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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模样不像痴迷于我,也只见面也没几次,有什么理由愿意花五十万两给我赎身?”
陆寻欢心下慌乱,脑中不断的找理由,但发觉脑中一片空白。
“我……”
“你到底有什么目的?”赖怜之咄咄逼人地逼问着。
最终,陆寻欢还说说出了自己的身份。“怜姐姐,我是小欢。”
赖怜之听后一愣,然后脑中一些过往的回忆席卷而来,记忆中的小女孩和眼前的男子对比,分明是两个人。
“陆寻欢?”赖怜之试探地说出名字。
陆寻欢重重地点头。
“可我记得陆寻欢是女子,而你是男子。”
陆寻欢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抓过赖怜之的手,放在自己的胸部。“为了方便做生意,我女扮男装。”
赖怜之快速地缩回自己的手,这世间喊自己怜姐姐,又自称小欢的,只有十年前的封欢,真名陆寻欢是也。
赖怜之笑着摇头,嫌恶地看着她。“虽然当年这件事情是我父兄罪有应得,但的确是你一手将我送入这里,现在又来扮好人再接我出去,想要自己少一些愧疚?抱歉,我不会让你如愿,你以后还是不要来找我。”
赖怜之开门出去,重重地再关上门,发泄内心的愤怒,陆寻欢一脸悲伤地站在原地,尤其看到赖怜之内心的恨,让她心底的愧疚越深。
过来一会,李妈妈走了进来,抱歉地说道。“我家怜姑娘说死也不要跟你回去,所以陆公子还是算了吧。”
陆寻欢深深滴叹口气,看来赖怜之对她的恨,不浅。
距离连成金的活动举办日期只剩下两天,陆寻欢在盘点着活动所需物,清点了一圈,数量与样式是否正确,和最为重要的超大马车。
这个想法是来自现代的一个活动,某品牌为了宣传新店开张,包下了一辆地铁,对里里外外进行包装,然后让老顾客进到地铁里体验如家般的感觉,将一群人运到新店。也有化妆品牌顺着这个想法,私人订制了一辆巴士,将外面里面装饰的很少女,然后让人进去体验化妆的神奇,达到宣传效果。
而她也顺着这个两个成功案例,推行了这个时代的独特宣传。没有巴士地铁,这时代的交通工具基本是马。所以她订制了一辆由六批马才拉得动的超大豪华马车,马车足足有十五平方大,可以容纳十几二十人。这次宣传分为两个方面,先是如最初的方案,举办时装酒会是专门为富甲老板订制。
然后第二个方面,就是将马车拉上大街,停靠在人流多的地方。再找一个容貌不错的路人,进入马车里。在马车里,会准备一些胭脂水粉与漂亮的衣服,这些衣服都是由连城布庄制作出,都很特殊和美。然后从马车头进入改造后,从马车尾部出来,实现大改变,从一个邻家小女孩,变成窈窕淑女。
她给这个计划取名叫‘改造自己’。
陆寻欢来到后院,看着每日都由她监工下,逐步成型的豪华马车。马车以红色又扎眼喜庆的颜色包装全身。连城布庄的布点缀着,就连拉马车的马都装点过。
而她整个计划为了宣传的人尽皆知,整个活动会去不同城镇,会一路从竹青城沿着周边大城市到达京城,五座城市分别为竹青城、阳都城、万花城、玉门城、至最后一站京城。
忙碌了许久,灵凰笑着走至陆寻欢面前,得意洋洋地望着豪华马车。“老大,怎么样。”
“不错不错。”陆寻欢笑着拍着灵凰的肩膀。
暮云这几年虽然败光了灵门的钱,但培养了两个不错的手下,让她现在有两个不错的左右手。
“明天凤儿会去负责富甲老板酒会,小凰负责实行五天的‘改造自己’。”
“遵命。”
“你快去准备其他事情吧!”
