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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桃源-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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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我愿意,我就是不困。”

沈薇薇双眼圆瞪,使自己很有气势的样子,但紧接着就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呵欠,眼皮不断下沉……

苦苦等了三天,一直煎熬着,也睡不着;现在一颗石头落了地,精神一放松,疲倦便加倍地袭来了。

陈可逸小心翼翼地将沈薇薇放平在床上,看着她微翘的嘴角,带着一丝满足的笑容,不由得自己心中也扬起一点点的满足和喜悦。

这喜悦,或许不仅仅是因为劫后余生……

“小老师……”

大叔伸手扶着陈可逸。

“别叫我老师了,叫我小陈,或者小逸都行。”

陈可逸笑着问道:“对了,忘了问大叔怎么称呼,真是失礼了。”

“咱们庄稼人,哪那么多过场,叫我老李就行。”

“呃,还是叫李大叔吧。李大叔,真不用扶我,我这病号没那么脆弱。”

陈可逸缓缓走出了小屋,随意转了转,这才发觉李大叔家里其实还挺宽敞的,厅堂和厨房都很大,还有个院子。村里人修房子,宅基地都挺大,单论面积的话,城里那些几百万的楼盘,只能算是鸽子笼。

不过面积大归大,但却非常简陋。

慢慢走出了院子,陈可逸的视线一下子开阔了。远处是起伏的青山,几里之外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河。抬头仰望,天空湛蓝,呼吸间,空气前所未有的清新。

最惹眼的,莫过于随处可见的红花绿草,还有不远处的一个小小的桃园。

“哎,我们这里地贫,种不出什么庄稼,就种了点桃子,但是很难运出去,很多都烂在园子里了。”

李大叔叹了一口气:“现在的娃娃们都不愿意做庄稼汉了,年轻点的都出去打工,现在整个村子,都空得很。哎,不知道他们还能不能记住自己的根?”

这声音,显得很无奈,很落寞。

陈可逸猛然间却是怦然心动: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自己梦中的世外桃源,不就这模样么!

名字也这么巧:桃源村!

难道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第十一章清香味

一直在找一个能安心把自己葬了的地方,总觉得希望渺茫,但现在却突然出现了。

呃,经过一次濒死的经历后,陈可逸真是不想死了,这个“葬了的地方”就显得不太吉利了。

换个说法,享受最后一段生活的地方!

陈可逸此刻感触最深的,就是生命的无常,以及难以预料的结果:掉河,落崖……这么倒霉的开端,却引导出桃源村这么一个梦中的桃源。还真应了古人的老话:祸兮,福之所倚!

陈可逸尽情地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这在PM2。5严重超标的城市里,是花再多钱也买不来的奢侈品;在李大叔的向导下,花了一个多小时,绕着桃源村走了一圈,越看他就越是喜欢上了这里。

不同于圣水寺后山,一砖一瓦都没动过的完全的原生态,纯粹的深山老林,风景是有,但是很难生活,要真是住在那种环境下,感觉就像野人;村里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虽然条件艰苦,但毕竟该有的基础设施都有,人气也有点,不至于安静到寂寞的地步;村里的人虽然穷,但大多淳朴,也不存在勾心斗角。

“李大叔,村里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出售的,实在不行,出租也可以。”

主意定下后,陈可逸就开口问道。

“怎么了?你想在村里住一阵?那感情好啊!租房子干嘛啊,就住我家里!”

李大叔顿了顿,又说道:“只要你不嫌弃我们这里条件艰苦。”

“李大叔的好意我明白,但我就想在这里有一所房子,也算是自己的家园。”

陈可逸说道:“我平时在学校里,有空的时候就过来,算是有一个自己的港湾。”

“哎,真是搞不懂你们城里人咋想的,住我家又不收你的钱,何必要浪费,多可惜啊。”

李大叔嘟哝了一句,接着说道:“不过你既然决定了,那也行。村子里别的没有,空闲的房子多得很,那么多年轻娃娃都到大山外去了。要不这么着吧,我表外甥进城好几年了,房子早就空了,都不敢想象有人会来买。放心,有我在,肯定把价格帮你压下来。”

李大叔伸出五根手指,说道:“顶多五千!”

话音刚落,立即改口:“不,四千!”

“还是太贵了点,这是坑人嘛,我怎么着也得给你压一半!”

