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锋刚刚听了会儿,就知道这果然是龙贤那个小白脸干的好事。
青年和女友早上从酒店出来,就遇到了龙贤,被对方纠缠。东北汉子直爽脾气,被对方这样缠着侮辱女友自然就动起手来,可惜青年却不是龙贤的对手,很快被揍得鼻青脸肿,甚至要往死里打,进气多出气少。
青年的女友看不下去,跟龙贤哭着求饶,然后就被龙贤带进了酒店。青年知道不妙,带着全身的伤冲上楼去,但却已经来不及,等他赶到的时候,少女已经坠楼身亡,而龙贤已经不见踪影。
“不见踪影?”
叶锋琢磨了一下,没有细想,最后看了那鼻青脸肿的青年一眼,心想:若是再遇上那小白脸,会帮你报仇的。
他跳出两步,直接朝着东边跑了出去,却一下子被警察发现。
“站住!”
其中一个警察立刻喊出声来,觉得这家伙戴着面具,也太可疑了!
但叶锋没有理会对方,迅影仙踪施展出来,在短短一秒钟之内跑出了三四十米的距离,留下一个淡淡的残影之后,身形早已从警察面前消失,闪进了不远处的小巷子中。
“咦,我眼花了?”
两个警察看着空无一人的街道,纷纷有些奇怪,该不会是晚上没睡好出现幻觉,看错了吧?
……
临江市以东,是一片连绵的山沟河子以及茂密树林,叶锋带着地图,一头扎了进去。
风餐露宿的日子,他在修仙界不知过了多久了,早已习惯。进入丛林之后群山之后,他反而像是如鱼得水一般,没有了都市中的那种约束,整个人都舒爽起来,心情愉快。
昨晚在悍马车上赶路的时候,他由于要防备朱百鸟,因此并未太好的休息。不过修仙者的耐力远比普通人要强得多,即便他才一年半修为,但连续四十八小时不睡觉也不成问题。
一路对着地图,朝着目的地跑去,叶锋都没有见到什么人影,经常在山间还有村落、河流出现,让他不用担心水源的问题。
虽然他不能持续施展迅影仙踪,但体力比一般人还是好得多了,奔跑起来也极为迅速,一整天时间下来,就经过了无数个山沟、小村,跑出了比马拉松还要远一些的距离,前方已经靠近长白山自然保护区,地势渐高。
热门的长白山旅游景点并不在此处,这种地方自然是人迹罕至。
“这地图画的还不错。照这地图看来,再过两个小时就能到达古墓遗迹入口附近了。”
叶锋靠在一棵树干上休息了会儿,喝了点水,计算着地图上的距离。他给了朱百鸟一千万,对方虽然有急事不能带他前往古墓,但相信对方没必要骗他。
稍微休息了十多分钟,叶锋就感觉恢复到了全盛状态,终于再次启程。但这次他还没跑出多远,就突然听到前方树林中传来一阵慌乱的脚步声。
“有人?”
叶锋眉头一皱,警惕起来,连忙找了一块大石头,躲到了后面。听说因为什么灵犀草的缘故,这个地方最近来了很多武林中人,叶锋可不敢胡乱冒出头来。
不说别人,就是朱百鸟那样的,被对方在暗处来一下的话,他都很可能躲闪不及而死翘翘。江湖险恶,完全不亚于修仙界!
脚步杂乱,粗重的喘息声也传了过来,叶锋明显听得出来,正在跑过来的只有一个人,好像受了伤的样子。
“前方何人?”
一个无比警惕的声音,很快传到了叶锋耳中,让他一愣。这么具有攻击性的尖锐声音,不是朱百鸟的吗?
“哦?原来是朱百鸟,如此狼狈。”
叶锋没忘记现在的自己戴上了面具,没有暴露身份,仍然躲在石头后面沉声说道。
“阁下何人,认得我?”
朱百鸟停下脚步,似乎靠在了一棵树上休息起来,他听到叶锋喊出他名字,更加警惕起来。
“我是叶锋的朋友,正要前往古墓。他与我说起过你,这地图还是你给他画的?”
叶锋沉沉一笑:“我叫莫九歌,不知兄台为何如此狼狈……”
“你就是杀了贪狼剑的那个戴面具的?”
朱百鸟很显然听说过“莫九歌”这个名字,一下子警惕了起来。
传闻中,那戴面具的莫九歌可是个无比恐怖的剑客!贪狼剑,拥有五年修为的凶恶剑客,竟然被莫九歌一剑砍掉头颅,那手段让龙家都为之震惊,将其列为大敌!
