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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一躲在一片树林子里,已经好几个时辰了,远远的看着熊王的动静,几十万大军倾巢出动,那是相当壮观。看着他们,丁一不由心里不怎么好受,我们恒州军什么时候也能有这种实力啊。要是给老子十万人马,老子能打到情歌河去。
“人都走完了,是不是该咱们上去了?”南森还是个孩子,很沉不住气。
“着什么急?他们的大部队还没走远呢,再等一个时辰,动手也不迟。
“还得等一个时辰?“南森夸张的叫了一声,立刻就很泄气的缩在一边了。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夜里开始有点寒气了,只待了一会就开始昏昏欲睡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听到丁一的声音“全体准备出击。”他立刻就来了精神,抄起大枪,翻身上马,和众人一起向敌寨摸了过去。
熊王的营寨的确非常简陋,四周只立了两处碉楼,最外面也只是用了一圈拒马挡了一下,看情形还真没把恒州军放在眼里。
众人摸到营门,熟练的解决了打盹的哨兵。丁一这才回顾众人道:“弟兄们,生死一搏了!跟老子冲啊!”最后一句陡的提高了声音,在静夜之中,恍若打雷一般。说完手起刀落,将简易的营门劈成碎片,策马就冲了进去,身后众人齐声高喊:“杀狗!”俱是策马而入。
把守营寨的人,早就睡下了。这么多天的急行军,真的消耗掉了所有人的体力,现在总算是消停下来了,哪还有硬挺着的?
乍一听营门处传来的杀声,都还以为是天上打雷呢,全不在意。直到杀声由远而近,才有几个人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出来看看究竟出了什么事情。可等待他们的却是恒州军的马刀和弩箭。
丁一压根也没拿眼前这帮人当回事,策马横刀在敌营中冲杀,只要看见人当即一刀就劈成两半,真的好不威风。而身后的五千人马更是凶相毕露,近的刀砍,远的弩射,眨眼功夫就把敌营冲的七零八落。负责镇守大营的多伦列竟也被流失射死,连个名姓都没来得及通报。
丁一心里知道,杀这些人不是目的,目的就是要把熊王给吸引回来。光杀他几千人马,恐怕他连眼都带眨一下的,当即大叫:“弟兄们,烧他粮食去,生把火暖和一下呀。”众人皆笑,直奔后营而去。
秃噜此时已经被惊醒了,他已经从溃兵中知道了被偷营的经过,不禁一边大骂多伦列无能,一边指挥部队准备迎敌。刚骑上马,就见一员大将冲到眼前,他急忙横刀立马问道:“来将何人?”
“丁一是也!”声音与刀光同时划过夜空,秃噜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丁一斩于马下。他身后众人一见顿时大乱,在被恒州骑兵一冲,不一会就横尸遍野了。
不少人将自己身上带的火油,往粮草堆上一倒,再把火把扔了上去。七十万人马的粮草,顷刻间变化成了冲天的大火。众人还不过瘾,纷纷把手里的火把扔向营帐,不一会大营里就多了无数的巨大火炬。
不少士兵这才彻底清醒,拿着兵器冲出营帐,可是散兵游勇又哪是这支专业的杀人部队的对手,不过是徒增伤亡而已。
第十七章 偷营
火光之中,丁一忽然看见一片营帐之中竟冲出十几个文官打扮的人来,当下笑道:“原来熊王的大臣都在此处,真是天降的功劳!”话音未落,一直没有表现机会的南森,策马挺抢就飞奔而去,口中道:“爹,这功劳就给儿子吧。”
只眨眼之间,十几个人就被南森一锅端了。南森一高兴又故技重施,跳下马来,挨个砍了人头,挂在腰间。这一下立即有人认出他来“快跑啊,杀神在这!”守军竟然大部分不战而逃,四处乱窜。丁一见了不禁有些气闷“老子打了这么多年,还没有这小子打了一仗的名气大,莫非割人首级真的有如此功效?不行,老子改天也得试试。”
南森匹马单枪杀的不亦乐乎,转眼就冲到了一出牛皮大帐之前。这帐篷可比别的帐篷华丽的多,难道是熊王的大帐不成?哈哈,真是天降的功劳,得进去看看。当下提马就冲进帐中。
进去一看不禁有些气馁,里面的摆设的确华丽,但根本没有令箭令牌之类的东西,只是在东面的床上,躺着一个人,外面打得一团糟,他却浑然不觉。南森不禁好奇,往近前一看,那床上躺的竟是金力王。那金力王此时已经服了药,正昏昏沉沉之间,随从也早就跑了,哪里能听到外面的情况。
南森哈哈大笑,跳下马来,抽出短刀,口中道:“俺虽然杀了十几个大官,但没有一个是武将,别人见到只会笑俺。幸好你这老狗在此,这下该俺露脸了!”说罢举刀就把金力王的人头割下,一顺发髻挂在腰间。
刚要离开,忽然看见墙上挂着一把金弓,好是漂亮。听说金力王有一把金弓,是名家打造,应该就是这把了。又在屋里找了一圈,竟找到了全套的马上装备,当下心中欢喜,立即就换到自己马上。回头把火把扔进帐里,策马而去。
一转弯,正好迎面碰到丁一。丁一一见他不由一愣,旋即笑骂道:“小兔崽子发财了,马上全是金灿灿的,比老子还威风。”
南森一脸嬉笑“爹,儿子威风,您老脸上不也有光么?老话不是说,儿子英雄爹好汉么。”
“滚!你这小子,当老子不懂?那叫老子英雄儿好汉!这是谁的,还有没有了?”