“是。”
灵凰离开去忙其他的事情,陆寻欢在确定马车够坚固,做工够完美后,满意的离开,走至马房。看到元闻御正在照料之前他们一起买的两匹马。记得当初要回灵门,他死皮赖脸非要跟来,然后缠着她一起去买马,自顾自买了两匹名贵的千里马,白的给她,自己留了黑的。
结果她回到竹青城后,就将马交给下人喂养,这次不是为了看明日活动时的马,她还不会来马房看。
第五十六章 小圆子:嫁给我吧
此刻的元闻御有一下的没一下刷着马毛,嘴里嘟嘟囔囔。
“听小王说你最近脾气有些大,是不是因为我没来看你。”
白马朱雀好似听懂,呼哧呼哧了几下。元闻御嘟起小嘴,又嘟囔几句。“你不是生我气啊,可是小欢儿最近很忙,没时间来看你,你不能闹脾气,这样子不好。”
马儿好似又听懂了,踢踏着前蹄,弄得踏踏踏踏声,还浑身一抖,抖得元闻御一身水,顿时狼狈地苦瓜着脸。“我给你刷毛,你就这样对我。”不高兴地重重拍打马屁股,朱雀一个不高兴踹向他,不过以他的身手,他还是敏捷地躲过去了。“你个吃里扒外的家伙。”
而陆寻欢也不给面子地在狂笑着,在旁边看了一会好戏,越看越逗。元闻御一脸狼狈地看着陆寻欢,不高兴地唤她。“小欢儿。”
陆寻欢根本就止不住笑,笑得脸都涨红,都快喘不过气来。“马又听不懂你说什么,你也听不懂,竟然还聊得这么欢,你是有多逗。”说完话,捧着肚子继续狂笑,笑点是有多低啊!
“你你你……”元闻御一阵无力感,将发髻两边湿漉漉的头发豪气地往后甩,本来想做出放荡不羁的感觉,结果配上他那粉嘟嘟的脸,完全不同,只觉得非常滑稽,让好不容易止笑的陆寻欢,再次不给面子的捧腹大笑。
不远处某个小小身影,骑着一匹黑色的骏马奔驰而来,直往陆寻欢冲去。元闻御脸色大变,飞速地奔过去,一把抱住陆寻欢飞向旁边,一个没站稳摔倒在草地上,呈现暧昧的姿势。陆寻欢趴在他的身上,虽然有人肉垫子,但是元闻御看似精瘦的身子,却硬邦邦,摔在他身上还是有些痛。
而元闻御却一张粉嫩的脸,不断地变红,好似快要冒烟了。陆寻欢奇怪地看着他,又不是第一次这么亲密,怎么脸反而越来越红了。
“你怎么了?”
“那个那个,你能不能挪挪……手,碰到我的龙棍和龙珠了,有点……”元闻御说话声音越说越小,脸都红成猪肝红了。
手?陆寻欢看向自己的手,发现她的手正放在他的胯间,而他说的东西竟然是……大*!
突然,她感觉这个场景如此熟悉?好似在哪里出现过。陆寻欢手掌撑地,慢慢地坐起来,一个画面突然串入脑海中,一张冷冰冰的少年脸,和当时说的话,不正是小神农的台词。感情这世道的人说生殖器都是用龙棍龙珠不成?
陆寻欢又看向盘腿坐着,脸蛋还是火辣辣红的元闻御,说来元闻御长的还和小神农有七成相似,如果不是他们年纪相差七八岁,她都严重怀疑他根本就是神农文昌。
“那个……小欢儿,我觉得……那个……你……”
陆寻欢满脸黑线。“说人话!结巴了。”
元闻御突然转身面向她,一把握住她的双肩,非常严肃地说道。“我觉得我们刚才太亲密了,再加上之前我们看过彼此的身体,我觉得我要对你负责,你嫁给我吧!”
耶?
看他认真的样子,陆寻欢嘴角抽搐,再看看四周的环境,和不远处臭烘烘的马房,他就算求婚也不会找一个环境优美的地方?
“小圆子,你知道成亲是什么吗?”
“嗯……就是一起睡觉,一起生活,给我生宝宝,携手共享一切。”
“不是。”
“那是什么?”
“成亲是一生一世,要你爱我,我爱你,有福共享有难同当,两人在一起前提是要有爱情,如果只是为了负责任,那会不幸福的。”
“我爱你啊!我很喜欢小欢儿,所以可以成亲。”
陆寻欢一脸头疼,看着元闻御天真又认真的表情,直觉告诉她他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情,虽然她也不懂,根本就不知从何解释。
“不是这样子,你对我还不是爱。”
“耶?那是什么?”
是什么?陆寻欢也是一阵头大,她也不懂什么是爱情,活了这么多年,还从未碰过情爱,严重怀疑以后她会孤独终老。
想了许久,只能从脑中搜寻到一些现代世界看到的一些理论。突然觉得,有一张过目不忘的双眼,也是非常棒的一件事。“爱情是人与人之间的强烈的依恋、亲近、向往,以及无私专一并且无所不尽其心的情感。它通常是情与欲的对照。爱就是具有亲密、*和承诺、依恋、情感,并且对这种关系的长久性持有信心,也能够与对方分享自己的所有。”貌似好像就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