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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打扮的男子给人一种很干净的印象。但是他的相貌实在是太阴柔了,身材也过瘦。又给人一种病态的感觉。
用华夏对于这种男子的形容词应该是花样美男,如果他出现在华夏的街头,估计很多哈韩的女孩会高呼“太帅了”,不过这里是迪拜,西方女孩的审美观可跟华夏女孩的不一样,如此娘的男人大多数女孩是不喜欢的,她们更喜欢香陈致远这种既有华夏男人精致相貌又有西方男人强壮身体的男人!
这点从姬玛、凯米这些女孩对这男子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她们只是礼貌的点了点头。并没有跟刚才与陈致远见面时的热情,一方面是她们对“花样美男”不感冒,另一个就是陈致远是姬玛的男友,而且陈致远的相貌与身材十分附和她们的审美观,所以才会对陈致远热情一些。
这名“花样美男”叫做金在善,迪拜一家大医院的手外科医生,如果不算陈致远这妖孽的花。金在善确实当得起医学天才的称呼,他二十岁就拿到了哈佛医学院的医学博士,毕业后一直到二十三岁一直就职在霍华德所在的那家纽约长老会医院中,这份资历可相当吓人了,上文已经介绍过纽约长老会医院在世界医疗界的超然地位了,金在善如此年轻下就能在那里工作。可见他的能力能有多强了,这样的人确实当得起医学天才的称呼!
金在善本来在纽约长老会医院干得好好的,而且是前途无量,但当他在纽约遇到前去旅游的姬玛时,立刻被姬玛的相貌与气质所折服。一时间惊为天人,得知姬玛在迪拜后。金在善依然辞去了纽约长老会医院的工作追来了迪拜,对姬玛展开了猛烈的攻势。
可惜姬玛对金在善实在是不怎么感冒,要说金在善的工作与相貌都是万里挑一的,就算是姬玛有着西方女孩的审美观,对金在善这类型的花样美男不是太感兴趣,但面对金在善猛烈而浪漫的攻势姬玛最少也应该小小心动下,可姬玛却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
出现这样的情况自然是有原因的,说实话当姬玛刚开始面对金在善的猛烈而浪漫的攻势下,确实对他有那么一点心动,但没多久金在善在棒子国的女友就找了过来,并且当场撞见了正在约会的姬玛与金在善。
这样的情况姬玛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应付,那名女孩到也没对姬玛说什么或者做什么,只是苦苦哀求金在善能回心转意跟她在一起,可金在善却说什么也不同意,他怕姬玛心里对自己有意见,便拼命的甩着那女孩的手,嘴里跟姬玛解释说他们早已经分手了。
面对如此狗血的情况,姬玛当时大脑是一片空白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看姬玛不说话,金在善以为她生气了,便发了狠一下把那女孩甩到地上,然后大声斥责女孩不要在纠缠她,不然就对她不客气。
女孩可能是对金在善爱得太深了,男友都这样了,她依旧抱着金在善的大腿苦苦哀求,金在善身高姬玛多想,一脚就把女孩给踢开了,那女孩看金在善一点没有回心转意的念头,情急之下竟然给姬玛跪下了,求她不要在跟金在善交往。
当时姬玛大脑一片空白,她就记得恼羞成怒的金在善一脚把女孩踹开,然后拉着自己就要走,当那女孩又追过来的时候,金在善竟然对她大打出手!
金在善的举动彻底让姬玛对他产生了反感,他怎么能打自己的前女友?打女人的事是姬玛不能忍受的,想到那名女孩可怜的样子,姬玛便派人找到了她,两个人坐在咖啡馆里聊了一个下午。
这一个下午也最终让姬玛了解了金在善的为人,金在善虽然长的好,但家里条件可并不好,他能去米国读哈佛医学院并且顺利毕业,他的天赋与努力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女孩的资助,在那时候女孩家条件相当不错,有一家规模不算小的公司,所以攻金在善读书完全不是问题,那时候金在善对女孩也是相当的好,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的情景可没少发生。
但当金在善在纽约长老会工作的第三年,也就是他来迪拜工作的前夕,女孩的父亲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倒闭,得知这个消息后没多久金在善就要求跟女孩分手,并且来到了迪拜,而这个时候女孩肚子里已经有了他的孩子,不想分手的女孩便把自己怀孕的事告送了金在善,希望他能看在孩子的面上不要跟自己分手,可金在善却恶毒的说“谁知道那孩子是那个野男人的!”
