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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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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爱之成长,

如心之所愿,

--唯有时光。

谁能说出,

当爱已飞走,

你的心何以叹息,

--唯有时光。

又有谁能说出,

当爱已成谎言,

你的心为何哭泣,

--唯有时光。

无怪乎人们常常说,时间是最好的治愈大师,让我们把一切尽数交给时光就可以了,所有的不甘心,所有的伤心与失落,都会被一段时光细细抹平,然后再铺成上一层痂,在外人面前我们仍然是那个光鲜亮丽的女子,每天蹬着高跟鞋,画着精细的妆容,挎着小巧的包,在繁华的街上留下不灭的笑声,只有在夜深人静时,当脱去衣物躺在床上,才会感觉到那层痂中蠢蠢欲动的伤感,无处遁寻。谁能说出,当爱已飞走,你的心何以叹息,--唯有时光。

天色渐渐暗下来,下班的人潮被时光裹挟着向各自的目的地奔走,步履匆匆,来不及歇一歇,看一看此刻璀璨的霓虹灯折射出这个城市的光怪陆离。

“又紫,我们去酒吧。”我抄起椅子上的包,不由分说地拉起她。

“唉,我的工作服还没有脱呢。”

顾不得保持淑女形象,我一把脱下了包在她身上的白色衣服,淡扫蛾眉,便驱车去了一家子裴常常向我推荐的PUB,幸好,华灯初上,这时的雾也没有那么浓,微带着丝丝的泥土气味。

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去喝上一杯酒,以此来消磨我们之间那种无名的哀伤。

“BloodyMary。”我懒得翻酒单。

“B52。”

“这款酒很烈的哦。”我对又紫眨眨眼睛。

“这样才能让我醉生梦死。”她掏出一包ESSE,用眼神询问了一下我。

我伸手接过那一根细长的烟,取出ZIPPO,翻开盖子的时候,发出一声清脆的“叮”,背后是酒吧嘈杂的音乐声。

“好一个醉生梦死。”我深深地吸了一口,薄荷的清凉味蛰伏在肺叶中,蠢蠢欲动。“传说在午夜时分独自一人走入进入黑阒的浴室,除了点燃一支蜡烛之外不开任何一盏灯,用口红写上那个你想要诅咒的那个人的名字,然后默念三次IbelieveinMaryWorth,你就可以达成黑暗的心愿。”

“致命游戏。”B52燃着暗蓝色的火焰,把她的脸划分成两块,一半明亮,一半阴暗,犹如画了半面妆。

“是呀,谁也不知道后果是什么。”我端起面前的血腥玛丽,喝了一口,番茄味中带着略微的咸味,犹如血液的味道,不知道李·克斯特伯爵夫人为了永葆青春而喝少女纯洁的血液时,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不过听着好像很有吸引力的样子,不管是诅咒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成功。”她举起酒杯,遥遥向我致了一下意。

“只是代价未免过于惨烈。”我半眯起眼,听着台上一个年轻的男子唱着一首《魔鬼中的天使》:

“你是魔鬼中的天使

所以送我心碎的方式

是让我笑到最后一秒为止

才发现自己胸口插了一把刀子

你是魔鬼中的天使

让恨变成太俗气的事

从眼里流下谢谢两个字

尽管叫我疯子不准叫我傻子。”

木吉他清澈的声音如一道泉水,漱漱地流过,顾睿,你真的是魔鬼中的天使,让我连恨都只能说成谢谢。

后来,又紫和我索性点了一支MOUTON红酒,12;的酒精在沸鼎的酒吧与血液汇聚成一条看不见的暗流,在身体内奔走,五彩的灯光如同催化剂,所有刻意压抑着的感情在一刹那间崩塌—不甘心,真的是不甘心。为什么偏偏是我的母亲呢?为什么上一代的恩怨非得加诸在我和他的身上?

“顾睿啊,顾睿,为什么你叫做顾睿呢?否认你的父亲,抛弃你的姓名吧;也许你不愿意这样做,那么只要你宣誓做我的爱人,我也不愿再姓莫了。”当手机的那一头传出顾睿熟悉的“喂”时,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就对着话筒一顿狂轰乱炸。有些事情是要发点疯才能做出来的,只是发了疯,真的接通了他的手机,说出这句话后,酒精所能提供的支持瞬时烟消云散,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些什么,只能怔怔地握着手机,忐忑地等待他的回答。如果他说“生生,别闹了。”那么我立马把他拉入黑名单,永生永世都不会再打扰他,如果他说“好”,那么我立马驱车去接他,大不了把他抢入莫氏,想来外公是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手机壳子微微发烫,我喘息着,红酒绵长的后劲此刻正顺着我的血脉吞噬着我的神智,一分一分地入侵,毫不怜惜。

