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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头露面的事情也需要你去做,你没有任何背景可供对方追踪,坦克在某些方面,不是太方便……”雷蒙说的,是坦克在德国的身分问题。
肖和坦克都表情严峻的点点头,摩拳擦掌的准备开始迎接挑战。
一切准备妥当,就等着天一亮,三人就各自奔向目的地了。
实际上,雷蒙还有一件事情没有跟肖和坦克说。
这次他去香港,不光完全是为了唐雄的任务,他还有私人的决定。
在郇山修隐会浮出水面,并跟自己发生冲突之后,雷蒙越来越担心伢伢的安全。
他虽然现在精神力已经强大到很恐怖了,但是总不可能每天都守在伢伢身边。万一对方不择手段,通过伢伢来威胁他,就会给他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上辈子在商场的经验告诉他,这世界上的人为了达到目的,都是不择手段的,面对无法战胜的对手,就一定要攻击他最薄弱的地方。
而雷蒙唯一的弱点,就在伢伢身上。
伢伢,是雷蒙心底最后的纯真,即便他有一天会对不起全世界,他也不会让伢伢受到半点伤害。
他希望在香港给伢伢找个可靠的落脚点,这样,多少可以避免一些外界势力,对于伢伢的伤害。
而且伢伢本来就是中国人,把她送到香港,让她面对自己的同胞,似乎对她也会更好一些。
雷蒙甚至都想好了,如果任务完成后,那个帮会的新首脑,还能够让雷蒙看得顺眼的话,让他帮忙照顾伢伢,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只要完成任务,想必那个新首脑一定会对唐雄言听计从,帮忙照顾一个小女孩儿,那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想好这一切之后,雷蒙走到伢伢的房间去看了看她。
伢伢睡得很沉,这段时间雷蒙一直待在伦敦,没少跟伢伢在一起,伢伢自然很开心,特别是瑞娜走后,雷蒙更是将大多数的时间都给了伢伢,陪着她。
看着伢伢紧闭的双眸,黑黑长长的睫毛,随着呼吸轻轻的闪动着,小小的胸脯也微微起伏着,雷蒙不禁一阵心动。
看了一会儿,雷蒙走上前,帮伢伢把裸露在被子外边的一段手臂,放了回去。
离开伢伢房间时,雷蒙暗暗对自己说:“这一生,我都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我亲爱的伢伢!”
坐在飞机上的雷蒙,没有像其他乘客那样闭上眼睛休息,他坐在头等舱里,默默看着关于香港那个帮会的资料宗卷。
了解对手永远是致胜最重要的步骤!
资料上介绍,这是香港最大的黑社会社团蓝田会,其手下聚集了超过一万名的帮众。
现在社团下边有数家公司,表面上看来是做生意的,但是其实都是些空头公司,都是用来帮社团洗黑钱的。
其社团的主要人物有十几名,在荷兰被陷害的那位,叫做赵成阳,在社团里被人称为细仔成,居然拥有美国史丹佛大学的经济硕士学位,是社团的改革派,力主逐渐将社团洗白,做正当生意。
而他的死对头叫做叶子鹰,人称大鹰。和细仔成不同的是,细仔成是蓝田会创始人的儿子,而大鹰是那种没有读过什么书,完全依靠打打杀杀,取得社团地位的新一代古惑仔。
正是他的出身背景,决定了他的理念。对于细仔成改革社团的想法,他是极力反对的。
但是由于社团首脑是细仔成父亲从前的亲信,细仔成的父亲安排那人作为社团领袖,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让自己的儿子接位。
整个社团里,也分为两派,一派主张改革,认为赚钱为一目标,如果能用合法的方法赚钱,或者是在合法的幌子下赚钱,自然更加理想。
而另一派则认为,黑社会如果做正当生意,就不叫做黑社会了。大鹰曾经放言:“黑社会能够洗白?这要问香港政府答应不答应了!”
细仔成曾经提出,香港九七就要回归,到时由中国政府接手,黑社会将会被打压。但大鹰根本听不进去。
大鹰始终认为,依靠社团的实力,不管哪个政府都要忌惮三分,按他的话说就是:“你试着让政府看看,整个九龙地区没有代客泊车,会是什么局面?”