自己心上人说了如此不是人的话,女孩竟然对他还不死心,又追到了迪拜,只是想跟他复合,当时金在善是知道女孩怀孕的,可他却毫不顾忌女孩肚子里的孩子对她大打出手,好在没让孩子流产。
这事出过后金在善又找了女孩一次,给了她一万米元让她去把孩子做掉,完事后在给她四万米元让她回国,这样的行为简直是畜生都不如。
听女孩说完姬玛那里还会对金在善有什么好脸色,给了女孩一大笔钱让她回国后,姬玛就在也不搭理金在善,可金在善却跟狗皮膏药似的整天追着姬玛,这让姬玛感觉到更恶心。
本来想跟金在善老死不相往来的,但当父亲阿尔巴斯病后,金在善主动找上门来,说可以为姬玛介绍最好的医生,也就是纽约长老会医院的霍华德,当时姬玛已经是六神无主的状态了,听到金在善能找来那么好的医生便答应了,打那以后金在善打这看望阿尔巴斯病的借口整天往姬玛家跑,目的当然是讨好姬玛,希望能跟她在一起,说白了金在善贪图姬玛的美色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是姬玛的家产,阿尔巴斯家的财产说是富可敌国也不为过,金在善自然想跟姬玛结婚后享受金钱带来的美好生活。
可惜的是姬玛依旧不怎么喜欢搭理金在善,这可让他急的不行,前阵子姬玛先是去了华夏找陈致远,随即又去了亚马逊热带雨林,金在善一直没找到机会对姬玛献殷勤,今天他来参加派对也是听说了姬玛要来的消息才来的。
按理说迪拜土豪的这种聚会跟金在善这小医生是没什么关系的,但偏偏金在善是举办派对主人的麦克斯的众多私人医生的其中一个,能成为麦克斯这种富豪的私人医生可是相当不简单的,以金在善一个手外科的医生是不大可能的,可金在善这人却很会说话、巴结人,他也是巴结好了另一个迪拜的土豪,然后被那人推荐给了麦克斯,麦克斯财大势粗,也不在乎多一个私人医生,便答应了下来,有了这层关系金在善才会出现在今天的派对上!
听到金在善的声音,姬玛显得非常不耐烦,但她还是客气道:“你好金医生!”这句话冷冰冰的不带一丝人间的烟火气,只要不是傻子都能听得出来姬玛不待见金在善,换成要点脸面的人肯定会打个哈哈就走了,可金在善却没有。
“姬玛几天没见,你比以前更漂亮了……”金在善对付女人很有一套,他知道夸女人漂亮是绝对没错的,可还不等他把话说完,旁边的陈致远就揽住姬玛的腰肢,手还在姬玛平坦的小腹上揉了一下,这才道:“是啊,我家姬玛确实很漂亮,谢谢你的夸奖金医生!”
第四百四十章唇枪舌战
陈大官人不是傻子,眼前这人妖金在善明显是对姬玛心怀不轨,正所谓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谁动我衣服,我剁谁手足,陈大官人的兄弟要动他“衣服”他都得剁人手足,更何况金在善还不是他兄弟的家伙想要动他“衣服”了,现在陈大官人没一脚踹死他已经很是仁慈了!
听到陈致远的话金在善那经过精心修饰的好看眉头皱在了一起,他这个样子要是被那些哈韩的花痴女孩看到,肯定会两眼冒着小星星,双手捂住双颊高呼“好帅啊!”
“你是?”金在善的涵养还是很不错的,这点从他看到陈致远的爪子在姬玛小腹上揉个不停没有发作的情况下就可以看出来,其实金在善也想发作,把眼前那个该死的男人一脚踩在自己的脚下,让他哭爹喊娘的跪地求饶,让姬玛看看这男人是多么的没种,可对比了双方的身体情况好,金在善只能忍了,眼前那该死的男人身高体壮,自己这柔弱的身体那里经受得了他的蹂躏?在一个自己又跟姬玛没确定关系,想要发作也师出无名啊!
“我是姬玛的男朋友!”陈大官人本想伸出手跟金在善握下手,可看他那竹棍似的爪子,生怕自己一个力度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