“这是金力王的。”南森一脸的得意,往腰里一指“人头都拿下来了。不过实在没什么好东西了,”望着老子那张越来越长的脸,南森立时换了语气“不过金力王成名的家伙,金弓我给拿出来了,正准备孝敬给爹爹呢。”说着就把金弓捧在手上,递给了丁一。
丁一急忙接过来,用手不停抚摸,口里道:“好东西,真是好东西。不愧是成名已久的好东西,不错!其他的你自己留着吧。”
“爹,儿子觉得你不能当大官,若当了必定是个贪官,天下哪有抢儿子东西的老子?”
“滚一边去,老子看上的都是老子的,你小子也是老子的,不服么?”父子二人一时开心不禁忘记了这是战场,,随意地开起了玩笑。说笑了一会,丁一才正容道:“去把弟兄们都叫来,老子有事要说。”南森不敢怠慢,急忙去了。
不一会,众人都聚到了这里,此时大营中早已没了七国士兵。冲天火光之中,清楚地看到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堆零碎。
丁一先清点了一下人数,出人意料一个都不少,只有两个受了点轻伤。他不禁笑骂道:“干得不错,咱们可是完胜。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时马上向来吴撤退,但很可能被熊王的追兵追上,死在野外;另一个就是留在这里,干熊王,拖住他们的主力,让督帅可以安全离开,然后死在这。弟兄们,都想死在哪啊?”
“有什么可选的,都说好了来送死的,不如就死在这,也可以让督帅跑得更远一些。”
“对,就在这了!”大家乱哄哄的回答,但无一类外,答案都一样。
“好,正和老子的心意。那就把身上的零碎都扔了,就然是送死,还要这些破东西刚什么用?都扔进火里去,也算咱们提前给阎王的买路钱。”
众人相互一望,不禁都哑然失笑,几乎每个人身上都背着金银之类的东西。笑过之后,才讪讪地都扔进了火里“这不是习惯了么,都抢顺手了。”
丁一把手一挥“马上休息一下,等会可就要玩命了!咱们得让这帮王八蛋明白一个道理,杀死咱们可以,但必须付出百倍代价。”
熊王此时已经追上了许纯的断后部队,这是一支只有五百人的小队,领兵的也不过是个百夫长而已。熊王马上下令,部队迂回上去,很快就把他们团团围住了。但让人想不到的是,这支部队在身陷重围之后,竟然爆发了百倍的战斗力,完全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一支以抢劫为生的部队,怎么能如此的凶悍呢?这点熊王怎么也想不明白。
好在他们只有五百来人,自己有几十万大军,可就是这样也打了半个时辰,才终于把五百人都杀了,只剩那个百夫长站在包围圈里。
“你可以投降了,”熊王对那个已经浑身是血的百夫长说道:“本王郑重保证,绝不会加害于你,。若你愿意效力本王,那本王立刻封你为将军。”
那人仰天大笑,身上的伤口重新又涌出了鲜血,有的伤口竟然已经可看到森森白骨。可是他还是站在那里,虽然用刀支撑着身体,但依然站的笔直“熊王,你是第一天和我们打交道么?这几年来你见过投降的恒州军么?
熊王脸上明显一抽,恒州人与七国人仇深似海,就因为七国的原因,恒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