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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澄听见这话,表情登时严肃了起来,但转瞬间便恢复了常态。
又听沈哲用极富热情的声音道:“秦兄,这位是澄贝勒,恭亲王世子。”
秦琢一听这名头更加慌了神,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手就更不知道该往哪里放,心想着今日真是老天开眼,见的都是这等大人物。
载澄见状大大咧咧地寻了张椅子坐下,道“别介,别介。秦公子这是见外了不是。我与瑄瑜那是情同手足,你是他兄弟,那就是我爱新觉罗载澄的兄弟。今天我做东。咱们在这儿先喝着,等一下兄弟带你去找乐子。”
载澄说道这句话的时候,意味深长地看了沈哲一眼,沈哲会意地笑着点了一下头,缓缓饮毕一杯酒。
此时两个人都明白,这个小地方出来的窘迫的年轻人是一枚不可多得的精致棋子,而这枚棋子究竟有多精致,还需要多少打磨,他们这两个大男人说了不算,只有女人才有评判的权力。
第三十三章 精致的“棋子”(3)
就在秦琢鸿运当头的这一天,他第一次在爱新觉罗载澄这个贵人的带领和教导下,尝到了女人的滋味。
此时的秦琢已经是二十有八,却生涩得像一个未及弱冠的少年郎,按道理说,在秦琢这个年纪早就应该有家有室,有几个孩子围着他喊“爹”都不是件稀奇事。
秦琢的爹娘没有去世的时候,也并不是没替秦琢操心过这事,只是秦琢他自己不愿意,他心性高得很,认准了一定要先立业才能谈成家,在他看来,娶了媳妇,父母就开始巴望着抱孙子,这是既耽误他读书的一件事,另一个方面,他还是有自己的打算的,就像每一个少女都幻想嫁给一个智勇双全,家世显赫又英俊帅气的世家公子一样,秦琢虽是个男性,但不妨碍他幻想自己能有幸娶到一个当朝权贵的女儿,白得一个可以只手遮天为他铺好锦绣前程的岳丈,而要想实现这个梦想,家乡的糟糠之妻明显是碍事儿的,所以,干脆就不娶。
这件事情,在秦琢的家乡传开,更让这位勤奋好学的富家公子身价倍增,而秦琢也没有想到他会在京城赶考的时候栽这么大的一个跟头。
不管怎么说,这股一心读圣贤书而不问男女之事的定力让秦琢在他的同窗之中一向很悲佩服,秦琢也对此感到尤为骄傲,特别是在书院中看到那些已经早早成家,有了几房妻子的同学读书读到一半儿就抓耳挠腮地寻思头天夜里和自己那个刚过门的小娇妻巫山云雨,被折腾得面红耳赤的时候,这种自豪感就更加强烈了。
在秦琢的心里,很自然而然地认为,他跟这些人的区别越大,就说明他离他幻想的那个世界越近。
直到那个雾蒙蒙的清晨,他跟随载澄从那家全京城最富盛名的烟花之地里出来,他才真正理解他同窗们当年的心情。
声色这种东西就像鸦片一样,没沾过的人看着只是黑乎乎的一团毫无吸引力,而一旦是染上了就会立刻上瘾,即便是勉强戒掉了,稍有不注意就会立刻复发。
他当年的笃定,是得益于他对男女之事没有任何了解,而现在,他了解这些“花非花,雾非雾。”的欢乐畅快,便开始向所有浪子一样欲罢不能。
好在他的贵人们想得周全,不但给他好吃好住的供着,还给了他足够的花销,让他可以像京城的所有世家子弟一样一掷千金,博得美人一笑,而他往往不用一掷千金自有头牌姑娘亲自点名要从他,说到底,他也符合了烟花女子们对年轻才俊的全部幻想。可以说这段日子,他不是和一些本来肚子里就没多少墨水儿的公子哥儿们吟诗作对,就是在青楼姑娘面前卖弄才情,他们佩服的目光似乎又让他回到了几年前的那座位于陕西的古老城池,左邻右舍也是同样的会对他提着几本书上书院的背影发出啧啧赞叹,只嫉恨这样好的儿子,自己怎么没摊上。此时秦琢才陡然发现,这偌大的传说随便扔块儿板儿砖就能砸死三四个一品大员的京城也不过如此,来北京这些时候,他第一次感到了如鱼得水的畅快。
当然,这些是秦琢知道的,而事实上,还有许多秦琢不知道的事儿。
