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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剑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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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这算什么!

他的女儿变成了他的母后,昔日的情人成了十五岁的处女!

“爹爹,你的志向是什么?”

明玉没有叫叶欢爸爸,并不是因为不知道他们原本习惯的称呼,而是她和蓉蓉约定,就算是换了身分,她也只叫叶欢为爹爹,把“爸爸”留给蓉蓉。

属于蓉蓉一个人的爸爸,只有一个人知道的爸爸。

“爹爹,这些年你的所作所为,不愧于一个侠字……如今有更大的责任摆在你的面前,需要你来承担。”明玉缓缓说道:“大事临头,只有面对,如今我和天后已经做好了准备,爹爹,你呢?”

蓉蓉也缓缓开口:“爸爸,还记得很久以前你跟我讲的那一段话吗?假如一间铁屋子无门无窗又万难破毁,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昏睡而死,并不会感到将死的悲哀。”

蓉蓉望着爸爸,轻轻的念着那一段话,脸上带着期盼。

“如今有一个机会可以改变……爸爸,帮帮我。”女孩明白,这个世界上,能打破黑屋子的,只能是男子。

几千年后,那间铁屋子终于被打破,无论是男女都衣食无忧,可以畅所欲言,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再也不会有女孩子如同猪狗一样的活着。

但是,那是几千年之后的事,中间要流很多的血,无数的人在黑暗中死去,他们甚至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

“只需要三代的时间!”蓉蓉看着叶欢,声音中有些兴奋:“爸爸,按照你的记载和研究,三年后火枪能出现,我们凭此横扫天下,二十年内,蒸汽机可以制作出来,三十年后铁路兴起,七十年后民智已开,一百年后,再也没有人能够阻挡世界的前行!只需要一百年,就能走过三千年的波折,爸爸,这是何等的伟业!”

打破铁屋子的最佳人选只有一个,那就是叶欢,被蓉蓉全心全意信任的爸爸。

只要得到了父亲的支持,无论是多么大的牺牲,无论前途多么坎坷,蓉蓉都有信心将这条路走完。

这就是蓉蓉的野望,也是她的计划。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事情既然发生了,那么就勇敢的面对!

三代人,她、叶欢,以及明玉,为什么不能创造出一个更美好的未来?

手臂粗的蜡烛将大厅照得恍如白昼,一只灯蛾从外面飞来,盘旋了几圈后,一头飞入了灯芯中。

叶欢凝视着蓉蓉那张绝美的面容,心中思虑万千。

女儿,他最爱的女儿终于长大了。

如果是别人,叶欢会驳斥对方的野心,或者嘲笑,可是这是他最珍爱的女儿,最爱的女儿!

到了现在的情况,难道要蓉蓉放弃?

她顶着明玉的身分,往后会被无数人追杀,不进则死,蓉蓉选择了唯一的活路。

况且,蓉蓉说的没有错,如果真的能结束乱世,让时代突飞猛进,那么这才是真正的侠客之举。

杀万人而救亿人,痛一时而平万世,蓉蓉的决定没有错!

这世上,又有谁能够比他和她们做的更好?

胸中有无数治国平天下之策,难道要送给别人 ?'…'万一那些君主过河拆桥怎么办?

叶欢伸出手,想要将蓉蓉抱入怀中,却在半空中停下来。

娇小玲珑的女孩不在了,面前成熟高贵的女子和他一样高,头上还高挽起了盘龙簪。

“蓉蓉……如今,我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教妳了。”

蓉蓉比自己勇敢,坚强,怯懦的人只会逃避,而坚强勇敢的人挑战自我。

这是他的女儿,却又不是……

帐外天色是那样的黑,不知道离黎明还有多远?

◇◇◇◇

阴沉了几天,天空终于晴朗起来,富贵轩的掌柜搬了张凳子来到了门外。

那天听了年轻人的话,陈老板最终没有离开成都城。

从爷爷那里传来的基业谁舍得扔,虽然外面很乱,但人总要吃饭穿衣买东西,也许,情况很快会好转的,至少这几天还有生意。

不远处,一男一女走来,男的大约四十岁,身后跟着一个小女孩,他来到了柜台前卸下斗笠,陈老板认出男人,正是订了那两只熊的男子。

“这位客官里面请,你订的熊已经做好了。”

“爹爹?”跟在爹爹的身后,戴着人皮面具的唐珑珑不太明白父亲要做什么。

叶欢将她送到长生帮,随后父亲找到了她,这些日子,大家东躲西藏,很少上街。

“这两只熊妳拿着,这是爹爹送给妳和玲玲的生日礼物,以前督促妳们练武读书,不让妳们学女红,怕妳们分心,这些日子辛苦妳了。”

“爹爹,我……”

唐珑珑抱着熊,却想起了妹妹,爹爹很疼她,但是也很严厉,像这种礼物从来没有送过,如果玲玲看到了这两只熊,一定会很喜欢。

“这位客官,两只熊已经有人代付钱了,你们只要拿走就行。”

“咦?”

