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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山更是拿出了笔记本还有圆珠笔,一边听一边做着记录。
将雄鹰讲述的周边形势,都一一的记录了下来。
随后,赵宏宇名人,将准备前往库克部落时需要带的礼物,还有贸易样品都准备好。
“我们那边不叫做部落,而是叫做帝国。因为帝国要比部落大得多,我想这样你就可以理解了吧。”
时间一点点的流逝,大约两个小时后,吃过了午餐的王山和雄鹰闲聊了起来。
在雄鹰的认知中,这些陌生人们也是一个大大的部落。
所以,他总是称呼赵宏宇他们为部落的长老什么的。
对此,在午餐之后,王山郑重其事的解释了一下,顺带着准备再次震撼一下雄鹰这个印第安青年。
“帝国!”
雄鹰闻言,流露出一脸疑惑不解的样子。
正如王山所说的那般,雄鹰真的是无法理解帝国这是一个什么含义。
不过,听这个叫做王山的年轻人说,帝国是比部落还大的一种‘部落’的称呼,因此这个‘帝国’怎么也应该拥有十万人口了吧。
哇咧,十万人口呀,雄鹰陷入了yy之中。
库克部落的人口也不过才二千多人而已,他无法想象拥有十万人口的部落是个什么样子的情况。
但是,不等雄鹰yy完,王山接下来的话瞬间让他石化了。
“我们在东边的帝国,拥有三百万人口,还有数十万的奴隶,拥有很大的一片土地。在那儿我们没有对手,所有的部落都加入了我们的帝国,成为了帝国的一份子……”
三百万人口,数十万奴隶!
三百万人口,数十万奴隶呀!
王山接下来说的是什么。雄鹰已经听不见了,如今在他的脑子里和耳边回荡着的,只有‘三百万人口,还有数十万奴隶’这么一句话的声音。
刚才他还yy对方的部落有十万人口呢,但是现在人家一张嘴就是三百万人,几十万奴隶。
我的个天神啊,这是一个什么概念?
说真的,雄鹰也不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对于数字雄鹰不是很敏感。
再加上印第安人的数字文化,也没有那么强。
所以。十万人这个概念,在雄鹰看来已经是很大的了。
甚至说,可以算的上是大的不得了的存在了。
三百万,我的天,他还真的是不知道怎么形容才是了。
王山偷偷的撇了一眼嘴巴长的大大的雄鹰,心里暗笑了一下但是脸上却一般正经,装作没有看到雄鹰那副傻傻呆呆的样子继续道:“我们原本是想要前往大海另一边的国度,因为航程太远所以我们需要拥有一个用来中转的海港,因此就看中了这个地方。对于你们的一些利益我们不会碰触。相反我们还能给你们提供帮助。”
王山现在谎话张嘴就来,脸也不会红一下的了。
可谓是跟在赵宏宇身边学的坏坏滴。
这样的借口,也就是用来骗一下雄鹰这样单纯的人罢了,而且这话说出来就连王山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
而一旁正在给自己冲奶茶的赵宏宇听了。也是老脸一红。
雄鹰没有开口,他现在还处于刚才那三百万的震撼当中呢。
王山转头,看着赵宏宇苦笑了一下。
赵宏宇喝了一个奶茶,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然后走了过来。
“我们现在出发吧,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要早晚上之前抵达库克部落。”
赵宏宇抬手放在雄鹰的肩膀上。轻轻的推了一下他,总算是将他从震惊和木然中唤回了神儿来。
“呃,啊,您说什么?”
