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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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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噶公主点点头说:“据烽火的信息,来犯之敌大约几千人,人数不多。不过装备很精良。”

“公主,此事交给我,你在逻些城等着,我亲提大军,把他们的脑袋全拧下来送给你。”赞婆用拳头擂了一下自己的胸肌说:“只要我赞婆出马,捏蚂蚁一样把他们全部捏碎。”

只有几千人,赞婆心里有点不以为然。需要这么劳师动众吗?自己一出马,还不是手到擒来,只要自己在玛噶公主前表现一下自己的勇猛,说不定。玛噶公主就会对自己另眼相看,这次赞普让自己协助玛噶公主,实则也是给自己安排一个机会,毕竟,松赞干布要稳坐赞普之位、要开疆拓土,绝对少不了自己一族的支持。

“赞婆将军。”

“属下在”赞婆连忙应道。

玛噶公主冷冷地说:“不可以小看我们的敌人,既然他们敢来,心中必有所倚仗,再说赞普哥哥让我们尽能活捉他们,这一次,我决定亲自率领三万精锐之士,把他们全部捉拿,赞婆将军,我需要你的帮助,另外,给你的弟弟悉多将军传消息,让他把唐军后退的道路全部截断,这一次,我要瓮中之鳖。”

“是,公主,属下马上办!”

闻言可以和玛噶公主一起出征,赞婆喜出望外,满口答应,有什么能比和吐蕃之花一起扬马策鞭更有趣呢,到时让她看看自己的厉害,肯定就会改变对自己的看法。

虽说知道玛噶公主喜欢那些文质彬彬、有学问的人,但是,赞婆还不放弃,他要让赞蒙赛玛噶知道,只有强壮的勇士,才是她最好的归宿。

侯君集一行不知道,吐蕃的复仇大军己从逻些城出发,在吐蕃之花赞蒙赛玛噶的带领下,从伍如和约如两如抽调的三万吐蕃精锐之士,连同吐蕃猛将赞婆,浩浩荡荡直奔镇蕃军,而天空中的海冬青,每天都在监视着镇蕃军的举动。

“砰砰砰!”

“威武!”

“砰砰砰!”

“威武!”

“杀啊……”

渡过黄河后,进入更加广阔的吐蕃腹地,这里地广人稀,防卫力量非常薄弱,镇蕃军如无人之境,一把把战刀挥舞,一个个长槊染血,无敌的大唐铁蹄在吐蕃的土地上肆虐,铁蹄所过之处,是鲜血染血的土地。

贡达窝是吐蕃境内的一个小型的部落,仅有三百多户,人口不足二千,但是盛产勇士,尚武成风,以战死为荣,家家都会舞枪射箭,户户门前都立着忠勇旗杆,三百多户人口,获得甲等列户的就有三十多户,这在吐蕃极负盛名,松赞干布多次嘉奖,亲自下令把贡达窝的税给免了,这里土地肥沃、生活富裕,吐蕃的女子都想嫁到这里。

可是,这个勇士的故乡,今天却落了一个全族被灭的惨况,在得知唐军到来,贡达窝的部落酋长一声令下,整个部落包括女人孩子行动起来,挖陷马坑、伏击、放冷箭等方法,让五十多大唐精锐丧身于此,侯君集盛怒之下,下命对贡达窝的人格杀勿论,一天之内,这个盛产勇士的部落就从吐蕃抹去了。

“全军列队!”侯军集一声令下,镇蕃军全体立正,一脸肃穆地目视前方,眼里出现一丝悲壮。

五十二名生死与共的兄弟,此刻再也不能跟自己一起扬鞭策马,再也不能跟自己一起高喊唐军视死如归的“死战”,不能再一起大碗吃酒大块吃肉,此刻,他们一字排开,身下压着的,是一堆堆冷冷的木柴。

是的,他们战死了,战死在沙场,在进攻贡达窝时,被早有准备的吐蕃人伏击,那部落前面的陷阱,就夺去了十多位大唐勇士的性命,他们死了,死在战场,死在异乡,但他们的尸首不能在留在这里,华夏人讲求叶落归根,魂归故里,现在就是集体把他们送别,把遗体化为骨灰,这样回家的时候,可以带上他们,不让他们在这里孤独。

