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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知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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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爱情类】寒知秋——作者:天虫(完结)——搞笑!


文案

天 赐 良 缘 唯 我 牵;
虫 化 游 龙 随 卿 点。
必 现 人 间 练 达 情; 
胜 似 红 娘 月 老 仙。

一不小心;我竟回到了古代;为了生计女扮男装;还被当朝宰相当成他早已经不知去向的知交故友;可是他好象对我很器重;非要我留下来做他的左右手。
我并不想在这个朝代里留下自己的痕迹;只想回到生我养我的21世纪。可是事与愿违;身边总有些烂番薯;臭鸟蛋玩命的要将我卷进他们的生活中;我到底是如何在这陌生的人世间求取生存呢?

呵呵,很有意思的作者,文案开头是嵌了笔名的藏头诗呢!








上部

第一章 


谁能告诉我,这是哪儿?看着前方的参天古木,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毕竟事情来的太突然,一秒钟前我还在历史博物馆中出神的望着一幅画像,怎么下一秒钟便跑到这么多老古董跟前?环顾四周,红墙绿瓦,流檐飞刹,身着古装的男女老少在大街上来往穿梭。俨然是唐代文化的翻版。不由得在心中嘀咕:政府不会又拨款扩建了盛唐历史博物馆吧? 

虽然我刚刚考入X大古文系,可是在这之前对古典文化的喜爱搅的我心中一阵阵的激动,简直是历史重现啊,太逼真了,可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穿着现代装,其他人呢?我的同学呢?我又迷路了吗? 

“小弟弟,能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吗?”不想被别人看出自己是个路痴,我咬咬牙,拦住一个扎冲天炮的小娃,小孩比较好唬,我实在是不想看到旁人对我露出看白痴的目光。 

“我也不知道耶!你不如去问那边的爷爷吧!” 

“这——,还是算了吧!”我别的毛病没有,就是最爱面子。正所谓,头可断,血可流,面子万万不能丢。 

“你不认识他对不对?没关系,我认识那位爷爷啦,他是我娘的四表婶的舅舅的堂弟,我都叫他爷爷了,我们很亲的啦!要不然我帮你去问他?”小童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喂——爷爷,这个姐姐我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唔”嘴巴被我不客气的捂上。 

“拜托你小声点。”我足足有四分之一柱香的时间不敢抬头,四周一道道异样的眼神射在我的头顶和脊背上。 

“咳咳!长安。” 

“什么?”我愣了愣。突然想起了曾经在小说中看过的被作家演绎了十万八千遍的情节——时光倒流,我自嘲了一下,都多大岁数了,居然还有这种幻想力,还是再听一遍吧? 

“您说这是哪里啊?老伯?” 

“这里是长安,天子脚下啊!姑娘不是中原人吧?” 

“长安?好奇怪的叫法。唐朝的国都就叫长安哩!”我感觉到有些好笑。 

“咦?姑娘说对了,现在正是大唐盛世啊!” 

“什么?!大、大唐?!”我感觉好象有人拿棍子敲了我脑袋一下。“今天不是愚人街吧?” 

“姑娘?姑娘?”老翁用手在我眼前晃了又晃,只可惜我目光呆滞,“唉——多好的姑娘啊!竟是个傻子。” 

老翁踱步而去,我慢半拍的回转过神来,喃喃道:“你是在开玩笑的吧?老伯!” 

唐朝!真的回到了唐朝。当我再也顾不得面子问题,问了第一百零一个人同样的问题之后,终于承认自己刚才的想象力还真见鬼的准确。 

我有尖叫的冲动,可却搞不清是因为兴奋还是因为害怕,尽管我曾经明确的表示自己非常喜欢研究历史,但也并不代表非要实地考察吧?尽管我总是对着某些文物叨念:如果能到当时看一看该有多好。可如果老天真这么管用的话,那我整天想见天上的老爸老妈,怎么就没见老天爷怜悯过我? 

突来的巨变使我精力尽失,佝偻着背,一屁股坐在街边。我抬头对着天,欲哭无泪道:“老天爷,这回你玩笑开大了。” 

二十四小时之后,据我估计应该是24小时。在我坐在人家门口发呆,看着自己的影子从左边转到右边再消失,经过漆黑漫长的一夜,又看到影子出现之后,我站了起来,开始活动自己发麻的双腿,回头的同时看到从后面门缝里露出的两只惶恐的眼睛。敢情自己的痴傻举动将人吓的不敢开门了? 

