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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头大妞在北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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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看《绿化树》时,觉得张贤亮把它写的太美了,张贤亮幻想它的头颅飞到了天上,飞到了重林,在海底穿行,如何看到他死后人们的各种反应,我深深地感到对自杀的热爱是人的一种宿命。到了工作的时候,这种想法几乎每夜来临,它如同我熟悉的朋友,我亲切地同它呓语,向它微笑。也曾在某个夜晚用玻璃碎片划过手腕,只不过是几年后留下了一道伤疤。
  我喜欢抽烟,并没有瘾,一个星期一包,都是很淡的那种。从高中抽起,第一盒烟是〃玉笛〃,然后是“红山茶”,然后是“绿云”,然后是“红双喜”。我能抽出烟的好坏与否,我以为这是每一个吸烟者都会的,后来才知有好多人并不知如何品尝,就好像他们喝酒也都是瞎喝一气一样。我抽过味道最好的烟就是“软中华”,真是享受。我是神经性体质,如果在空腹的情况下,三口烟下肚,人就软了,正常的情况下,一支烟就可以了。烟可以使你理清头绪,烟可以表情镇定,烟可以使所谓的正人君子不同你开口,烟可以使你想装酷的时候更酷,烟也可以你牙齿变黑,脸色更黄。遇到男友后,由于心情好了许多,就很少再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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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火烈鸟到相扑宝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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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想要与纯真告别,走向师长经常教育我们的成熟,让周围的人拿你当大人看,只要经历过赚钱送钱的过程就行,赚钱的过程就是开始失去纯真的过程,钱难赚呀,为了赚钱,你得先厚着脸皮到奴隶市场,期望有一奴隶主能把你买走,价钱嘛,八五八书房刚开始毕业的时候不知哪个傻X教导我们不许同奴隶主谈价钱,要表现得更重视工作的前程,他奶奶的,我们就在市场吆喝,谁来买我,价格好商量!等卖了出去,脸皮也磨的差不多了,为了赚更多的钱,你得学会查颜观色吧,你得学会送礼吧,你要是没请顶头上司吃过饭,没给他家小孩买过玩具,你指望你会得到提升?我是一个女的,又不好意思送领导信封,又不能请他去桑拿,只好在他家小孩身上做足了文章,那东西买的,小屁孩乐开了花,奖金谁也没我拿的多,等到对外人学会了这套,别说我的脸呀,就是我的心呀,也老了十岁,回到家里,把在外面弄到的钱往家里人手里一送,那份自毫呀,我记得我头一次给家里的小辈们每人200块钱的时候,那帮小屁孩硬是听我吹了两个小时的牛皮,眼皮都不眨,那崇拜的神情,就是再把我分配一次也干呀。
  最重要的是你发现家里人再也不对你喝来喝去了,遇到事情,还要用商量的口气同你说话,就是这样,我来到了我的壮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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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使我气得像一只海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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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每天气得都像一只海胆,因为太孤独了所以生气,生气了又没人可说,这个世界唯一的通话者我的男朋友,因为听了我太多的气话,失去了同我聊天的兴趣。我无法派遣我的寂寞,就让它憋在心里,鼓哇鼓,就变成了一只大海胆。
  我盘算了一下,这孤独之气,形成已久。为啥这样孤独,不得而知,反正小时候一个人在荒郊野地看蓝天白云经常期望会有巨大的仙女显示在空中,那样的话虽可怕但是总算是有点事发生。
  小学识了几个字后,整天孤独的要命,想看看书也没得看,最后连《葡萄栽培技术》都看了两遍,还看了《养猪知识手册》。到现在还记得猪的妊娠期是三三三,就是三个月三周零三天。都是孤独打的底,一辈子都忘不掉。
  在漫长的没有书没有朋友没有热闹的的年代。我从一只小海胆长成了一只壮海胆。
