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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懒虫是何许人也,他一生从不轻言放弃,又岂会等死,他只等体内慢慢孕育一股新力量,等待扑杀到来的一刻。
不论逃往何处,方失神必然都会继续追杀,最愚笨是勉强迎战,倒不如尽力凝聚每一分力,蓄势拼杀好了!
眨眼间,杀浪已临及身前咫尺,大懒虫要等的就是这一刻。
双手合什,把杀浪定在身前,天呀!莫问竟欲以双手击溃杀浪。
有若虔诚参拜般,硬生生止住杀浪汹涌狂势,偌大的旋风因莫问适才以雪剑挫减稍稍再弱,剩下三尺有余却仍是杀力强横。
虽然杀浪暂被莫问抑制,无奈杀力依旧无祷,不停在大懒虫两掌间打转,杀力磨擦得掌心皮开肉绽。
莫问强忍痛楚,把蓄藏已久的内力逼出,猝然间,大懒虫全身散发亮丽金光,形似仙神降世。
“芎苍诀”第二层“震苍生”!
将压箱底的本钱耗尽,莫问一声暴吼,杀浪终被击溃,头顶登显烈日骄阳,封盖旋飞的沙石一下子尽遭打散。
万籁俱寂,再没有剑气漩涡又或雪花纷飞。
一簇簇被剑气刮起的风沙渐次消散,方失神紧握“仇生”,他知道莫问会随时进攻,既可破毁杀浪,自然会藉此良机追杀自己。
每个人都有估计错误的时候,反应必然是委靡气馁,但方失神却从心底笑了出来,因为他看见自己最想看的情景。
大懒虫单膝跪地,抚胸喘息,眼耳口鼻均溢出鲜血,情况比病入膏盲的病人更糟糕。
怎会如此?大懒虫不是击溃了方失神最强杀招么?为何胜券在握的莫问,又堕入死神陷阱。
一切都怪他用上不该用的“震苍生”。
万诗圣君的“芎苍诀”是千年难得一见的旷世绝学,练者必须有天人命格,更重要的是要有一定深厚根基,方可承受它的惊世杀力。
莫问为求破招,强行使出身体仍未能承受的“震苍生”第二层功力,幸得天人命格扶持,七孔溢血已是最轻伤害。
此刻的大懒虫经已变得弱不禁风,不堪一击,恰似油灯枯竭,快将气绝身亡。
方失神如获至宝般,直跃半空,“仇生”横天疾舞,旋劈斜斩,阵阵气劲吐射爆绽,狠狠破向大懒虫。
全身炽热火烫,灼痛焚体,莫问十分勉强才避开杀剑,方失神一个翻身,剑力破空,“仇生”便刺进了莫问胸膛。
鲜血如泉涌出,好痛,好痛,但皮肉之痛,绝对比不上心灵上惨遭破碎的剧痛他看见一只手,一双属于自己却又有别从前的手,两手满是如海水褶腾的丑陋皱纹。
瞪大眼望着方失神,人影显得愈来愈模糊,垂下来的发丝变成银白死灰,脑际呈现好可怖又清晰的四个字——“燃烧岁月”。
站在方失神面前的已再不是能威胁对方的笑莫问,而是一个老态龙钟,行将就木的百岁老翁。
方失神笑道:“别死得太快太仓卒,陪我多玩一会儿吧!”说罢,一脚蹴出,劲力直把莫问打进土地之内,半截身子埋在黄土。
十丈之外的雪老等人,感觉一阵地摇天崩,未及细想,地上便爆出一个破口,一个人影从中弹射而出。
有若断线风筝,莫问被方失神沛莫能御的重击从陷坑底部轰出地面,身体伤上加伤,每一道伤痕都撕开溅血,但身体的痛,依然未及那接受不了自身赫然苍老的可怖震撼。
平地掠起,一阵狂飙,莫问失去踪影,飞快奔逃。只听得身后方失神仍残留在空气中带着讥笑的声音道:“笑莫问,哈……,对啊,快点逃吧,逃得愈快愈好,在你后头的猎人,快要把你活剥骨肉,撕开百片了,哈……,快逃命呀!”
脸上煞白,血筋不住抽擂,勉力支持住残躯的笑莫问,惊恐惶急全挂在他失落的脸上。
在后头提气疾追上来的方失神,禁不住噗嗤一笑,在他眼中,莫问那甚是懊丧的神情,实在比任何宝物都更美丽。
双眉一戚,脸上闪过一丝杀色,齝牙咧嘴满布凶残恶态。丢他妈的臭莫问,我包保你不得好死。
守候多时的杀戮快意,已接近尾声了!
操你奶奶的贱种,干你妈的王八煮子,怎么不再顽抗?
去你狗娘养的贱货,内心好害怕吗?
