鱼片时,把面前的碗和勺子都碰倒在了地上,顿时哗哗直响,他看着地下的碎片,又望了望我们,然后把舌头伸出来,意思在说,咋办?
服务生已从消毒柜里重新拿出碗和勺子。我说等会结账时一起加上。我看方浩的眼神并没有以往兴奋,在以前,只要我们一家在外聚餐,他的话题很多,给儿子出脑筋急转弯呀,还有笑话,挺幽默的,现在像是满腹的心事。
他举起酒杯,说:“在这最后一个晚上,为我们一家明年能在这儿干杯。”我们互相碰杯,欢欢用脉动饮料代酒与我们碰杯。
我说:“方浩,要是儿子长大了,一定像你一样,是酒坛子呢。”
夜宿碧峰峡。
夜已经很深了,方浩走到阳台上,望着朦胧的夜色,这里一片寂静,偶尔有几声不知名的虫鸣声,结成了丝丝旋律。他说:“蕊雅,到我这来。”我走到他的身边,他一只手搂住我的腰。接着说:“今晚上多好,你,儿子,我真希望永远这样。”
我注视着他,问:“怎么说永远?”
“天有不测风云啊!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每一天。”
“我们不就是这样吗?说得怪怪的!有时,我真有点害怕老天嫉妒我,我得到的太多了,人们常说一个人如果得到太多,会不幸的。”
“不会的,你会得到更多的幸福,还有我永远对你的爱。我最近只是业务上出点问题,我知道咋处理,现在快要回家了,我不会让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事实上,结婚这几年来,我们曾遇见几次经济危机,每次都化险为夷。尤其是刚结婚那年,方浩总是设法让我们的日子好过些,正是在出现危机的日子,他以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是一个值得信赖的人。
时间不早了,窗外只有零落的星光,我望着他说:“进屋睡吧!明天你得开一整天的车。”
最后的五一(3)
我四肢舒展地躺在床上,双手枕着头,听着从卫生间传来的声音。方浩在刷牙,响声很大,当他嘴里含水汩汩响时,我不禁笑了。他在我的身边快五年了,我熟悉他的每一个动作,我也知道他拥抱我时不爱说话,总喜欢用光头擂我的胸,十分有力。他不是当作家的料,可是十分喜欢金庸、陈青云、古龙的书,在朋友面前他总是温文有礼。我熟悉他的一切面部表情,不论是忧虑时、开心时、还是说谎时。
方浩赤裸地从卫生间出来,沐浴过的身子凉冰冰的。他向我走来,我怦然心动。他在我的身边,我更有种幸福,那激动人心的接触,总使我们的身体发酥。
完事之后,女人一般都很兴奋,脸上会有红晕,而男人就不一样,会疲倦地躺着。我拿起衣服,想起床看看已经睡下的儿子欢欢。他把衣服给丢在一边,抱着我说:“就这样多好。”
“我本身就是你的老婆,我的心我的身本来都是你的嘛。”
“我不光是整个心和身是你的,我的生命都是你的,你把我迷死了。这么多年来,我一下班就想回家。你在我的心目中是冬天里的火,夏天的冰,秋天的枫叶,春天的白云,时时刻刻都需要你。”
他的这一串表白,我相信是真的,事实也是这样。几年如一日的爱家,爱我。但是我还是抱怨着说:“只是这两年你出差的时间太多,经常不在家,除了应酬还是应酬,我都差点成活寡妇了,你不怕我也来个红杏出墙吗?”
“别的男人都不如我,不信你去试试?”
倦意爬上来,我的眼睛开始打架了,我打了个呵欠。他问:“想睡了吗,宝贝?”
“嗯。”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