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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起的十天是关键期,要严格管制人员出入,尤其是陌生人,『红胡』得不到内应消息就不敢妄动。割下这四人的头,送信给罗德里克时顺便让他确认,当中一定有『红胡』集团的核心成员。然后带回四人的头插在竿上立于村口外较远的地方,发现派出的人被杀,他们就会认为泰姆村有强援助战,而且精明的识破奸细,自然短期内不敢再打此地主意。」
听完这些指示,冒险者首领提出疑问,「您是否为贝尔根要塞的高级军官?」
「军事机密不是一般平民可以知道的。」对方用严峻口吻说。
虽然没有得到回答,但韩弗瑞确信对方就是那个最强部队的人,悬尸示威正是那支军队的著名手段。
虽然做了不少事情和指示,那高级军官最后还是带着随从离开,临行村长赛薇亚拉还和他说几句悄悄话。
『红胡』盗匪团依约出现,可是就如所预料的,他们只是在外观望一阵就退却,似乎是因没得到内应消息的缘故。
村民高兴之余,将骑士的指示彻底执行,冒险者埃尔维斯负责把信和人头送过去给警备队长。
罗德里克在他面前拆信看完后,脸色铁青地以前所未有的效率把交代的事情处理好。四人首级经过确认,里面有两个是『红胡』通缉有案的核心成员,另两个虽没被通缉,但也和盗匪团有来往。
当埃尔维斯把东西都装上警备队长出借的马车准备回泰姆时,忍不住好奇地问,「那位骑士大人是什么身份啊?韩弗瑞大哥说他应该是贝尔根要塞出来的,是不是真的啊?」
「这事不要到处乱传,要不然的话…」罗德里克靠近低声说,然后比个划过脖子的手势。
(看来是这样没错。)冒险者心想,听说这位警备队长之前就是去贝尔根要塞支持作战。不过看他畏惧的样子,埃尔维斯不禁怀疑,那支军队真有那么恐怖吗?
【后记】
最近整理收集品和月落以前的篇章,才检视到许多自己过去没注意到的事实,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癖好还真是糟糕,也不时挟杂着陆龟的冷言冷语。
原来月落是部作者自己爽却不许读者爽的作品,当我姓氏被盖住一半才发现这件事。
『贵姓』
『姓林』
林青霞的林,林平之的林。
可能就是受这种刺激,速度好像快些了,第110章可能月底前会发吧。
另外因为风速神偷和陆龟的推荐,我开了个人网志,特此感谢两人的资料和建议。
虽然还没整理好,不过新章都会先贴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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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
一行百余人在平野之地前进着,因为今天就是盗匪团宣告要采取行动的日子。
队伍中只有五名核心干部骑着马,另外还有几名首领亲信驾着驴车。
威胁对象乖乖献上供品自然是最好,要是想顽抗就得看内应所发的讯号,再决定是要进攻还是转移目标。
为首者的诺曼满身红色毛发,就因那浓密胡须而有了『红胡』的绰号,这也是他所率领的盗匪团名称。
这是冬季结束后的第一笔重要卖卖,比起奉献的金钱、粮食和酒,大家更期待的是女人。
先前因为战争和气候双重因素而不适合出来做案,只能靠狩猎来补充粮食,为避免粮食不够吃,首领都会发少许钱粮让自愿者暂时出去谋生。
虽然留下来便不用辛苦打零工,可是也没机会找女人,甚至有可能得当替代品。有人就因为当首领和干部们冬天时的床伴而成为亲信,这种事虽然大家怕首领的威势不敢谈,私下却都很清楚。
因为寨子里生活太闷,甚至有人玩起恶心的把戏,几个家伙抽签或掷骰,输的倒霉鬼就得负责让其它人发泄一次。很多留守者说什么也不肯参加这个,因为就算赢都觉得心里不舒服,输就更不用说了。
虽然留下来的人是这样,出去的也没好到哪里。首领给的钱粮才那么点,这时干偷鸡摸狗的勾当是可以多弄到些资财,但因外地来的陌生者身份很容易被注意到而追查出来,就算未被抓住也得当通缉犯了,所以没什么人会挑这时犯案。
