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和这么聪明的一个姑娘打交道,不仅伤脑筋儿,而且还费心,时间久了,恐怕还会影响寿命。
作者有话要说: ——沈郗昀这个角色,感性居上,理性稍逊,所有有时候能将事情分析得很透彻,有时候就会显得什么都不懂。一直不知道怎么处理崔洛晚和高孝珩这条感情线,牵扯的人太多,还有一个死去的姑娘。写到这里想必大家也该明白了,其实二哥一点都不傻,是最聪明的人,他的感情他自己心里很清楚,只是很多时候是不愿意懂。
——上榜了,在此对编编棠棠姑娘表示感谢~~鞠躬!
☆、第十章 风云
一顿粥喝下来,肚中依旧不饱。
崔洛晚只喝了一碗粥便结束这顿说是午饭已经晚了很久,说是晚饭又不到时候的加餐,我在她略微诧异的目光中搁下第二碗,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吃了其实跟没吃差不多。
巷口分别,各自登上来时的马车。我在车中坐了一会儿始终没有离开的意思,赶车的小哥心有疑惑却不好开口。
直到广宁王府的青布帘马车消失在视线中,我才兴致勃勃地让他将马车驾到繁华的广阳门大街。看在自己难得出来这么一趟的份上,我决定找个地方填饱肚子再回家。
虽然不是饭点,可饿了怎么也得找地方吃点什么。寻了一家规模中等的酒楼,径直跳下车,大摇大摆地从正门跨进去。当着崔洛晚的面没吃饱又没办法开口,可等她先走之后,我想怎么吃就怎么吃。
实话说,许久不出来,倒也有怀念起穿梭在都城的酒楼茶楼嘻嘻笑笑的日子。
那时候每日每夜都想得最多的就是如何尽快找到回家的办法,岁月变迁,时光流转,世间万物都在变化,现在的我,每天所想的不过是如何能与长恭在一起久一些,再久一些……
心里始终如明镜一般,千年之后的那所住房是我的家,根之所在;近在咫尺的这个,有他在的地方也是家,心之所系。
饭菜琳琅上桌,飘着浓郁的香味,馋虫瞬间就被勾了出来,我拿起筷子开始大快朵颐。
向来不做对不起自己的肚子的事情,毕竟人这一生,能由得自己支配的并不多。我能做主的事情,蔽日大哭、大笑、真性情,比如吃喝、玩乐、饱睡觉,其余的无能为力且不可扭转的,如崔洛晚所感慨的那样,就这么顺着那条路走下去,顺着命运走下去吧。
夕阳把窗纸淡淡金色,我看了好一会儿,突然觉得方才的想法好像牵引出许多虚虚实实的记忆来,慢慢涤荡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是趴在课桌上飘然神游昏昏欲睡时,突然听到老师加了音量的提醒的那么一个词;是不久前去宗庙祭拜高澄时,长恭思索片刻说出同样的一个词;是崔洛晚看着指甲上的紫色豆蔻和远处的绿叶,飘忽着神色说出意思相近的一句话。
一条发亮的光线倏然破开将过去与现在,拖出一线长长的无法言说的光明——顺其自然。
没错,就是它!
