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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王国以首里按司为中心,包括浦添、首里、那霸、北谷、读谷、越来、中城、胜连、具志川各城,大致疆域为南至国场川—与那原一线,北至仲泊地峡。山北王国以今归仁按司为中心,包括今归仁、羽地、名护、国头、金武、伊江、伊平屋等城,大致疆域是冲绳岛仲泊地峡之北的部分疆域,以及附近的伊江岛、伊平屋岛。
在三王国时代,山南、中山、山北三国的势力主要集中在琉球大岛也就是冲绳岛的本部,还并没有发展到北方的奄美诸岛和南方的先岛诸岛。
而在三王国出现之前,外岛按司与琉球本岛各按司之间的关系都是相较平等的。根据带有琉球国神话色彩的《中山世鉴》记载,中山王先祖英祖在位时也就是相当于中国南宋的景定、咸淳的时期,奄美、久米、庆良间等外岛“来朝入贡”,不过这种朝贡关系仅仅是按司之间的同盟关系,并且到了第四代王玉城王时期,伴随着琉球本岛进入三山时代,这种同盟关系便已是呈现出日趋衰落之势了。
大元帝国至正十年,即公元1350年,浦添按司察度取代了英祖第六代世子,被推举为新的中山王。
公元1406年,察度王世子武宁被佐敷按司巴志推翻,巴志自立为中山王。公元1416年巴志征服山北。公元1429年巴志又征服山南,形成统一的琉球王国,以首里城为王城。
琉球历选的五年,即公元1430年,明宣宗赐琉球王姓为尚氏,史称“第一尚氏王朝”。根据琉球与明王朝的藩属关系,琉球每一代国王都需要接受来自明王朝的册封。
而第七代国王尚德也相继征服了喜界、庆良间、久米等岛的按司势力。
大约在公元1400年—公元1550年期间,即中原明朝初期及中期之际,琉球王国进入黄金时代,商业高度发达,与中原、朝鲜、东南亚各国以及东瀛等过进行贸易。
在15世纪—16世纪,大量倭寇海盗骚扰琉球群岛。琉球国蒙受巨大损失,海上贸易也曾一度受到阻碍。
琉球历成化五年,即公元1569年,琉球内部发生了内乱,第一尚氏王朝的尚德王被杀,第一尚氏王朝灭亡。
公元1470年宫中的御锁侧官即琉球宫廷中管理财政的官员——金圆被群臣推举为君,并于公元1471年以“世子”的身份向明朝报告“父丧”。
公元1472年明朝派遣使臣正式册封尚圆,也就是已经改姓国姓尚氏的金圆为王,史称“第二尚氏王朝”。
第二尚氏王朝的第三代国王尚真王统治时期(公元1478年-公元1525年)琉球正处在他的黄金时期,尚真王先后征服了八重山、与那国等岛。
至琉球历嘉靖元年即公元1522年,尚真王平定了与那国岛的“鬼虎之乱”后,琉球王国终于完成了对于整个琉球列岛的势力扩张,最终确定了北起喜界岛、奄美大岛,南至宫古、八重山群岛的琉球国疆界,这也就是在琉球史书中所称的“三省并三十六岛”。
尚真王还确立了琉球的官员品秩、朝仪制度、神官制度、此后琉球的政治架构分为国王及王族、国相、寨社三个层次。国王之下为王族,分有王妃、世子、郡主、附宾(驸马的低一级称谓)、摄政(国王去世、而世子还没有得到古代中国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时代行国政)五种官称。
国相是一国的行政首脑,国相由国王任命。在琉球的历史当中,有很多从中国迁过去的人担任过这个职位。国相统辖的官员除了各个岛屿的“寨社”的长官和酋长外,还管辖国家机构中的官职,包括出使中国的“朝贡使”、“大夫官”、“长史官”和充当翻译的“译官”、负责海事的“通事”、“总管”,对内的“紫巾官”、“法司”、“司贡”之类的官员。需要注意的是,“长史”和“长史官”并不一样,长史和国相是国家的高级官员,而长史官是具体负责某某工作的官员。
寨社即按司,在琉球属于地方行政的单位,也是各个岛屿中所固有的一个官职。这些寨社的领导者,或是酋长通常都是世袭的,同时也是琉球的大的贵族和地方势力,但大多数都是曾经参与过琉球国内的政变的功臣。其他官职有管理贸易、收税的官员等。