“是我。”
叶锋沉声回答。
“哈哈哈,真是老天有眼,让我朱百鸟在临死之前,还能遇上你这样的人物,咳咳……咳……”
朱百鸟突然大笑,但很快咳嗽,很显然他受伤不轻。
“既然你是叶锋的朋友,那便是我朱百鸟的朋友了。这一株灵犀草可助你提升两年多修为,若是你帮我完成一件事,我便将其赠送与你,反正我心脉已断,活不过两个时辰……”
叶锋一听,心中一惊。
想不到短短时间不见,朱百鸟居然狼狈到了这样的地步,看来江湖果真凶险,难道是为了那灵犀草而身受重伤,正在追杀?
两年多的修为!
毫无疑问,叶锋立刻就动心了。
第64章 珈蓝灵草
在一个小山崖下,叶锋戴着面具,以莫九歌的身份和朱百鸟背靠岩壁,坐在一起。
朱百鸟仍然是那套古旧的深蓝色布制衣服,不过现在已经显得破烂,特别是胸口处一个大洞,已经被鲜。血浸染成了红布条,脸色憔悴,神情痛苦,比叶锋想象中的更加狼狈的多。
“你答应我一件事,这一株灵犀草便是你的。”
朱百鸟吃力的在怀中摩挲着,艰难的取出了一株呈蓝色的草木,连带着根茎,和成年人一条手臂一样长,总共七八根叶子,天蓝色的非常漂亮。
叶锋一看,心头一震,这不是修仙界的珈蓝灵草吗,在地球上居然被称为灵犀草。如果是成熟的蓝灵草,吸收其中的天地灵气之后,能够给修仙者提升三年的修为!
这是比金叶草效果强得多的灵草。金叶草想要有这样的效果,必须达到三十年的年份,即便是在修仙界,这都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到处搜刮的修仙者太多了,只要有个几年的年份,就会被摘采一空。
能够提升修为的草木,被称为灵草,不能提升修为的草木,则被称为药草,两者的价值截然不同。整个天下间灵草的种类都不多,而每种灵草提升修为的效果,对每个修者来说只有一次。
这就是叶锋会这么吃惊的原因。珈蓝灵草,在修仙界可是比灵石还要贵重的东西,他可没想过在地球上居然会有珈蓝灵草的存在。
眼前这一株珈蓝灵草,差不多已经接近成熟,叶锋若是将其中天地灵气尽数吸收,绝对能达到四年甚至更高的修为。
“距离五年就又近了一步……”
叶锋心中难免激动,但表面上却是一脸淡然,因为这玩意还在朱百鸟手中,他不能高兴过早。
虽然这家伙身受重伤垂死,但难免他不会临死前一击。叶锋自问,想要躲过对方的飞刀还是非常困难的。
“要是你做不到的话,我情愿……咳咳,毁了它!”
朱百鸟咳嗽着说道,紧紧捏着手中的珈蓝灵草不放。
“你说吧,为何会变成如此?”
叶锋心中也有些好奇,若说这家伙是为了珈蓝灵草而变成这样,那可一点都不划算。这让他想起了初次遇见龙绾儿的时候,那小妞也是差不多的状况。
“我不知道你为何想去古墓,不过,只求你帮我杀一个人……”
朱百鸟靠在岩壁上,抬头望天,目光中尽是凄迷,渐渐将他的经历讲述了出来。
十年前的朱百鸟,只是一个普通的盗墓贼,偶然救了一名前辈高人,传授他一种粗浅的武功心法,以及暗器手法,从此身强体健,探索古墓之时更加得心应手,几年来倒也弄到了不少财富,只可惜,这数千万都因为一名心爱的女子而挥霍一空。
他心爱的那名女子名叫杜鹃,是当今武林十大门派之一——隐仙派的弟子。这门派驻地位于十大洞天之一的括苍山洞,门下弟子擅长身法、暗器,和朱百鸟的手段几乎类似。
不久前,朱百鸟在探索长白山的商朝古墓遗迹之时,发现了一株快要成熟的灵犀草,瞬间欣喜若狂,便拍了张照取证,发给了杜鹃。灵犀草价值连城,一出现绝对能在武林中掀起腥风血雨!
而这,也能让两人终于实现最初的梦想——带着足够的财富,远走高飞,让杜鹃脱离隐仙派的束缚。
因此,朱百鸟出来之后,便将灵犀草的消息透露给了天刀殿和龙家的人。这两大势力在武林中虽然不算最强,但却是最有钱的了,朱百鸟想让两家竞拍,等灵犀草成熟之后将其卖掉。
可惜的是,不知为什么灵犀草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