什么,四千还叫坑人?天啦,这可是几百平米,还带院落的大房子啊。要是在城里,这点钱能买下的地盘,连一块地砖都铺不下。

“价钱什么都好商量,不用往下压了。”

陈可逸甚至能敏锐的感觉到,李大叔似乎有一种占了他便宜的愧疚感。这让他在无语的同时,更深刻地感受到了村民的淳朴。

“老头子,带客人回来吃饭了!”

这时,远远就听见李大婶的声音。村子里就这样,通讯基本靠吼。

回到院子里,见到沈薇薇已经起床了,眼圈的浮肿下去了一些,但还是透着一丝疲惫,正坐在院中的石桌子旁。

桌子上摆着几个土碗,有山药蛋,咸菜,萝卜,还有一个小盆,盛着白色的鱼汤。

“村里条件差,招待不周。”

李大叔拉着陈可逸坐下来,便扭头冲李大婶吼了一句:“婆娘你怎么搞的,让你多弄几个菜,你当耳边风啊。这么点东西,怎么招待客人啊?”

“家里就这么点东西,有什么办法。”

李大婶嘟哝了一句:“再说了,咱们就四个人,这点东西,也够吃了。这不有你前两天捞回来的鱼吗,平时都舍不得吃一口的,今天也算打牙祭了。”

相比于李大叔,大婶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村民精明和吝啬的一面。这也可以理解,在这种穷地方,要是不掰着手指头,把一分钱撕成两半花,可能真就过不下去了。

话说回来,即便人家小气点,但确实让你白吃白住,没有收你一分钱。这就很不错了,非亲非故的,人家凭什么啊?

要是在城里,你白吃白住试试?

陈可逸偷偷对沈薇薇勾了勾手指头,两人到了院外,陈可逸轻声问道:“你身上有钱没,借点给我,我的钱在河里丢了,回头还你。”

“我的也丢了啊。”

沈薇薇摊摊手,指了指自己这一身粗布衣服。

“那你身上有什么值钱点的东西没有?”

陈可逸怕被里面的人听到,再度压低了声音:“你先给李大婶,回去后,我折现给你。”

“谁要你折现啊?”

沈薇薇从脖子上取下贴身的项链:“这条项链我戴了十年了,我才不要你的钱,你要是肯送我一根,我也不反对。”

陈可逸这会也没多想,没有意识到送男人项链给女人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很痛快地答应了下来。

“李大婶,你帮我试试这项链戴着好不好看。”

回到院子里,沈薇薇把项链套在了李大婶的脖子上,然后赞叹道:“真是太漂亮了,李大婶戴着真合适,就一直戴着吧。”

“这怎么行?这么贵的东西怎么能要!”

李大叔的脸色一下子涨红了:“婆娘,快取下来!”

李大婶也很不好意思:“太贵了,闺女,这不合适。”

“贵什么啊贵,假的。”

陈可逸大手一挥:“几块钱的玩意,你们不要嫌弃就好。”

李大婶确实很喜欢这条项链,怯生生地望了李大叔一眼,见他没有坚决反对,这才高高兴兴地收了下来。收下项链后,她整个人都热情了不少:“闺女,要不我再去给你煮个蛋?”

沈薇薇嗔怪般地横了陈可逸一眼:敢说本姑娘的项链是假的,回头再收拾你!

不过她还没顾得上傲娇,接感觉不对头,浑身痒痒的。

“哎呀,好多蚊子啊,咬得全身都是包!”

她这才注意到,自己白花花白嫩嫩的小臂和小腿上,有数不清的小包,又红又肿。

“乡下地方,蚊虫多,毒性很大的。”

李大叔拿来了一捆晒干后编在一起的白蒿:“这里不比城里,没有蚊香,更没有灭蚊器,我们都是用这玩意驱蚊的。”

“有没有花露水什么的?”

沈薇薇问了一句,自己就停了嘴,明显不现实。而且她见陈可逸给她打眼色,意思是忍一下。她微微撇了撇嘴,然后看了看陈可逸的手臂。

“咦,不对啊,大叔你没被蚊子咬?”

陈可逸这时也感觉到有些奇怪:记得还在后山烧烤的时候,自己还嫌蚊虫多,被咬了好多包。怎么到现在,反而一点感觉都没呢?

看看自己的手臂,又白又光滑,哪里有半点蚊虫的痕迹?

“乡下人皮糙肉厚的,都习惯了。”

李大叔指着自己手臂上的小包,惊讶地说道:“但是小陈你一点都不被咬,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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