琉球王国的官职共分为正、从九品。王弟、王叔、国相都被称为“某地王子”。
王子之下为各地按司,他们将手中兵权上交国王,聚居于首里,遥控他们的领地。
按司再下为王舅、法司、紫巾官,称“某地亲方”。三品以下黄帽官称“某地亲云上”,无领地者称“某里之子亲云上”、“某筑登亲云上”。
而从六品至从七品为“某掟亲云上”。八品红帽官则称谓“某里之子”或“某地里主”。
九品称“筑登之”,不入流者称某子。
同时,尚真王还赋税制度、行政划分,扩建了首里城,废除了殉葬习俗,召各按司赴首里居住,禁止私人拥有兵器,确立了琉球国的政治经济体制,此后琉球进入稳定发展的时期。
而此时的琉球国,仍然是处在第二尚氏王朝时期,而琉球国王正是琉球国的末代国王,于道光二十七年继承大统的尚泰。
琉球国与华夏的渊源甚深,早在隋王朝时期,隋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出海寻访海外异俗。行至今日北起奄美大岛,南至与那国岛(今钓鱼岛西南170公里)时,见一片珍珠般的岛屿浮在海面中,“若虬龙浮在水面”,遂为其取名流虬。唐朝编纂隋书时,为避帝王龙讳,将该地更名为流求。至朱元璋时期,将该地美名以:琉球,意味琉璃玉和珍珠球,可见其壮丽奇绝的景色。
而中原真正开始有意与琉球国相交,则是要追溯到元朝初期,元世祖登基之后,派遣使者赍诏书去晓谕琉球,但是因为路途遥远,风险很大,所以这次的行动没有成功。
琉球按司察度于明朝洪武五年即公元一三七二年,向明朝皇帝朝贡,并接受朱元璋的册封为中山王,改流求国号曰琉球。至于国中官守之职名,人员之进退,号令之出入,服制之法度,都由琉球自己管理,明政府概不干涉。
等到明朝衰亡,清兵入关,琉球国更不敢小视这股强势入主中原的鞑虏势力,清朝顺治三年,琉球国王尚贤遣使金应元到清朝请求册封。因为当时清朝战乱未平,所以长时期滞留在福建省。福建平定后,琉球使者通过清朝的将领来到了北京。礼部官员认为,明朝赐给琉球王的印和官方文书都没有缴回,不宜封赐,所以第一次请封没有成功。
翌年,清政府赠给使者衣物和布帛等东西,让他们回到了琉球。清朝顺治10年、日本明历元年即公元1655年,琉球遣使前往清朝朝贡。第二年,再遣贡使,并且缴换了明朝敕印,请求封号。
顺治皇帝颁布了《敕琉球诏》,在诏书中,清朝皇帝向琉球国王约定贡期,为二年一贡,进贡人数不得逾一百五十名,许正副使二员、从人十五名入京,其他随从人员要在闵南地区待命。
这个诏书既对琉球作为清朝藩属的肯定,也规定了向新的清朝王朝朝贡的级别和时间。但由于当时海上风浪很大,敕封的清朝使者没有出海。
公元1661年(清朝康熙元年、日本寛文元年),康熙帝也向琉球颁布了新的《敕琉球诏》。原来派去而没有去成的使者拿着两道诏书到了琉球,完成了册封典礼。
琉球在康熙时期多次朝贡,但由于贡使在海上遭遇风浪,贡物损失很严重,所以琉球会在第二次朝贡的时候将上一次丢失的数目补足,但康熙皇帝不允许。琉球在向清朝朝贡的时候,总是进贡很珍贵的奢侈品,康熙皇帝对使者说:“所进玛瑙、乌木、降香、木香、象牙、锡速香、丁香、檀香、黄熟香等,皆非土产,免其入贡。其琉璜留福建督抚收贮。馀所贡物,令督抚差解来京。”只允许以后进贡土特产,但琉球的本意,第一是恭顺使然,第二就是在朝贡贸易中获得更多的利润。当时海上不是很平静,所以册封使者往往不愿远去琉球,所以会让琉球请封使者自己将册封的诏书和印信领回去,但使者非常希望能让册封使去琉球,结果皇帝允准了他们的要求。除了宗藩关系外,清史稿对琉球国与清朝频繁的交往做了一个总结:“琉球国小而贫,逼近日本,惟恃清朝为声援。更现实了中原与琉球之间的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
但是琉球这个国家小,想要生存下去一边倒有一些不大现实,因此和它交往的国家很多,其中最重要的除了中原以外,就是一直对琉球乃至于整个远东都虎视眈眈的日本,长久以来,琉球国一直承担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