可是由于帮会首脑对于细仔成的支持,大鹰一直很郁闷。
因此,在细仔成陪同帮会首脑去荷兰和唐老大谈合作的事情时,派去一些杀手,干掉了帮会的首脑,并且嫁祸给细仔成。
了解完整个事情的详细资料之后,雷蒙不禁暗暗的点点头:“看来,唐雄是希望可以通过一些方式,来洗白自己。”
其实在此之前,雷蒙就能看出唐雄洗白的决心。
唐雄拉拢那些皇室和政客们,就是在一步步为洗白自己做着准备。
现在,在雷蒙面前唯一的阻碍,就是那个藏在大鹰身后的另一帮势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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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第三章 大鹰的败局
看到熟悉的香港街道,雷蒙心潮澎湃。虽然他上辈子生活在大陆,但是做为一个金融新贵,香港是他常来的地方;在这里,也有许多他至今难以忘记的回忆,还有那些曾经认识的对手和拍档。
雷蒙不禁想到,这时候要是去看看那些曾经跟他有过生意来往的人们,不知道是什么样子?多数应该还是孩童阶段,一定很有趣。
雷蒙此次来香港,是完全秘密的。
他要求唐雄不许泄漏自己的行踪,或者说根本不让蓝田会知道,是谁在帮他们,只要他们感谢唐雄就可以了。
蓝田会的地址在佐敦道,对面就是佐敦道码头。
雷蒙注意到许多在码头附近游晃的小混混。
既然蓝田会把公司设在这里,想必是他们的势力范围,应该就不会出现其他帮会的小混混。雷蒙觉得,可以通过跟这些人的接触,来对蓝田有更多了解。
当然,雷蒙不可能自己上去跟那些小混混搭话,他装作一个游客般到处闲逛,用自己强大的精神力,来搜听那些小混混之间的对话。
可是那些小混混几乎满嘴都是市井俚语,虽然雷蒙听得懂一些粤语,不过那些在谈判桌上学来的粤语,跟古惑仔们所说的粤语,有很大的不同。
听了半天,雷蒙也只能连蒙带猜的明白,那些小混混们说的话,都跟社团无关,多数是一些泡妞或者打架的话,比如什么人被砍了之类的话。
一个小混混突然接到一个传呼,雷蒙觉得那个传呼,可能会为自己带来一些消息。于是他远远的跟着那个小混混,用精神力听着他回电话的内容。
小混混在电话里说话显得很小心,显然电话那头是个老大。
老大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让小混混赶紧去一家夜总会,说是有任务要交给他。
小混混挂上电话之后,表情很凝重,似乎他早已知道任务的内容,随后,站在电话边默默的抽了一支烟,神情悲壮的拦了一辆计程车,准备离去。
雷蒙自然不会放过,便拦了另一辆计程车,报了刚才在小混混的电话里,听到的夜总会的名字。
现在是白天,夜总会自然不会开门。小混混下车后,走到门口敲了几下,门打开了一点点,小混混闪身而入。
雷蒙下了车,走到夜总会旁边的一个报摊上,买了一份报纸,靠在街边随意浏览着,精神力却早已跟着小混混,进了夜总会。
小混混进去后,直接朝大厅走去。
那儿早就坐着一个满脸阴郁的家伙,留着一头长长的头发,面前摆着一瓶洋酒,正在喝着。
小混混走到那个人面前,低头叫了一声:“老大!”
老大抬起头,看见小混混,露出一个难看的微笑。雷蒙这才发现,那个老大脸上从眼角到嘴角有一道疤痕。
老大拿过一只玻璃杯,给小混混倒了一杯酒,递到他的面前,这才开口说:“光仔,事情你已经知道了?”
被叫做光仔的小混混点点头,老大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牛皮纸袋,丢到光仔怀里。
光仔接过那个纸袋,一口喝完了那杯酒。
“老大,我妈她……”
老大挥挥手:“你放心,为社团做事,社团不会亏待你。无论成功与否,你妈就是我妈。”
光仔似乎放心了一些,从纸袋中掏出一把手枪,左右看着。
老大喝了一口酒,又说:“光仔,记住,得手之后,立刻躲起来。今晚十二点,湾仔码头,会有船接你走。躲个两、三年,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