“小姐,有空一起喝一杯吗?”身边挤了一个我看不清面貌的男子,他拉了拉我的手。

“竖子无礼!”我迸尽全身的气力,手却在他的拉扯下控制不住,面前的红酒撒了一桌,手机可怜地瘫在一堆污酒中,我伸手捞起来它,贴在耳边,电话那头的顾睿始终不曾将一句话。

“顾睿,你到是说话啊。”泪水蓄满了眼睑,怎么止也止不住。

我按着home键,却发现始终是黑屏。

“哥哥陪你说话,不急不急。”那个讨厌的油头粉面的声音在耳边不屈不挠,已斜过了半个身子,我想起来了,是他扯了一下我的手,顾睿没能给我一个确切的答复。

我抡起桌上的酒品就往他身上砸。

“他妈的,臭娘们,给脸不要脸,还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男子愤怒的声音参杂着喧闹的背景音乐,如同一只嗡嗡的苍蝇。手很疼,如同被一个机器狠命地搅着。

“你干什么啊,放手!”又紫着急地拖着我的另一只手。

我的身体在两个人的拉扯下,彻底失去了平衡,踉踉跄跄,不知所云。

那天橱窗中的模特兀地出现在我眼前,摇摇欲坠的,身子在射灯下左右摇晃,如同随波逐流的扁舟,飘忽不定。

“放手。”一个熟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他手一挥,便卸去了左手的疼痛。

被扶出酒吧的时候,凉风迎面而来,发热发胀的脑子瞬时清醒了不少。

“一个女孩子家在酒吧撒酒疯算什么样子,你知不知道……”夜风中,那抹声音还是那般的炎凉。

“我知道,你最讨厌女人进酒吧,最讨厌她们借着酒精撒酒疯,可是,干卿何事?我有必要讨你喜欢吗?”我理了理散乱的头发。

风吹起高显的衣角,在流光中飞舞,可笑,以前都碰不上面的,现在却连连偶遇,只是我现在满心装着的早已不在是他。

“生生,何必呢?为了那种人。”

我抬起一双麻木的眼睛,静静地看着他,就像是如从前在一起时那般看着他,斜飞入鬓的双眼,挺拔的鼻梁,一根根向上竖起的发丝,如夜魅一般噬人心神。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况且在这一条路上,你是先锋,所以记住,你并没有资格去说顾睿,当初你不也是为了身外物和我分手的吗?而且你做得更绝,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最后……最后……”真可悲,说好要忘记,说好要大度,现在却生生地演变成了讨伐。

沉默如影随形,化作了贴在身上的薄膜,与骨血相溶。

整了整衣角,发现又紫不在身边,于是掏出手机想给她打个电话,却发现黑色屏幕中一张女鬼的脸,眼妆早在泪水的冲刷下沟壑纵横布满两颊。掏出湿巾使劲地擦了擦,才想起来还没有给又紫打电话,按了几下HOME键,那个熟悉的界面却怎么都不会出现,想了想,原来在酒吧中红酒顺着充电源的口子入侵了电池,估计已经可以报废了吧。

我怒从心中来,多天以来聚集的怨气在此刻完全地爆发,狠命地将手机摔在一格一格方砖上,发出清脆的声响。高显却是连眼睛都不曾眨巴一下,还是如磐石一般站在我面前。

“生生……”他无力地抬起手臂,手指尖碰到我的裸露在空气中的胳膊,有些粗糙。我不动声色地侧了个身子:

“还没恭喜你,终于娶得美娇娥。”

终于,那一支素白的手垂下,蜷成一只握紧的拳头:“其实,我并不爱她。”

“如今和我说这些,是为了什么?该不会真的还没有忘记我吧?”我欺近他的身,如罂粟花般散发着毒恶的气息,“高显,这种话可是不能乱说,万一,传进了未婚妻的耳朵对你可是大大的不利,毕竟,那上百桌的酒楼还是要靠着她的,对不对?”

“生生,我知道,在你心中,我早已是无耻的代名词了,其实我也不在乎,我只是恨,恨自己为什么要背负如此的命运,恨我的父亲,看着我就想是看着一个联姻的工具似的,哪家有钱,就把我往哪一家塞。”

“你应该庆幸自己有这个本钱,不是吗?”我朝着他喷出一口浊气,“那些个小姑娘哪里是你的对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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