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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只是中人之家,没甚闲钱。他也没有什么赚钱的门路,这两年多来,只有两次大的收入,一次是前年剿灭群盗,得了些赏购,一次是去年初沾高素的光倒卖马匹,赚了些钱。用到今日,早七七八八用得差不多了,顶多还有二三十万剩余。说实话,去年抄第三氏的家时,他就想捞一笔了,只可惜案发当天县里就封了第三家,没能得着机会。
难得今夜如此良机,郡守远在阳翟,县里无人监督,沈家院中又多是他自己的人,他心道:“要不趁机捞一笔,怎对得起我犯险入沈宅!”他也是人,也会害怕,别看他进沈宅时看似无所畏惧,实则也是提心吊胆的,想到此处,忽想起一事,问许仲,“君卿,国叕走了没有?”
“荀君进沈宅后不久,押送他出县的人就回来了。他已经走了。”
“他可是单车离县的?”
“是。”
“你带两队人,现在就去县廷,把他留下的财货也仔细‘清点’一番!”
这国叕在阳城几年,连多收的口算钱带受的贿,盘剥贪污了三四千万,就算他送回家的有,留下的也不会少。这些钱也没法分给百姓,与其便宜郡府,不如便宜自己。
……
堂外远远地传来一阵欢呼,众人倾听,听见是很多人在叫:“前有许县太丘,今有颍阴乳虎!”
第二十三章 大获丰收
堂外远远地传来一阵欢呼,众人倾听,听见是很多人在叫:“前有许县太丘,今有颍阴乳虎!”
宣康说道:“这是里外的百姓在叫吧?……,是了,他们定是从大小高君处知道了沈驯被荀君手刃的事儿。……,‘许县太丘’?这是把荀君和太丘公相提并论了啊!”
陈寔年轻时也当过北部督邮。宣康很高兴。陈寔年高德劭,是名士里的泰山北斗,能和他相提并论是一种荣耀。——如果陈家向荀贞提亲这事儿再让他知道的话,他估计会更高兴。
荀贞瞧了一眼戏志才。
戏志才摇了摇头,表示这句谣言不是他“创作”的,而是百姓们自发编造的了。想来也是,相比“荀家乳虎,惠下讨奸,为民除害,席不暇暖”云云,这两句就通俗浅显得多了。
……
县人们的歌颂欢呼让荀贞颇觉惭愧,他不认为自己能与陈寔相比,也不认为自己当得起他们如此的称颂。虽然惭愧,但听着这从远处传来的欢呼,他还是忍不住有些喜悦,觉得冒险杀沈驯这件事没有做错。喜悦之外,他隐隐感觉到,似乎有一种奇异的情绪在他的身上萌芽、滋长。
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称呼这种情绪,只觉得这种情绪让他坐立不安,热血慷慨,让他觉得他现在做的事似乎很有意义,让他觉得他自己活得很有价值。就像在来沈家的路上时,他对戏志才说的那句话,这种情绪激发着他,刺激着他,让他觉得“便是死在这里,也值了。”
甚至,相比那时,于此时此刻,这种情带给他的冲动更加强烈。因为那时百姓们唱的歌谣是戏志才编的,而这会儿百姓们唱的歌谣却是自发的。
他意识到了这种情绪的可怕,居然能够让他放弃他一直以来“只求保命”的想法。他握紧了拳头,轻微的战栗,非因害怕,而是激动。他不打算反抗这种情绪,反而很乐于受其推动,哪怕最终会被推向未知。因为他很清楚,这种情绪是对的。
可是他却搞不明白,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情绪?该怎么称呼“它”?它又是从哪儿来的?为什么以前没有,在听到百姓们的欢呼声后却一下子就冒出来了?他感到很奇怪。
其实这也不奇怪,只是他在目前的状态下无法做深入地思考而已。
如果能静下心,深入地想一下,他很快就会发现:这种情绪的名字叫“使命感”,换而言之,也可称之为“以天下为己任”,来自他穿越以来,十余年间的所学、所见、所闻。
他穿越以来,在荀衢门下读书十余年,读的都是“圣人之书”,学的都是“义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样的正道。荀氏族人又多大贤名儒,不乏舍生取义、慷慨赴死的烈士,比如荀衢的从父,“八俊”之一的荀昱不就是因谋诛宦官而与李膺同死的么?又常听闻各地名士守道不移、视死如归的事迹。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纵使他本来就是一个“成年人”了,又怎会不或多或少地受到一点影响?