  现在这只海胆动不动就鼓足了气。倘若找到喷口,就要大鸣大放,放到后来,一个朋友也没有了。自己也泻得没有一丝气力。像一个随风飘落的扁平的气囊,徐徐落下。着于某个角落,趴在地上,只露出两个眼睛,继续孤独。
  为了防止这种可耻的万劫不复的GD。(不好意思再写这个词了,暂且用GD代替)。我选择凑热闹。这种傻比式的凑热闹方式,可以又叫试错法,不管用。没试出一种方法可以改变这个扁平的皮馕状态。
  还好,我没有放弃,还在凑热闹。哪怕花上四个小时的车程只去参加两个小时的聚会。
  希望在那能碰到了有趣的可爱的海胆,不管它是公的还是母的,只要它同我说说话。
  我可能真的碰不到了。做为一个海胆,我脾气太坏了,要么就是生活的海域可能有问题。碰不到我认为有层次的鱼。每天大着肚子晃来晃去,找不到可说话的人。我与他人相看两厌。
  今天一条三文鱼让我去参见一个聚会。我怀着也许有趣的心态前去凑热闹。走了两个小时的路程,下雨又塞车。到了地方,肚子已经鼓起来了,冲着三文鱼大鸣大放了一阵。
  瞎吃瞎说后,走时无人送我。一个人走进雨里,一个人坐上地铁,一个人坐上轻轨。GD这个东西又来了,更猛更有杀伤力。我不去,我只一个人正常的GD。我去了,我被冷落了,那是受伤后的GD。从车站走向黑暗的时候,我恨透了这次聚会。我恨透了三文鱼。我恨透了我自己。
  黑暗里我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在雨里。我开始恐惧。
  我开始生起气来,到了家门口,正好鼓得像一只海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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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笑话是我启蒙的理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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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一暑假的时候,我开始接触了无聊笑话。不是通过男友,而同通过一群夜总会的服务生。
  当时我急需要一种与众不同的东西,经历也好,思想也罢。总而言之,只要是有一点趣味而又与众不同就行。
  我当时在夜总会里打工,与他们是同事,每晚都会听一个说话嘴漏风的男同事讲笑话。
  这个说话漏风的男的有点传奇经历,来做服务生之前在社会上已经混过几年了,听说当过经理,不知咋搞得,惨得来这当服务生了。他竟然是我们女老鸨的老相好,在这个夜总会会不期而遇。
  因为他爸是我校的后勤,可以说他与我都是一个大院的人,他就因此而照顾些我。
  这个嘴漏风的家伙把他与女老鸨的故事原原本本地讲给我们听,就是长春街头十六七岁小太保与小太妹的故事。说一次在家睡觉,发现下铺哥哥带给来一个妞,他细一看,发现是这个女老鸨(当时她还只是一个小太妹),在工人文化宫同他哥勾搭上的,好在发现的早,要不哥俩成连襟了   
  这个家伙每晚讲各种各样的笑话,他明知女宿舍这边还有一个未睡的我。也明知我就是一个在读的纯洁的穷大学生,可是他还是认认真真充当导师的角色,谁不喜欢听众多一点呢。
  每天下班我都很累,可是我不想睡我要想想事情,上班的时间我不能想别的,下班再不想,一天就这样白过了,那样的话我同这些服务妹没有任何区别。晚上就一个人瞎想,伴着这个嘴漏风的家伙的无聊笑话。
  那个暑假,我无可就药地迷上了这个嘴漏风的爱讲俏皮话的长春混混。
  一天晚上他说他与那个女老鸨出去喝酒,女的醉了,上厕所都解不开裤子,他帮着解。“得了,这下好了,一泡尿全尿在我鞋上了”。
  当时觉得很恶心,不能理解。
  第二天又觉得他可能是人道主义,那样地照顾一个酒醉的女人。总而言之,他的无聊的话,他的脏行为,我很快都能原谅,并且继续迷他。   
  我把这点心事全写进日记里,日记很快就被人偷看。很快我发现很多人在唱我日记里的话。我愤怒极了,同她们大打一场列宁格勒保卫仗。她们低估了一个土气的女大学生的胆量。
  他倒真是一个正人君子, 他宁可同一群服务妹打打闹闹,对我决不说一句过分的话。不知是不想占学生便宜还是因为我太土没看上。
  他很快就走了,寒假的时候我又去那做服务生,他已经是衣冠楚楚的客人。在走廊上见到我在照相,过来从后面抱着我照了一张,当时我心一阵颤抖。
  到现在我都非常喜欢他那种腔调的男子。
  回到学校,我同他一样,很快成了我们班女学生的讲师,应该说是导师。
  这些新奇的无聊笑话使我们班的女生收益非浅,大大地提高了我们班组织生活的质量。直到毕业,我们班都是学校里最活跃,最幽默的班级。
  从讲第一个笑话开始,我就不是以前那个同别人差不多的我了,我是一个敢纵声长笑,独想独做的大傻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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