被赵宏宇唤回神来的雄鹰,根本就没有听到刚才赵宏宇说的是什么,所以他一脸懵懵懂懂傻傻的问道。
“午餐已经用过了,而且现在已经到了下午,我们现在可以出发了。我们要尽量在夜晚降临之前抵达您的部落营地,毕竟晚上会很不安全的。”
赵宏宇无奈的只有再次重复了一下刚才自己说过的话。
“哦,哦,好的,我们现在就走。”
雄鹰也知道刚才自己的反应有些丢人,所以他很是不好意思的站了起来,有些慌乱的点头应道。
从雄鹰的这个反应可以看得出来,在接触了赵宏宇他们,了解的多了之后这个年轻的印第安人有些开始显得拘束了。
是的,光是听赵宏宇他们这么一说,是个傻子都知道双方的实力等级不一样了。
赵宏宇他们是熊的话,那么库克部落最多算得上是土拨鼠,甚至连土拨鼠都算不上啊。
而且,帐外那些基因人们来来去去,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景象,同时基因人们使用的工具还有腰间的武器,以及远处海面上的战舰,这些都不在刺激着雄鹰的神经。
再加上王山说的三百万人口,几十万奴隶的话,雄鹰怎么可能不拘束呢。
对于雄鹰的这个反应,赵宏宇和王山都不打算说什么,毕竟让对方保持一种敬畏也是应该的。
临时指挥所外,已经停好了十几辆橡胶轮子的板车,车上堆放满满的货物。
这些货物,都是准备带到库克部落的。
一些是礼物,一些是贸易样品。
主要是大米和白面,还有咸盐和味精还有十三香。
这日用消耗品,才是最为赚钱的买卖呀。
基因人士兵将雄鹰扶上了板车做好之后,队伍缓缓开始启程。
赵宏宇和王山二人,纷纷翻身上马。
作为日后旧金山的行政官,王山是很有必要跟着一起去的。
在他们的身后,八百名禁卫军基因人士兵们面无表情的策马跟随。
对于此行,赵宏宇充满了自信。(未完待续。。)
第545章 一切都交给你了(三更!)
库克部落的营地,距离赵宏宇他们登陆的海岸还有三四公里,位于海岸的东北方向。
整个营地坐落在森林中一处得天独厚的洼地,如果不是熟悉的人带着进入营地,一般不熟悉环境的人压根就无法在茂密的森林,以及厚实的草丛中找到营地所在的。
可以说,库克族的营地,十分的隐秘。
好在,赵宏宇他们有雄鹰带队,要不然的话赵宏宇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够在森林中,找到这个印第安部落的呢。
不得不说,印第安人虽然原始落后了一点,但只要是生活在森林周边的印第安人,他们都是丛林战的好手。
如果是在草原上的印第安人,他们则会拥有广阔的胸襟。
其实这也难怪,他们从小就接触这种环境,几十年练就出来的肯定是要比后世的现代人强的多。
如果将现代人放到这种环境,估计也不会比印第安人差多少的。
一进入森林,赵宏宇就能看到各种尾巴斑斓的野鸡,还有肥肥的可爱野兔,还有‘哼哧哼哧’的野猪,因为赵宏宇他们人多,一些凶猛的野兽早就远远的夺开了,并没有骚扰到队伍的前进。
参天大树的树枝上,捧着松子的小松鼠,蹲在树枝上好奇的看着下方的人类通过。
鸟儿的鸣叫声,也在森林内不住的回荡。
笃笃笃!
这是啄木鸟用它尖利的嘴巴正在钉着树干发出的声响。
哗啦啦!
赵宏宇望过去是,只是看到一个肥肥的大屁股。
这是一只受到惊吓的美洲瞪羚正在慌张的逃窜。
一路上走来,赵宏宇也感慨万千,为大自然的鬼斧神工而心折。
这就好像是赵宏宇将雄鹰带到岸边营地后,雄鹰接触了赵宏宇营地之后所拥有的感觉了。
倒是雄鹰觉得跟在自己身边的少年,有些大惊小怪的。
不就是一些动物还有森林嘛,这有什么好感到惊讶的呢。
他对此很是不解。
自己从小就接触森林,一点也不敢倒稀奇。反而还有些腻歪。
如果不是因为生活和生存还有填饱肚子的话,其实雄鹰才不会在这里生活了。
像是雄鹰这样的想法,其实一点儿也不奇怪的。
这就好比后世在农村生活了数十年的人,带着一个城市来农村后的感受。
雄鹰就是农村小伙儿,而赵宏宇就是那个城市人。
反过来看,其实大家都是一样的。
赵宏宇喜欢这种大自然,不加雕饰的自然美。
而对于城市生活,赵宏宇却是一点都不喜欢的。
如今,东部他所建立的城市中,也可以看到他的这点理念。
雄鹰则不一样。他从小就在部落中生活,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么他一辈子都要住兽皮棚子,然后每天过着在森林内奔跑捕猎的日子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娶妻生子,然后老去死亡。
对于这样的生活雄鹰不是很喜欢,可是他又没有什么办法改变。
如果让他和赵宏宇对调一下的话,估计雄鹰肯定会喜欢城市生活的。
其实说穿了,赵宏宇和雄鹰都是贱皮子。
森林中的道路并不平坦,很多地方都很是颠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