人大概都有这种劣根性,看到比自己更不幸的人,心理就立刻可以得到平衡。顿时心情豁然开朗,到哪里不都一样吗?反正孑然一身,况且我随欲而安的本领不是一般的强,天生的独立,再加上后天的磨练,我自认为就象野草一样,即使一把火把我烧了,来年还是会发出新芽的。如果不然,那自小失去双亲,长在孤儿院的日子我根本无法一个人走过来。凭着我对唐朝文化的了解,应该可以在这里安然无恙的生活一阵子,直到我找到回家的方法,对,回家,虽然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但是凡事不都是有两面的吗?有生必有死,有来肯定必有去。虽说是个孤儿,但我还是想回到20世纪,修道院里不是还有位慈爱的爱拉修女算是我的亲人吗?我努力使自己乐观起来。 

定下了神,我便开始检查自己身上所有在这个年代还用的着的东西,首先是这身行头得立即换掉,看到路人露出怜悯的眼光,八成将我身上凉快的装扮看成是乞丐的衣不蔽体。其次,得找到可以换钱的东西,翻开皮包:一只小手电筒,用的着,一把小瑞士军刀,用的着,剩下的餐巾纸,画妆包自己收着吧!唯一可以卖钱的,就只有它,无名指上闪闪发光的东西,可是这是爱拉修女送给我的,如果不是这紧要关头,我绝对不会想到要卖掉我。算了,等我日后赚到钱再赎回来好了。咬咬牙,我将戒指从手指上退下来。 

顺了顺垂到胸前的发带,一身男装的我一边整理衣服一边跨出衣铺。果真是有钱万事足,多亏了那只戒指,让我换得五十两银子,有银在手,心情马上就不一样喽!想不到这小小的身外物,关键时刻竟成了救命草。掌柜奸猾的很;给我的价钱充其量只有十分之一,可是人生地不熟,我落魄至此,纵是吃点亏,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我不知道现在的自己算不算的上玉树临风,170公分的身高穿男装应该不是很难看吧,可是我刚才竟然看到了几双色咪咪的男人盯着我,吓的我急忙撩起衣摆逃也似的离去。早闻唐朝民风十分开放,重男轻女的情况并不是很明显。可再开放能有21世纪的人开放吗?因此我更换衣装以期待行动能够更方便些。可现在的情况好象有点超出我的想象啊!我现在开始担心的是穿男装也不安全了。 

来到这陌生的地方,已经半个月了。人生地不熟,首要之事便是日后的谋生之路,真的不是我庸俗,实在是,我昨个早晨用来果腹的油条豆浆早就消化完毕,我很饿。找工作已经找了几天了,可这地方好象对生人不是很友好,连饭店打杂的都要有名有姓,有根有底,再不然就是熟人介绍的。可我什么都成就是没熟人,所以工作一直找不到。银两已经用尽,去要饭么?当然不可能!我在心里十分郑重的告诉自己。 

不过人果真挨不得饿,瞧③üww。сōm瞧我自己,才不过饿了一天就能想到要饭这两个字,如果真的让我饿个十天八天还侥幸不死的话,那我大抵是真的会去要饭了,什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全是吃饱饭没事干的家伙作点臭屁文章哄骗广大的穷苦老百姓的伎俩,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此时我忽然万分的同情起乞丐来。 

所幸修的是古文系,在这个年代有钱人家流行请个西席什么的,不知道在我饿死之前是不是有这个运气,能够找到一份可以维生的工作。我在发愁,突然人群推着我向前方涌去,虽然我已经饿的没力气看热闹了,但无奈自己的身高站在人圈外,便轻易看到里面的情形:是一老一小在拉拉扯扯。 

两人皆锦衣华服,看似大户人家。 

“少爷,您还是回去吧,书还没背完,您怎么能跑出去玩呢?” 

“李叔,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听过吧?” 

“是有这么一句。” 

“那你说是你说的对,还是古人说的对呢?” 

“当然是古人说的对了。” 

“那么我现在出来行路,不回去读书又哪里不对了?”俊秀少年说完便要离开,然而慢了一步,被头上快要冒出烟的老管家扯住了衣摆。 

“是,是没错。”老管家那平时颇为精明的头脑被他绕的七扭八拐转不过来弯,心中不禁纳闷:少爷说的也有道理呀!可是,“少爷,你溜了,老爷可是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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