对啊,谁个胆敢跟本座为敌,也就必然灰飞烟灭,哈……。
背后不住传来教人毛骨悚然的痴笑声,愈益逼近,就似随时来索命的冤魂野鬼,教人不禁骇然。
笑莫问你尽管逃吧!你太早死会使我有点寂寞难耐。
不停奔逃,加剧了内伤发作,莫问的眼耳口鼻都溢出鲜血来,他从未如此恐惧过,死亡今天可能真的会降临身上啊!
方失神没有刻意追赶莫问,他知道对方已无法逃出生天,从后追赶只是最后的成弄,这种愚弄拖得愈长,也就愈是痛快。甚至连莫问的身影消失了,方失神依然毫不着紧,因为那种独特的血腥味已暴露莫问所在之处。
方失神随着血腥味的带引,来到一处属于死人的地方——“白家墓地”,一个闲人禁绝的地方。
“来吧,就在这里解决我们之间的一切恩恩怨怨!”昔日玩世不恭的神态已不复见,貌似百岁老翁的莫问,站在一块墓碑之上,凛然无惧地迎对敌人,他,已置生死于度外!
手一挥,方失神射出一物,插在莫问身前地上,此物赫然便是“白发青丝剑”“要死,也应该死得像样一点,别一再辜负这‘白发青丝剑’,剑的主人由始极之重视你,来吧,让我们作最后一战!”
到了莫问濒死之时,方失神那戏弄之心竟顿然消失,换来是舍不得的好可惜感觉。
原来死敌跟挚友又或倾心情人一样,都教人依依不舍!
莫问死了,换来的原来是空虚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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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七 章 人剑合一战
决战终于到了最后一刻。
一切恩恩怨怨都在今天得到彻底解决,胜者为王,败则必然的一无所有,一线之差,却是得失截然不同。
惟是,成了众望所归的莫问,如今已经变得蓬头历齿,垂垂老矣的百岁老翁。
功力用得一点不剩,如何能战胜趾高气扬的方失神。
“白家墓地”会否就是大懒虫长埋黄土之地?
方失神看着眼前重伤垂危的笑莫问,内心欢喜若狂,面上五官满是笑意道:“游戏完了,为了报答多日来你给我的惊喜,我不会杀你,说真的,我确是不忍心杀了你,笑莫问呀你太可爱了,哈……,这一生我也忘不了你这弄得我头昏脑胀的小子呀!”
“我想,我会把你的皮剥下作一张地毡,放在‘白圣宫’的大厅上,让我每一天都能把你踏在脚下,你说多美妙呢!”
予智自雄的方失神,不停地自说自话,旱已把眼前莫问看成死人无异,内心那极度畅快,实在难以形容。
莫问任由方失神揶揄,没有了昔日的口舌相争,心知今日难逃一劫,也就准备坦然接受。
弱肉强食,胜者为王,这是巨古不变的定理,害怕死亡并不代表死神便会离去,傲然面对可能还会获得一线生机。
力战至死,才能无傀于心。
大懒虫手握插在身前的“白发青丝剑”,以剑支撑身体,本想以笑容来掩饰痛苦表情,岂料竟牵动内伤又吐出大口鲜血来。神情显得十分凄厉的道:“幸好方大侠有祖传神兵‘仇生’在手,才能杀得了我,用‘仇生’来杀我,我死也可瞑目。方失神眉头一皱,不满地道:“言下之意,是说败你的是‘仇生’,而非我方失神?”
莫问惨然一笑:“运用神兵,必须配合自身的招式,你得神兵的时间比我久,当然能跟他配合无间,杀力非凡。我得‘白发青丝剑’不过十多日,对“他”的感情只是刚刚萌生,杀力自然难以相提并论。”
方失神听罢,面上未见怒容,反而鼓起掌来,笑道:“在下真的好佩服你急智过人,除了面对死亡无惧外,还想用说话令我弃‘仇生’不用,为自己制造逃生机会,笑莫问,你真是我一生中遇见过最可爱的敌人。”
被识穿计谋,大懒虫没有多作解释,本想以说话令自大的方朱神放弃手中神兵,想不到却给他一言道破。
要知道方失神一身武功全以剑招为主,放弃了神兵,杀力定然挫减,面对莫问诡异多变的身法,也就束手无策。
或许,两人对战太久,方失神已再不吃莫问那一套,莫问愈是想激怒他,换来却是愈快步上死亡之途。
如此难得的机会方失神又怎会放过,左手举起,“仇生”遥指莫问,冷冷道:“既然你想死在‘仇生’剑下,我便如你所愿。”
剑光绽吐,“仇生”化作一道白虹,向着莫间疾剌,这一招端的是威风凛凛,正是剑仙李太白的“天仙缺三”精髓所在。
方失神已能把“天仙缺三”的剑招、剑意,运用自如,莫问虽知他用的是“天仙缺三”,无奈身负重创,要闪避也绝不容易。
招式雄奇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