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阿兰把笼子关上,拴好,穿过房间,掀开伯特床上的枕头。枕头下面有一个亚麻布信封,里面装着一些空白纸条和一只小钢笔。他拿起一张纸条和这支笔,笔里面能够存墨水,这样就用不着再去蘸墨水了。他拿着这几样东西返回了门廊。罗兰和库斯伯特正在研究鸽子从蓟犁带来的纸条。只见纸上画着一些小小的几何图形:
附图:P245
“上面说什么?”阿兰问。密码其实很简单,但他就是记不住,而罗兰和伯特几乎看一眼就能马上认出来。阿兰的天赋是在别的方面表现出来的——他能够跟踪,感应极其灵敏。
“法僧向东边移动,”库斯伯特说。“力量分成两股,一大一小。你们是否看到任何异常情况。”他看着罗兰,几乎感到受了冒犯。“任何异常情况,那是什么意思?”
罗兰摇摇头。他也不知道。他怀疑送信的人——他自己的父亲肯定也是其中一个——是否也不知道。
阿兰把纸和笔递给库斯伯特。伯特用一只手指摸了摸那只咕咕叫的鸽子的脑袋。它抖抖翅膀,仿佛已经迫不及待地要飞到西边去。
“我应该写点什么?”库斯伯特问。“同往常一样?”
罗兰点点头。
“但我们已经看见了异常的东西了!”阿兰说。“而且我们知道这里肯定出了问题!马……在那个南边的小牧场里……我记不起来牧场的名字了……”
库斯伯特能记起来。“罗金H。”
“对,就是罗金H。那里还有公牛。公牛!天啊,我只在书上看过图片!”
罗兰警觉起来。“有人知道你看见那些了吗?”
阿兰不耐烦地耸耸肩。“我认为没人注意到我。那里还有几个赶牲畜的人——三个,或许是四个——”
“对,四个。”库斯伯特平静地说道。
“——但他们根本没留心我们。即使在我们真的看见什么东西的时候,他们也认为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要保持这种状态。”罗兰扫了他们一眼,但他脸上有一种心不在焉的神情,就好像他的思绪已经飞到九霄云外。他转脸看着落日,阿兰在他的衬衫领口上发现了什么东西。他把它摘了下来,动作如此迅速敏捷,甚至连罗兰都没有察觉。伯特可做不到,阿兰有点自豪地想。
“对啊,不过——”
“照往常那样写,”罗兰说。他在最高的台阶坐下,看着西边夕阳映衬下的红色晚霞。“理查德·斯托克沃斯先生和阿瑟·希斯先生,你们要有耐心。我们知道一些事情,同时我们相信另外一些事情。但约翰·法僧来东边难道仅仅就是为了重新补给马匹吗?我觉得不会。我不确定,马确实很珍贵……我说不清。所以我们要等一等。”
“好吧,好吧,照往常一样写。”库斯伯特在门廊栏杆上把纸展平,在上面写了一串符号。阿兰能读懂这条信息;自从他们来到罕布雷之后,他已经好几次看到同样的排列了。“信息收到。一切平安。迄今尚无可报告的内容。”
纸条被放进小盒里,绑在信鸽的腿上。阿兰走下台阶,站在拉什尔旁边(后者仍然很耐心地等待主人为它解开马鞍),然后把手朝着落日的方向高高举起。“嘿呼!”
鸽子振翅飞走。他们目送着鸽子的黑影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中。
“罗兰?”