“脱帽、行礼。”孙大强大声地吼道,眼睛有一丝微红。

一众将士,包括侯君集、刘远、长孙冲、程怀亮,也纷纷地脱去战盔,抱在手中,双眼行着注目礼,准备送战友的最后一程。

“将军,准备好了。”一个战士手持着一个火把,对手举着,准备递给侯君集。

这是一个不成文的规矩,点火的,通常都是部队的最高长官,这样以示对死者的尊重。

侯君集心情有点沉重的接过火把,心中暗自责备,攻击一个只有一百多名正规吐蕃士兵的部落,除了这个部落反抗异常激烈、凶狠之外,还是与镇蕃军的粗心大意有关,前面的战事太顺利了,顺利到所有人都以为吐蕃人只是一个纸老虎,没想到一下子遭受到这样的打击,虽说在行军、清洗途中,有摔死的、有不幸中箭身亡的,甚至有两个因不适应高原反应,活活病死的,加起来,也没贡达窝这一役多。

五十二名大唐精锐啊,侯君集都心痛得泣血了。

自责归自责,早就经历无数次这样的情景,侯君集早就习以为常了,要是几十人都放不开,哪能指挥几十万人的大作战呢,有时候为了达到战略目标,还特意派人送死、打败仗麻痹敌人呢。

很快,侯君集就收拾好心情,拿起火把,轻轻在那木柴一点,那淋了火油的木柴一下子就燃烧了起来,每点一堆柴火,侯君集都会小声地念上一句:兄弟,走好了。

没多久,五十二堆火就烧得旺旺的,火光倒映着的,是几千双同仇敌忾的眼睛、几千张一脸肃穆的脸孔。

不知谁起的头,在侯君集点完火的时候,众将士大声地吟唱那首历代军人都喜欢唱的军歌: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一遍又一遍,慷慨雄壮,送别战死沙场的战士,用最响亮、最深情的歌声,为昔日的战友送行,声音越唱越响,在群山在回荡,响彻云霄。

点完火后,侯君集也不在这里呆了,吩咐亲兵,把刘远一干将领全部叫到了一旁,准备吩咐下一步的战略部署。

“参见将军。”

“参见将军。”

……

刘远、长孙冲、程怀亮、陆广、程阳、孙大强六人,恭恭敬敬地向侯君集行礼,这里就是镇蕃军核心人员了。

“免礼!”侯君集突然语出惊人地说:“都起来,本将把你们叫来的目的,是我吐蕃军准备化整为零,一分为四,我领一路,刘远、长冲冲和程怀亮,各领一路,更好地打击吐蕃。”

第324章 兵分四路

什么?兵分四路?

只是愣了一下,刘远马上就明白侯君集的意图:此次出征吐蕃,袭击为主,骚扰为上,尽可能地削减吐蕃有生的力量,并不是找吐蕃的大部队决战,现在碰到的,都是一些小部队、百户所一类,几千人在一起,目标大,清除起来速度也慢,把人分散开来能同时攻击几个目标,在地广人稀的情况下,人数少,反而容易躲避。

刘远三个终于明白,为什么侯君集一开始就有意锻炼自己,放权自己三个单独领兵,原来就是培养领兵的才能,等到了腹地,就实行分兵,看来侯君集一早就计划好的了,对了,在出征前,李二还跟三人说,如果有危险,允许投降,估计也是迁就侯君集的计划,也有心把几个锻炼一番。

尼玛,都是狠人啊。

不过,刘远、长孙冲还有程怀亮的经验还是太少,就是天才,战场的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融会贯通的,这个侯君集,应该还有后着。

“候将军,这,这合适吗?”长孙冲有点迟疑地问道。

一介书生,举起槊都有些吃力,现在叫他单独领兵作战,简直就是强人所难,程怀亮也有点受宠若惊的表情,好像有点不相信的样子。

侯君集一脸严肃地说:“没什么不合适的,你们记得,骚扰为主,避开敌人主力,每人只配五百人马,另配一副将,平时听你们的,必要时候副将说了算,除此之外,每人一份吐蕃地图,这是在千户所缴获,我认真对观察过地形,没有问题。地图上标得很清楚,不求胜,保存实力为上,彼此间尽量多配合,听到征召时,要立刻归队,本将要把吐蕃捅过底朝天。”

刘远这才明白。这果然是有后着的,五千人,分成四队,刘远、长孙冲、程怀亮各一队,每队只有五百人,加起来只有一千五百人。那剩下的三千五百人自然归侯君集指挥,人多一点,对侯君集来说,可以攻击大的目标,也可以吸引吐蕃大的注意力,地图加上还有重要时刻可作决定的副将,其实就是派一个帮手。

说是让三人领军。实际上,还不如说是给三个刷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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