因此就要辛苦地打零工混口饭吃,大多数时候都累得要命,哪来的体力找女人?就算遇上天气坏不工作的时候,攒下来的钱粮顶多也只能找那种最便宜的妓女两三次。
所以一想到能玩真正女人,而且是泰姆的良家妇女,许多人就觉得血气往两腿间集中。去过的人都知道那村子的妇人有很多长得不错,光是那女村长的胸部就让人每次看到都想狠狠抓上一把。
众盗匪心想,与其让村民送三十个女人出来,倒不如大伙进去洗劫,把里面有点姿色的都掳走才痛快。
若有三十个,首领他们会先挑出最好的自己享用,剩的才分给大家,那样的话五、六个人才能分到一个。要是进村打劫,大概可以三、四个人分一个,只可惜那个女村长一定先被挑走,想搓揉那对大奶至少得等干部们都玩腻才行。
当部下们边想着女人边前进时,骑在马上又在队伍前列的首领却发现异状,有一骑正向盗匪团奔驰过来。
『红胡』诺曼举手发声要队伍停下,像这样单枪匹马向着他们来,绝对不会是军队或警备队来攻击,比较可能是某方的使者或要求入伙的亡命之徒。
对方来势不慢,可是却能很快地将座骑停住,此时双方距离大约五十呎,这百人首领已看出骑手高明,马也是上等好马,却不知是敌是友。
那人一身黑衣还蒙面,骑着褐色的骏马,手上还拿张弓,可见擅长骑射,但是他却想不起邻近几郡有类似的猛者。
「我找了好几天,你就是『红胡』没错?」马上骑士大声道。
「没错,那正是我,邻近几郡最悍强的好汉。」他扯着喉咙回答。
「最好是这样,否则没资格跟我说话。」对方高傲地说。
诺曼皱下眉头,这人气势跋扈、来意不善,就算是要入伙的,也可能挑战首领之位,绝对要小心提防。
「那好汉你又是哪位?」他想先弄清楚对方来历。
「我是帕威鲁最强马贼团『芬里尔』的七名统领之一,黑狼。奉大首领命令前来通知你们,十天之后的破晓在泰姆村西北方十二哩的森林前迎接,并献上贡品以表示臣服。」
「帕威鲁的马贼团?哈哈哈,这里是普罗西亚耶,没搞错吧!要我们献上贡品给一个没听过的盗贼团?你的首领是不是疯了。」红胡身右骑马着的干部说。
「连芬里尔的名字都没听过,你耳朵留着也没用。」说完一道寒光从手上射出。
刚刚发出嘲笑的人立刻感到剧痛,一摸才发现左颊满是鲜血,
在旁边的诺曼发现得力助手的左耳已被射破,这让他大为心惊。虽然在这种距离射破耳朵,高明点的弓手都可能办到,但像那样迅如闪电,几乎没有瞄准就能射中却是生平所未见。
这么快的出手实在难以格挡,心想刚才那箭要是射向自己面门的话,现在就已落马躺在地上。
「我杀了你。」左耳受创的人吼叫着拔剑,正想纵马时,缰绳竟被从旁勒住。
「我的部下失礼了,是否可以请黑狼大人说清楚点。」红胡陪笑说。
「哼!你还算有点见识。」马上的弓手大声说道「十天之后大首领就会亲率『芬里尔』的五百名好汉前来,他想统整普罗西亚北方的盗贼团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做为第一个被收编者你们该觉得荣幸,等所有盗贼团都收编完毕后自然会有好处。」
「那请问大首领打算如何处置不服者呢?」
「只不过是北方的乌鸦群会高兴又有尸肉可吃而已。」对方冷冷答道。
「请回去转告,红胡诺曼十天后会在约定的地方竭诚献上贡品,以表示对大首领的忠诚。」
「只要对大首领效忠,必然不会亏待你,我就先回去复命。若为自己性命着想,就别玩什么花样。」说完拨马回头奔驰而去。
「首领,为什么不让我宰了那小子,难道你真要向他们表示臣服。」身旁的部下按着还在流血的耳朵说。
「会是谁宰谁我还看不出来吗?蠢货。光凭射破你左耳的那手和他的控马就知道,这距离下对方边逃走边射死我们几个都没问题,要是我放你冲过去,说不定还得多赔几条性命。」
「可是我们几年来辛苦打下这片地盘,就这样被收编,大伙实在不甘心啊!」另一名干部也开口了。
「谁说真的要让他们收编?北方乌鸦要吃谁的肉还不一定呢?」诺曼阴阴地说。
「首领你的意思是…」
「对方人比我们多,难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