庄子之论永远都那样经典:“……今子有大树,患其无用,何不树之于无何有之乡,广莫之野,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
这一刻我突然明白一个道理,就是宗庙之外的大路上,长恭说的那几句让我很是懵懂的话。
在我是郑尔萦的时候就做郑尔萦,当有一天我没办法做郑尔萦时,又没办法留下来陪着他时,我便拿着脖子上的枣木坠继续寻找回家的方法。
这是唯一能让我和他卸下重负,生活在一起的方法。
若再糟一些,如果有那么一天,我没办法做郑尔萦,也没办法回家,更没办法陪着他,那我便去做沈易的姐姐,暂且觅得一方容身之所。
看吧,当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夕阳红霞,高声浅语一并从窗外传来,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忙碌一天的人,带着锄具慢慢回来,吃饭休息,为第二日的劳苦养精蓄锐。
酒足饭饱,放下碗筷,我想,现在真是归家的好时间。
…… ^ ^ ……
回到府上,得知高长恭还没回来,心里倍感失落。
本想将我和崔洛晚聊得很开心之事分享给他,让他在外不用担心妯娌不和的问题,没想到他比我回来的还晚。
绣了一会儿香囊,光线越来越暗。
纠结是点灯继续绣,还是偃旗息鼓明日继续,有人过来跟我禀告,厨院已将晚饭准备好了。估摸着时间差不多,我收拾好未完成的绣品,拎着裙子到门口等高长恭回来。
我不知道外出忙碌一日回到家,看到自己的妻子等在门口的感觉怎样,可仅仅是这么想着,都觉得一定很不错。
伸着脖子想东面了望片刻,有车,不是高长恭的,有人,亦不是他。
瑟瑟秋风穿透裙边灌了进来,凉意袭上脊背,我哆嗦了一下,挽了裙角在大门前上上下下跳石阶。
一边跳一边数,打算见到长恭时同他炫耀一番,我今日的运动量很大不用担心变胖等等,但奈何总过不了记性这一关,跳着跳着就不知道是第几圈了。
没办法,打小以来就是这样子,我习惯得连数落自己下次注意都懒得了。
不知道被他知道会不会看着我似笑非笑道:“小昀,你恐怕是无药可救了。”
实话说,有药无药其实都无关紧要,我很清楚,只要有他一切都不是问题。
再次伸脖子看了看,依旧找不到那个熟悉的身影。
夕阳残红似血,触目惊心,这几天都没下雨,搞不懂哪里冒出来的火烧云。目光再次飘到东面时,我只觉得心脏都随着跳了几跳。
翘首以盼的那个人穿着藏蓝的长袍,一手垂在身侧,另一手负在身后,独自迈着步子,慢慢朝家的方向走。
暗淡的夕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又蒙上一层傍晚冷凝。我看着他,吸了一口气,踢开脚边的石子,飞快向他奔去。
脚下踩了什么,我不知道,身侧都有什么,我也不知道,只知道奔跑而去的前方,有那么一个他,无声无息的攫住呼吸,悄无声息地攥住胸膛里的那颗心。
我想,在没有遇到他之前,我的心是我的,为自己而跳动;可遇到他,动心了,喜欢上他之后,这颗心便开始为他跳动,只为他一个人跳动。
高长恭显然没料到我在门口等他,蓦地顿住脚步,脸上隐隐的伤逝情绪倏然隐没,立刻换上零星的错愕。
我在大好的时光里等他,他怎么其他不好的情绪呢,我理所当然地以为自己眼花看错了。于是亲昵地抱住他胳膊,凑过去露出大大的笑脸:“天快黑了,怕你迷路,我出来接你回去!”
零碎在眸中的光晕闪了闪,他拉过我的手牵住,无奈道:“你倒是说说,是你比较容易迷路还是我比较容易迷路?”
我疑惑的反问:“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还用我说吗?当然是你了!”
他牵着我往家里走,步履不大,速度很慢,似乎贴心地配合我的速度:“知道了,放心吧,我会当做反语来听的……”
我:“……”
…… ^ ^ ……
吃过饭,高长恭并没有去书房,而是一个人坐在寝居外走廊侧的石头护栏上。
月光穿透云层和树枝疏淡地在他肩头投出一片影印,映着那袭白色的长袍越发显得清泠。
我总觉得今日的他有些奇怪,合胃口的饭菜只吃了一丁点,放下碗筷就说想出去待一待。看着他单薄的衣服建议他多穿一些,免得受凉,可他却不甚在意地摆了摆手,自顾自地出去了。
枝头树梢的残叶与秋风做垂死前的挣扎,一个守,一个攻,厮杀片刻,最后败下阵来,凌乱地落到尘土。仔细地瞅了瞅,院前所有树木彻底变得光秃秃了。
亲力亲为地在青瓷壶中泡了几撮沈易命人送来的新茶,滚烫的开水浇在壶里,卷曲的叶子旋转几圈,慢慢舒展了脉络。
清茶缓慢地流进细长的竹筒里,我又在瓷瓶中舀了一点糖放进去。竹节凹凸有致地蹭着指尖,茶香和竹香缠绕在一起,彼此不分。
我吸了口气,终是抱着竹筒走向他。
大概听闻到脚步声,他回头,双眸慢慢对上我投过去的目光,怔愣之余,心里顿时就空了一大片。
这双漂亮而好看的黑色眼瞳中正蔓延着浓重的哀痛。
顿住步子看着他,我拉起他的手,指头相触,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