比方说逆旅的房间并不是沈哲为一个同乡包下,而那个出尔反尔同乡后来突然取消了北上进京的计划,而包下的客房退又不好退,所以让秦琢“帮忙”住下。
比方说那天在烟花楼,那位姓沈的少年的确是约了朋友,只是他的朋友并没有晚到,而是早已坐在了楼上的雅间儿里,毕竟这个地方对于秦琢来说还太过于陌生,如果两年之后他再回想起这个片段来,定然可以发现破绽——像载澄和沈哲这样身份的人,就算是他们来晚了,店家也一定会想方设法给他们两位爷腾出个不错的地方来,就算是腾不出来,也自有想要巴结恭亲王或是李中堂的人会把自己的地方让出来,断不会沦落到要拼桌子的地步,他只不过是碰巧下楼来和几位认识的叔伯打个招呼,又是很碰巧地瞥见了自斟自饮的秦琢,更加碰巧的是他恰恰正在暗中寻觅这样一个可以凭借天生的资本来“担当大任”的人,而秦琢恰恰符合了这些条件。
只是,两年之后秦琢早已经没有了想东想西的心思,他的全部智慧都会用在如何拴住一个刚刚迎来自己的“第二春”的中年女人的身上。
再比方说,载澄带他去逛秦楼楚馆实际上是另外一番考核,如果他表现不佳,而经验丰富的载澄贝勒又敏锐地从跟他秦琢一道的姑娘们所提供出来的信息判定他完全没有可塑性的话,这两个少年会招呼也不大地就此消失在他的人生之中,让他感觉烟花楼的一切不过就是黄粱一梦,可能再过几年连他自己也开始不相信是不是有过这样一份遭遇。毕竟,对于一个步入中年的女人而言,尤其是步入中年又不幸地沦落在一抬头就是满眼的太监宫女而全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人的深宫中的女人而言,她们已经不再单单是视觉动物,而是感觉动物,“以色侍君者短”可不仅仅是对于那些希望讨得男人欢心的女人的告诫,同样可以成为对于在这个时代为数尚少的想要套的女人欢心的男人的告诫。
只不过对于女人的要求似乎比男人要高一带你,因为对于想讨丈夫欢心的女人而言,这个“色”包括了“颜色和声色”所以她们想要长久,还需要有“才”,至于这是指哪方面的才那就无所谓了,但是对于一个想要讨得女人欢心的男人而言,这个“色”就就只包括“颜色”,特别是深宫中的女人,她们见好看的脸见得多了去,一张“小白脸儿”让她们新鲜不了几天,而能保证这些男人长久的恰恰是“声色”。
所以不管载澄贝勒是如何的性情中人,但他的性情只会对他的兄弟,情况也很明显,他的兄弟是沈哲不是秦琢,而作为他的兄弟的沈哲绝度是一个很现实的人,这样一个连“万国公馆”的修建都不愿意多用一块儿砖的“吝啬鬼”是不会允许一个毫无价值的人浪费他的心思的。
刚开始的时候,第一次这样近距离接触女人的秦琢表现的略显生涩,甚至在一群莺莺燕燕的佳人的簇拥下,脸颊还泛起了害羞的红潮,这让在一旁察言观色的载澄着实捏了一把汗,他倒不是在乎秦琢有没有富贵命,只是茫茫人海,再找一个这样周正的落魄书生容易吗?
但是载澄悬着的心很快便放了下来,在经验丰富的姑娘们坚持不懈地挑逗和调情之下,秦琢脸上的红潮又泛了出来,连头顶都布满了细密的汗珠,很明显,秦琢这次脸红的原因不是一个青涩书生的羞恼,而是来源于一个正常男人的躁动。
载澄不经意地在嘴角挂上了一抹大功告成的舒心笑意,似乎在说“终于尘埃落定了”,只是已经基本上丧失了思考能力的秦琢注意不到载澄笑意背后的意味深长。
事情本来就该这样发展才对,无论是载澄还是所有陪坐的姑娘都是这么想的,连孔子都说:“男女之事,人之大伦。”这个大伦,基本上可以判断是动物的本能,人也是动物,自然没有办法逃脱这样的本能,而在本能面前,思考的能力是多余的,有所思考也是多余的。
秦琢的原始本能被彻底的激发出来,于是什么君子洁身自爱,什么出淤泥而不染,什么濯清涟而不妖的“鬼话”统统被他远远地丢到了陕西老家那条将要注入长江的汉水里面去了,从那一刻他几乎是不假思索——也的确已经丧失思索能力——地断定,一个伤春悲秋的文人墨客肯定不是他的宿命,这样的浪荡公子哥儿的形象才更加适合他。
他也不知道,将他送到逆旅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