就像戏志才说的:“立德立功立言”、“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这本就是当世有节操的士大夫们的人生观。“以天下为己任”、“为民请命”本也就是士大夫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之所以他以前没有清晰地感觉到这种情绪的存在,是因为他以前大多数的时间都在高阳里读书习剑,与外界的接触不太多;在自请为亭长后,先在繁阳亭,又在西乡,如今又在郡北,两年多里,他广泛地接触民间底层,看到了太多的民生疾苦,这种情绪已在积蓄力量,而最终到今天,在接连两次听到百姓们的欢呼歌声后,使命感终于被激发了出来。
此前,他满门心思都是保命,现在,在听到县民们的欢呼声后,他却似乎在突然之间发现: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保命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价值和意义。——当这种情绪平息后,当因这种情绪而带来的冲动和激情退却后,若再把活着却庸庸碌碌和死了却轰轰烈烈摆在他眼前,让他选择,他或许不敢保证还会有此时的冲动和慷慨,但至少现在,他倾向于后者。
……
百姓们的欢呼声渐渐地消散了,应是他们听从了高家兄弟的劝说,各自归家去了。
入夜已深,夜风渐凉,堂上的烛光随风摇晃。荀贞慢慢平复了心情,收拾起冲动和慷慨。为百姓们做事的感觉当然很好,可是要想为百姓们做更多的好事,首先得让自己更加强大。
要非被太守拔擢为了北部督邮,他现在还在西乡,治下不过一二十里地,足不出一乡之境,又哪里有机会驱逐一县之长,手刃一县豪强呢?而要想使自己更加强大,或许在太平时代会有很多种方法,而在乱世即将来临之际,只有一条路:不断地扩充自家的实力。而又如果想扩充实力,有一样东西必不可缺,那就是:钱。
在守财奴眼中,钱是宝贝;在荀贞眼中,钱是工具。有了钱,就能养更多的人,就能换来兵器、就能换来铠甲、就能换来粮食。所以,这沈家是绝对不能放过的。沈家世代冶铁,必家訾巨万,就算不能全部装入自家口袋,也要狠狠地捞上一笔。
他点了程偃、宣康、刘邓、李博四人,命他们各带一队人,先去把沈家的家底查清楚,列个清单拿来。别的不管,只记金银珠宝、兵器良马。
用了一个多时辰,四人把沈家翻了个底朝天,在楼阁屋舍里找到的财货倒是不多,大头在后院的地下库房里。来回报时,他们四人魂不守舍,语无伦次,只会一遍一遍地重复:“太多了,太多了。”荀贞亲自前去察看,也被吓了一跳。知道沈家有钱,没想到这么有钱。
偌大的库房里,一半堆的是铜钱,有些钱串因为放的时间太久,绳子都腐烂断掉了。
另一半放的是金银珠宝、珊瑚美玉、绫罗绸缎、兵器铠甲。
金银珠宝、珊瑚美玉被放在架子上,用漆盘盛着。十几排高达五层的架子被放得满满堂堂。一眼望去,密密麻麻,金银晃眼,珠光宝气。绫罗绸缎装在箱子里,好几十箱。
兵器铠甲横放在兰锜上。兵器多为刀剑,少数矛戟,没有弓弩。可能是沈家的冶坊不产弓弩。铠甲不多,只有五件,而且都是两当铠。两当铠由胸甲和背甲两部分组成,是一种适合骑兵穿戴的铠甲,应是沈家备打猎所用的。火把的光芒照射下,铠甲上光彩流转。
荀贞试着用佩刀砍了一下,甲上毫发无损。戏志才识货,赞道:“此甲必是以百炼精钢制成。”
“炼”,即“取精铁折叠锻之”。“炼”的次数越多,钢就越好。以刀剑论,卅炼的刀剑就是良兵了。繁阳亭安定里的里长史调买过一柄卅炼钢刀,当时令荀贞很是惊讶了一番。
这五领铠甲竟都是通体用百炼精钢制成,实在难得。难怪沈家在不穿用时,珍而重之地将之藏于库房。荀贞暗呼侥幸,这铠甲若被围攻他们的那些沈家人穿上,只一人就足以突破许仲和刘邓的防线了。
兵器百余件。
和剑比起来,荀贞更喜欢环首刀。环首刀和剑的形状差不多,直刃,与剑不同的是只有一面开刃,背脊厚实,适合战场劈杀。他随手抽出一柄环刀,伸直在眼前,侧眼看刀的背脊,很直,拿在手里舞了两下,轻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