“嗯?”这声音就好像是一个睡得很沉的人刚被弄醒。
“如果你愿意,我来替它解开马鞍吧。”阿兰朝拉什尔点点头。“再给它擦擦身体。”
很长时间都没有回答。阿兰正准备再问一遍时,罗兰说话了,“不。我来吧。再过一两分钟。”然后他又接着看夕阳。
阿兰爬上门廊的台阶,坐回摇椅。伯特也坐回到那盒子改造的椅子上。
他们坐在罗兰身后,库斯伯特扬起眉毛看看阿兰。他指了指罗兰,然后又看着阿兰。
阿兰把刚刚从罗兰衣领上拿下来的东西递给伯特。尽管在这样微弱的光线下,那东西细得几乎看不清,但是库斯伯特的眼睛是枪侠的眼睛,他不费力地就把那东西接了过来。
那是一根长发,金色。他从伯特的表情看出伯特也知道这是谁的头发。自从来了罕布雷之后,他们只遇见了一个有金色长发的女孩。两个男孩的眼神相遇了。从伯特的眼神里,阿兰同时看见了沮丧和开心。
库斯伯特举起食指对准自己的太阳穴,做出扣动扳机的样子。
阿兰点点头。
罗兰背对着他们坐在台阶上,做梦般地看着正在消逝中的残阳。
第八章 商月之下
1
眉脊泗以西将近四百英里处的利茨镇正如它的名字一样,是个浮华而势利的地方①『注:利茨(Ritzy),英文中是豪华、炫耀的意思。』。商月满月三天前,罗伊·德佩普就到了那里——也有些人把商月称做夏末月亮——一天后就离开了。
事实上,利茨是一个位于维卡斯迪斯山脉东坡上的不起眼的矿产小镇,距离维卡斯迪斯山口大约五十英里。镇上只有一条街;街上刻满了硬得像铁一样的车辙,而且这条街在秋天的暴风雨开始三天之后就会变成泥塘。那里有一家熊龟百货杂物店,维卡斯迪斯公司不允许矿工们在里面购物,这家店归公司所有,自己的员工却不得入内;街上还有一个集监狱和市集会厅为一体的建筑,前门竖着一个又像风车又像绞刑架的东西;共有六个喧闹的酒吧,一个比一个肮脏、疯狂和危险。
利茨就像一个丑陋而低垂着的脑袋,安放在巨大高耸的双肩——它两边都是维卡斯迪斯山脉的小山。镇南边是公司安排矿工栖身的破旧小屋;每当微风吹过都带来一阵厕所的臭气。北边就是矿山:那些被开采了无数次的山崖足有五十英尺高,看上去就像一个个手指,攫取着金、银、铜,偶尔还有暗火石。从外面看去,矿山就是裸露的岩层上的一个个洞眼,就像是一双双虎视眈眈的眼睛,每个洞口都有一堆冰碛和碎岩屑。
从前,这里有一些拥有终身开采权的矿场主,但现在已经没有了,维卡斯迪斯公司对矿山的所有权进行了规范化。德佩普对此很清楚,因为大灵柩猎手曾在这一带活动过。就在他搭识乔纳斯和雷诺兹之后不久。他们手上的灵柩刺青就是在距此不到五十英里的风镇刺上的,那是个比利茨还寒伧的小地方。那是多久之前的事情了?他也说不清楚,尽管他觉得自己应该可以。但每每要回忆以前的事情时,德佩普常常觉得很迷惘。他甚至很难记起自己的岁数。因为世界已经转换了,时间也不同了。时间变软了。
但有一件事他很容易就能回忆起来——每次他不小心碰到自己受伤的手指时就会感到一阵剧痛,对那件事的回忆又开始鲜活起来。他对自己发过誓,一定要看到迪尔伯恩、斯托克沃斯和希斯三个人的尸体小说下載到~。。在地上排成一排,胳膊伸开,手挨着手,就像小姑娘们喜欢的剪纸小人一样。他打算用他身体的那部分,最近三周以来一直徒劳地渴望着尼布斯的那个部位来报复他们。他希望用它来给尸体洗脸。大部分的清洗都要留给来自新伽兰蓟犁的阿瑟·希斯。那个该死的滔滔不绝的小子会得到特殊关照。
德佩普从利茨那条惟一的大街的东端出了镇子,骑马沿着第一座小山上山,然后在山顶上回头看了一眼。昨晚,也就是他在哈廷根后面和那个老混账说话的时候,利茨闹成了一锅粥。而现在,早上七点,小镇看上去阴沉鬼魅,和仍然挂在模糊山间的商月一样。但他仍能听见矿区发出的声音。倒霉的人永不得安宁……他觉得自己也包含在内。他照例粗鲁地猛拽了一下马头,踢了一脚马身,往东飞奔而去,脑子里回想着昨晚那个老混混。他觉得自己对那个老头子还算不错。他答应要给他报酬,他也确实付了相应的信息费。
“嗯,”德佩普说。他的眼镜在初升的太阳里闪着光。(今天早晨他没有宿醉的感觉,这可真是很难得,所以他心情不错),“我想那个老家伙没什么好抱怨的。”
德佩普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那些年轻人的足迹;看上去他们是沿着伟大之路,从新伽兰一路向东而来,在他们所停留的每一个镇子上都有人留意到他们。即使仅仅只是路过,他们也足够引人注目。为什么不呢?骑着骏马的年轻人,脸上没有任何疤痕,手上也没有刺青,身上是很不错的衣服,头上是很贵重的帽子。小酒店和沙龙里的人们对他们记忆尤其深刻,他们曾在那些地方吃饭,但从不饮用烈性饮料。也就是说,既没有喝啤酒,也没有喝格拉夫。没错,人们记得他们。路上的男孩,简