“付款的人是王府的一位侍卫,外地口音……他本来想要这两只熊,后来听说这是送给你女儿的生日礼物,于是代付了钱”

掌柜描述了叶欢的相貌,唐天仇听了后,点了点头:“如果你看到他替我说一声谢谢”

两只熊很漂亮,脖子上挂着银锁,一个上面刻岁岁平安,另一个是富贵长生。

“珑珑,妳妹妹出来以后,记得要让她先挑”

“一定的,爹爹”

唐珑珑搂着那两只熊,用力的点了点头。

她会等着妹妹的回来,再也不和妹妹抢东西了。

岁岁平安,富贵长生。

天剑歌外传之道路的选择

“蓉蓉,那些东西很没有意思,妳为什么那样感兴趣呢?”王鸥蔓不解的看着蓉蓉。

来到长安的蓉蓉爱上了另一种游戏,权力的游戏。

明玉非常宠她,教了她不少事情,甚至让她在批改奏折的时候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这些东西蓉蓉很感兴趣,她开始如同海绵一样吸收官场的知识,学习如何驾驭别人,学习明玉的手法。

当王鸥蔓找蓉蓉玩的时候,她正捧着大周律法在那里看。

这些东西对于王鸥蔓来说,是很无聊甚至讨厌的东西,可是,蓉蓉真的很喜欢。

“女孩子总有一天要嫁人的,妳学这些东西干什么?就算懂得再多,别人也不喜欢的。”

王鸥蔓把绣好的手帕递给蓉蓉,可惜好姐妹没有夸奖她的女红。

“我学我的东西,关别人什么事情?我是叶香蓉,自然要做一个与众不同的叶香蓉。”

蓉蓉跟鸥蔓讲了一个爸爸讲过的故事。

兔子爸爸要出远门了,于是告诉留守的小白兔,陌生人敲门,绝对不要开。

但是,兔子爸爸离开后的第二天,大灰狼就闻风而来。

“小白兔,快开门,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为你送来了美味可口的青菜!”

小白兔听到了外面古怪的声音,以及如同划玻璃一样敲门声,明白了外面的情景,于是亲切的说道,“外面的朋友呀,相较于美味可口的青菜,我更喜欢清脆可口的胡萝卜,你能不能替我带一些来?我会告诉你开门的钥匙在哪里。”

“好,明天我会带着胡萝卜来,你一定要开门呀!”[小说网·。。]

大灰狼转身离开,可惜今天吃不到美味的小兔子。

第二天,大灰狼带着青菜和胡萝卜来到了屋子前,用丝巾蒙着脸敲门。

“谢谢你,亲爱的朋友,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喜欢青菜和胡萝卜的美味呀……开门的钥匙在门外的水缸中”

大灰狼听了小白兔的话,来到了高高的水缸前,水缸很厚,看来只能跳进去捞钥匙。

里面的水面平静而光亮,似乎没有陷阱,于是大灰狼放心的跳了进去,然后一命呜呼。

小白兔准备了一天,在水缸中放满了滚烫的开水,然后在上面加上了厚厚的一层油锁住热气,大灰狼被活活烫死在石缸里,空气中弥漫着皮肉的香气。

兔子爸爸回家后,夸奖着小白兔的智慧,但是也很奇怪:“我聪明的孩子呀,直接赶走大灰狼不是更好,为什么要冒险?”

小白兔眨着鲜血般的眼睛,微笑着回答:“哦,天知道我有多么渴望着甜美的狼肉啊,又香又酥,远远胜过萝卜和青菜的美味。”

小白兔第一次尝到了血肉的味道之时,才发现这比青菜萝卜美味的多。

当琅邪王从她面前走过时,蓉蓉羡慕其中的威仪。

当百官向着明玉拜倒时,蓉蓉在珠帘后两眼发光。

当千军万马朝着一个方向前行时,蓉蓉才知道权力可以那样的展现。

“鸥蔓呀,我非常非常喜欢吃香脆可口的狼肉……”

明玉在蓉蓉的面前打开了一扇门,而蓉蓉想要飞的更高。

爸爸每年给蓉蓉一两银子的零用钱,而蓉蓉想要买许许多多的东西。

爸爸教导她以理服人,可是她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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